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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31
那日之后的某一天,润玉从外面回来,说要带我去凡间玩。
这很好啊!
整天呆在天庭,虽然我可以烹饪、绣花、看话本、练习法术……但日子久了还是会无聊的啊!
我小小地欢呼了一声。
“金银,衣物,还需要准备点什么?我们能在凡间呆多久?”
“大概七日吧。对了,这个你随身带着。”
他丢给我一个狭长的匣子。我一时不防,连忙拿手去接。匣子沉手得很,我差点没接住。
“这是什么?”我顺手就把匣子给开了。
一把剑。
一把装饰华丽,剑意森然的古剑。
“这是赤霄剑。曾得上清天上神加持,神挡杀神,魔挡杀魔。凡间也不总那么太平,你带着它防身。”
32
赤霄剑!
就这么交给我了?
这真不是我眼皮子浅。在这一世,鸟族某长老借我读的史书里面,我就读到过赤霄剑的大名。
它本身就是法宝,又有上神神力加持,堪称魔族克星,魔族之人但凡被赤霄剑刺伤,必然皮肤溃烂而死。而除此之外,赤霄剑还有着极强的象征意义,某种程度上它和凡间的传国玉玺、尚方宝剑有相似之处,见剑如见君。
我有点方,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推辞。
……弄丢了卖了我也还不起啊。
我捂着颤抖的小心肝,整理措辞,向润玉陛下恳切地表达的我的惶恐之情。
润玉倒是很淡定:“有我在呢,怎么能让你丢了剑?只不过是以防万一罢了。若有不巧,总归教你有自保之力。”
有了这话,我到底还是感激地把剑挂在了腰间。
33
赤霄剑到了我的手,我不禁有些浮想联翩。
话说穿越之前我也是知道赤霄剑的大名的,不过和《香蜜》无关。
我那时看的,是中华十大名剑的名录。其中第三就是宝剑赤霄。
传说汉高祖刘邦在芒砀山时,曾借着醉意持赤霄剑将挡路的大白蛇斩为两段。蛇即小龙,人们于是说刘邦是以赤霄剑斩断了秦朝的国运。
之前赤霄剑与我全无关系,可如今见到实物,想一想身为白龙的正牌主人润玉,我的心情一时有些复杂。
……这真不是个FLAG?
34
润玉带我去看了旭凤和锦觅。
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太多,这一见总有些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味道。
35
锦觅的的确确是个难得的美人。
这一世她生作凡人身,旭凤便也陪着她在凡间做一对恩爱夫妻。
“此间还有我此生的父母家人,不过等我了结了这里的因果,我就要跟着旭凤一起去魔界去住啦。”说话时,锦觅的眼中有些怅然,但更多的是期待和满足。
幸福是做不了假的。现在的锦觅能让看到她的人都会心地笑起来。
锦觅现在是肉体凡胎,而且已经是一个少妇了,但她还是那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她的身段是柔软的,皮肤里那种幸福的天真恬静又让她格外容光焕发。
我们两个站在凡间的一家银楼里挑拣首饰,把空间留给了那对兄弟。事实证明不管是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女人总是对这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无法抵挡。
即便如我,嫁给润玉后见多了珍奇宝贝,看着银楼里琳琅满目的小东西仍然觉得颇有趣味。虽然我自己不爱戴这些累赘东西,却很喜欢看身边人打扮。
锦觅脾气好,也就纵容着我玩闹。我怀疑我极具欺骗性的外貌起了很大作用,在锦觅看来,说不定还觉得我年纪小呢。她大概就是那种传说中才有的倾城绝色了,不论怎样插戴都只有更好看,所谓严妆佳,淡妆亦佳,粗服乱头,不掩国色——且看银楼老板看着她时眼睛里都要放出光来,恨不得求她留下当店里面的活招牌。
不过到底没上前来。毕竟,虽然我和锦觅没有带侍女同行有些奇怪,但这些生意人的眼头都亮得很,看衣饰看举止大概也猜得出我们至少也是个富贵人家。
一只小小的白鸟穿堂入室,落在了我的指尖上,留下一张小笺,亲昵地啄了啄我的指尖,又拍拍翅膀飞走了。
“想是他们等急了。”我和锦觅笑道。
会钞时我和锦觅都买了不少,银楼老板喜不自胜,连连作揖,还送了我和锦觅一人两对耳环,都是并不昂贵却精巧的小东西,我们两个便开开心心地笑纳了。
锦觅还同我说:“青青你不如把那对红珊瑚的单珠坠子先戴上,我瞧着这个很衬你。”
润玉他们就在银楼斜对面的酒楼里。我们和小二一说即明,立刻就把我们带到了二楼的雅间里。
小二还点头哈腰地热情招呼:“夫人您请,这边坐——先尝尝我们掌柜的好茶嘞——”一抬头却噤了声。
四个人面色俱都不对。
那小二比着手势,竟是要把锦觅引到润玉身边去坐,把我送到旭凤那一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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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补充设定:不存在什么见鬼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的设定!不存在!
假如“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也就是说是365:1的时间流速,那么润玉还是夜神的时候,平均每3.945分钟就要迎来一个晚上,也就是说平均每1.973分钟他要做一次布上或者撤下夜幕的操作。
如果按剧里面,润玉在天上看着凡间渡劫的锦觅,那么他看的就是365倍速的快进鬼畜版……B站二倍速我都hold不住还365倍?哦对了中间他还得抽空随时上个班。
太可怜了23333
走过路过的,留个评论呗?感觉仿佛在单机,好生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