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关于爱与无限

作者:Lo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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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别笑了!”

      两个人隔着玻璃对笑,为本就不正常的疯人院又平添几丝诡异气息。

      负责看守的狱警后背发毛,他使劲从背后推了一把景末的肩,嗓门又拔高了几个调:“坐椅子上,十分钟!”

      探监时长是短得连情绪都舒展不完的十分钟,通话内容会被全程录音,这还是如今已经身为市长幕僚长的爱德华.尼格玛据理力争所得来的。

      事态愈发朝着不可思议的走向发展,谁也没想到几个月前以杀人犯的身份被扔进疯人院的爱德华会认识一个不惜一切代价把他从这里赎出去的大佬,更何况那位大佬曾是阿卡姆的优秀毕业生——毕竟,这里可是哥谭,以罪恶为血液的城市——市民们甚至心甘情愿推选一名罪犯当市长,在除却这里之外的地球任何一个角落,都不会存在如此程度的以暴制暴。

      “……我以为你死了。”景末手里攥着话筒,看见爱德华好端端地穿着定制绿色西装坐在对面,她只觉得鼻酸。
      其实她想说的是:我以为我害死你了。

      “……瞧你那丑得要命的表情。”爱德华故作嫌弃地皱起眉,“行了,其实一开始我也以为自己绝对死定了,可幸运女神偏爱我,让我现在活得好好的。”

      听筒里是爱德华熟悉的声线,可只要景末一闭眼,看到的就是他那天晚上满是弹孔的身体。
      她喉咙发苦,声音也发颤,“我很抱歉,爱德华,你怪我吧。”

      “MJ,”男人的声音镇静而沉着,“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接受最真实的你,就像你接受我是个冷血的逻辑学家——可如果你想把这来之不易的十分钟全花在跟我道歉上,我就要对这段我自认为默契的友谊表示怀疑了。”
      然后他低头看了看表,“哦,现在还剩九分钟。”

      景末隔着许久没擦的玻璃看着他的眼睛,不太确定他这句话的潜台词……确定是她想的那样吗?
      “你想——?”

      “自从我出狱后,就再也没人陪我猜谜语了。”爱德华像是早有准备,他的目光移向正严肃看着两人的狱警,又迅速转回来,“MJ,行行好,陪我猜谜吧。”

      然后没等女孩答话,他便自顾自地说了第一个:“我没脚却能跑千里,能说话却没声音,我带着主人的使命,跨越四方到处旅行。我是什么?”

      这谜语两个人之前早就玩过。
      景末那起初茫然的眼睛逐渐恢复盛满光芒的聚焦,“哈,太简单了,信嘛!”

      所以,你此来一行,真的是想为我通风报信。

      爱德华一副浮夸的受挫表情:“刚刚是我让着你的!这回你来。”

      景末咽了咽口水,对视着他的眼睛:“花钢板,亮格栅,寸步不离。我在哪?”

      “家呗。”谜语人咧嘴微笑起来,“你家在纽约吧?拜托你,能不能给我出个三年级以上的?”

      我最信任的那个人在纽约,如果你下定决心要帮我,送信的风应该往纽约去。

      女孩点点头:“下回肯定难倒你,这把轮到你了。”

      爱德华顿了顿:“什么东西人人有,又经常被人叫?”

      答案是名字。

      景末不说话了,她深深吸了口气,捏着话筒的手指摩挲那滑腻腻的塑料壳,然后指尖开始在拾音器背后轻轻敲击。

      哒,哒,哒,哒。四个长音,代表CH

      滴,哒。一声短促,戛然而止,接着又一阵长音,代表A

      滴,哒,滴。一短,一长,再一短,代表R

      滴,哒,滴,滴。L

      滴。E

      滴,滴,滴。S

      而最后一个字母——
      哒,滴,滴,哒。X
      代表那个独特且所向披靡的姓氏。

      Charles X,是查尔斯.泽维尔。

      我不知道从哥谭到纽约州的距离,步行究竟有多远。我相信丽亚娜那姑娘勇敢而正义,可此刻她也是在边逃亡边展开公路旅行。
      在她抵达目的地之前,我究竟可以支撑多少天?朗姆洛说过,从她离开起的每一天,都有可能成为我的死期。
      我不是没有感情、不是对死亡不闻不问的机器,否则我不会珍惜时间、不会热爱生命、不会拖着这饱受疼痛与饥饿的躯体忍受这一天天暗无天日的折磨。所支撑我做出这一切的理由,都是我希望我能活下去。

