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作者:我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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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裹胸


      “呼,王妈可算是走了!”双红一边让两个小丫头去准备着洗澡用的热水,一边给端秀通头。

      冬秀也不由得呼了口气。

      以前倒不会觉得房里多个老人有什么妨碍,况且又是相熟识的人,这半年多冬秀才算知道距离产生美的奥义了,以前觉得王妈温柔可亲、麻利能干,真等她把这功夫用你身上,立马就觉得她管太多、要求太严,她还不好说,简直是给头上压了座大山,哪还有以前的自在。

      双红这半年跟着学这学那,同样被折腾的不轻,即便王妈给她分担了许多事情,她也不想王妈再待这儿了。

      双红给冬秀把乌发高高挽起,在头顶堆成个髻子,免得一会儿泡澡时沾湿了。

      冬秀对她们能用一根簪子就死死固定住头发,而且还能盘出花来的手艺真是惊叹不已,换了她自己,没有橡皮筋,她就只能学喜儿,梳个大辫子拿红头绳绑起来了!

      没办法,现代的时候她连梳头都嫌麻烦,基本都是及肩的短发,属于拿手抓两把就可以出门的那种!

      “快先帮我解开!”

      冬秀把衣裳退下,背对着双红,只见她胸前裹着密密实实的一圈白布,白布的末端一截还用针细细的缝了起来,只能让人在后面剪断线头,抽出缝合的细线,才能解开这圈白布。

      是的,这就是裹胸布。

      端秀自去年来过初潮后,身体便开始进入了发育期,不过三两个月,胸前便鼓了起来,小小的花苞长势喜人。

      不想王妈拿出一卷白布,二话不说就要给她裹胸。

      这次任冬秀如何抗拒也没法摆脱这厄运。

      这时候的人的审美可不想后世那样多元化,都是以扁平为美的,最好就是小号的模特身材,波涛汹涌可是没有市场的。

      张爱玲就曾在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美,说它“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灵动而可爱,听着便叫人心旌荡漾、向而往之。

      说白了,A罩杯最有市场,B罩杯的则是粗鄙村妇,如果长到了C罩杯,哦,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在它长到那么大之前早就被裹胸布缠成巨型荷包蛋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审美观十分奇葩,认为胸大和脚大一样,都是丑陋不堪的,简直就是女人的原罪。

      脚大或许是因为家境贫寒,需要女人也下田务农,所以没有条件裹,胸大直接就能关系到女人的品性,甚至可以认为不裹胸的女人就是无耻□□,属于狐狸精、不要脸那一挂的。

      这不是夸张,即便现代都还有这样的人存在,人们管他们叫直男癌,看见胸大的女生必要嘲讽人家男朋友交得多,认为穿短裙的女生则必定是在勾引男人,更可怕的是,有些女生也是这样的想法,呵呵,那还是号称自由、平等和文明的时代呢,是在大清国已经亡了百多年以后,可见封建余毒在中国人的骨子里扎得有多深。

      因为她闹着不肯裹胸,为此吕氏还特来骂了她一通,骂得兴起,还狠捶了她一顿,到底亲自摁着她,叫王妈给裹了胸。

      完了还不罢休,又把她没裹脚的事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听她抱怨完,冬秀这才知道吕氏为什么急着给她定下胡家那门婚约了。

      原来那胡家虽然与她们江家门当户对,奈何早已败落了,家里还有个抽鸦片烟的大少爷,现在都落得要靠典当度日了,冬秀嫁过去,那就算是低嫁了,到时候婆家即便发现她是个大脚姑娘,也不能拿她怎样!况胡家四少爷确实是个好的,将来必有大出息的,也不算委屈了冬秀。

      可以说吕氏考虑的很周到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这份心却让冬秀感到气苦又憋屈。

      冬秀从来不知道,原来她的一双天足竟会成了吕氏的心病,估计在她眼里看来,女儿那双天足就犹如残疾一般,生生降低了她的身价,如果冬秀真是双三寸金莲,必能嫁得更好!

      为此吕氏不知多少次后悔不跌,那时候没有狠下心来给女儿裹足,现下是再不会犯这种错了,女儿年纪小不懂事,怕苦又怕痛,一味的只想安逸,真要由着她,日后有的是大苦头吃。

      因此任凭冬秀怎么说怎么闹,这胸都被裹上了,吕氏甚至把这上升到了家风的高度,声称冬秀若是不裹胸,她就去跪祠堂请罪!

      于是自那日起,这条白布便紧密的缠在了她身上。

      想想这大夏天的,本来就闷热得要死,身上还裹了那么好几层,她又痛又闷,觉也睡不好,无奈王妈日夜紧盯,只能咬牙忍了。

      如今好容易王妈走了,她自然要解放个彻底。

      双红不疑有它,只以为小姐是要解了去泡澡,便剪断缝线,给端秀把裹胸布解了。

      冬秀深吸了几口气,胸膛急剧起伏,痛快极了,她现在真觉得能自由呼吸都是一种幸福!

