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当官造福百姓

作者:木易少一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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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章


      “侯爷回来了?妾身已经令人备好了热水,先去换身衣服吧?”李嫣然算好了丈夫回来的时间,提前等在了厅堂。

      如今虽然距离庆帝推翻前朝暴/政已经过去了十六年,但前朝遗留的弊病繁多。

      北有夷族不断骚扰,南有前朝余孽自立为王,不时打着匡复前朝的名义对大庆进行骚扰。

      庆帝因沙场旧伤复发,还未将朝政巩固便逝于庆历三年,太子昌继位,朝廷又是一场长达五年时间的大洗牌。

      解决了内忧,直到近年,才开始把目光放到外患上。

      至于像建安候这样的武官,即便是没有出征,也基本上是不得闲的。

      “先不急,承儿呢?”季博康坐了下来,喝了口茶。他是从兵部回来,又不是从军营中回来,哪用洗澡?

      “承儿还是老样子,在院子里玩呢!”李嫣然叹了口气。

      “走,先过去看看。”

      季博康虽然是个狠人,但是对自己的嫡子还是十分重视。

      特别是这个嫡幼子,情况特殊,自发现他与常人的不同起,便占据了他的绝大多数关注,比起当年的长子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现在还是一家之主,对小儿子可以多有照顾。但等他百年之后,季家分家了,他的几个哥哥还能不能像自己这么待他,那就不知道了。

      为了这个小儿子,他曾请过许多名医,但是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甚至还有人说他这是心病,当时就被他撵了出去。简直是笑话,这么小的孩子,也无人虐待,心病从何而来?

      “侯爷,夫人!”

      “嗯。”季博康点了点头,过去也不管季维承还做着自己的事,一把就将他抱了起来。

      都说抱孙不抱子,但季维承的年纪和季博康的年纪想比,差不多也是爷孙的差距了。

      别的家动作快的,已经抱上了孙子,而季维常因为专心于学业,别说红颜知己了,院里连个通房都没有。

      季维承随着季博康的动作顺势改变,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季博康却从对方圆溜溜的眼珠子里清楚地看见了自己的模样。

      “承儿也五岁了,爹爹过几天给你找个先生给你启蒙好不好?”

      季维承还是一声不吭。

      季博康默默地叹了口气,捏了捏他的小脸,将他放了下来。

      不管怎么样,启蒙还是要有的。

      他儿子这么聪明,随便看看就能学会制作胰子,没道理这简单的启蒙知识学不会。

      前朝重武轻文,到了大庆,无论是已逝的庆帝还是新帝,虽然也重武,但对文之一字更加重视,甚至颁布了武官必须得识字的政令。

      “侯爷,承儿这个样子,不然先由妾身教他识字吧?”李嫣然道。

      她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她这个小儿子注定不会像别的小孩那样跟着先生念书写字,甚至不会有任何回应,光是这一点,就很难请到好的先生了。

      若是遇见那等只图钱而随便应付的人,和白白将钱财送出去有什么区别?

      李嫣然是前朝大儒的女儿,从小便闻着书墨香长大,即便是这么多年都没有接触四书五经,教导一个还未启蒙的孩童也是绰绰有余。

      季博康皱着眉思考了一下,还是拒绝了妻子的提议:“他迟早要与他人接触的,他不能永远是现在这个样子。”

      “侯爷,夫人,三爷回来了。”一名下人穿过院门前来禀报,话音还未落,一名身着青色劲装的年轻男人便大步走了进来。

      “哥,嫂子,我回来了。”

      季博康看了年轻男人一眼,教训道:“多大人了,还这么风风火火的?”

      年轻男人并不在意,嘿嘿地笑了笑,上前抱起刚被季博康放下的季维承,手一用力,便将其放在了自己的肩上。

      视线突然拔高吓了季维承一跳,让他下意识地抱住了这个男人的头,这才让他注意到这个新出现的人。

      在原主的记忆中,这是他的小叔叔季博平,今年才22岁。

      他祖父是前朝最早追随庆帝的武将之一,可惜死于战争胜利的前一年,而他祖母没多久也跟着去了,没熬到新朝成立的时候。

      季家也就只剩下季博康他们兄弟三人,早早地便分了家。

      只是季博平是季家的老来子,年龄比他二哥还小11岁,便一直跟着季博康这个大哥住着。他到现在都还没成家,自然也没想着搬出去。

      “我这大半年都没回来了,你一来就在我侄子面前教训我,给弟弟我留点面子呗!”

      看自己的弟弟这么吊儿郎当的模样,季博康更来气了。

      长兄如父,而季博平的年龄比他的大儿子季维常大不了几岁,而他父母去得早,这个小弟弟几乎都是他拉扯大的。

      二十二岁,文不成武不就就算了,放别人家里也早就成几个孩子的父亲了,而他,连家都还没成!

      上次给他议亲,他居然还敢留书出走!

      简直是越想越气!

      “你还有面子?你这次回来,若是没成亲,哪也别想去!”

      “哥,我还小,怎么能被一个从未见过的女人束缚在玉京呢?待我看过万紫千红,再回来成亲也不迟。”

      说完这句话,季博平也知道自家大哥会生气,双手抓紧季维承的脚拔腿就往外跑。

      “我好久没带侄儿出去玩了,今天带他出去放放风,晚膳前给你们送回来。”

      古代的都城繁华而热闹,许多后世早就消失了的玩意,街上随处可见,就连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的季维承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记忆中,季博平对原身很好,基本上有空就会来看他,更会悄悄带他溜出门玩。

      如果不是因为躲避催婚而留书出走大半年的话,季博平说不定就会发现原身的不对劲,现在的季维承也就不会穿越过来了。

      季维承知道自己这么想其实是不对的,他知道小孩“病发”的时间。那天就算季博平在,也早就回自己的院子休息了,哪会注意到已经睡觉了的季维承?

