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所有人都中了一个叫作贾恩侯的毒

作者:一只好吃懒做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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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长林:他做人,真是失败啊!修


      “神医,您看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要不要回去收拾一下行李?等一下就跟我去镇上,明天早上的时候,我们再出发去府城,不要让刘知府久等了,”王明义看人走的差不多了的时候,就这样对贾赦说到。
      听到这番话贾赦还没有怎么样,何长林就先炸毛了,“不,不是,知县大人,这是怎么回事?知府为什么要见他?难道事情已经闹得这么大了吗?可是,可是……”说到这里,何长林的眼神不由自主的往墙上的逍遥令上面瞟,他心急如焚,已经被惊吓的快要冒冷汗了,就这几天的功夫,他那本就不算年轻的面容,因为想贾赦的这件事情又衰老了好多,而且就在他跟王知县说这句话的这段时间,他就已经好几次的感受到自己的力不从心,就是那种从脚心一直延伸到头顶的那种疲惫感,他深深地知道自己的才疏学浅,这么多的事情他都解决不了,但他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迎难而上。
      何长林用他那有些暗淡的眼神死死地盯着王明义看。
      王明义被他这样的目光看的,浑身不自在极了,可是他想到何长林跟贾赦的交情,而贾赦现在又正在他们的面前,再加上自己以后很大概率跟何长林这个人没有什么接触了,所以王明义到底是心平气和了下来,他知道何长林说的是什么,他自己的内心又何尝不因为这件事情而纠结呢?但是他更加明确的是一切只能见招拆招,他们在这里设想的再多也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面对何长林期盼的目光,王明义只能说:“做好你该做的事就好,你们芦花村来了这么多外乡人,你一定要注意治安,保护好本地村民的安全,不要闹出事来,我带贾赦去府城,一切自有刘知府定夺。

      何长林听了王明义的这番回答之后,就知道自己已经没什么好问的了,再问也问不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很多都已经不是他这个范围该管的了,他只能再次无奈的看了贾赦一眼就跟在他们两个人的身后,随贾赦回去整理东西,因为心里想着事情的缘故,这一路上他们基本上都默默无言。

      贾赦对自己离开芦花村这件事情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所以他这个时候的心情还算平静,在芦花村的这段时间,他的身体在灵气的锤炼下优秀了很多很多,变得精瘦精瘦的,不再像之前衰老干瘪的仿佛一块老腊肉般的模样,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一套非常轻薄飘逸的浅蓝色的短打,鞋子也是选的非常透气的布鞋,如果贾赦可以看到自己的背影,那么他一定会发现此时此刻他自己走路的样子,非常的平稳而快速,就像是常年行军的人那样,可他上辈子流放的时候,他的步伐只能称作步履蹒跚,目前的这一切改变,都是因为他修仙的缘故。

      眼看着贾赦就快要把所有的行李都收拾完了,何长林忍不住对着他欲言又止,而王明义早就知道他们这两个人的关系匪浅,再加上收拾行李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先一步,说自己先去院子里面等着了,反正他对贾赦的这些东西完全不熟悉,要收拾行李的话,还是贾赦本人自己去收拾比较好,更何况,他也乐于给何长林和贾赦两个人制造一个谈话的机会,不管这两个人要说什么,反正与他都是没有害处的。

      看到王明义远远的站在院子里,听不到他们这里的讲话,何长林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离开这里后一定要万事小心,外面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千万记得谨言慎行,不要跟人家争一时之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凡事三思而后行,遵纪守法,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说完,何长林咬咬牙又补充了一句:“万一在外面犯了事,千万记得别带累我们,算我求你!”

      这话听的贾赦的心一跳,片刻后他才轻笑一声,随即面色肃然,眼神有些复杂而郑重的向何长林保证道:“我自去做我该做的事情,绝不会牵连你们任何一个人。”
      “何村长您放心,而且今天的事情都有王知县在一旁看守着,无论如何都不会牵连到芦花村的村民的身上,往后的事情自然不再跟芦花村相关,到时候如果刘知府问起来,我会向他解释的,不管怎么说,我贾赦来到这里承了您和芦花村的村民太多的情,我也不是小人做不出来那种忘恩负义的事情,请您放心,最后,多谢了!”说完贾赦便背起自己的包裹,抱拳离开,因为他知道再待下去也不过是徒增两个人的伤感而已,不如速战速决,有缘的话自会有再相见的时候。

