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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月明星稀,是个成为塑骨人的好天气。”
方易梦刚起身,准备弯腰拿了小杌子进屋,突然听到一直不言语的沈安和来了一句。
啊?
哦,对诶,留他在这里不就是为了让他教自己成为塑骨人吗?满脑子是种田的方易梦此时才想起。
然后抬头看了看天,这....没有月亮啊,星星很多很亮。
方易梦侧身看向沈安和,见他已经悄无声息的从靠椅上坐了起来,好看的眉眼微抬,看向方易梦 。
“对对....我是想成为一名塑骨人。”方易梦将布巾挂在晾衣绳上,坐回了小杌子上。
沈安和眼睛虽然看着方易梦,但是很明显焦距不再她的脸上,似乎走神了,待顿了一下,好像才突然想起刚才要说的事情,坐直了身子,清了清嗓子,神情多了几分肃穆。
“你成为塑骨人之前,需要先发一个誓言。”
入一个行当就要遵守一个行当的规矩,方易梦点了点头。
“发誓说你成为塑骨人之后,永远不复活一个不想复活的人。”
沈安和轮廓比常人立体,眼眸比较深邃,此时直勾勾的看着方易梦,更多几分幽深。
不过幸亏方易梦不是原主那怯生生的闺阁小姐,直视他的目光,沉吟了一下,道:“可以。”
沈安和站起身,看得方易梦感觉背后有些凉飕飕的时候,从右手食指上取下了一枚碧绿的戒指。
方易梦目光灼灼,她敢发誓,虽然她没有太关注这个住在家里的男子,但是,他手上是没有带着任何东西的,在摘戒指之前他的右手食指上什么都没有。
方易梦抬眸看了看沈安和,心中有点忐忑,但面上纹丝不动,抬手接过了碧绿的玉戒。
看着沈安和微微颔首,就往手上戴,方易梦看了看这戒指的大小,戴在了拇指上,撇着沈安和微微拢眉。
这戒指太宽,我不带这儿带哪里?方易梦取下戒指,看了看左手的五根玉葱指,随意戴在了无名指上,反正这个时代也没有戒指戴哪里是什么意思的讲究,至于结婚,她从未想过。
那戒指刚好合适,竟然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变小了!
“好了,你现在面向西方跪下,发誓说你成为塑骨人之后,永远不复活一个不想复活的人,否则生生世世困在这个戒指中,不得死也不得生。”
沈安和站起身,语气平缓,而这平缓下却是流淌着一种汹涌的暗流,似乎这句誓言中蕴含着无数挣扎的灵魂。
受这气氛的影响,方易梦的脸色也镇重了几分,将耳边的几缕碎发别到小巧的耳后,不由自主的抚摸无名指上的玉指。
张了张嘴,想问什么最终没有问出口,而是转向西面,此时一阵风卷过。
方易梦跪了下去,那一直未曾现身的月亮被狂风逼得冒出了头,月光皎皎,洒在她秀美中带着一些稚嫩的脸蛋上,身后一树绽放的桃花。
她举起右手,此情此景,有着几分莫名的庄重和圣洁,还有几分幽暗,带着些清脆的嗓音道:
“我方易梦,愿意成为一名塑骨人,并且永远不复活一个不愿意复活的人,若有违此誓,那我的灵魂将被永远困在这个戒指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最后一个字吐出时,方易梦感觉背后一凉,滚滚而来的乌云再次将圆月遮盖,院子中又只剩下窗户里透出的些许光亮。
方易梦起身,下意识摸向戒指,诶?戒指呢?那无名指上的戒指竟然不在了,转身疑惑的看向沈安和,发现他不知何时又已经半躺在了靠椅上,半眯着好看的眼眸,没有要回答方易梦问题的意思。
哦,好吧,或许这戒指是隐身的吧.....
方易梦准备回屋,睡觉,沈安和突然伸出手,一本书拦住了方易梦的去路。
方易梦伸手接过,一摸是两本,拿着进了屋子。
在烛光下一看,上面一本是再普通不过的线装书。《大学》,方易梦一看这名字,嘴角抽了抽,这敢情学个塑骨术得把四书五经给背会了?
还以为要传授修炼之术了.....将书打开,嗯?扉页上两行歪歪扭扭的字:
“塑骨术入门一段都修炼不成,那你脑壳肯定有问题,不适合继续修炼,不过先试一试吧。”
方易梦:“........”