      但他就是忍不住。

      为了避免自己胡思乱想,他也做出了不少的努力。

      一阵吵闹声引起了季维承的注意力,其中还夹杂着细细的抽泣。

      那是位于一家转角处的酒楼,酒楼门口是一片比较空旷的空地,平时是用来摆放一些吸引客人来的物件的。

      而今天,酒楼不知道为何没有开门,便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看热闹的场所。

      “……家父同我刚至玉京便不幸身染重疾,花遍身上所有的银钱都没治好,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离世。哪位大人行行好,帮小女子把先父安葬,小女子愿卖身换取安葬费……”

      季维承微微睁大了眼睛,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卖身葬父吗?

      玉京是大庆的都城,整个大庆的权利中心,居然还会有这样的事儿?

      不过周围看热闹的人多,却没有一个当真去问价的。

      季博平似乎是察觉到什么,扭头去看脖子上的季维承,虽然看起来还是那副模样,但熟悉自家侄子的小表情的季博平却知道总算有东西吸引到他了。

      “想过去看看?别看她哭得那么真,其实都是骗人的。”

      季博平动了动脖子,有点酸,把季维承放了下来,单手抱着,就近找了家茶馆,要了个靠街的位置,刚好能看见这出闹剧。

      “这玉京表面繁华,实际上我大庆并没有处于和平时期,对户籍的把控相当严格。除了家倚玉京的百姓和有路引的官商学子,是进不来的。”

      在别人眼里,季博平看似在跟自己的小辈解释下边发生的事,但准确来说,他其实是在自言自语。

      就算是别人主动搭话,季维承也是没什么反应的。

      “无论是在多么繁华的地方,总会有那么几只老鼠。只是可惜她那死去的父亲,不知是从何处前来都城讨一条生路的流民。”

      大庆内忧已成定局,那些本属于前朝的国土,当今圣上又怎么能放过这一块跑掉的肉?

      南北都有不少的摩擦,以至于被战争侵袭的百姓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富裕的地方谋求生存。

      “欲望不止,战争不休,输家总想着翻盘,赢家总想要赢更多。费尽国力赢下一场战争,百姓流离失所,外患初殆,内忧又起,如此反复,天下成了掌权者自我满足的游戏。

      损失的人,总是百姓。不断地发动战争又有什么意思呢?各国合作通商,互通有无,为百姓牟利不好吗?为何非要争个输赢呢?”

      这话传出去是会掉脑袋的,季博平的声音很低,不过被他抱在怀里的季维承还是听见了,不由得看了他这个小叔叔两眼。

      古代君主种类诸多,不无有重视百姓的那一款。

      但重视百姓的同时,他们把将祖上传下来的治理好家业并将其发扬光大看得更重。如果给他们统一周边各国的机会,他们绝对不会放弃。

      在这个时代能有这种想法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接下来发生的事正好印证了季博平的说法,一队巡逻的官兵从街道的那头往这边走来,身着铁甲手持长刀的动静儿可不小,大老远就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那卖身的女子几乎只是瞥了一眼,便匆忙收拾自己身前的东西和躺在她身后的“老父亲”的尸体,正准备离去的时候,手却被一只枯黄干瘪的手抓住了。

      “哎,别走了。”那是一名穿着蓝色长衫的瘦小的中年男人,他从腰间取下一块牌子在女子面前晃了晃,道,“这个认识吧?跟我回去吧,那个我找人帮你处理。”

      中年男人扬了扬下巴,口中“那个”的意思分明是女子已去世的“父亲”。

      女子喜出望外,东西也不收拾了,乖巧地站在了中年男人的身后。

      不少人喜欢看热闹,而酒楼则是那些闲人们看热闹最好的聚集地。这人刚被带走,旁边的几桌就开始讨论了起来。

      “又叫国公府带走一个,不知道她进去之后会不会后悔。”

      “想卖身进大户人家哪有这么容易?人家就算买丫鬟也要身家清白的,这个能进去就不错了,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得了吧,谁不知道国公府世子爷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也就刚弄回去的时候尝尝鲜,等他那夫人一发现,估计就没了。”

      “堂堂一个国公府世子居然混得这么惨,也是他那原配去得早,不然也不至于这么窝囊。”

      “这位兄台,你这话我可就不能认同了。照你的意思,男人就该在外面拈花惹草,正妻进门之前就弄出好几个庶子来才叫不窝囊,我倒是要看看这都城中有几户人家愿意把女儿嫁你。”

      这桌人聊天的声音大,旁边喝茶的人听见,立马就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就事论事而已。再说,正妻进门之前有庶子的又不止世子爷一人,你专用世子爷来举例,怕不是别有居心!”

      被针对的人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衫,头戴银丝明月冠,明明才是初春,手里却还拿着一把扇子不时摇晃着,一看就是个风流才子。

      此时的他满脸通红,也不知道是气恼的还是羞愧的。

      季维承放空了脑子,耳朵却被动地接收着周围的声音。

      就如同那名国公府下人所说的一样,他将女子带走之后,在巡逻官兵到来前,很快就有两名小厮来把尸体抬走了,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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