      贾赦的行李也非常的简单,除了两套换洗的衣物之外,就只剩下一双干净的布鞋,他之前炼制的10万颗丹药,除了今天用去的一些之外,剩下的已经被王知县派人拉到镇上去了,所以贾赦这个时候走的轻轻松松的。

      贾赦走得太快,等何长林回过神来,就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看到贾赦那毫不犹豫一点儿都不回头的样子,何长林的内心深处油然而生起一股挫败感,其实很早的时候他就已经直觉贾赦是一个做大事的人,更是一个未来可以成就大事的人,这样的人跟他这样平凡的人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所以他对贾赦是那样的推崇,甚至不断地在村里人的面前维护贾赦的面子,他这样做,其实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为了贾赦,而是为了他自己,他觉得这样做的自己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会有一股优越感,至少自己离那样成功的人那样的近。

      哪怕自己这一辈子其实根本就没有做成什么事,可是离那样成功的人那样近了,就会有一种满足感,所以在贾赦写出逍遥令,做出在他意料之外的事情的时候,他会是那样的反感,因为他,早就习惯了如同一滩死水般平静的生活,不愿意再去面对任何的风浪,哪怕这样的风浪会给他带来巨大的机遇,可是他依旧不敢尝试,不敢跟着贾赦放手一搏,因为他曾经失败的次数太多,他根本不敢相信自己也会有成功的那一天,哪怕有贾赦带着他都不相信,所以面对这样的机会,他只能白白的让他从自己的手缝中溜走,而不知所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不敢去想,这几天贾赦的心里、眼里是如何看待他这个老村长的,或许会觉得他可笑吧,又或者,贾赦的品质高尚,不会与他这种小人计较,可是他自己心里过不去呀,所以他只能一直逃避这个问题,现在贾赦要走了,他再也逃避不了,不得不直视自己的内心,他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原来他已经被生活敲打成了这样一种人啊,曾经他最讨厌的一种人。

      不要说什么,为了村民好,为了村民的安全,事情很大程度上根本就不是这样,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害怕改变,他已经习惯了安稳,好在他还没有错的离谱,哪怕他的心中有万般担忧,还是让贾赦把他该做的事情做完了,没有耽误贾赦的事情,让那么多的村民得到了救治。

      如果说这次要是因为他的原因导致那么多的村民领不到药,不能够恢复健康的话,他恐怕就要做一辈子的噩梦了,毕竟天高皇帝远,如果说因为贾赦的逍遥令写了涉及到皇权的事情,皇上要怪罪的话,那最倒霉的那个人肯定是贾赦,而不是他们这些无辜的老百姓,就算他们这些无辜的老百姓受到牵连那也是命,而且就连王知县都默认了贾赦的举动,他这个小小的村长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反正一切不都是按照命令行事吗?他也没有反对上级的资格,而那些芦花村的村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没有反对他的资格,所以事情其实是那样的简单,所以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好顾虑的,想那么多,不过是庸人自扰?

      他做人,真是失败啊!
      想到这里,何长林无奈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自己给自己的打击越深重,他的心情变越加的明朗,毕竟自己找出自己的错误总比别人发现自己的错误要好,而且他现在还可以及时把他改正过来。
      你做的已经够多了。何长林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他这样的人,跟世界上的其他人比起来已经好很多了,毕竟有些人连反省都不知道,他这辈子确实比不上贾赦了,但是他还比得过村子里的其他人啊,所以他其实也没什么好自怨自艾的,他早就知道每个人的成长环境都各不相同,他的成长环境就是那样儿,他那样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他现在的眼界,造就了他现在看待问题,看待事情的态度,他只要不断进步,就好了,没必要那么苛责自己,何长林慢慢的开解着自己。
      等到他缓缓地踏出大门的时候,他的脸上已经挂起了微笑,这个时候已经看不到贾赦的身影了,何长林的心中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没有去送贾赦和王知县,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他又想,王知县,并不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不会因为这点事情而怪罪他,而贾赦也会理解他,所以已经过去了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想的,他应该着眼于现在,听王知县的话,把现在人潮拥挤的芦花村给管理好,就是目前来说对他最重要的事情,其他的那些都不是他该想的。

