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榻之郎

作者:兵不厌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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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5 章


      络腮汉子瞥了一眼粮车,嘴角讥诮的望着她:“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见我们首领!别说我没给你们机会,只要你们老实交代,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我还能给你们的全尸,否则······”
      “否则怎样?”阮清眨了眨眼,“那我也提醒你一句,若是杀了我们,你会后悔的。”
      “哦?”
      阮清从袖子掏出一件东西,笑着递出去,“其实要杀我们轻而易举,不过我看你也是条汉子,我也愿意给你一个机会。这个东西你只要交到你们首领手中,你们首领自会明白,到时你若还想杀我,悉听尊便。但如果你们现在就杀了我,我可以肯定你也活不了多久。”
      络腮汉子转眼看向她手中的东西,狐疑的皱起了眉头。
      他当然看得出那不过是一把匕首的刀鞘,但除了那刀鞘造型华丽精致,镶满了宝石之外,并无什么特别之处。
      听话音,这刀鞘似乎很重要?
      李恪见拿刀架在阮清脖子上的那个戎兵下意识要凑近来看,手中的刀因此更加逼近了阮清,连忙出声道:“别看了,你便是看一晚上也看不出个好歹,为了你的小命还是赶紧将这刀鞘送去给你们的首领过目为好。反正现在我们已经在你们手中,早杀晚杀都是你们说了算,不用担心我们耍什么手段。”
      这话说的络腮汉子面色微动。确实,对方已然在自己手中,要杀要剐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但这刀鞘若真有这么重要,出了什么差错可就真的不是他能承担的了。
      “刀鞘给我。”络腮汉子伸出手。
      阮清笑着将刀鞘递上。
      疾风部落虽然不小,但不同于尧国的城镇军队编制清晰独立,皆是统管于首领之下,倒不是不必担心这刀鞘会被半路截下。按照她的推算,不过半个时辰,疾风首领就会召见她。
      络腮汉子又盯了阮清几眼,吩咐其他几个同伴先将人押回去仔细看守,便带着刀鞘赶去汇报了。
      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阮清还是比较喜欢戎狄的直来直往。若是换做尧国境内,只怕不会这么容易就说服哪个官员士兵跑腿,至少在中间就要经过好几个人的手,以尧国官员大多的性子,必然小心猜忌,横生很多麻烦枝结。
      其实按她原本的计划,进了城之后先扮作粮商,交易时故意叫出高价,然后引来官兵。却不想这一次太过顺利,刚进城就直接撞上了戎狄的士兵。
      倒是委屈天四拼命演了一场戏,还磕破了脑门······
      天四确实委屈,若不是顾忌着旁边还有戎兵看守着,郡王又是尊贵不可冒犯,非得指着鼻子质问阮清一番不可。
      明明早有打算,还要他演那么一场屈辱的戏码作甚!
      天四很怀疑郡王殿下是不是故意迁怒,不敢回敬王爷,就将算计全砸到了他这个忠心耿耿的属下头上。
      这么一来,作为王爷和郡王的心腹,他和那个叫半冬的宫女脑门各伤一回,倒是很公平。
      都说女人心比针眼还小,这话果然不假。他怎么就忘了郡王是个女人呢!
      三个人被押进了附近关押犯人的一处破旧牢房。普通戎狄百姓住的都是土屋子,牢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风大了还会有尘土从栏杆缝里吹进来。乍一看倒是有点像尧国的牲口棚子,只不过牲口棚子里的还有新鲜的草料,这破落的牢房里只有埋脚的沙。
      李恪哪里见得阮清受这么待遇,进了牢房就忙把身上的袍子脱了下来,铺平在地上给阮清坐。
      阮清也不推拒,坦然的坐下便四下打量起周围的几间牢房。此处只是临时的关押地,犯人并不多,偶尔有几个也都是蓬头垢面,就像半冬形容的好似刚从土里挖出来的番薯一般。还是烤焦的。
      不过这些番薯比较活泼,一边在沙子里打着滚,一边不歇气的叫骂,看起来风吹多了肺活量也练的甚好,骂出口的话也是花样繁复,各有春秋。
      天四偷偷瞟着听得津津有味的郡王,额头滴汗。真心担忧聪慧好学的郡王领略了此般精湛出奇的骂功,将来用到王爷身上。斟酌半晌儿,从怀里掏出两团棉花,殷勤的递到阮清跟前,劝言道:“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粗俗不堪,殿下还是莫要叫这些人污了耳目······”
      阮清低头望着那两团十分可疑的棉花,眨了眨眼,问:“苏叔叔平日里喜欢骂人么?”
