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难度办公室恋爱

作者: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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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是谁不够中立


      柯冉回过神来已经是临近下班了,自己按照叶飒教的方法认真核对了鉴定结论,在非医学专业的他看来,鉴定结论是毫无问题的。

      下班路过柯冉的同事友好地打招呼:“柯冉,还不走?附近新开了一家烤肉店,我们准备现在过去,一起?”
      “你们去吧,我最近把肉、番茄、蛋黄都戒了……”

      周四下午,岑景办公室。
      “怎么样,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岑景翻看着手中的文书,随意问到。
      “整个案子逻辑很清楚,也不存在疑点,程序上缺漏或者错误的地方目前暂时没有发现,总的来说不是一个很复杂的案子。”说实话,柯冉对这个案子并没有什么头绪。
      岑景:“关于案件本身呢?”
      柯冉:“呃……岑律是指哪方面?”
      岑景:“作案手法、因果关联。”
      柯冉:“就尸检报告以及讯问笔录来看,可以肯定被害人的死亡是由被告人直接造成的,犯罪手法有点残忍…….钝器击打头多次,明显伤口八处,眼部凹陷,致命伤在头顶。”
      柯冉顿了顿,见岑景没有接话的意思,继续说道:“……看这些创口和手段,这算是激情杀人吧。”
      岑景:“你通过创口和手段来判断是否属于激情犯罪?”
      柯冉:“嗯……就目前我们得到的材料显示是这样的。”
      柯冉发誓,他从岑景的眼神中看到了赤()裸裸的嘲讽。
      岑景嗤笑了一声,道:“97年北京朝阳法院的878号案子,看完再来讨论激情犯罪。”
      “嗯,好的。”柯冉磨磨鼻头,觉得有一点尴尬。
      岑景:“说说辩护策略。”
      柯冉:“岑律,我觉得虽然被告人并没有满75岁,但是综合考虑到现在的年纪,死刑应该是不至于的。自首情节也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加上我之前考虑的……嗯,激情犯罪的情节,也能酌情从轻,但是被害人是被告人多年共同生活的妻子,容易被认定情节严重,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是最好的结果了吧。”
      岑景:“没了?”
      柯冉:“嗯,暂时没有了。”
      岑景停下手头的工作,将案卷收拾到放到桌面,左手撑头,右手慢慢地开和手中水笔的笔盖,看着柯冉,漫不经心地问道:“被告人这把年纪,呆得够10年吗?”
      柯冉没有想到岑景会突然问一个这样和专业不相关的问题。
      所以这次是因为被告人年纪大动了恻隐之心了?

      可是岑景,你没有看到被害人的尸体,你脑海里没有被告人一杵一杵敲打在被害人头部的场景假设。故意杀人本来就是恶性事件,也许刑法的目的不是绝对惩罚,但是罪行适应的原则也不应该被打破。前几天叶飒叮嘱自己的话还回荡在耳边。
      对啊,我们是律师,我们必须保持中立。