      如果你真的愿意帮我逃离这非人之地,传口信给查尔斯.泽维尔吧。
      信息的速度比身体快千倍万倍,因为丈量它的,不再是脚步,而是你和我费尽心思、千辛万苦所赢来的时机。

      倘若你记下了这藏着他名字的摩斯电码,请帮我传达,如今他已然是我唯一的希望。

      此刻女孩那清炯炯的大眼睛里闪着欲语还休的光,道尽一切急迫与期望——
      你听懂了吗?时间以秒为单位飞速流走,而信号就写在这须臾之间。

      而对面的男人侧过脑袋,微笑着颔首——
      当然了,毕竟我拥有全哥谭最聪明的大脑啊。

      直至此刻,疑虑与蹙迫冰消瓦解,那些烦恼的、恐惧的、绝望的,伴随一个会心的点头,在那一刹被抛在九霄云外。

      “答案是名字啊,笨蛋。”爱德华一脸胜利的表情,得意洋洋挺起胸膛,“你还是我的手下败将。”

      “……啊,这个答案真是,刚才明明就在嘴边!”景末佯装懊恼地按着脑门。
      除了爱德华,没人看见她隔着玻璃摆了个悄无声息的口型:
      “谢谢你。”

      *

      “不会吧,百利甜?”
      艾可坐在吧台边托着腮,一脸无语地看着快银往利口酒里兑牛奶,“你就请我喝这?”

      “等你满二十一岁那天再跟我抗议吧。”皮特把调好的酒推给女孩,跟她碰了下玻璃杯。

      然后他端起那杯酒——与其说是酒,倒不如说是饮料——侧着脑袋,夜店里变幻的镜面球倒是与他很相配,仿佛他天生就是为音乐狂欢的精灵,“来,干了这杯酒,忘记忧与愁!”

      “切,戏精。”艾可哑然失笑,涂着亮银色指甲油的手指捧起酒杯。

      “哦,你还好意思说我是戏精?”银发男孩忽然咧嘴笑起来,可那笑容就像落寞的月光,“一直演戏的明明是你,你把我们所有人蒙在鼓里,然后又像耍猴一样耍我。”

      ……这信息量有点大啊。艾可懵懵懂懂地睁着眼睛,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看,你瞧你,又开始装傻了。”

      这回哪怕艾可是再伶牙俐齿的姑娘也百口莫辩了。
      她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等等,他这莫名其妙的伤感是怎么回事?
      还是说,看似苦苦哀求的单相思实则另有隐情……难道景末才是那个渣女?!

      艾可:emmmm
      不知道银色头发戴了绿色帽子会不会好看呢。

      皮特那乌黑的瞳仁正打量她,艾可小心翼翼地望着,这才发现那里面竟然明晃晃的都是心碎。如果眼神可以说话,那他所要表达的情绪可能都要靠吼出来,比如“你为什么不说话”,比如“你还要把我当多久傻子”,再比如“这太恶心了,我讨厌你,我一辈子都恨你”。

      她艰难地抿了口酒:“……别伤心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这边她还自己黯然神伤呢,更别提安慰眼前这个拿了苦情剧本的男孩子了。

      果不其然,对方深银色的眉毛皱起来,眼神仿佛在说“就这?”。

      艾可突然觉得今晚来这里蹦迪是个错误决定。
      她来这儿是为了纯粹的买醉和艳遇,根本不想在自己完全放松的时候还要处理原主的烂摊子啊!

