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你这是在玩火

作者: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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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把火


      傅小甜人生中的分水岭,是二十五岁生日这天。

      这天下午,微风和煦,阳光明媚,傅小甜脚踩七厘米细高跟,身穿酒红色晚礼裙,坐在车后座,成了路上一道奇异风景线……

      因为,她坐的是自行车。

      沈喻今天一改常态,换下T恤休闲裤,穿上西装黑皮鞋,骑着一辆除了车铃哪儿都响的自行车,载着傅小甜吭哧吭哧一路狂奔,在距离目的地三百米左右的路口,一个急刹车,差点摔了个狗吃屎。

      傅小甜猛地撞到沈喻后背,才发现这家伙看着高高瘦瘦,撞上却能感觉到紧实的肌肉,不禁浮想联翩,很快又回过神来,一脸嫌弃地下车。

      “你行不行啊?车技这么烂!”傅小甜脸颊微微泛红,额头点点细汗,狂拍着胸脯,裙摆被徐徐凉风吹出波澜。

      “你行你上啊。”沈喻锁好车,俊秀的脸转向傅小甜,不情不愿地朝她伸出胳膊。

      按照之前排练的流程,现在他们应该手挽手,一副恩爱有加的样子,款款走向三百米开外的威斯汀酒店。

      傅小甜撇撇嘴,挽起沈喻胳膊。

      要不是为了演这出戏,她一秒都不想跟这家伙多待。

      “待会儿可别掉链子。”过了这个路口,再走几十米,就到目的地了,傅小甜忽然心跳加速,紧张起来。

      “你找人假装男友的条件是什么?长得帅,身材好,会装X,前两个我得天独厚,后一个我信手拈来,这配置,难道不是天选之子?还有什么不放心?”

      沈喻一手揣兜,浑身上下散发出贱嗖嗖的自恋气息。

      其实他也不是没资格自恋,毕竟,这番话傅小甜挑不出什么毛病。

      两人刚走到威斯汀酒店门口,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喊道——

      “沈喻!”

      扭头看去,一辆白色宝马停在路边,后座上,一个陌生女人探出头来,目不转睛盯着他们。

      沈喻猛地甩开傅小甜的手,眉头紧锁,“你先过去,我待会来。”

      “哎你——”

      傅小甜话还没说完,就看见沈喻坐上宝马,砰的关上车门。

      随即,在她惊讶的注视下,这辆豪车绝尘而去。

      “小甜!”

      傅小甜眼皮飞速抽动,嗅到了一丝不祥之兆,转身就看见正从酒店旋转门走出来的女人。

      “没想到你真的会来!”郑乐欣身着白色长裙,提着裙摆,笑脸盈盈。

      傅小甜目光看向她,面色波澜不惊,眼里的情绪却难免复杂。

      “你能来,就说明已经原谅我了,对不对?当初我的确伤了你的心,可感情这回事,谁又讲得清对错呢?我也是情非得已……其实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最重要的朋友。”

      郑乐欣深情款款说这些的时候,傅小甜觉得自己智商正被人按在地上摩擦。

      挖墙脚就是挖墙脚,抢闺蜜男友还能解释得这么清新脱俗,她着实佩服。

      时隔五年,傅小甜发现,这位人美声甜的前闺蜜,依旧婊气冲天。

      不过无所谓,今天出席郑乐欣的订婚典礼,就是想煞煞她的婊气,涨涨自己士气,为五年前那个被闺蜜和男友同时背叛的自己,狠狠出一口恶气。

      “其实当年那事儿,我压根没放在心上,就算你不跟他勾搭,我也准备分手的,毕竟层次不一样。没想到你能看得上他,正好,我主动提分手还不必愧疚。你们这么般配,后来分手怪可惜的。”

      傅小甜浅笑,云淡风轻说出这段提前背了很久的台词。

      郑乐欣当然听得懂傅小甜弦外之音在损她,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没有发作,拉起傅小甜的手,神情坦荡得像是从来没有挖过她墙脚,“不是说带男朋友来吗,怎么就你一个人呀?”

      傅小甜四处张望,不见沈喻身影,心下着急,面上却不露怯,淡淡一笑,“他停车去了。”

      郑乐欣拽着傅小甜往酒店走,“先进去吧,太阳好毒哦,再晒一会儿我的美白针就白打啦。”

      太阳哪有你毒?傅小甜默默吐槽,跟着她穿过旋转门,踏进大堂,猛地倒抽一口冷气——

      太。特。么。豪。华。了!