      而王明义在贾赦踏出房门的那一瞬间就注意到了,贾赦对他点了点头,就朝外走去,王明义往房间里面看了,看看到何长林正站在里面发呆,有些不明所以,但是看到贾赦都走了,他也没有再说什么,就跟着贾赦出去了,虽然说他现在是当官的,而贾赦是个小老百姓,可是在心理上,王明义已经把贾赦当做了跟自己平等的人,因为根据他的社会经验平等对待,是跟像贾赦这样的人打交道最好的方式,毕竟他王明义虽然是个官,可是放到很多地方其实不算什么,他也只能跟底下的人作威作福罢了,贾赦很明显是个刺头的,不会受他的管教,所以他不能用权威来压他,反而要以礼相待,才能够从这样的人身上获得更多的好处,而且他现在就做出这样的姿态来,到时候发生点什么意外要推脱责任的时候,他也好推脱。

      马车早就在村子的外面严阵以待了,这回王明义只带了县丞、车夫和十个护卫,而且,因为他担心像贾赦这样的人会有什么怪癖,比如说因为性格孤僻,所以他不喜欢与人坐同一辆马车之类的,所以他特意安排了两辆马车,表达了对贾赦足够的尊重,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与他起争执。

      在上马车前,王明义贴心的向贾赦嘱咐道:“从这里到镇上快的话大约要两柱香的时间,神医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可以随时向外面的人吩咐。”
      贾赦对这样的安排没有异议,一上马车他就开始打坐,慢慢的吸收周围的灵气,到了闹市的时候他才停下来,上辈子,他的时间都耗在奢华糜烂的京城,以及人际荒芜的大漠,不管是在他身穿华服的时候,还是在他穷困潦倒的时候,他都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地观察过拼命百姓的生活,或者换一句话,他不知道普通人的平常日子是怎么过的。

      留湾县的繁华差了京城十万八千里,但这里有一种特殊的非常朴素的美,这种不那么拥挤却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看的贾赦眼眶发热,差点忘了今夕何夕,但他很快就收回自己的心神,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是沉迷于这些东西的时候。

      马车在县衙的门口就停了下来,在路上的这段时间,王明义就已经想好了,怎么样安排贾赦,等贾赦下了马车之后,他就直接把他带去了自己隔壁的房间,平时他自己都是住在县衙后面的院子里的,里面的房间都很规整,大小几乎是相同的,没有什么正房与偏房之分,这个院子之所以这样安排也是为了避免麻烦,毕竟谁也不知道哪个大人物会驾临他们的县衙,而县衙的大小是有限的,到时候不管是轻慢了哪个都不好交代,不如都使用规格摆设差不多的房间,这个样子不管怎么安排都说得过去,不会太过引起别人的反击,俗话讲东面为尊,可是王明义自己平时偏偏住在西面,连他这个知县都住在西面,这个样子如果来很多大人物的话,就算东南北都住不下了,他不得不把人安排在西面的话,他自己也住在西面,就不至于得罪人,这也是他给自己留的一条后路,只要官路能够顺畅一点,住西边走西边吧,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房间的大小、摆设、规格都是一样的,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存在,王明义也并不觉得委屈。

      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县丞刘水心一直跟在他们的身后,不过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偶尔会在贾赦看到他的时候,对贾赦露出一个笑容来,贾赦不用猜,都知道他在讨好自己,毕竟王知县的态度摆在那里,他这个在知县手底下干活的人又如何能够对他不恭敬?
      把贾赦带到房间并且看到崭新席子、被单、枕头之类的东西都铺好之后,王明义就像贾赦告辞了,他还要赶紧去处理一下自己其他的事情,毕竟他明天就要离开留湾县了,他得把工作跟底下的人都交代好,才能安心的走,好在这些房间平时都有人定期整理的,现在立刻入住都没有什么问题,不需要再刻意的去清洗什么,里面没有什么灰尘,贾赦在这里面将就一晚上,没有任何问题。

      晚上的时候贾赦婉拒了王知县想要设宴招待他的打算,“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今天晚上还是早点睡觉,养足了精神才好。”
      实际上,贾赦是想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修炼上面,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
      而王明义本来就是本着礼数才来问贾赦一句的,现在贾赦说的话正好符合他的想法,他又怎么可能会不答应呢?“还是神医想的周到。”

