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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金稚冷哼一声,表示自己可不领情,又拿起书,没有感情的读起来,金稚刚刚忍了半天才没哭出来,这会儿说话都带着鼻音,那鼻音和她软糯的声音混合起来,却奇异的变得更加的柔软,让人想要呵护。
这样的柔软,在安静的屋子里被无限放大,让乐正尧有些恍惚,好像自己正处在一个温柔的世间,耳边是絮絮软语,心里有微微清风。
渐渐的,他感觉头痛开始减轻了,这下他也开始疑惑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之前的几次,乐正尧还有些怀疑自己头痛的减轻,到底是不是和金稚有关,但这次他已经痛了很久了,症状一直没有缓解,此时头痛开始缓解,要说和金稚没关系,连他也不能相信的。
乐正尧抬眼看了看渐渐读入迷的金稚,她头发因为刚刚拆过发带的原因,稍显得有些凌乱,鼻头还有点红,小巧的下巴,肉肉的脸颊,除了她声音比较特别以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难道自己的病还和声音有关?乐正尧思忖片刻后又放弃了,与其自己在这里做无谓的猜测,还不如等找到神医之后,再问个清楚明白。
金稚读那话本没几页就被书里的故事给吸引住了,根本就忘了自己是不准备好好读的,那投入的样子,连最后乐正尧是怎么睡着的,她都不知道。
第二天金稚起床时,已经快中午了,去厨房吃了点东西,就被敛瑶打发人来叫她去打扫书房。金稚见那纤尘不染的书桌、书架,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打扫的,就拿着鸡毛掸子做样子,一边打扫,一边懊悔自己昨晚怎么就是受不了话本的诱惑,给乐正尧读了呢!就不该给他读,让他睡不着,痛死才好!
这么一想,就觉得又委屈,又愤怒,同样是声音,念话本就行,铃铛就不行,这些公子王孙怎么就这么难侍候。
金稚这厢生着气,那边手里的鸡毛掸子就不自觉加大了力度,再者她有些走神,一个不下心就碰到了一盏紫檀雕花的屏式灯架,好在金稚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灯架。奈何灯架上的镂空灯座是放在上面的,灯架是抱住了,灯座却不堪摇晃,啪的一声摔在地上,里面大大小小数十颗夜明珠就那么散了一地,吓得金稚傻了眼,抱着灯架都不敢动弹。
也就是这会儿敛息敛瑶都正好离开了院子,金稚才得以没被发现,待她回过神来,就赶紧去捡灯座和夜明珠。
好在灯座并没有摔坏,夜明珠也就在这屋子里,都捡起来再放上去,准没人知道。
金稚心中渐安,捡夜明珠的手就也越快。
“咦?”金稚发出一身轻微的疑问:“这颗怎么有点不一样?”
金稚手上这颗夜明珠,形状和别的夜明珠没什么区别,都是圆形,但别的夜明珠在白天看时,是实心的,只有天色暗下来,才会发出光芒。
但这颗夜明珠却微微有些透明,里面一层薄薄的雾霭,似隐似现,金稚一时捉摸不定,又凑近了些,仔细往里面看,这又发现,夜明珠的中心,有一抹蜿蜒的白絮,似是裂痕。
金稚心中咯噔一声:这不是摔坏了吧!
金稚赶紧躲到墙角,用衣角遮了光,定睛一看,差点儿把眼珠子瞪出来:娘哎!这夜明珠真的不亮了!
正在这时,金稚听见有人进院子的声音,本来她因为担心自己摔坏了夜明珠就吓得够呛,现在一听见有人进来,手都抖了,哆哆嗦嗦的把装好夜明珠的灯座放上灯架,但又怕被人发现坏了一颗夜明珠,可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只得一咬牙,把那颗夜明珠放自己衣兜里了。
敛瑶进来就看见金稚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就随口一问:“你刚刚做了什么?”
金稚赶紧摇头表示清白。
“没做什么就好,虽然你现在受器重,但这里是王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赵总管犯错了,也是要受罚的。”
“嗯嗯嗯。”金稚嘴上一叠声的应是,心里却在嚎啕:这夜明珠多精贵啊,卖了自己都赔不起啊!
她倒是忘了自己已经是卖身为奴的身份了。
等到下午,敛息回了书房,便让金稚回去休息会儿,晚上好照顾王爷,但金稚怀里还揣着那颗坏了的夜明珠,她怎么有心思睡觉啊,毁尸灭迹才是最要紧的。
她也想过干脆丢乱石堆里或者埋在地下,但总是有风险的,万一被人发现可怎么办?
