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偏宠小哥哥

作者:绿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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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世界17


      曾经温文尔雅,器宇不凡的设计师方圣哲,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一头彻头彻尾的怪物。

      他切身体会到身为丧尸的感受,人类身上散发的馨香,诱.惑着饥饿难耐的丧尸,不亚于毒.品对瘾.君子的诱.惑。

      他们香甜可口,这具身体散发着温暖可亲的味道,补心补肾,那具身体散发着一股微妙的酸臭,这人的内分泌系统似乎不太好,一定不好吃。

      某个人类散发出一种熨帖灵魂的香甜,彷如金秋丹桂的浓香馥郁,香气四溢,又宛如裹了层清甜白霜的鲜果,淡淡飘远,看不见的香味连成一线,被他尽数吸入肚腹。

      一个奇怪的念头冒了出来,只要吃掉这个人就能长生不老,就能不用死去,不用这么折辱的存活着。

      残存的理智打消了这个怪异的念头,因为饥饿,方圣哲的步伐明显慢了下来,他踱步到堆满丧尸残骸的一处空地上,伸出双手,咯噔一声,他扳开了破碎的头骨,五指探入红白的脑髓,搅弄了一番,扯出了一个像荷包蛋,并长着络状细脚的玩意儿。

      丧尸不是喜欢吃大脑或富含鲜血的内脏吗?那这玩意儿又是什么?

      丧尸的本能和直觉控制他的行为,他还来不及细想就把这一团东西塞进嘴巴里,大口大口的咀嚼,而后吞食入腹。

      咯吱咯吱脆,口感如奶油般顺滑浓稠,淡淡的咸,淡淡的甜,又带着坚果的油香,余味泛着一丝哈密瓜的清甜,回味无穷。

      这个人生前的身体很健康,体脂分布得很好,意犹未尽的方圣哲睁开双眼,发现新大陆般兴奋,原来藏在丧尸脑子里的这玩意儿这么好吃?

      他如法炮制,把一只只扭动挣扎的荷包蛋怪物吞吃入腹,有的稍微咸一点,口感清爽,带着矿物质的口感;有的口感粗糙,爽脆,带着青草的味道;有的干瘪极咸;有的极为腥气;有的肉质发干发涩,极难下咽。

      很快,他就吃饱了,他摸摸鼓胀的肚皮,漫无目的的走出了大楼,四处晃荡。

      一夜之间,热闹熙攘的城市,变成了灯火惨淡的空城,大街上荒凉萧瑟,嗅不到一丝活人的气息,那些活人的香气都漂浮在几米到几十米的高空中,远远躲避着地面上的丧尸。

      他从毫无人烟的公园晃荡到护城河边,听着河水咆哮呜咽,又从人民广场夜市区的丧尸堆里挤出来,来到了灯红酒绿的酒吧区,那些一身血迹,步履蹒跚的丧尸在他眼中都变成了行走的食物,变成了盛放食物的容器。

      方圣哲自嘲的想,原来丧尸的想法是如此的简单粗暴,眼中只有能吃的和不能吃的,这和、犬类有什么区别?

      晃晃悠悠的,他又回到了曾经的爱巢,却在抬手敲门的瞬间反应过来,他已经不是人类了,他已经是个怪物了。

      方圣哲长长叹气,迈开沉重的步伐走下楼梯,又躺倒在那条白色的座椅上,蜷缩起身体。

      随着暮色降临的,还有瓢泼大雨,冰凉的雨滴噼里啪啦的打在身上,好冷,从灵魂深处,骨骼中间散发出的阴冷,冻得他头脑昏沉。

      一夜就这么过去,天为被,地做床,无家可归。

      除了吃和睡,他不知道他还能做些什么。

      直到......那股缥缈的异香从几十米的高空落到了地面上,在他鼻尖上撩拨轻舞,他猛然惊醒,寻着那股异香而去,就见一辆越野车碾过丧尸的头骨扬长而去。

      他恍然大悟,原来她就是那股异香的来源,原来女人也可以这么有魄力,这么英勇无畏,这么霸气强悍,能从几十米的高楼上一跃而下,为了生存奋力拼搏。

      她的影子在眼前一晃而过,她的味道却被他贪婪的全部吸进去肺腑。

      方圣哲想,在她眼中,他也只是只会发狂攻击人类的怪物吧。

      他曾以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虽然合作方是刁钻的叶家千金大小姐,可他欣赏她的干练和认真,却没想到,原来在她眼里,自己不过是贼眉鼠眼,处心积虑,厚颜无耻的小人罢了。

      往昔的大厦在一夜之间坍塌,他余下的人生又该怎么度过?

      他该如何像人一样活下去?