      第二天早上,王明义用丰盛的早餐招待了贾赦,有香菇鸡肉包、大碗的清蒸驴肉、大碗的熬白菜、小碗的溜海参、红豆粥一罐、一盘韭菜炒肚丝、一盘三鲜疙瘩,一盘水晶丸子、一盘酿山药。
      贾赦最喜欢的是那碗海参,因为那些大块的,比如说驴肉啊什么的,他在芦花村的时候吃过更好吃的老虎肉,更加有味道的野味,所以并不觉得驴肉有什么好吃,只要像海参这样靠近海的海味,才更加让他有新奇感。
      吃过早饭,一行人要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就上路了,这一路上贾赦并没有马上就开始打坐修炼,所以他总算是知道了留湾县为什么叫做留湾县的原因,原来留湾县虽然是一个人口相对于村落来说比较密集的地方,但是在县里面还有他的周边,所经过的地方,每隔五六百米的时候就要看,可以看到一个个小小的水坑,可以容许四五个人在里面泡澡的样子,刚开始看到第一个的时候,贾赦还没什么感觉,可是接下来二、三、四、五、六……看到不断出现的一个个小小的水坑,贾赦的好奇心便被激起来了。

      不过这次依旧是他自己一个人单独坐一辆马车,如果有王知县跟他一起的话,他还可以向王知县询问,可惜现在马车里面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只能好奇的掀开帘子向外张望,经常可以看到小孩子把衣服脱了之后,扑通一声跳到水坑里面去游玩。

      看到经过的那一个个水坑全都冒着白气的样子,贾赦非常很好奇,那水坑里面的水难道是热的吗?
      “师傅,麻烦你停一下,我要到下面去看一下,等一下再上来!”最终贾赦的决定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大声喊外面的车夫让他停下来,虽然说他实际上可以不停马车,就直接从窗户里面飞出去,可是他目前并不想在王知县等人的面前显露出自己的这一方面的功夫,所以还是随大流,该叫人家停的时候就叫人家停下来,反正他现在算是王知县请来的客人,也不要太过小心翼翼。
      外面的马车夫听到贾赦的吩咐之后,不一会儿就停了下来,这个马车夫是一个面向忠厚的老实人,他全身上下都是褐色的打扮,穿的是粗布的褐色褂子,鞋子是一双千层底的布鞋,颜色是白色的,他脸上的肉比较多,眼角有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鼻子有些大,说话的时候鼻孔一扇一扇的,看得惹人发笑。

      他把马车停下来之后,就迅速的帮贾赦把马车的门给推开来,同时他憨厚地看着贾赦笑,口中道:“老爷,您可以下来了!”
      看到这样笑的傻乎乎的人,贾赦的心情也非常好,谁不愿意跟心智单纯的人打交道呢?他非常轻快的三两步就踏出马车的门,跳下马车落到实地上,他仰头看了看左右的风景,外面的空气中有非常大的水汽,又因为正是清晨凉丝丝的,乳黄色的阳光正透过云层射进来,周围的草木也都青翠欲滴,叶片上面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纱。

      贾赦随手摘了根柳条,便闲庭信步的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水坑的旁边,从上面往底下一眼看去水是绿色的,是那种淡青色的绿,有点浑浊的感觉,可是当他用手捧起一捧水来看的时候,又会发现水是无色透明的,水果然是温凉温凉的,而且贾赦还发现每一个水坑的边缘都会生长一种犹如拇指的指甲盖般大小的,有五个花瓣细长的花瓣的,那种非常纯正的红色的小花,每朵花,只有两片形状跟花瓣一样的细长的叶子。
      “小一,这种花有什么作用啊?”
      小一:“可以清凉解暑,泡茶喝的话会有一种酸甜的味道。”
      不管是多么奇特的花,看久了的话,同样会让人感到疲劳,贾赦在外面游荡了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之后,终于回到了马车上,等他走到马车边上的时候,他才发现王知县原来一直在远远的看着他,王明义微笑的看向贾赦问他:“神医,是不是发现什么有趣的东西了?”
      闻言,贾赦便把发现的红色小花的功效给说了出来。
      听到贾赦这样说,王明义的笑容更大了,“这种红色小花是我们这里家家户户都常有的,不仅夏天的时候,干完活回来可以喝上一杯,就算是平时经常喝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小孩子更是喜欢把他当零食,你看!”说着,王明义用手一指前方的一个正在摘花吃的小孩。
      贾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同样微微一笑。
      “这种花是我们留湾县特有的,别的地方儿你绝对见不到!”看到贾赦看过去,王明义连忙骄傲的说道。

      府城路途遥远,虽然留湾县已经是里府城最近的一个了,但是贾赦一行人依旧是晚上在客栈留宿了一晚,一直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才到达天池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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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赦在虫族得到爱
    这本小说尝试着将贾赦和虫族两个元素结合在一起,带给读者不一样的感受。作者保证持续更新、不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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