金稚可愁死了,一路皱着眉头走到厨房,发现有几个小丫头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干什么,她素来就爱热闹,也不管夜明珠了,就凑过去看。
看了会儿就明白了,原来是几个丫环得了闲,凑在一起打络子呢。看着那五彩线编织的网兜,金稚突然灵机一动:自己何不打个络子,把这夜明珠装进去,带着身上呢!书上不是说了吗,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说干就干,金稚厚着脸皮磨着那群丫环,姐姐姐姐的叫个不停,这府里的丫环都是人精,知道金稚现在是王府的红人,都上赶着巴结,摆出彩线任她选,不过金稚不喜欢五彩的,就选了一色的绿色。
金稚不会打,她们就教她,好在她要打的也不是什么复杂的花样,倒是一会儿就学会了。金稚想着把网兜打的密密的,到时候再把夜明珠放在里面,就谁也看不到了。
待她弄好之后,为了好看,她又加个了同色的穗子,往腰上一挂,你别说,带络子的人多了,还真不会有人怀疑她络子里面藏了颗夜明珠。
到晚上的时候,乐正尧倒是多看了她腰上的络子一眼,把金稚吓得不行,还以为被他发现了,好在乐正尧看了就算了,也没说什么,她才道是虚惊一场。
不过或许是心虚的原因,今晚金稚特别殷勤,端茶倒水还随时保持着狗腿的笑容,吓得赵德久差点儿以为她要和自己同归于尽了。
第二天金稚还睡得正香,就被外面的说话声吵醒了,金稚仔细一听才明白,原来是李毓秀来了。
李毓秀作为京城第一美人,也算是颇负盛名了。这俩丫头也是早就听说过了,但一直没见过。今天李毓秀来,她俩运气好,饱了一回眼福,现在正讨论的热火朝天呢。
好不容易来个熟人,金稚高兴的也不睡了,一骨碌翻起身来,打理好自己,又问清楚李毓秀的去向后,就直奔而去。
大燕朝民风开阔,像这样的未婚男女见面并不需要避嫌,金稚到闲云堂时,乐正尧和李毓秀正在说话。
李毓秀今日穿了一身水红色的薄纱长裙,也不知道乐正尧说了什么,逗得她掩唇轻笑,如此娇嗔之下,双颊都染了一丝薄粉,越加的明艳动人,加着一旁贵气天成的乐正尧,神仙美眷不过如此!
金稚自看话本起,就喜欢看美人,不论男女老少,凡是美的人事物,她看到都会欣喜荡漾,此时的画面,着实是太对她胃口了,不由的看的痴了。
许是金稚的眼神太过炽热,让李毓秀感觉到了,她转过头来一看,金稚就站在闲云堂外的松柏下,斑驳的阳光落在她身上,照的看不清是谁,待她走近些了才看清,李毓秀心中微诧,面上却还带着微笑,问:“可是金稚?”
金稚见她还记得自己,心里就更高兴了,嘚嘚嘚的跑过去:“是啊,就是我!”
见她就这么肆无忌惮的跑进来,饶是李毓秀再镇定,她嘴角的微笑还是有些僵硬了,她看向乐正尧,双眼带着疑问:“她现在留在王府了吗?”
乐正尧抚了抚额角,面色有一丝尴尬。
当初他对李毓秀说金稚盗窃,需要留下了审问,结果现在金稚却成了他的贴身侍女。当初想着金稚只是一个小丫头,且没和相府签下卖身契,他也就没告诉李毓秀,但现在被李毓秀撞个正着,竟有些莫名的心虚。
乐正尧单手成拳,放在嘴边假咳了几声,才开口道:“此事说来话长,以后再和你解释吧。”这也就是不想解释的意思了。
李毓秀收回眼中的疑惑,笑着说:“金稚能留在王府,也是她的福气。”
这话金稚听了可就不高兴了,暗自撇嘴:说的就跟我多想来伺候人似的。
自从金稚知道自家宝贝没在这里的时候,她就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了,奈何被赵德久给阴了,弄了个卖身契,倒是想走也走不了。
李毓秀见金稚一脸的不乐意,心中更是疑窦横生,便问金稚:“金稚现在在王府当得什么差呢?”
此时的金稚因想着自己有家不能回的事情,早就没了见到熟人的欢喜了,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哦,没什么,就伺候王爷睡觉。”
这下别说李毓秀了,就连乐正尧都吓得差点把手里的茶杯给丢了。
作为一个阅话本无数的人,金稚一看乐正尧的反应,立刻就回过神来了,心里骂了句:内心真是龌龊。
也不理乐正尧,就对李毓秀解释道:“就是在王爷睡前给他念念话本,王爷睡了我就走了。”
李毓秀听后面色一顿,随即又笑了两声,又转向乐正尧:“想不到殿下还有这个爱好,一直都没听说过。”
“消遣罢了。”乐正尧抚额答道。
金稚心中冷笑:呵,消遣你个大头鬼!都痛的半死不活了,还在那儿装模作样,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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