      傅小甜活了二十五年,头一次走进五星级酒店,举目望去,这么富丽堂皇的装潢,是用钱堆出来的,来往于此打扮贵气的客人,是来砸钱的……

      不知是空调温度低,还是傅小甜心里冷,她打了一个激灵,原本高昂的斗志,迅速削减下来。

      她身上的晚礼裙是名牌仿版,手上的手提包是名牌A货,就连现在不知道在哪儿飘着的男朋友,也是假的。

      看着从这里进进出出的各色客人,傅小甜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披着貂皮的过街老鼠。

      谁的眼睛在她身上多停留一秒,都会让她双颊发烫无地自容,似乎马上就要被人识破真身。

      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穷鬼,没钱买正品,没钱享富贵。

      想找个假男朋友在郑乐欣跟前装X嘚瑟,还得放下身段求她那位奇葩租客——沈喻。

      说起沈喻,傅小甜真是一肚子气。

      半个月前,断了收入来源的傅小甜决定把家里空着的客房出租。

      沈喻凭着难能可贵的干净气质和极具迷惑性的英俊外表,在众多来看房的租客中脱颖而出。

      短短半个月相处下来,傅小甜发现,这位租客简直就是葛朗台转世,抠到令人发指!

      原本租金一千块,水电网费他俩平摊。

      沈喻得知她平常不做饭,主动提出包下一日三餐,买菜做饭洗碗都他来,傅小甜只管吃就行,房租再给便宜点儿,六百块得了。

      傅小甜想,她餐餐点外卖,刨去零食费,一个月伙食费差不多一千二百块,给他便宜这四百,他能省点钱,她也相当于赚了,于是点头同意。

      谁能料到,这只是沈喻减租大革.命的开始!

      接下来,他每天都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傅小甜减租,用各种行动刷新傅小甜对抠门的认知——

      “你家网速太慢了,严重影响我打游戏赚钱的速度,挡人财路不得给点补偿啊?房租再便宜一百?”

      “你扔我大白菜干嘛?虽然它有点儿蔫吧,但是胜在便宜!咱一个月伙食费只有四百,咋的,还想吃满汉全席啊?”

      “猜猜我捡着个啥?自行车!破是破了点儿,修修也能骑,这样吧,哥哥载你去兜风,友情价一次五块,包月VIP会员价只要一百二!”

      ……

      没几天傅小甜就对沈喻产生了生理性恐惧,即使未见其人,也能闻见其声,耳边如有蝉鸣:

      “在吗?美女,滋儿哇~美女,便宜点儿吧?滋儿哇~在吗?这个不能扔啊!滋儿哇~便宜点儿吧!滋儿哇~瞧瞧我又捡了个啥……”

      昨天下午,傅小甜接到郑乐欣的电话邀请,对沈喻提出假装男友这事,沈喻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

      短暂的惊喜过后,傅小甜还是没能躲过那句话——“房租便宜点儿吧!”

      “最多便宜一百,不能再减了!”

      “成交!”

      第二天,两个穷鬼凑一起,掏破兜子也只找到三块钱纸币,五毛钱钢镚儿,公交都乘不起,只能坐着沈喻捡回来那辆濒临报废的自行车,一路颠簸来到这里。

      为了赴这场装X之约,傅小甜真的拼了。

      可是来到这以后,傅小甜发现,自己想得太过简单。

      在她的记忆中,大一大二那两年,郑乐欣交过至少五个男朋友,个个高大帅气,以她对郑乐欣的了解,郑乐欣对帅哥的抵抗力几乎为零。

      单论外貌,芳心狙击手的称号,沈喻当之无愧。

      听大学同学说,郑乐欣嫁的老公虽然有钱,长相却一言难尽。

      绝交五年,郑乐欣干嘛忽然诈尸跑来邀请她?不就是为了炫富秀恩爱嘛。

      她不想示弱,决定带沈喻过去,装装豪门富二代,大家你来我往正面刚。

      然而千算万算,傅小甜也没算到,沈喻会忽然玩失踪……

      穿过一条长廊,郑乐欣拽着傅小甜走进奢华气派的礼堂,将她领到一桌人面前,“这就是我跟你们说的小甜,大学时我俩关系最好了!”

