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难收

作者:连山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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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②章


      楚尘和我同一年上幼儿园,虽然他比我大近一年。

      他9月份出生,是个鸡毛的处女座,我赶在下一年的8月30号之前出生。我们一起上了幼儿园,一起上了小学,又一起上了初中,这没有什么意外的,九年义务教育,按部就班。

      好巧,高中同一学校。

      好巧,大学同一城市。

      他去政法大学读了法律,我读了第一牛叉学校的土木系。我们大学排名的差距,并不是他与我智商的差距,只怪他脸长的太讨巧,只怪中学生们太早熟,他太受女孩子欢迎,繁花眯眼。

      从那时起我便知道,桃花太多不是什么好事。

      毕业后我们就留在这座适合年轻人拼搏的城市。

      出了校门,智商的主导地位逐渐被情商取代。没有了小章教授的监管,身体里的懒惰分子通过几年的新陈代谢塑造出了一个孤僻的我,也许我本性孤僻,只是多年来被学校那么多同学掩饰着,没被发现。

      楚尘好像混的挺风生水起的,我是怎么知道呢?每次他公司聚会都会拉着我,说,这是大章教授给他派的任务,怕我在家腐朽了。

      大章教授是他妈,小章教授是我妈,没有血缘关系,只是碰巧都姓章,碰巧都在一个大学里教书。

      然后,遇见了辛慈。

      辛慈虽比我们早毕业几年,但是她长的一张娃娃脸,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脸蛋的婴儿肥一直没有消。她一见到我就扔了捧着唱歌的话筒跳着蹦达着跑了过来,抓着我的手臂,说:“你就是楚尘的龙凤胎妹妹乐久久吧?”

      我愣了,姐,我姓乐,他姓楚。

      我回头,用口语问楚尘:“什么时候章阿姨改姓乐了?”你随了母姓?

      楚尘笑而不语,任由辛慈将我拉到包厢里沙发上坐着。辛慈过于殷勤的照顾我,问我喝什么饮料,是酒还是果汁,什么果汁,西瓜汁梨汁橙汁西柚汁;什么酒,红酒还是啤酒,还是她帮我调一个鸡尾酒,她问要不试一试红酒配雪碧?

      又问我要吃什么水果,忙着把坚果拼盘端到我的跟前,又问吃什么小吃,薯片?蹦豆?葵花籽?南瓜子?西瓜子?

      辛慈一连串儿问,问的我心疼。

      以我对楚尘的熟悉,他从十二岁到如今二十四岁一轮的岁月中,收到了不下三位数的情书,招惹了无数理不清剪不断的情丝,就算他走了,多少女孩仍在原地痴痴的等他回来吃回头草。

      以我对人性的敏感,我知道楚尘对辛慈顶顶多多算是一种两个字的喜欢,而不是,不是,真的不是…爱。不是LOVE,更不是TURE LOVE。

      但是,辛慈出现的时机恰恰好,楚尘现在恰恰正好是空窗期。

      辛慈还问我想唱什么歌,她去帮我点。我想我若是心肠狠毒,一首歌就能把她唱哭: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终会有一人,被偏爱的,有持无恐。

      见我拒绝唱歌,辛慈就陪我窝在沙发里说着话,说的都是关于楚尘,说他一进公司就迷住了N多小姑娘,说他做事敲(超)认真,说他做人敲(超)到位,说他性格敲(超)开朗幽默,说他本性内在敲(超)文艺范儿,说他敲(超)受老板赏识,事业上已经崭露头角、火箭式的飞速呢......辛慈说着说着,说的我突然想去唱一首歌,一首很悲伤的歌,周传雄的《记事本》。

      现在的辛慈,嘴里许多事,都是关于他;心里许多事,都是关于他。我担心辛慈也会爱的痛了,痛的哭了,哭的累了,反反复复后,也只能劝自己放手,闭上眼让楚尘走。

      可是,有多少女孩爱了、痛了、哭了、累了,反反复复,劝自己放手,闭上眼让楚尘走,可是,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是五年八年过去了,楚尘是走了,她们却仍在原地兀自留恋念念不忘。

      一见楚尘误半生。
      一恋楚尘误终生。

      不信么?

      因为,你们不知道楚尘有多好看。

      以10分为满分,楚尘应该是9.8分,扣的那两分是因为自小被灌输的人无完人,是人就不会完美。

      辛慈也是好看的,很好看,但是,是8分的很好看。

      如果我是8分的辛慈,我会选择不爱9.8分的楚尘。
      爱一个这么耀眼灼目明星似的男人;爱一个这么有女人缘招女人爱的大众情人;爱一个爱自己远远少于自己爱他的男人,好辛苦,太辛苦。

      如果我是楚尘,我会选择不接受、不接手辛慈的爱,明知道自己有追逐真爱的心,而这颗心还在流浪的路上,还没有定下来;明知道辛慈爱他爱的深沉的碰不得,不敢辜负。

      可是,我不是辛慈。

      可是,我也不是楚尘。

      我不知道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确立了恋爱关系,某天,他对我说,辛慈是个好姑娘。

      嘿,哥们,你在谈恋爱唉!恋爱是个疯狂的东西,恋爱就是荷尔蒙,你却理性的对我说:她是个好姑娘。

      爱情不是因为她是个好姑娘,你才会爱她。爱情是全世界都骂她是个坏姑娘,可是你却蒙住双眼、捂住耳朵,站在全世界的对立面、去和她在一起、回骂全世界。

      ---

      辛慈真的是一个好姑娘。

      她给楚尘做饭从来都带我一份,以前是直接叫我过去吃,但是我智商情商还不是零,去了两次,发现爱情是排他/她的,所以就拒绝再做大电灯泡了。

      但是辛慈会好心帮我盛一份送过来,在她吃饭之前敲门送过来,而且我感觉她的厨艺直线上涨,一天比一天好,花样一天比一天多。

      这三个月,我认清两个事实:一,我们的老妈子辛慈原来也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也是,独生子女哪个不是被当王子公主般的伺候大的?

      二,我胖了十斤。

      自从被辛慈抓住了胃之后,本来不看好他与她的我,觉得这样下去,也许这两个人就过一辈子啦~十字路口不就那么几次么,到了合适的年龄,遇到了差不多的人,就结婚了,就生娃了,生娃养娃,娃长大了,再伺候娃的娃,这辈子几十年就这么过去了。

      有一次辛慈给我送菜,我给她出主意:“辛慈姐,对,就这么接着喂。一白遮三丑,一胖毁所有,把楚尘从140斤喂到200斤!看他那张脸还能帅到那里去!哼哼哼!”

      我还色色的,装作懂好多的拍拍辛慈的肚子,说:“辛慈姐,你伺候我们都半年多了,累吧?要不你搞个奉子成婚,换楚尘来伺候你吧!”

      现在想想,如果当时辛慈真的听了我的,奉子成婚了,会不会解救好几个尘世中的痴情怨女?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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