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叔他财大气粗(重生)

作者:萝卜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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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割猪草


      莲花村四面环山,正处在青山绿水的怀抱中央。土地虽少,可山上土产却十分丰富。每年都会有人千里迢迢的过来,在山上挖个野人参啊,野灵芝什么的。

      村里面的人不识货,挖的野人参,野灵芝什么的,晒干之后低价卖出,也有直接把野人参当萝卜干吃的。

      林蔚从前读过两年书,又是秀才的女儿,在书上看过。可是前世胆小如鼠,唯唯诺诺,哪里敢说出来。

      当然,就算她说了这些东西能卖大钱,也没有人信。

      林惜年纪小,又没吃过苦。才走到半路,就累得气喘吁吁,说什么都不肯再往前走了。

      林蔚一脚踩在大石头上,往四周眺望一圈,见自家的茅草屋在群山的环抱中,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的黑点。微熏的山风,带着青草的清新和野花的馥郁香气,一股脑的钻进了鼻子。

      “再坚持一下,后山的野兔子最多,那里的猪草长得也好。”林蔚低头瞧了一眼脚下磨破的草鞋,洁白的脚趾头都露出来两只,再看看林惜穿的碎花布鞋,忍不住摇头长叹口气。

      林惜胡乱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蹭得一下站起身来,攥紧拳头,大声道:“那好吧!我们赶紧走!”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功夫,二人总算是在一片绿油油的猪草丛中停了下来。此处是后山,人烟稀少,猪草长势极好,可却因为路远,村里人就是放牛,都不会想着跑这放。

      林蔚攥紧了竹筐上头的布带,望着林惜的背影,眸色渐渐冷了下来。

      林惜此刻背对着林蔚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两腿悬空耷拉着,在空中一晃一晃的。她擦了擦额头上湿哒哒的一层黏汗,嘟囔着,“怎么这么远啊,可累死我了。”

      “是啊,的确有点远。”林蔚随口应了一声,抬腿往前走了一步,伸出了手。

      只要轻轻推林惜一下,就能将她推下斜坡了。林惜年纪这么小,从这么高的斜坡滚下去,就是不死也能摔个半残。

      只要伸手推她一下,就能替自己报仇了。

      “林蔚,咱们什么时候抓兔子呀?”林惜突然转过头来,小脸汗津津的,昂着小脸冲林蔚笑:“我好想养一只野兔,只要你帮我抓一只,回头我就跟我娘说,让她给你做一双布鞋……嗯。”

      她咬着手指头,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如果你能给我抓到一对儿,我就让娘给你再做件衣裳。”

      林蔚将手放了下来,微侧过身去,垂眸不知在想些什么。

      平心而论,林惜虽然小小年纪蛮横任性,时常往她碗里撒盐巴,可都是小打小闹,到底没有多么恶毒的用心。

      林蔚还记得她娘生前说过的话,人活于世,一不愧于天,而不愧于心,要堂堂正正的做人。

      这世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绝不姑息,也绝不牵连。

      “那我要是去抓兔子,这个猪草谁割?”林蔚将竹筐解了下来,拍了拍边缘,淡淡问道。

      林惜咬着手指想了想,昂着脸道:“要是我帮你割,你一定能帮我抓到兔子吗?”

      “能。”林蔚言简意赅的回道,深深地凝视了林惜一眼,眯着眼睛笑道:“当然能了,只是我哪敢让你割猪草啊,回头要是被你娘知道了,还以为是我在欺负你。”

      “我不告诉我娘,不就成了?”林惜吃力的将竹筐拖了过来,掂了掂沉重的镰刀,“怎么这么沉呀!”

