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好种田

作者:镰仓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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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香啊


      援朝和援疆的运气不差,才来没几天就赶上生产队组织大家伙儿下网捕鱼。这对他俩来说可是件稀罕事儿,当然得去凑热闹了。

      那一声声震天响的劳动号子喊出来,别说上阵的那些打鱼好手了,就是站在岸边围观的小崽崽们都觉得热血沸腾,撸胳膊挽袖子的,恨不得自个儿上去替大人们。当无数条肥厚的大鱼在网中翻腾乱蹦,溅起一阵阵水花时,大家伙儿一点意外的表情都没有。

      不就是大丰收嘛,他们都习惯啦!

      这一天忙活下来,基本上每家每户都分到了几桶满满当当的杂鱼,到了吃晚饭的点儿,鱼香味儿就随着炊烟从各家灶间飘散出来,然后飘远,飘远……曲仲冬家那就更舍得了,一顿晚饭他们用去了两条肥肥嫩嫩的大鲫鱼,一条红烧,一条炖汤。

      这次掌勺的是曲仲冬,别看他平时不怎么到灶间,要说做菜的天赋,那可比家里任何人都高,而且他在县城工作的时候跟一个国营饭店的大厨关系不错,学了十来个大菜呢。

      这回的红烧鲫鱼,曲仲冬用了大厨教他的法子调的酱汁,做出来的颜色鲜亮却又不过分浓艳,不仅把鲫鱼本身的腥味儿去掉了,还多添了几分鲜美,鱼皮嫩中微微有一点嚼头,而里头的鲫鱼肉肥嫩多汁,味道刚刚好。还有勾过芡才形成的微稠汤汁,里头裹着芫荽段和辣椒碎,各种滋味都在其中了。

      一切都很完美,只除了……芫荽的存在。

      援朝和援疆真不愧是亲哥俩儿,口味都差不多,他们俩不吃芫荽,不喜欢那个味儿。他俩眼睁睁瞅着那盘红烧鲫鱼越来越少,两张小脸苦巴巴的。

      “咋净喝鲫鱼汤啊,来尝尝红烧鱼,我跟你们说呀,你姥爷做的红烧鱼那可是一绝,国营饭店的大厨尝过都说好呢!”岳翠云给小哥俩一人夹了一大块鱼肉,上头刚好就沾着芫荽。

      “姥姥,我俩,我俩不吃芫荽……”
      “我俩觉得芫荽味儿特别怪,从小到大就没吃过。”
      援朝和援疆红着脸解释了一通,他们知道挑食不好,说话的时候可不好意思了。

      “那我下回做不加芫荽的,你俩这次就多喝点鲫鱼汤吧。”曲仲冬并不觉得这算啥毛病,有的人天生就受不了芫荽味儿,挺正常的,像他,就不喜欢茴香菜的味道,尝都不带尝的。

      “哎呀,可惜啊,芫荽味儿这么香,你俩愣是享受不到。”曲长湖摇头晃脑的感慨了句。他手边放着一碗用酱油醋和香油拌过的芫荽,那味道可比红烧鲫鱼里的浓多了。

      “没事儿,没事儿,不吃芫荽好——”曲红卫咧开了嘴,一不小心说秃噜了,一边说着,他一边朝援朝的碗里伸筷子,“来来来,我不嫌弃芫荽味儿,我帮你俩把这两块鱼给解决喽!”

      援朝和援疆抱住碗,本能地躲开了曲红卫伸过来的筷子。他俩咋看都觉得曲红卫有点不怀好意。

      “不不不,还是我自己吃吧,挑食多不好啊,得改,得改!”援朝带头,小哥俩实力拒绝。他俩都有种要是不拒绝肯定会后悔的感觉。

      他们俩先用筷子刮了点汤汁送到嘴里,哎,这滋味,十分鲜美,还带着一股极为特殊的香味,特别勾人,根本就不像他们闻到的那种有点刺鼻的芫荽味。

      援朝和援疆舔了舔嘴唇上站着的汤汁,啧啧,真香啊!

