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一双人

作者:轩辕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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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我来了


      1999年8月,夏天的太阳便如同一个调皮的孩子,肆意散发他刺眼的光芒和灼人的热情。
      一列火车缓缓地驶入西安的火车站,广播里,一个甜美的声音飘扬了出来:“各位旅客,列车即将停靠西安站,请带好随身物品,准备下车。”,卧铺车厢里,一个年轻的男孩,从所在的中铺一跃而下,从行李架上取下沉重的拉杆箱,顺着人流向车厢外走去。
      他叫秦旭,一个普普通通的苏北家庭的孩子,没有让人艳羡的身高,一米七的个头,其貌不扬,秦旭的父亲是一个古板而正直的技术工作者,母亲是一个圆滑却又倔强的普通工人,还有一个姐姐,秦玲,一个美丽聪慧却又充满忧伤的女孩。
      离开了家乡,踏上这一千二百公里以外的土地,秦旭的内心是兴奋的,长达二十多个小时的旅程,除了睡觉外,就是看在火车站买的两本杂志,而两本杂志最多两个小时也便看完了,然后便只能看窗外的风景。此刻秦旭丝毫不觉得疲惫,取而代之的是对这陌生城市的新鲜与好奇,陕西西安,这个在中国的历史上建都时间最长的城市,从这一刻开始便与秦旭结下了不解之缘。
      如果说秦旭的心里这时一定会开始想念家乡的亲人,那他最想念的一定是他的姐姐--秦玲。为什么是他的姐姐而不是他的父母呢?这话就得从头说起了。
      秦旭的父母,父亲与共和国同龄,母亲比父亲小一岁,他们那一辈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经历过红色年代,经历过困难时期,经历过企业改制,总之,充满了坎坷、挫折,还有,就是不可磨灭的伤痕。1966年开始,全国掀起了红色热潮,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几乎都有一股难以扑灭的狂热,响应领袖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秦旭的父亲秦玉虎便是“老三届”的其中一员,被下放到苏北一处农村里“接受再教育”,后来几经辗转才回到县城,经人介绍,与秦旭的母亲王淑珍相识结婚,1976年,王淑珍生下了女儿秦玲。
      那时候,国内实行计划经济,由于王淑珍户口在农村,在县城里不能获得粮食分配,而秦玉虎所在的秦家都是城镇户口,户口的差异便成为了这个三口之家的隐患,他们夫妻二人便开始有了争执,几次险些离婚,就在这分分合合中,到了1981年,秦旭出生了,然而,这个新生命的诞生对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带来的并不是喜悦,而是负担。
      秦旭的姐姐秦玲却十分疼爱她的这个弟弟,秦旭的父母那时候的工作也都非常辛苦,经常要到很晚才回家,秦玲总是先安顿好秦旭吃饭、写作业、上床睡觉,而后才去写自己的作业;秦旭是个男孩子,自然也少不了有些顽劣,每次闯祸挨打,秦玲都会替弟弟向父母求情。
      后来,秦旭慢慢长大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也逐渐懂事了些,和姐姐秦玲除了姐弟之外也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那时候,他们的父母的关系还在不断恶化,在家中经常听到父母吵架的声音,真的应了那句贫贱夫妻百事哀。秦旭和秦玲曾无数次尝试调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可是最终还是没能成功,他们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每当父母吵架的时候,秦旭和秦玲便会在一起,相互安慰,有时还会设想很多美好的未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在秦旭的心目中,他的姐姐比他的父母更为重要。
      离开火车站,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指引,秦旭很快就找到了公交站,由于火车站是始发站,不用担心没有座位,秦旭在车的最后排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静静地等待开车,不一会便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地感觉车子发动了,秦旭睁开双眼,车上此刻已经坐满了人,连过道都站满了人,秦旭大感幸运,然后便沿途打量着窗外的建筑和街道上的行人,其中秦旭印象最深的便是钟楼、鼓楼,比在南方江浙所能看到的亭台楼阁要高大宏伟许多,秦旭心道:这西安果然是一个大城市。
