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为七个白月光的替身之后

作者:音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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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替解沉梦(85)


      正午日头毒辣,晾晒衣物的女人,不住的抹着自己额上的汗珠。
      她本是千金小姐,怎么会擅长做这样的粗活?只不过磨的手掌生出血泡,晒的肤色黯淡无光,只要想到是为心上人做的,又觉得甘之如饴了。
      “夫人,我出去买些纸墨,你帮我将砚台洗一洗。”在茅草屋中温了半日书的男人,抖了抖衣襟走了出来。
      千金小姐擦了擦手,答应一声。
      衣裳整洁的男人,这才带上门离去了。
      洗了一上午衣裳的千金小姐,腰都直不起来了,在门口扶着门站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进去收拾散落在桌子上的纸笔砚台。
      另一头,出来买纸墨的男人,也确实去买了纸墨,只不过他与那书商家的少爷似乎认识,两人打趣几句,那书商家的少爷,便邀他晚上去听曲儿。男人推脱,那少爷便笑,“果然是娶了妻的人了,连和我们玩都不愿。”
      “萋萋在家里等我呢。”与他私奔的那位千金小姐,闺名就叫萋萋,“我买了纸墨就要回去温书了。”
      “哎,回去做什么——”那少爷直接过来,拉住他的手,“你还想考状元不成?”
      他不沾家务,便借的是考功名的由头。只是自己到底几斤几两,他心中还是清楚的。
      半推半就一阵之后,他就与那少爷去了。
      金珠子跟在后头,有罹决在身旁,他自然不会担心被人察觉。
      他跟着那二人到了一处宅邸外,金珠子看宅邸外挑着的红灯笼,便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果然是个偷腥的。大侠,我们跟进去看看。”
      那二人敲门之后,便被里头的人迎进去了,金珠子不走正门,被罹决带着从围墙边儿上跳了进去。
      里头的院子里,已经用绸缎搭了个棚子似的东西,几对男女在里头寻欢作乐。金珠子趁他们喝的醺醺然的时候混迹进去,装作一个少爷从外头带来的奴才,和院子里的姑娘搭话。那姑娘也没有隐瞒,将这宅邸里,私做皮肉生意的事告诉了金珠子。
      金珠子故意指着那蓝衣的男人道,“那位公子好面生,看着也儒雅的很。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
      姑娘瞧见了,反倒笑了,“他呀——他早前是我们这的常客,后来听说有几分才华,去烟云城里,给人家少爷小姐做西席去了。只不知最近怎么回来了,出手也阔绰了许多。”
      那蓝衣的男人正喝醉了,合着同伴,将一个姑娘的肚兜解开了。那姑娘装成嗔怒的模样,拿绣帕甩了他们一脸。
      金珠子听几人在玩笑,便附耳过去听了听,正听到蓝衣的男人,正和那女子打情骂俏。
      “你要是从了我,等老爷我飞黄腾达了,讨你回去做个妾。”
      “做你的妾,和你吃糠咽菜么?”那姑娘和他也是老相好了,说话没个遮拦。但这偏生说到了男人的痛楚,即刻抱住她的肩膀,将她锁到怀里,“你别看不起老爷我——过段日子,我就要去给大户人家做上门女婿去了。”
      金珠子还想再听一会,旁边一个拎着酒壶的男人,拦着他让他去倒酒。金珠子接过酒壶,转头就丢了。
      院子里男男女女滚在一起,污言秽语不绝于耳。金珠子是见惯了的,半点都不为所动,罹决也是冷冷冰冰的,看着男女赤身裸体抱在一起,一点表情也没有。
      “要带那女人过来吗?”