      连续两日,吞吃了上百只荷包蛋怪物的方圣哲并不知道,他的身体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身上的恶臭慢慢淡去,脖颈上和手臂上的伤势也开始愈合。

      恍恍惚惚的,他潜入了一户人家的房间,摸索到了卫生间,镜子里的人脸色青灰,衣衫褴褛,像个寄居在垃圾堆里的流浪汉。

      片刻后,他摸了摸冒出的胡渣,脱下血衣血裤,踏进淋浴间,拧开了淋浴头。

      清洗掉身上的污渍和血迹,刮了胡子后,他对着镜子查看起脖颈处狰狞可怖的伤口,余光瞥过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方圣哲忽然有了主意。

      他从衣柜里翻出长袖长裤套上,遮蔽住了大部分的伤口,又翻出围巾在脖颈上绕了几圈,然后往手心里倒了些乳液和粉底液,在脸上、脖颈上、以及手背处涂抹起来。

      最后,戴上帽子,压低帽檐,遮盖住额角的伤口,戴上美瞳片,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

      他抬起手闻了闻,除了洗发水和沐浴露的香味,没什么奇怪的味道,很好。

      做完这一切,他对着镜子理了理衣领,确保没人能辨别出来他劣质的伪装,而后,愉快的走出房间,走出大楼,坐进赵白虎开的那辆车,发动油门,开了出去。

      方圣哲驾驶着顺手盗窃来的汽车驶出小区大门,和另一辆满布血痕的车辆擦身而过。

      那辆车上只坐着一个人,艳艳红裙被丧尸红白的脑浆和黑血染花了,脸上却带着三分的惬意,七分的镇定自若,似乎丝毫不为眼前的困境担忧。

      来人十分潇洒肆意,且十分粗暴的,用车身持续攻击碾压一众丧尸,把方圆二十米内的丧尸清理得干干净净后,不慌不忙的拉开车门,踩着一双同色系的尖头细脚高跟鞋,踩着车窗翻身跃上车顶。

      他肩扛背包,抓住悬在头顶的安全绳,不带歇气的蹿上了十一楼,直奔1102。

      裙摆飞扬,韩风澈拉开玻璃门就喊,“大侄女,你在哪,你堂叔过来找你啦!”

      对的,没错,他的喉部突出了一块对于女人来说,明显多余的东西。

      此位大佬,名唤韩风澈,是韩家正儿八经的人,却天生有着不同于其他男儿的怪癖,不为韩家所容,早早的就脱离了韩家,自个过日子去了。

      要不是韩老爷子用他艳羡已久的珠宝首饰作为酬劳,他才不会千里迢迢从临市赶过来,保护他这位素不相识的大侄女。

      听说这位大侄女自母亲过世后,就性格抑郁,加之父亲续弦,她便早早的搬出去单过了,直至远走他乡求学,也甚少回去韩家老宅,不知道她对他这副打扮作何看法。

      虽说外人什么看法和他没什么关系,他早就看淡了,可他还是希望身边的人能像网络上那样,虽说不至于亲切的追捧,好歹能用正常的眼光看待吧。

      “人呢?”空荡荡的房间里只余下呼呼的风声。

      人高马大,换上女装依然行事粗矿的韩风澈拉开门就往楼上冲,他闻到了活人的气味,大侄女搬到了楼上?

      “大侄女?大侄女?你在哪?!”

      留守在C栋的男男女女被这粗矿豪迈的声音吸引住了目光:身材高大,胸部平板,身穿红裙的长发女人肩扛超级大的背包,脚踩同色高跟鞋,正来回张望?

      韩风澈十分不客气的,冲这群傻眼的人叫喊出声,“喂,你们认识韩一笑吗?”

      卧槽,男的?不对,人妖?张得浩脑中突然蹦出来这几个字,其余人也傻眼的傻眼,目瞪口呆的目瞪口呆。

      “叔......姐姐,你找韩一笑?”陈思琪挤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你认识?”被这声机灵好笑的‘姐姐’逗乐了的韩风澈,迈开豪迈又优雅的步伐三两步走到陈思琪跟前,拎起她的小辫子,“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陈思琪抿了抿嘴,被陌生人摸了辫子让她有些害羞,她大着胆子抬起头来,一字一句的说,“我叫陈思琪,姐姐,韩姐姐他们出去了。”

      “出去?”敢出去,说明她活得很好,那就不用我操心了吧。

      韩风澈放下肩上的背包,轻轻揪起陈思琪的小辫子说,“我大侄女住哪?带我去她房间,有吃的吗,我先歇歇,1201,是这里对吧?”

      “是这里。”陈思琪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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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韩风澈来源于基友文《澈月之林》,除了偶尔女装的设定,其他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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