      柯冉咽了咽口水,鼓气说道:“岑律,我认为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嗯?”似乎是料到了柯冉会这样说,岑景语气还是懒洋洋的。
      “我们的工作是要查清案件事实,最终追求的是公平公正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带有感情。”柯冉说着说着,突然就有了底气:“被告人年纪大了要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的确是很容易引起人的同情,但是这不应该左右我们的量刑思路,我认为你刚刚提到的那个问题根本不需要考虑,也不应该考虑,它只会影响你的专业性。这也不像是你会提出的问题。”
      在柯冉说话期间,岑景坐直身体,拿起手边的水杯喝了一口水,又无聊般地翻了翻桌面上的纸质材料,但还是耐心听柯冉把话讲完才开口说道:“那你觉得什么是公正?就凭你手中的几页材料你就觉得自己能够决定一个案件是否公平正义了?”
      岑景看着柯冉的眼睛,认真的说道:“你还记得自己最开始写辩护词的时候最喜欢加上的一句话是什么吗?被我删除很多次的那句话。”
      柯冉回想了一下,不确定地说:“……以上辩护意见,恳请法院予以充分采纳,从轻处罚,保护被告人合法利益?”
      岑景:“最后半句。”
      柯冉:“保护被告人合法利益?”
      岑景:“刚开始入行的时候知道保护被告人合法利益,现在工作久了就忘了?”
      柯冉:“……没有。”
      岑景:“为什么因为被告人年纪大就怜悯?因为我们是为他辩护的,就应该为他考虑,保护他的合法利益,这与内心公正无关。”
      柯冉:“可是岑律,根据案情的客观事实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被告人的量刑也不会降低到3到10年这一范围内。”
      岑景:“客观事实?就凭你手中不到7厘米厚的材料你就可以认定案件事实了?”
      柯冉:“至少作案手段与结果都是我能够确认的。”
      岑景:“动机呢?因为与被害人之间的口角?那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激情犯罪?仅仅是因为日常口角被害人能够拿起石杵攻击被告人?既然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为什么还要等被害人先动手?被告人的脾气很好吗?”
      柯冉:“……”
      见柯冉没有再答话,岑景微不可见地叹了口气,自顾自地说道:“这个案子的委托人是老两口唯一的儿子,儿子挺能理解爸爸的。”
      柯冉闻言抬起头来,一脸不可置信。
      岑景点点头,表示接受到了他的不可置信,接着说:“毕竟他父亲忍受了母亲四十年的家暴。委托人说他记得最深的一件事情是,母亲晚上想要小便,都要父亲把盆子端到床前。每天的各种辱骂更是没有断过,而父亲战场上退役下来的总是不搭话,沉默地做事情。第一次忍不住将母亲指指点点的手甩开,是因为母亲的辱骂中带上了他的战友。第二次反抗就是你看到的尸检报告了。”
      柯冉:“可是这样的两个人,当初为什么会结婚呢?被害人有这样的态度是有原因的吧?”
      岑景:“小朋友,在那个年代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是因为爱情。”说罢顿了一下,补充道:“现在也不一定是。”
      柯冉暗觉得这句话背后应该蕴含着什么,但现在无心追究:“岑律,我会重新思考量刑的。”
      岑景:“就不怕我刚刚说的家暴是一面之词?仅凭言词证据你确定这是客观事实吗?”
      柯冉没想到:“我……”
      柯冉的确是疏忽了,口口声声说着要根据客观事实追求公正的自己轻易就相信了岑景的话。

      岑景放缓了音调:“现在是不是因为家暴一事能够理解被告人的动机了呢?甚至觉得被告人终于走出这一步了?柯冉,你让我不要带入私人感情,但是在这个案子里带入最多的人是谁呢?”
      柯冉没有说话,是他,一直都是自己,一开始因为被害人惨状而带入私人感情认为被告人的量刑只能做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后又因为听来的家暴觉得被告人不应该按照严重情节判处,而岑景真的只是站在为被告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角度上看他情绪转变。

      感觉一个凉凉的物体贴上自己的脸,柯冉停下思考看向这种感觉的来源。
      岑景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他身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贴在自己脸上的是一瓶……嗯,牛奶?
      “好了,别想这么多了,你已经做的很不错了。欠你的饮料我私自补上了,胃不好就喝点牛奶,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认定为我的单方面赠与了。”说完岑景笑了笑。
      “谢……谢谢岑律。”柯冉接过牛奶,带着自己脸上的温度,明明是开着冷气的办公室,牛奶瓶有一面却是带着点温热的。
      当时我的脸肯定红透了,事后柯冉回想起来,如此认为。
      岑景:“别傻愣着了,去工作吧。我接受带你是因为卢教授,留下你却是因为你自己,柯冉,你有潜质,只差经验。”

      “诶,柯冉,你什么时候喜欢上喝牛奶了?”
      “可能是,从今天开始吧。”