      可怜那两支小花苞,还没开始绽放就被紧紧的捆住了。

       冬秀看着自己被压成荷包蛋状的胸脯,真是欲哭无泪,这吃人的封建社会,真是害死人了,一个女孩儿想要平安健康的长到大简直就是一种奢望!

      冬秀坐进浴桶里,闻着那丝丝缕缕的药香,全身的汗毛孔都张开来,真是太舒服了。

      这浴桶里的药包是特地配好的,不仅有助女性调养身体,还能护理皮肤呢。
      冬秀虽一直用着那坑爹的月事带,可从来没有什么腹痛、手脚冰凉的症状,而且气色一直很好,从头发、皮肤、牙齿等各方面的状况来看,她现在都极为健康,完全没有她担心的什么妇科疾病、内分泌紊乱的问题,可见她用的这些药还是很有效果的。

      直泡了两刻多钟,冬秀才念念不舍的出来。

      话说大夏天的泡个热水澡,出出汗,也是一种另类消暑的法子啊。

      又拿清水冲过一遍后,擦干净身上水渍,双红便喊小丫头进来收拾。

      冬秀进了里间,照例躺下,等双红给她摸护肤膏。

      其实夏天人都爱出汗出油,再给身上摸层膏脂未免过于油腻,让人不舒服。

      但冬秀不必忧心这类问题,原本她这具身子就是很少出汗的,除非在极焖热的环境下,否则整天都是清清爽爽的,呵,这就叫美人自清凉无汗吧,冬秀美滋滋的想。

      而且这个护肤膏看起来呈淡黄的乳油状,抹起来却立马能化成水,十分好吸收,抹完后肌肤光泽润滑,便是冬天也不会干燥起皮,而且这护肤膏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虽然具体说不出是什么花的香味,但那种若有似无的调调冬秀却十分喜欢。

      双红这大半年也算是把王妈那身推拿按摩的技能学到手了。

      此时便十分熟稔的给端秀做起了推背,比起王妈,她虽力道不足,却胜在温柔细致,那一双手轻柔的在身上拍、揉、抹、敲、按、捏、捶,只把冬秀伺候得昏昏欲睡,在迷糊间,闻着那淡淡的香气,好似回到了前世,仿佛是在美容院做SPA……

      从头到脚都抹完后,双红已是汗湿衣衫了,身上的褂子都紧贴在背后。

      看小姐已然睡着了,双红轻手轻脚的拿过一张被单给她盖上,放下床帐便出去了。

      叫两个小丫头守着门,不准人进去,小丫头们边打哈欠便点头,又说东西已经给她准备好了,叫她快去,双红便回了浴室。

      这两个小丫头一个十二,一个十三,圆脸的叫带弟,麻脸的叫春柳,是开春时吕氏才买回来的,正跟着双红学规矩呢。

      双红一走,带弟便羡慕的道:“哎,大热天的一身汗,泡个澡该多清爽,真是羡慕双红姐姐,每次小姐洗完了都把那水留着给她!还另外给她一桶清水冲洗,要是小姐也赏我去那桶里泡泡就好了!”

      春柳笑她:“嗤,你又没有与咱小姐一起长大的情分,青天白日还做起美梦来了呢!我听说那洗澡水里加了很多好东西,泡完了百病不侵的!”

       “怪不得每次进去收拾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药味,我还疑惑呢,哎,我在村里听过野台子戏,那戏文里都说小姐们泡澡是要用花瓣、香油的,那样泡出来才香香的惹人爱,咱们小姐怎么却偏泡药材,莫不是她身体有什么不好吗?”

      春柳冲她翻个白眼:“你又瞎说话,担心被王妈抓住了再饿你一顿,你看咱们小姐像身体不好的样吗,那样唇红齿白的,按老话说,这就是气血充足,大富大贵的相啊!”

       带弟兴奋道:“那,要不咱们去求求小姐,或者跟双红姐姐说一说,把那用完的洗澡水也给咱们泡一泡哇,反正倒掉也是浪费了!”

      春柳鄙视道:“拿什么泡,你有浴桶吗,还是你想用咱小姐的那个红木浴桶?连双红姐姐都不能用的,再说那药材,被人用过两遍,到咱这儿早不剩什么了,到时候泡你一身药渣子,把你泡的跟那药一样黑,哈哈!”