      “那好,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这样,你先在这边割,我去那边设个小机关,一会儿再过来找你。”

      “去吧去吧,我要活的,你不准把它弄死了!也不能弄伤了它!”林惜嘱咐道。

      林蔚点了点头,背对着林惜摆了摆手,这才背着手,大摇大摆的往另一个方向走。

      脚下是一片绿油油的猪草,再往远处走些,有一片小树林。前世林蔚经常跑这找野果子吃,她模样很是清秀,巴掌大的脸,两颊瘦得没有肉,显得眼睛尤其大。因着长时间吃不饱饭,看着比同龄人小上许多。

      虽然已经是个十三、四岁的大姑娘了,可却穿得破破烂烂。一身粗布衣裙,上头布满了脏兮兮的油滞。头发也枯黄枯黄的,长时间没打理过,仅用一条灰色的发带系上。

      整个人看起来灰扑扑的,说是个叫花子都有人信,这几年真是被王氏坑害惨了。

      果真是,天下继母一般黑。

      林蔚抬头,往树上望了一圈,果见上头挂着几只红彤彤的野果子。随手拽个根树枝过来,对准果子抽了一下。

      “咕咚”一声,果子就落了地。

      “我真是可怜,爹不疼娘不爱,活像地里小白菜。”林蔚弯腰将野果子兜怀里,默默叹气。随意寻了个阳光充足的地方,整个人往地上一躺。一只手臂垫在脑袋后面,抓着一只野果,随意往衣裳上擦了擦,“咔嚓”一声咬了一大口。

      就让林惜在那好好割猪草,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去找她就成了。

      林蔚如是想,现成的小工不用白不用。

      她可没有强迫人,都是林惜自个要干的。

      一连吃了几个野果下肚,腹中的灼热感总算渐渐消失了,林蔚打了个哈欠,懒懒地晒着太阳,不消片刻便熟睡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山里的风带着点凉意吹拂过面,林蔚揉了揉眼眶,觉得天色已经不早了,估摸着就是头猪也该把猪草割好了。

      这才起身拍了拍衣裳上的草屑轻车熟路的走到一处隐秘的地方,两手扒开草丛,果见里头有个兔子窝。

      几只肉团子在里头呼呼大睡,胖嘟嘟的身子挤在一块,长长的耳朵耷拉着,十分憨态可掬。

      “不给她弄一只,没法交差啊!”林蔚嘟囔一句,悄悄地伸出手去,逮了一只最肥的野兔出来。

      这山里的野兔最精了,只要察觉到外界有危险,必会挪窝。俗话说得好,狡兔三窟。

      从前林蔚也是个心慈手软的人,连只兔子都不舍得杀,眼下别说是兔子了。给她个机会,再往她手上塞把刀,她能直接把王氏给剁了。

      林惜割了一下午的猪草,她人又小,两只手才能攥住镰刀,平时王氏把她宝贝的紧,从来没让她干过什么粗活。

      眼下为了要只野兔,使了全身的力气,好不容易才将竹筐填满。额头上汗津津的,小脸也糊得脏兮兮的,嫩白的手心被沉重的镰刀柄磨出了好几个水泡。

      林蔚一手拽着兔子耳朵,人还没走到跟前,就见林惜坐在地上,捧着右手哇哇大哭。

      “见着鬼了?哭这么大声。”
      林蔚缓步走上前,随意瞥过去一眼,见嫩白的小手磨破了皮,鲜红的血汩汩往外流。

      小孩子到底是小孩子,又是从小被娇养长大的,哪里吃过这种苦。林蔚非但没觉得心疼或者是惭愧,反而十分痛快。

      “流……流血了!怎么办?”
      林惜哭得眼睛通红,昂着脸可怜兮兮的问。

      哪知林蔚看都不看她一眼,径直走过去查看猪草。这猪草被林惜割得跟狗啃的一样,勉勉强强够一竹筐,晚上也能交差了。

      闻言,便淡淡道:“流就流呗,磨破皮了,流点血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只有死人才不会流血。”

      她随手将兔子丢林惜怀里,“先说好了,你手磨破皮了,跟我可不相干。你想跟你娘告状也行啊,往后别指望我再给你抓了,我说到做到。”

      林惜小心翼翼的抱着兔子,小脸登时乐开了花,不住的摸着长耳朵,抬眼看了林蔚一眼,嘟着嘴道:“我才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人!我说话最算话了!哼!”

      “那还坐着做什么?走吧,天色不早了,可以回去了。”林蔚将竹筐背起来,拍了拍衣袖上沾的草屑,抬腿就往山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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