      “带她过来干嘛?”金珠子反问,“这种事,还是要让她自己发现。不然旁人点破了,她自己还是要犯傻。”
      ……
      金珠子拿仅剩的银钱,骗了个官道上路过的说书先生。让他来这固安县里说一回书,书的内容嘛,也很简单,就是烟云城大户人家的女儿,和西席私奔了,家人一怒之家放话说,与那同人私奔的女儿恩断义绝,还去府衙报了官,说若看到那拐人子女的西席,直接打入大牢云云。
      这固安县,也就芝麻大小的地方,一个口若悬河的说书先生这么一讲,几乎整个县的人都知道了这么回事。俗话说,三人成虎,等那男人听到的时候,已经当是真的,吓破胆了。
      他骗人小姐私奔,打得是家人舍不得她,只能让自个儿入赘做姑爷的主意,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一下子断了他的谋生和念想!
      跟他私奔的小姐也听到了这个消息,哭过一回,也就没了。
      她跟男人说,“夫君,我既然跟你私奔,就断不会再贪恋什么钱财俗物,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够了。爹娘那边,等过几年他们气消了,我再回去解释。”
      他哪里能等几年,他天天都做着入赘做了姑爷,锦衣玉食的美梦。
      现在没了,全没了!
      本来他还有个做西席的行当,现在他骗了人家女儿出来,人家还报了官,他连唯一的营生都断了。还是小姐哭完之后过来安慰他,“夫君,不要紧,只要你努力读书,考取功名,我们就……”
      功名?听到这两个字,男人就变了脸色,他头一回冲小姐发怒,“功名?我不知道要考取功名吗!”
      他从来都是一副温柔公子的做派,哪里发过这么大的怒,小姐吓了一跳,但很快他就冷静了下来,捉着小姐的手和她道歉。
      此事也就勉强这么过去了。
      但凡事有了开头,就不会那么轻易的结束。小姐带出来的金银首饰,也总有典当完的时候,那男人除了教书读书之外又不会别的,为了过日子,小姐在街上找了活儿,为了多赚些钱,经常从天亮洗衣洗到天黑。但这样,收入也太微薄了。
      人有底气的时候,穷苦的日子能过出雅致来,人没底气的时候,穷苦的日子只会越过越酸涩。在家中连米都买不起的时候,男人终于又发了脾气。这一回他没跟小姐道歉,甩了门就出去了。他去自己书商好友那里去蹭了顿酒肉,对方知他最近过的窘迫,酒过三巡之后,就说了胡话,“我也见过你夫人一面,生的确实貌美如花。”
      若非貌美如花,他怎么会挖空心思的将她骗到手?
      “这样吧,我可以借一笔钱给你,只要……”
      男子听他耳语,脸色微变。
      “钱不够我可以再加。你也知道,我们这么多年的关系了。”
      又喝了几口酒,生活的窘境,让他咬了咬牙关,答应了。
      他回去先哄小姐睡下,然后半夜里,将书商少爷放进来,书商少爷有些急色,吹了蜡烛扑上去就想和小姐亲热,不想小姐发现了端倪,厉喝起来,“你是谁?夫君——夫君——”
      “你夫君把你卖给我了。你现在喊他,他也不会来的。”摸到小姐胸口的柔腻肌肤,他动作愈发猥亵起来。
      “你胡说!”
      “我胡说?那你喊啊,他就在门口——你看他进不进来。”
      小姐也确实看到门口站着一道人影,她扑上去想去叫他,却被生生的抓着头发拖回了床上。到最后,罗裙都被扯下来的小姐似乎也绝望了,躺在床上只知道流泪。商行少爷脱下裤子欲逞凶的时候,头顶上传来一道幽幽的人声,“小姐最近小人缠身,要付些银子,让我帮你驱逐小人吗?”
      清亮亮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本来不喊不叫的小姐,忽然又瞧见了希望似的,“救我——求求你,救救我——”她声音肝肠寸断,听着便叫人伤心。
      金珠子闻言,直接拆了茅草屋顶跳了下来。本来有些忌惮的书商少爷,看只是一个少年,便没有当回事,“我劝你别管闲事,不然……”
      金珠子也不知故弄玄虚,而是他也没预料到,那男人会薄情至此,真把与自己私奔逃出来的小姐卖给别人了。他看坐在床上的小姐,胸口大腿全是手指抓掐的痕迹,将一纸烧给死人的黄符贴到男子脸上,“我就说这里为什么有这么重的死气,原来是有个要死的人啊!”
