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手札

作者:头要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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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o Arthur



      我记得你的书房,没有墙,实木书架细致温柔的环抱一周,密不透风,中央是从天而降的旋梯,一圈一圈没入光的尽头,有的时候我想称呼它为地牢,但对着厚重又散发着沉香味的书页,我又不敢不敬,可恶至极,你这强盗。

      “从今天起,你就住这儿。”你下来时从不佩剑,哪怕我瞧不起西洋剑术这玩意儿,你也太狂妄了。第一天,你往这里安了张花桌,象牙白在沉漆漆的木色里真碍眼。第二天,你往这里丢了张沙发,米白色的爬满牡丹刺花,不伦不类的。第三天,你把自己扔到了这里,附带一套金边白瓷茶具,烫金的却是玫瑰,杯底与托盘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瓷器独有的声音与质地,但总缠绕着惹人厌的玫瑰。“从今天起,我也住这儿。”可恶至极,你这强盗。

      我爱清净,所幸你也不找我说话,这算你唯二的优点。还有?嗯,我欣赏你勤奋无比的煮水泡茶。然而我并不会因为你每次留半壶水给我就承认你把茶叶烘焙又往里面加糖的行为。你根本不懂品茶,不,别提什么绅士风度贵族礼仪,我懒得与你争。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我的绿茶里放过方糖,那滋味我有生之年不想再尝第二次。你可以住口了,可恶至极,你这强盗。

      我的头发长长了,刘海遮住了眼睛。你丢给我一个女里女气的夹子,你说我可以选择夹子或者你的免费理发服务。我第一万三千七百零六次发现你这样令人讨厌。说实话,我并不信任一个能把自己眉毛修成五条线的人。但当你手法笨拙的修理我额头上的碎发时,你似乎屏住了呼吸,那张认真的脸让我什么不满都说不出口,仿佛一说话,就会变成冒犯神祗的罪人。我想我在照镜子时才骂你一句笨蛋,算是对得起上帝了。笨蛋至极,你这强盗。

      我并不会戳穿你口中会在光下跳舞的精灵不过是阳光下的粉尘,也许我该直接送你一副眼镜。你喜欢什么样的?金丝框或者木制框?喔,不,别想了,我不会选欧洲侦探的单眼放大镜款式的,你死心吧。笨蛋至极,你这强盗。

      这里是北京,九月,伦敦许是小雨。别猜了,我不是王耀,也不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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