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小侯爷宠妻手札(重生)

作者:茶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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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一块才出炉的方铁在锤下现出扁如荞麦的锋锐方菱状,萧廿又添了两下,放到兑好硝盐水的桶中淬火,桶里滋啦作响,升腾起一片白蒙蒙的水雾:“打小就跟着老家的师傅学,补贴家用。”

      老李噢了一声,继续打量他的忙碌的背影:“听你口音不是京城人呐,老家哪儿的?”

      老李是个憨厚的汉子,当了三十多年的铁匠,在京城也算挂了一块铁招牌,站稳了脚跟,可惜是个鳏夫,没有妻儿,正想找个徒弟继承手艺,也备养老,可惜收过几个都觉得不行,却十分中意萧廿这小伙。

      奈何萧廿是大户人家的短工,只是花银子借买自己的地方和材料打些东西,并不打算以此为生计,不过他还想再劝一劝。

      萧廿把在盐水里淬完火的枪头捞出来,浸到油里:“皖地庐州的。”

      老李听闻,注意力却被“庐州”这两个字拉了去,不由得展了展眼,笑道:“也是奇了,庐州的姑娘小伙怎么都挑这个时候来京城,哎,那你见过那个‘苏皖西子’么?就是前些时日到国公府里投亲的那个姑娘,据说姓沈?”

      萧廿动作一顿。

      不用想也知道,铁匠说的是沈元歌。

      她才来了几个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名声就从城北传到城东了?

      萧廿继续锻铁,简单道:“听说过。”他想了想,又添上一句,“师傅是怎么知道的?”

      老李见怪不怪地笑:“京城贵人多,也热闹,消息就跟插了翅儿似的,出点什么事儿,很快就传开了么。”想当年那个宋婕妤进宫时,贤淑美人之名也是传的沸沸扬扬的,京城里的贵家小姐,想安个名头很容易,撑起来却难,可以想见宋婕妤是个人物,这个沈姑娘是江东来的,自带的名声,应该不是名不副实,人们倒都想见见。

      萧廿轻笑一声,等铁桶中的油花渐渐消去,把枪菱捞出来放在案上晾着,回身坐到桌后,摸过大碗茶三两口喝尽了,抹把嘴道:“谢谢师傅。”

      老李摆摆手:“这有啥。”

      他试着将话拉回正题:“你进京来找活做,就没想过自己立个门面?在那些大户人家里让人差使,哪能自在。”

      萧廿略一挑眉,将挽起来的短褐麻袖紧了紧:“那种人家哪儿留得住我啊,待不了多长时间。”

      老李听见他这话,一愣,忽地笑了:“好小子,有气性。要么打完这工,跟着我做怎么样?在这地儿立稳脚跟不是问题,到时候在给你讨个实诚媳妇儿,可比在高门深院儿里听使唤好多了!”

      萧廿动作停住,还是拒了:“师傅好意,不过我还要回江东的。”

      别说那府里,就这整个天子脚下,条条框框也恁多,他可不想把自己拘在这儿。

      况且巴蜀那里,他也丢不下。

      李师傅见他当真不愿,也不好强留,只得用旁的话把这事儿岔了过去。

      . . .

      当晚一更时分,萧廿回到筠青馆,敲响了沈元歌的门。

      沈元歌出来,目光被他手中闪着银光的地方望了过去,轻呼道:“好漂亮的枪,你…”

      萧廿手中握着一杆七尺长的镔铁枪,尖菱锋锐,尾部抢纂还铸着凛凛兽首,月光洒在上面,如有泠然杀气,让人望之生畏。

      萧廿一笑:“我打的。”

      沈元歌着实惊讶,睁大眼睛:“你还会这个?这一个多月你早出晚归的,就是在忙活它么?”

      萧廿颔首,指节敲敲枪杆,发出铮铮声响:“镔铁刚硬锋利,吹毛即透,我跑遍京城才寻着这么块料子,给兆麟用足够了。”

      兵器在手,他神色里好像也带了少年昂扬恣意的神色,边说边将中间一块雕刻花纹的铁箍拧了下来,沈元歌才发现这柄枪杆可以分成两部分,中间相连的地方用箍环拧紧,卸下来时枪尾部分便成了一支二尺长的铁梃,可谓匠心独运,萧廿道:“长.枪不宜近战,需要时可以分开,带着这个防身。”

      月光下,沈元歌双目变得有些亮晶晶的,瞧见萧廿眼底两抹淡淡的鸦青,伸手触了下冰凉的枪.身,沉默了足有半晌,才道:“谢谢你,萧廿,真的谢谢。”

      萧廿冷不丁与她对视,两人都愣了,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心跳在其间蔓延开来,萧廿眸色一动,却突然道:“沈元歌,你是傻子吗?”

      沈元歌怔了下:“啊?”

      萧廿撂下一句:“我去找兆麟。”说完提着枪走了。

      沈元歌恍然回神,只看见他快步离开筠青馆的背影。

      . . .

      前几天把头面首饰都塞回去了,虽然剩了些钗环,沈元歌还是觉得有些不方便,正好近来姜氏也不注意她,便挑个日子去了银楼。

      她想趁机散散心,便没乘车,让春菱带路,头戴幂篱在路上慢慢走。

      街上还算热闹,不时可以听到小贩的叫卖声,沈元歌觉得有趣,沿路还在摊子上挑了几个小荷包,春菱见她拿在手中把玩,道:“姑娘近来兴致很高呢,连老太太都说你比才来时笑的多了,可见是适应这里了。”

      沈元歌的心情的确是舒缓了很多,道:“我之前也没有成日挂着脸啊。”

      春菱抿着嘴笑,沈元歌与她并排而行,看见辟毒香囊上绣着的锦鲤冒出了一根线头,遂将其拈住,想拽出来,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上头时,却听见对面路上传来兵士厉声的呼喝:“王爷过路,闲人退避,让开让开!”

      沈元歌抬起头,抬头看见两列兵士护卫着一前一后两辆豪华马车驶来,京中道路宽阔,却被车子和卫兵占去了大半,变得拥挤起来,卫车士兵十分霸道,挑着长矛喝人退让,行人都忙忙让到路边,有些摆摊的小贩来不及收拾,被士兵持着矛往后一挑,杂货都散了一地:“不要命了你,还不快滚!”

      沈元歌见状,皱了下眉,和春菱一起退到路边,等他们过去。

      偏生路上有一个卖鸭鹅的小贩,家禽用编篓装着,见到士兵来,躲闪不迭,反被长矛挑烂了篓子,两只肥鹅钻出来,暴躁的很,轧轧叫着就朝士兵飞扑了过去,瞅准他的腿张嘴就扭,士兵虽凶狠,也有些慌乱,离的近了,长矛反而使不上作用,胡乱踢踹,一个不妨,矛尖反而戳在了身后的马身上。

      沈元歌只听见车夫的叫喊和一声刺耳马嘶,那匹马便拉着车朝自己所在的方向冲了过来。

      驾马十分高壮,力大无比,突然失控,士兵根本拦不住,被撞的七零八散,铁蹄高扬,已到眼前,就要重重踩下,沈元歌下意识一把将春菱推了出去,自己却两眼一黑,众人皆尖叫起来,千钧一发间,她却感觉被什么人扑倒了,搂着她往旁边空地滚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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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眼巴巴瞧着食堂阿姨都陆续回家的我终于放假啦!三百六十度托马斯旋转上天!!
    在车站用爪机写了一章,有点点短,但我尽力了…(跪着捂胸口)小主们先凑合看吧~(感恩.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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