      天四手一抖,棉花掉到地上被风吹到了墙角里。
      王爷训话他们怎敢不听?可他能说这棉花其实是为了夜间替王爷和郡王把门时,避免听见什么不该听的声音准备的吗?他相信只要他敢说出来,今晚一定会被杀人灭口。
      天四灵机一动,脱口道:“殿下说笑了,王爷君子之风,如何会那些市井粗言。这是属下专门为殿下准备的,避免被沙土灌进了耳朵里。”
      “嗯,你很贴心。”阮清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然后又说了一句:“不过有头巾遮挡,这棉花倒是多余了。”
      天四被噎的哑口无言,讪讪的坐了回去。就知道郡王不是好糊弄的!变相的骂他太蠢太天真呢这是。
      李恪心情愉悦的瞥了天四一眼,趁机往阮清身边凑了凑,小声问:“那刀鞘到底是什么来头?你如何肯定疾风首领会见我们?”
      阮清漫不经心的欣赏着番薯们打滚,含糊道:“那是他们家传的宝刀刀鞘,原是他爹的遗物。”
      李恪似懂非懂的挠了挠脖子,还想问什么,就听到一串有力的脚步声走来,立马闭了嘴,起身将阮清挡在了身后。
      就见先前去呈送刀鞘的络腮汉子大步走来,到了门口就命人开了牢门,意味不明的喊了一声:“首领有令,命我带你们前去拜见。”
      李恪讶异的回头望了阮清一眼,没想到真的这么顺利。那刀鞘莫非还有什么奇特之处?
      阮清却似意料之中,缓缓起身,顺便捡起了地上的袍子,轻轻掸了掸上面的尘土递还给李恪,“多谢恪哥哥,只是有点脏了。”
      李恪哪里会嫌弃,阮清能想着这件袍子就足以令他受宠若惊了,忙接了随手披到身上,分明是一块破破烂烂的粗布,却好似是阮清亲手为他做的锦缎新衣一般,闻着上面若有似无的甜香,合不拢嘴的笑道:“没关系,你不嫌上面有汗味就好。”
      天四在后面翻了个白眼,只恨自己不够眼疾手快,在阮清起身时飞快的上去踩上两脚。
      因为首领急着召见,所以络腮汉子不敢耽搁,直接牵了马来给三人骑。可阮清并不会骑马,李恪自告奋勇与阮清共乘一骑,天四几次欲提出异议,可自己又不好将尊贵的郡王殿下拎到自己的马背上,只得默默的在心里将某个趁机占郡王便宜的骂了好一顿痛快。
      若是叫王爷知道了这两个人如此亲密的共骑,估计能气的立马飞奔而来,先将某人踩死在马蹄下,踩成渣渣。
      阮清倒是没有什么顾忌。她从小就习惯了以男孩子身份自居,又与李恪亲密无间,并不觉得共乘一骑有何不妥。
      但李恪实实在在乐开了花,早先他就想过要教阮清骑马,没想到后来一直没有机会。这一次虽然情景不甚美妙,但佳人在怀的兴奋还是难以自抑的。尤其他发现这次再见阮清,阮清的身形和气韵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若说以前只是软绵绵的一团,现在便似一捧柔弱无骨的水,每一次她的后背撞上自己的胸膛,柔软的香气扑入鼻端,都会令心跳停一拍。
      随即他发现身体某处竟然起了羞人的反应。
      抓着缰绳的手不由的有些僵硬,避免被身前的人发觉异样,连忙悄悄往后挪了挪身子。殊不知他的一举一动全都逃不过天四一双火眼金睛,半警告半鄙夷的哼了一声,若是眼光能化作刀子,估计早就替自家王爷照准某处一刀下去了。
      好在整个疾风部落不算大,首领的居所又坐落在城中,马在四下无人的土道上跑了不到两炷香的功夫,就在一个稍显威严的宽阔庭院门前停了下来。
      不同于城中其他屋舍,这间院子的围墙是由宽厚结实的巨石垒成,高出屋顶甚多,且石面光滑,可抵御风沙侵袭院内的屋舍。门前有不断佩戴弯刀巡逻穿行的戎兵。络腮汉子下了马在门前与一名看守说了两句话,便命阮清等人下马,跟随他入内。
      进了门阮清才发现里面果然别有洞天,大概是石墙的功用,院子里一排排的房屋不再是城中那种低矮的土屋,而是有些类似于中原风格的石木搭配而建的房屋。平顶斗檐,檐角悬挂着金铃,在风中清脆作响。
      正对大门的便是一间四敞的大殿,从道路两旁一直到石檐下立着两排火红的铁塔灯,木头燃烧的噼啪声与金铃琳琅声混在一起,令人心绪宁静。
      远远的阮清就看见殿中笔直的端坐着一道身影,只是人是坐在地上的,身前的矮桌上还摆放了一溜瓜果酒水,和那把五光十色的刀鞘。
      阮清忽然有种鸿门宴的错觉,只不过摆宴的人并不是坐在那里的人。
      李恪和天四一左一右紧紧的贴着阮清,警惕的观察着四周过分安静空旷的动静。
      络腮汉子将人带到门口,就退下了。
      阮清这才看清楚殿中人的样貌,果然很年轻,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左右,一头乌黑的头发编成无数条发辫全数绑于头顶,微微扬起的脸泛着健康的古铜色,五官硬朗深邃,鼻梁高挺,不算美但也别有味道,让人联想到沙漠中野性张扬的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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