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京

作者:烧酒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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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丽江,老街酒吧。

      沈斯然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在这家酒吧。

      他初到丽江那天,她就坐在那个舞台的高脚椅上唱歌。

      人间四月,屋内客人爆满,三两聚在一桌,聊天喝酒,声音喧杂。吧台后站着一个年纪很轻的调酒师,不怎么熟练地晃着手里的酒桶。邻座两个看起来像大学生的女孩,从始至终都在拍照和自拍。

      可他的注意力都被舞台上那个坐在高脚椅上唱歌的姑娘吸引走了。一身及膝的裙子,火红火红的,下摆随意搭在白皙的腿上,她缓缓开口唱歌,一首不怎么流行的英文歌,是业内一个沈斯然很喜欢的女歌手唱的,他听过这首歌很多个版本,但此刻却觉得独独她唱的最好。

      这首歌的节奏不算快,但她的每个起承转合都恰到好处,咬字吐字都让他感到舒服。他觉得自己没有见过穿红色如此好看的人,他刚刚喝了一杯假酒,现在却觉得好像真的醉了。

      舞台不算大,只有一把椅子和一个姑娘,灯光效果不算好,但好像每术光都能照在她身上。柔和的或是鲜明的,温暖的或是艳丽的,这些光芒打在她身上,她就想与那些光照融为一体一样。但那袭火红火红的裙子时刻提醒着他,舞台上坐着一个姑娘,一个年轻的姑娘。

      到底这是怎样一个姑娘。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觉得,她好像就是为舞台而生的。

      姑娘的话不多,一曲唱完,台下响起了稀疏的掌声。她冲台下微笑,然后起身走进后台。

      酒吧街这种地方,有几个是来欣赏音乐的。来了一个城市,随便找一家装潢精美的酒吧,拍几张照片发个朋友圈定个位,旅行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世人匆匆走,难来第二次。

      姑娘走后,舞台上来了一个年轻的男孩,拿着把吉他,一身的朋克气息。男孩低头调试吉他,不一会就传来流畅的音乐。

      沈斯然脑海里的念头一闪而过,他直起身,眼神都突然尖锐起来。

      有了这个念头,他立刻起身拿起外套往后台走。

      后台不大,是后开出的一个小屋子,屋里没人,一个女孩正坐着玩手机。

      沈斯然整了整衣领走到女孩面前问:“你好,请问刚才唱歌的姑娘去哪了?”

      女孩翘着二郎腿,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继续玩手机,随口说:“走了。”

      “去哪了?”

      “不知道。”

      沈斯然顿了顿,又开口:“能把他的联系方式告诉我么?”

      女孩停下按手机的手,抬头看他,语气不善:“先生,我们这是音乐酒吧,你想找姑娘怕是来错地方了吧?”

      这下误会大了,沈斯然想,自己也有一天会被当成猥琐大叔。

      他讪讪的笑了笑,说了声谢谢,转身走开。

      回到吧台,酒保大概以为他走了,把酒杯收走了。

      台上的男孩再唱一首摇滚,调走到八百里外了还在自我陶醉,邻桌的两个姑娘举着手机一脸花痴的录小视频。

      沈斯然刚要往门口走,忽然停了下来,眯了眯眼,走向邻桌的两个女孩。

      女孩子都喜欢花花绿绿的饮料,何况还是帅哥请的。两个女孩看到沈斯然的脸,即使没有这两杯饮料做铺垫,估计也会满足他的所有要求。

      沈斯然说明来意,其中一个女孩大方的拿起手机翻找相册。另一个女孩突然叫住:“帅哥,这没有微信也不太好传,不然我们加个微信?”

      现在的姑娘!沈斯然无奈,拿出手机。

      两个姑娘如愿以偿的加了微信,沈斯然如愿以偿的拿到了红裙子姑娘的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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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年轻的调酒师,依旧不怎么熟练地晃着酒桶,不一会,一杯Margarita被推倒他面前。他呷了一口,皱了皱眉。

      依旧是假的。

      放下酒杯,舞台传来音响试音的声音。

      然后,一个女孩走过去,坐在了事先摆好的高脚椅上。

      不是她。

      这是他连续第五天来这了,调酒师似乎已经认识了,他刚坐下的时候,调酒师还象征性的冲他笑了笑。

      他知道这种酒吧驻唱歌手一般是调休,但也不至于四天都不来。

      他想了想,拿出手机,找到那段视频递给调酒师,问道:“你好,这个女孩什么时候上班?”

      调酒师歪头看了一眼说:“奚京啊~她不来了!”

      “不来了?”沈斯然皱眉,“什么意思?”

      “她辞职了,好像就前几天的事。”调酒师站回去继续晃酒桶。

      “那你有她的联系方式么?”