      如果要问起岑景对柯冉的第一印象。
      不好意思,忘了。
      是真的忘了。

      最开始接到卢教授的电话,不过是出于承报师恩,接受了这个小学弟作为自己的助理。
      柯冉一开始在工作中表现平平,不过好在性格好,工作再多再杂也不抱怨,在所里的人际关系很不错。毕竟大家都喜欢这种踏实肯干,偶尔会耍点小聪明,偶尔也会偷点无伤大雅的懒的新人。
      不过可能是由于自己大学时总是被老师挂在嘴上的缘故,岑景发现柯冉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总是有点紧张,偶尔还会偷偷看自己,好像生怕一不小心惹自己不高兴。
      看什么呢?我只是不像你表情那么生动而已,我真的没有在生气。而且就算因为你的工作问题口头教训也是绝对不会杀了你的,杀人犯法,我知道。
      面对丝毫不知道自己偷瞄得很明显的柯冉,岑景不止一次地叹气。

      后来柯冉在工作中慢慢开窍了,开始有了自己的辩护思路,不管是正的歪的,岑景觉得只要有思想就是值得培养的。
      面对岑景也不紧张了,不过小拘谨还是有的。
      有段时间甚至学着其他团队的人开始给他泡咖啡,每次岑景一回办公室,就看到柯冉从储物柜里翻出岑景的水杯,去茶水间匆匆冲泡好咖啡端进办公室。
      岑景以为他只是一时心绪来潮,或者说神经搭错了,然而柯冉这一坚持就是一个星期。

      岑景觉得自己不提醒一下这个傻孩子还会继续轴下去:“柯冉,泡咖啡不是你的工作范围。”
      柯冉:“可是岑律,我看罗婷婷她们都是这样对自己老大的。”罗婷婷是何律师团队的秘书。
      岑景:“她们是团队秘书,你是律师助理,职位都不一样。”
      柯冉:“可是我们团队没有秘书,我是助理,帮你泡咖啡也就是顺手的事。”
      岑景:“你是律师助理,你只需要做好你职责上的事就够了,知道吗?”
      柯冉:“……那谁给你泡咖啡呢?”
      岑景:“……我自己可以。”
      柯冉:“但是……但是岑律,其他律师不会觉得你……更……嗯……”
      柯冉想了想,终于找到一个能够差不多表达自己意思的词语:“不受重视吗?”
      岑景听后突然笑了,看傻了对面的柯冉。
      岑景:“我是什么职位?”
      柯冉:“高……高级合伙人?”
      见岑景没有答话,柯冉继续试探着答道:“律所副主任?”
      岑景:“咱们所比律所副主任更高的职位是什么?”
      柯冉:“主任啊,首席律师。”
      岑景:“有几个主任?”
      柯冉明白岑景的意思了“……1个。”
      岑景:“我不受重视吗?”
      柯冉:“……”
      岑景:“好了去干活,我还没有帕金森,这些事情还用不着你。”
      岑景伸手像赶细菌一样将柯冉赶出办公室,语气里充满了嫌弃,却是始终笑着的,带着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温柔。

      自那之后柯冉再也没有给岑景倒过咖啡,岑景却偶尔会将目光落到这个带点傻的男孩子身上。
      看着他因为写不出法律文书抓头发、看着他带来小零食笑眯眯地发给身边的同事、看着他中午阅卷打瞌睡最后撞到电脑屏幕上、看着他坐在座位上放空目光呆滞、看着不知是聊到了什么洋洋得意的样子……看着这个人磕磕绊绊地,离专业律师越来越近。

      再问起岑景对柯冉的印象?
      “他很有潜力,不出时日就能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我希望他能超过我。”
      岑景是这样回答问起岑景近况的卢教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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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所以文中柯冉会提到“虽然被告人没有满75岁”这一点。
    97年北京朝阳法院的878号案子的案号是(1997)朝刑初字第878号,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其他的法条、量刑就不多作注解啦,看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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