      说着两个小丫头便嬉闹了起来,终是敌不过炎炎夏日催人眠,在廊下靠着柱子打起盹来。

      那边双红进了浴室,浴桶里的水已经舀到一边的浴盆里了,连那个药包也泡在里面,旁边还多了一桶清水,案塌上还放着她的衣裳,她暗自点头:还是王妈会调教人,不过半年功夫就把那两个毛手毛脚的丫头调弄得乖巧伶俐起来,倒省了她很多事。

      双红除去汗湿的衣裳,解了裹胸布,坐进她的浴盆里。

      这浴盆只浴桶的一半高,人直接坐在盆底板上,水刚好能没过胸口,这还是小姐小时候用过的呢,现在倒便宜了她。

      双红一边撩着水清洗身子,一边不由自主的想起小姐洗澡时的样子。

      不得不说,小姐就是小姐,她俩从小一块长大,说起来太太小姐慈悲,她吃用都与小姐差不多,也不用风吹雨淋的干什么重活,可这皮肤就是不如小姐的细腻瓷白。

      她想着刚才给小姐抹膏脂时手上的触感,简直分不清那膏脂与小姐的肌肤那个更加滑腻绵软。

      别的不说,光小姐这一身肌肤就能叫人羡慕死哦!

      就是可惜小姐是双天足。

      像王妈说的,若是小姐也缠得一双小脚,那便是宫里的皇妃娘娘也是做得的。

      冬秀是不知道王妈说的这些话,她要是知道,肯定得郑重的告诉她们:裹了脚的人连宫女都没资格当,更别提什么皇妃娘娘了!

      一觉好眠,冬秀醒来时简直神清气爽,摸着自己爽滑的肌肤,啧啧,果真是吹弹可破,水嫩柔腻,手感不是一般的好,果然,女人的保养事业要从小抓起,要不然仗着年轻底子好,肆意挥霍本钱,稍不注意,过了30可就没法看了,这可是她前世的切身体会!

      双红伏在她塌边瞌睡,弓着身子,头搁在手肘上一点一点的。

      冬秀看了都替她难受。

      明明靠墙的地方就有一张小塌,她就是不去睡。

      本来以前她也是在塌上午睡的,不过自从王妈来了后就再不去了,也不知王妈给她说了什么,不仅她自己不睡塌了,还总是要求两个小丫头在门口守着,不总她们去玩闹。

      其实那两个丫头才十多岁,小小年纪离了父母亲人出来做事,已经够可怜了,冬秀哪敢过分使唤她们,对着她们那两张童稚的小脸,她总有在虐待小学生的罪恶感,倒不如叫她们跟上班一样朝九晚五的过来打个卡就行了,奈何王妈的威信比她高,双红和这俩小丫头被调教的自动自发的进入了敬岗爱业的角色,让冬秀也很是无奈。

      冬秀悄悄的穿上肚兜,正反手系带呢,双红便醒了,忙上来帮忙。

      要说这大白天的,就这么赤身裸体的睡觉实在不雅,不过冬秀早就练出来了,双红与她一道长大,她对她的存在早已习惯的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真的一点不夸张,双红是那种你需要时悄无声息出现,你不需要时又能立马在你身边失去存在感的人。

      别说在她面前不穿衣服了,甚至连洗澡和上厕所时也能当着她的面。

      可以说,十来年的小姐生活过下来,她已经被资本主义腐蚀得差不多了!啊,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嗯,感谢她穿成了小姐!

      待她准备穿中衣时,双红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道:“小姐,这个还没用呢!”

      她指着手上那一卷白布条,向冬秀示意应该先把胸裹好了再穿衣。

      冬秀却坚决拒绝了,并拉着她撒娇央告到:“双红姐姐这个就不要裹了吧,我都疼死了,它勒得我晚上都睡不着觉,天气又热,再裹我就要中暑啦!”

      “这怎么行呢,不裹着怎么出去见人呀,羞死人了都!”

      冬秀瞟了一眼她胸前的曲线,呵,以前没注意,也不知道裹胸这回事儿,她一直以为双红是个发育不良的平胸妹子呢,现在再看,双红至少也是B罩杯啊。

      这个年代又没有胸罩来固定支撑,那个肚兜,就相当于一层衣服而已,能兜住什么呀,胸大一些如果不裹起来,可以想见在跑动、跳跃,甚至日常走路时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吧,波浪起伏那是必定的!

      所以这才是不裹胸等同于下贱粗鄙的主要原因。

      “不要紧,你看我才刚开始长呢,裹不裹的根本也看不出来啊,就让我松快几天吧,好歹等天气再凉一些呢!”

      双红被缠得没有办法,加之冬秀说得也又道理,便不再啰嗦,只叮嘱她日后一定不能忘了。

      冬秀欢快的套上衣裳,系上裙子,至于裹胸?那是不可能的!现在不可能,以后更不可能,她都逃过了裹脚,怎么会死在裹胸这一关呢!

      不过是时候做个小马甲穿了,既能紧身又能塑形,比裹胸布健康,比胸罩保守合宜,最适合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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