      调酒师露出一种十分狡黠的笑,然后答:“不知道,不过李姑娘应该知道,她们关系好。”他说完,朝那边站着的一个姑娘努努嘴。

      是那天拒绝他的的女孩。

      沈斯然收回手机。把钱放到桌子上,转身走了。

      调酒师的笑容让他十分不舒服。是啊,一个陌生男人跑来酒吧打听一个工作人员,当然会被当做变态。

      他自嘲的摇头笑了笑,罢了罢了,他什么时候已经堕落到把希望寄托在一个陌生人身上了。

      回到酒店,沈斯然脱下外套,刚掏出手机,程越就打来了电话。

      程越是他的大学同学,毕了业两个人一起创业,也算是有十多年的交情了。

      之前程越看他整天待在公司愁容满面,提议让他去丽江转转,一来度假转换心情,二来也可以找找灵感。

      丽江,确实是一个充满灵感的地方。

      沈斯然现在想。

      他上午刚答应,没想到程越比他还急,转身就给他订了张机票。于是第二天,他就带着为数不多的行李站在了丽江机场。

      程越不是个精细的人,但这次却异常周到,给他找了酒店和路线,还叫租车公司直接把车开到机场。沈斯然到了之后,还每天都打电话来问他安全与否,开心与否。

      沈斯然倚在沙发上,从茶几上拿起烟盒打火机,点了一根。

      “少抽点烟吧。小心年纪轻轻就肺痨死!”程越打趣道。

      沈斯然吸了一口,开口道:“其实我遇见了一个姑娘。”

      “姑娘?”程越顿时来了兴致,语气都轻飘起来,“这倒是个意外收获!”

      “不是你说的那种姑娘。”沈斯然顿了顿,又开口,“一个酒吧的驻唱,我觉得,也许她可以救我们。”

      提到这,两人都沉默了。

      沈斯然家几代经商,他却偏偏选了音乐这条路。当年他随了沈父的意思进了商学院,毕了业却把所学全都用来开经纪公司。

      他想要的,是让那个热爱唱歌的人,能站在舞台上,唱给所有人。

      虽然那个人现在已经不在他身边,但他从来没有忘记这个初衷。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做他们这行的,人人都想做伯乐。

      程越不同,他家条件不好,但却是个人精,沈斯然当初一眼就相中了程越的头脑,大三那年,两人合伙注册了公司。用沈斯然的话说,他俩一个人拿钱,一个人出力,头脑无价!

      初期生意还算红火,沈斯然是有才气的,当年一首《玻璃》唱红了江江,沈斯然单挑词曲大梁,程越在后运作,两人一时风光无限。

      只是这些年,他多少有些江郎才尽的意思。加之沈周成一直施压,公司经营惨淡。最近更是遇上资金周转不灵,融资困难。

      十年,或许走到这里就是尽头了。

      但他偏偏遇见了奚京这个姑娘,他把西经看做一颗救命稻草,他隐约觉得,奚京也许会成为第二个江江。

      这个想法让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那天跑到酒吧后台去找她,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冲动。但他这些天一直都在想奚京,脑海里一直萦绕她的歌声。

      以及那件火红火红的裙子。

      他知道奚京不是一个普通的驻唱歌手,她是有梦想的。

      他注意到那天奚京用的那个红话筒,价格不菲,十分专业,非普通人会用的。

      “斯然,”沉默半晌后程越开口,“在外面就好好玩,不要想公司了。”

      哪能说不想就不想,那是两人十年的心血啊。

      沈斯然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他翻开相册,找到奚京的那段视频,短短十秒钟,他看了不下一百遍了。

      也该放弃了,他想。

      沈斯然打开朋友圈,点开那个小相机,上传了奚京唱歌的视频,想了想,又把地理位置定在了丽江。

      发完朋友圈,沈斯然把手机丢在茶几上,手机叮叮响了几下,他没理,走进浴室洗澡。

      他不怎么发朋友圈,微信也大多用来工作,所以短短十分钟的功夫,一点开微信就有五十多条留言。他点开聊天界面,前几天在酒吧要视频的女孩给他发了消息:

      “沈哥哥,还在丽江啊?”

      女孩后来给他发了几条信息,他都没理,这次也不大算回,刚要退出对话框,那边发来了一张照片。

      沈斯然点开,愣住了。

      是奚京的照片。

      他虽只见过一面,但一眼就认出是她。

      只是这次的奚京,很不同。

      她站在一片灯红酒绿中,大波浪的头发,那件带着铆钉的皮衣,被灯光照的辨不清具体颜色,黑色紧身牛仔裤,衬出修长的双腿,却还要穿一双极高的鞋子。这次的舞台灯光很好,一束光打在她身上,还是那个红话筒,还是那副深情歌唱的表情。

      这样的奚京,好像更能与这个舞台融为一体。

      他快速打字:“在哪?”

      那边显示正在输入了一会,却迟迟没有消息。他等不及似的开始穿衣,扣到衬衫最后一个扣子,手机响了一下,他点开:

      “五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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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有人看就更,没人看,就~再说
    奚京唱的那首歌,来自顺子「写一首歌April5,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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