      不过非要强行艳遇的话,面前这小子嘛……

      艾可咬着嘴唇,打量他乱糟糟刘海下高挺的鼻梁骨,视线一路向下,移到他气得嘟起来的嘴上。

      好像一只炸毛的刺猬啊,仔细瞧还挺可爱的。
      而且重点是,他面无表情的娃娃脸竟然还有点像杰罗姆。

      “喂,我说,”艾可拨弄一下头发,眯起眼睛开始笑,露出甜兮兮的小虎牙,“别生气了好不好?要不你就原谅我吧。”

      话音刚落,她便看见银发男孩激灵一下,明显地倒吸了口凉气:“你的意思是——”

      艾可直视着他的眼睛,并没有丝毫退缩:“对,我就是那个意思。”
      她的手在吧台上慢慢滑动着前进,最后细腻的指尖覆上了男孩子骨节分明的手指。
      “皮特,我们重新开始吧。”

      皮特罗.马克西莫夫忽然感觉呼吸困难。

      “你是说,呃,”缓过神来,他飞快眨眨眼,“你还喜欢我吗?”

      “是啊,我喜欢你。”

      “那……那彼得.帕克呢?”

      “我喜欢你跟他有什么关系?”

      “哈利.奥斯本呢?”

      女孩眉毛蹙起来:“拜托,别跟我提那个混蛋!”
      她承认自己花钱的确有点大手大脚,可要不是上周他冻结了她的银行卡,她也用不着辛苦地当创意总监搞营销来赚钱。

      皮特罗.马克西莫夫觉得自己疯了。
      这一切都太诡异了,诡异到让他以为此情此景都是他醉酒后所编造出来的幻象。

      DJ忽然切了首层次感丰富的慢摇,旋律递进,和弦变幻。

      艾可与皮特交叠的手并没有松开,她用另一只手握住酒杯,仰头,将牛奶百利甜一饮而尽。

      “我们去跳舞,怎么样?”她问。

      细腻的五指轻车熟路地叉进皮特的指隙,十指紧扣。艾可站起身,拽着目光迷离的银发男孩进了舞池。

      皮特望着红裙下裸露的一片漂亮脊背,像被下了降头般,任由她牵着。

      当两人站在群魔乱舞的人群中央时,副歌音符忽然炸开,舞台的灯光闪耀,金色纸屑开始漫天飘散,把那瞬间的氛围衬托成仙境。

      女孩无限靠近他,手臂如同柳枝,环过他的后颈,贴在他身上。

      皮特搂住她,环着她腰肢的手掌慢慢向下滑,抵达裙摆的开叉,捉到玉软花柔的左腿。

      女孩吻了吻他的下唇,贴近他的耳朵:“皮特,今晚留下来陪我吧。”

      “……等一下,我需要出去透透气。”

      于是“嗖”的一下,银色的风闪过。

      三秒钟的时间可以做什么?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好像什么都做不了,除了发呆和吸气。
      可对于快银来说,三秒钟足够他绕着第五大道跑二十圈,顺便跳到帝国大厦顶上吹散他醉醺醺的酒气。

      三秒钟后,他又回到人头攒动的Cielo,这次回到女孩身边的时候,他的身上都带着夜风的气息。

      对于他炫酷的超能力,艾可只能表示叹为观止。

      “我想,我刚刚忽略了一个问题。”皮特道。

      “……什么?”

      艾可话还没说完,就忽然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抓着后颈皮高速移动起来,毫无先兆的加速度令她头晕眼花,差点就一阵呕吐。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被五花大绑地丢在了一处天台之上,头顶是深蓝色的夜幕与澄黄的月亮。

      “哎!你有病吧?”艾可恼怒地瞪着银发男孩,大声宣泄着心中的不满,“腿都叫你摸了,你就这么对我?”

      “问题就出在这里。”快银蹲在艾可身边掐了掐她的脸,不知何时已经换上了银色夹克和护目镜,“真正的景末,左腿上的伤疤连起来像条很长的蚯蚓。而你,并没有那些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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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非要做个比较的话:
    最适合景末的是小虫
    景末最信任依赖的人是教授
    她自己最喜欢的是哈利(虽然就算打死她都不愿意承认)
    谢谢“一切归零奈何为初”小可爱的营养液,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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