翻开后面的,是具体的修炼步骤,该如何练咒语,如何感应亡魂,但是当方易梦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她只想吐槽一句:
“入门一段还感应亡魂,感应个P哦”
因为这最后一页上写着:入门一段可以复原花草树木断了的茎叶枝丫等部位。
另外一本是封面泛黄的古籍,古籍书上写着《塑骨人历史渊源》几个挺拔俊秀的楷字。
翻看一看,不知不觉就去了大半个时辰,因里面不是枯燥无味的历史介绍,都是些小故事,颇为有趣。
看了个大概,方易梦合了书揉揉发胀的眼睛,一边换睡衣,一边回想书中内容。
塑骨派,没有人知道这个门派的起源,有的说是大余国三百年前开国才有,因为塑骨人最早的事迹时是开国之初,一名名为复机道人的男子复活了很多亡者,帮开国皇帝周世昌打下了江山。
有的说早就有了,不过是复机道人功勋显著,大家便以为是他创立塑骨派的。
传承几百年,无人知道这个门派有多少人,如何辨认这个门派的人,只知道要成为塑骨人,需要天生特殊体质,还要喜欢耐得下性子来学,总之,都是废话。
整整一本书,就是在讲这以前出了些什么牛的塑骨人。谁复活了暴毙的皇帝,让他宣布该那个皇子登基,这才免去了一场血雨腥风的夺位之争;复活了某某怀孕的宠妃,让这皇帝唯一的儿子得以出生,江山永继,总之是神乎其神。
看完这本书,方易梦只总结出一句话:
塑骨人,能将人复活九天,九天之内这人消散执念自然消亡。
哦,还有一句:成为塑骨人需要好好学习。
方易梦沾着枕头就睡着了,这成为塑骨人,本来就是她种田生活的调味剂,睡好了明天种地才是要紧的。
第二天一早,方易梦是在饼香味中醒来的,穿好衣服,迷迷糊糊去了厨房,准备烧水洗脸。
“一口锅里是热水,一口锅里是早饭。”
在后院蹲着喂小鸡的沈安和回头道,他手中拿着一个僵硬的小鸡,新买的小鸡仔成活率并不是百分百,不时会死上几个,他将小鸡拿出院门埋在核桃树下。
方易梦掀开锅盖,果然,厨房两口锅中有一口锅中烧着半锅热水,另一口锅中.......
这饼香诱得方易梦等不及洗脸再看了,掀开看了一眼,四个碗大的饼,还有些绿油油的东西在饼里面,好像是野菜,方易梦深呼吸一口气,麻利的盖上锅盖,快速的洗脸挽头发,坐到了石桌边。
沈安和已经洗手将野菜饼放在了桌上,接着又进入厨房,竟然是端出来了两碗玉米粥。
闻一闻,一股玉米的香甜气息混合着野菜饼的饼香和油香。
方易梦先喝了一口玉米粥,再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饼,这野菜嫩嫩的,咬下去表面的酥脆,里面的细嫩,再嚼一嚼,里面竟然还放了一点野葱。
这种野葱是山里的,比一般的葱更细小,更难择,但是更香,看样子,是沈安和去山里寻的。
沈安和不快不慢的解决了一个饼以后,竟然将筷子放在了碗上,俊美的眸子仍旧是慵懒,带着那么一点点的忧郁看着方易梦。
方易梦咬了一口饼,这有点不正常,都没敢吞。
“其实....这个饼里面放点新鲜的猪肉更好吃。”沈安和说完,方易梦竟然感觉他几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不过你养家不容易,我们将就吃吧。”
这个很好吃啊,不将就,天天吃都不将就。
不,这不是重点,我养家不容易?我没有养你,你这不要工钱,每天就吃三顿饭,很划算。
不对,这也不是重点,沈安和想吃新鲜的猪肉了......
“我下午去买些。”方易梦喝下最后一口玉米粥,含糊道。
沈安和喝粥的速度快了一些,神色仍旧是慵懒得什么都不在意的模样。
方易梦吃完,去厨房量了一斗米倒入米袋子中,那一亩多旱地,要是人挖要好久才能挖好,她要先去里正家借耕牛。
耕牛是很贵的,一般人家买不起也养不起,因此地多的挖不动,都是去借,一斗米借一天,管牛吃饱,晚上给牛熬一锅玉米糊混猪草就可以。
不过去刘里长家借牛之前,方易梦得先去一趟寡妇李二婶子家,她借了牛没用,得找人犁地。想来想去跟她熟点的也就是李平了。
方家的水田是租给李家的,两家关系也比旁人家要亲近一些。
“二婶子,二婶子,我是方家的小娘子,你在家不?”
李平经常出门打猎,家中养了一条大黄土狗,方易梦不敢贸然进屋,站在篱笆门前喊道。
透过矮小的篱笆门,能看到他家的两间屋子,墙壁上已经有细小裂缝了,边上有李平自己用石头砌的一间小厨房,这样二婶子才不用在仅有的两间草屋里做饭。
没人应,方易梦有些失望,再晚些怕这一亩多的地就犁不晚了。
“在呢,我娘到镇上卖鸡蛋去了。”
一个男子爽利的声音从身后不远处传来,方易梦转身一看,是李平。
李平一只手牵着大黄狗,一只手抱着一只小猫,这小猫一身雪白的毛,很是可爱,但它额间一撮水滴状的红毛才是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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