      反正从这天起,小哥俩就彻底放飞自我了,从前没尝过的,从前不喜欢的,他们俩全吃,结果每次都没叫他们失望,尤其是烤麻雀,别看小小的一只,那肉嫩得不行,比烤野鸡好吃多了。

      这样的神仙日子是过一天少一天,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大秋假就只剩下最后三天了。恰好这天曲一一休息,她就想趁着这时候回娘家看看,顺便接俩儿子回家。冉明理则是跟同事换了班,陪曲一一一起去。

      夫妻俩在看到援朝和援疆的时候都恍惚了——这俩小胖砸是我儿子?

      跟大秋假之前比,这哥俩的确胖了不少,脸蛋子圆了不少,双下巴都出来了。如果不是天天跟着红卫他们上山下山的,没准儿小肚腩都冒出来了。

      “你俩这是吃啥好吃的了?咋胖成这样了?”曲一一上下打量了俩儿子好几圈,特别不给面子的戳中了他们心中的痛处。其实说白了,她就是嫉妒,这一个月,她只能靠着上次从家带来的那些瓶瓶罐罐改善伙食,这俩臭小子却在这儿享受。她清楚得很,大秋的时候,能吃的可多着呢。

      “要不说生闺女好呢,贴心,你们俩臭小子,就知道自个儿吃香的喝辣的,也不想想我和你妈还辛苦着呢。”冉明理的手巴掌啪啪拍在俩儿子的肩膀上,说话的时候脸上就差明明白白写上嫌弃俩字儿了。

      “我冤啊!”援朝立马叫屈,“我每回吃饭的时候都想你们来着,真的,我还跟姥爷、姥姥他们说,心疼你们俩伙食不行。这不,姥爷就说,让我多吃点,把你们俩那份也吃出来……”

      “是啊,要不我俩能长这么胖吗?!”援疆可理直气壮了。

      曲一一:呵呵,手有点痒,想打人!

      他们这一家子都不想走,但是没法子了啊,小哥俩要回去上课,曲一一和冉明理得去上班,各有各的事情。所以到后半晌的时候,曲仲冬和岳翠云就开始给曲一一张罗带什么东西回去。

      前阵子分下来的鱼早就风干好了,给她带五条。
      挑拣出来的大个儿红薯给她装一筐。
      家里有炒好的花生,给她装一书包。
      还有用野兔皮毛做的围脖,一人一条,连曲一一的公婆都算上了。
      ……

      当爸妈的都一样,总嫌给儿女的不够多。

      因为怕太晚了回去的路上会不安全,所以四点钟的时候老俩口就开始催曲一一他们赶紧出门了,哪怕是都说了七八百遍的话,这会儿他们依旧不放心,就这么边往外送边重复说:“路上可得注意安全,听到没,骑车的时候别分心……”

      “知道,知道。”曲一一也没不耐烦。

      等这一家四口走远了,远到连背影都看不清了的时候,老俩口才抱着曲宁往回走。

      “唉,每回回来都是匆匆忙忙的,这都快大半年了吧,也就在家住过一宿……”岳翠云的兴致不高,她轻轻叹了口气,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孩子大了,总得出去闯荡。”曲仲冬比岳翠云看得开,“你呀,别想那么多,咱们现在也帮不上孩子什么忙,就是把身体搞好了,健健康康的,多活个二十来年,这样还能看着我们的乖宝结婚生娃儿呢。”

      “对对对……不对,不对!”岳翠云先是点头,之后猛地摇了摇头,“二十来年哪儿够,怎么也得多活三十年,我还想帮乖宝带带孩子呢!”

      “行,那咱们俩可得加把劲儿。”说起这个来,他们俩的精神头可足了,日子啊,就得有个盼头。

      小曲宁脸上的笑窝窝瞬间消失了,她瘪了瘪小嘴儿,突然有点想哭。

      她的水木之精就算再怎么厉害,也依旧无法阻止时光的流逝,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都在一天天老去,如果这就是长大的代价,那她再也不嚷嚷着长大了,一点都不想!

      时光呀,你走慢点,再慢一点,让我能长长久久的陪伴在家人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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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芫荽就是香菜……我感觉这是一种很神奇的存在,有人特别喜欢,有人根本闻不了这个味道。
    这章依旧有红包,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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