      将脸上黄符伸手扯下,书商少爷恼羞成怒,“你这臭小子!”
      他向金珠子扑来,只还没到金珠子面前,就忽然站着不动了。而后他眼睛大睁的直直倒了下来,在他身后,是收剑入鞘的罹决。
      他向来喜欢一剑封喉,只是金珠子不喜欢血腥,所以他才选了人的心窝。
      床榻上的小姐,哭哭啼啼的扯着衣裳蔽体,金珠子走过去,将被子为她披上,“看来姑娘这一回所托非人啊。”
      一想到自己托付终身的男人如此狠心,小姐哭的愈发悲痛起来。
      “不过嘛,我跟我师父不同,我师父收钱只是消灾,我收钱消灾还能帮你除小人。”
      眼眶通红的小姐抱着膝盖望着他。
      “一百两。”金珠子看她这个模样,实在不忍心喊高了。
      “我……我现在没有银子。”
      “不要紧,你家里有的是钱。”
      “可是……”她想到爹娘与自己断绝关系的事了。
      “就这么成交了!一百两,说好了。”金珠子说完,直起身来,“大侠——”
      罹决点了点头,推门而去。那书生早就被吓得逃走了,只是夜路漫漫,他又能逃到哪里去?罹决追上他之后,也没说什么废话,本想一剑劈下他的头带回去的,但是想了想,只是折中砍了他几根手指。
      罹决回去时,金珠子已经安抚好小姐了,罹决将血淋淋的手指,用布包着,给他看了一眼。金珠子捂着鼻子推开几步,“死了就行,别给我看这种东西。”
      罹决闻言,马上将血布包丢出去了。
      “姑娘,等天亮了我就送你回去。银子嘛——你手头有了,托人送到固安县百味客栈就可以了。”这里死了人,断不能再让小姐住在这里,金珠子想的也周到,让罹决放了把火把房子烧了之后,带着小姐去客栈投宿了。
      隔日,回了家中的小姐,命家奴送了一包金银来百味客栈。金珠子收下之后才发现,这包里金银细软都有,换成银子,绝不是一两千那么简单。
      “赚大了赚大了!”金珠子美滋滋的抱着布包。
      罹决看着他笑,自己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大侠,以后我们可以多做点这样的生意。我找活你办事,咱们三七分成,怎么样?”金珠子这脑袋瓜,倒又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只不过他开出的条件,未免太苛刻了点。
      “不。”
      “那……四六?”能让金珠子主动在钱上退步,着实不易。
      罹决还是摇头,“我不缺金银,都给你就是。”
      “真的啊!!”
      “真的。”
      金珠子没忍住原地蹦了几下,“大侠,你今儿要吃什么尽管说,我请客!”
      “都行。”他从来不挑剔这些。何况现在身边又有个金珠子呢。
      金珠子拉着他要去酒楼里点菜,但下去之后,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先去了当铺里。他拿当初当了玉玦的十两银子,又搭了些钱把玉玦赎回来了。
      “给。”
      罹决看着金珠子递过来的玉玦,头一回有些不知所措。
      “我看你贴身带着,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吧。”金珠子看他不伸手,直接将玉玦塞到了他手里,“既然那么重要,就别弄丢了。”
      罹决按了按金珠子塞进他手掌的玉佩。
      重要?
      在从前确实很重要。那是他师父说,在捡到他的襁褓里唯一捡到的一个东西,说是他父母留给他的。罹决身为杀手,不知自己为何而生,也不知自己会因何而死,那随他而来的玉佩,就成了他心中唯一的慰藉。
      但……
      玉玦被塞回到了金珠子手里,金珠子有些诧异。
      “这个,不要了。”罹决将玉玦给他之后,没有松开手,反而将他手掌握紧,“重要的东西,只要有一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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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罹决:【情意绵绵的看金珠子】重要的东西,只要有一样就够了。
    金珠子:重要的东西,只要有一样就够了【情意绵绵的看金银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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