      这桌人傅小甜谁也不认识,却被郑乐欣硬塞进座位里。

      傅小甜心急如焚望向大门,沈喻到底干嘛去了?跟宝马女到底什么关系?

      正想着,胳膊被人推了推,转头就看见郑乐欣满脸虚伪的笑。

      “小甜,你这包可真耐用,大学时买的吧?用到现在也没坏。”

      傅小甜攥住手提包带,紧抿着唇不说话。

      包是大一那年赶时髦买的香奈儿A货,质量确实不错,她又很少用,所以一直都没坏。

      “大学时买的?这么多年不换包?你这个朋友好节俭哦……”郑乐欣对面那个染着一头廉价黄发的女人表情极其夸张。

      “其实我也蛮节俭的耶,都怪我们家老张,当时跟他说贵得要死不要买,哦哟,拦都拦不住,一买买七个,让我天天换着背,一星期不重样。我们家老张啊,爱给我乱花钱的脾气真的该改改了呢!”

      坐郑乐欣旁边的女人扭着身子,生怕别人看不到似的,高高举起她的Gucci包。

      傅小甜很想给她们一对白眼,顺便一记勾拳。

      可她只是呆呆坐着,死死攥着那个被人耻笑的手提包,羞愤而无奈地,任由悲伤涌入心头。

      “还丧着个脸呐?”

      傅小甜的肩上,忽然多了一只手。

      仰起头,透过眼里的雾气,她看见沈喻含着笑意的眼睛。

      平常吊儿郎当的沈喻,这会倒是西装笔挺,外表英俊斯文,谈笑间又透着股痞劲儿,往人堆里一站,迅速成为焦点。

      “不就是没给你买那款破Gucci嘛,至于跟我生这么大气?这么个烂大街的过气牌子,乡镇企业家才背呢,你不嫌丢人我还嫌掉价。拿着,别生气了。”

      沈喻气定神闲说完,晃晃手里几个袋子。

      傅小甜愣住,见他瞥了一眼Gucci女。

      “买的什么啊?”傅小甜顺势演下去,故作生气。

      沈喻拉开她右边的椅子坐下,变戏法似的从袋子里掏东西。

      “前两天你不是看中一块百达翡丽腕表么?当时没给你买,是觉得那个颜色太普通,配不上你这么好看的肤色,刚才看见这款玫瑰金,想都没想就要了,这才是你该戴的表。”

      傅小甜眼皮抽了抽,愣愣看着沈喻给她戴上腕表。

      “你又背这包?这么念旧干嘛。诺,爱马仕,蜜桃粉,你最爱的牌子,最爱的颜色。就是价格有点低,十三万多,不过我寻思这款你肯定喜欢,怕到时候断货,就赶紧买了。”

      傅小甜的手提包被沈喻抢走,下一秒,怀里多了个新包。

      “还有香水,爱马仕尼罗河花园。上回买那个巴宝莉的你不是不喜欢么,嫌味儿太腻,今天我特意问过了,这瓶味道淡,导购还说,特别适合冰山美人用,我想那不就是为你量身定制的么?”

      此刻的沈喻,不再是沈喻,而是化身为戏精本精的,宇宙第一甜吹。

      他打开盖子,举起香水,抬起胳膊那么一喷——

      四周一片死寂,空气中,升腾起浓郁的人民币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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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下本开《最爱》,戳专栏可收藏,文案如下:
    #火葬场·先婚后爱·偏执占有#
    沈小楼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嫁给宋临。
    谁都知道,这位京圈太子爷薄情,狠戾,唯我独尊。
    沈小楼因着很多事,对他一忍再忍。
    宋临心想,就算为了宋家四少奶奶这位置,沈小楼也定能忍他一辈子。
    不料婚后第三年,沈小楼送他的生日礼物,是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
    宋临被推进ICU抢救之前,紧紧攥住沈小楼的手。
    她俯身,脸色淡漠:“我爱了你很多年,不知道从哪天起,就真的不爱了。”
    搬出去那天,沈小楼被这“将死之人”抵在门上,青筋凸起的手臂搂住她盈盈一握的细腰:“这么想当小寡妇?对不住了,你男人哪里都很硬,包括命。”
    鬼门关里走一遭,宋临幡然醒悟——
    沈小楼未必是最爱他的女人,但他最爱的女人,一定是沈小楼。
    所谓凉薄,欲盖弥彰。
    sc,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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