      秦旭的学校是一所民办高校,名叫SD学院,这学校还是秦玲帮他选的,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大学基本都还没开设计算机专业,秦旭原本录取的是扬州大学在苏北的一个分校,专业是市场营销,那时候,计算机是非常抢手的专业,而且秦旭的内心也希望能够离家远一些,于是便选择了这所学校,学校的地址在西安的北郊,从火车站到学校足足走了将近两个小时。
      公交车司机十分贴心,直接将车停在了学校门口,秦旭谢过司机后,便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下了车,学校的围墙是白色绿边,看着倒也十分清新,向保卫出示了录取通知书后,秦旭便进了学校内,先去报名处报了到,老师将他分到了99级本科一班,然后便安排人将秦旭带到一个尚有空位的宿舍,由于秦旭的录取通知收到的比较晚,所以也来的比较晚,不仅错过了军训,而且他们同年级的宿舍已经安排满了,老师便将他安排在一个跨年级混住的一间宿舍。
      宿舍里已经住了六个人,其中五个是预科班,五个预科班的学弟分别叫张斌、张旭、曹锐、姜伟、王凯,五个都是来自甘肃,其中张斌、张旭、曹锐三个来自甘肃兰州,姜伟、王凯来自甘肃天水,还有一个是98级专科班的学长,名叫阿杰,是的,就叫阿杰,和某个歌手的名字一模一样,本地人。
      秦旭到宿舍里的时候,只有张斌、张旭在屋里,张斌,看上去十分羸弱,是个游戏迷,家里条件不错,酷爱各种电脑游戏,那时候市面上的主流单机游戏他基本都有;张旭,一个皮肤黝黑的小胖子,没什么特长爱好,十分胆小老实;由于是周末,其余人都外出了,秦旭跟张斌、张旭作了自我介绍,不一会功夫,秦旭和他们两个人就熟络了许多,也对另外几个舍友都有了一些了解。曹锐,是个富二代,平日里十分嚣张跋扈,总打架惹事,张斌和张旭都劝秦旭跟他保持距离;姜伟,一米八几的大个子,但是胆小,有点娘炮;王凯,小孩一个,没什么主见,总是嘿嘿傻笑;王杰,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但是为人十分和善,给人一种老成持重的感觉。
      到了午饭时间,在张旭、张斌的指引下,秦旭去办了一张就餐卡,买好饭盒,来到食堂,里面几百号人在那儿排队打饭,由于学生来自天南地北,学校准备的伙食里也考虑到了这点,既有南方的米饭、也有北方的馒头面条,然后十余种荤菜素菜,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自行选择,秦旭打了一份自己最喜欢的土豆红烧肉、一个素菜、一份米饭,便和张旭、张斌一同返回了宿舍。秦旭挑了一块半肥半瘦的红烧肉放进嘴里,不对,这个味道,怎么有点怪怪的?为什么没有甜味?为什么有点辣辣的味道?秦旭将饭盒里的土豆红烧肉扒拉开一看,这个红红的,尖尖的,小小的东西是什么?辣椒?还有那个一颗颗的,吃在嘴里麻麻的东西是什么?花椒?天呐,红烧肉是这么做的吗?秦旭的心里把厨师狠狠地问候了一下,但是,肚子真的是饿了,总不能不吃饭吧,秦旭只能苦着脸,忍着内心的伤痛,默默地将辣椒、花椒这些一个个挑了出来,将土豆、肉还有饭拌到一起,送进了嘴里。
      吃完午饭,秦旭躺在床上睡了一会,醒了以后,觉得有些无聊,便来到学校操场上,操场中间的两个篮球场上已经有人聚在一起打篮球了,秦旭虽然个头不高,但是运动细胞还是有一些的,高中的时候,那时候《灌篮高手》十分盛行,他们班组建了一个湘北队,秦旭在队伍中是打的宫城良田的位置。秦旭挑了一处没有打比赛的场子,找好位置,如果有球到跟前便捡起来投几下,随着场上人又多了几个,一群人便约了起来,打半场赛,四对四,分好队伍以后,比赛也就此开始,秦旭依然打他的后卫位置,过了不久,一群人都打的热了,干脆都脱了T恤,光着膀子继续,秦旭原本有些不好意思,但看大家都光着膀子,也只能脱了T恤,露出一身肌肉和八块腹肌,旁边的小伙伴一看,打趣道:“兄弟,练过?”,秦旭尴尬的笑了笑:“高中时候只要一没事就锻炼。”,而这时,同宿舍的张斌、张旭也来到篮球场边观战,看到秦旭的一身肌肉也惊讶不已。
      打了一个多小时,场上的人也都累了,便各自散了,秦旭和张斌、张旭在场上又投了一会球,便一起回宿舍去了,在路上,那两个学弟对秦旭说:“大哥,你可真壮,以后一定要罩着我们啊。”,秦旭心道,搞得跟古惑仔似的,谁没事天天打架啊?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回,只能点了点头,张斌和张旭见秦旭点头了,高高兴兴地跟着向宿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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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秦旭的爱情观,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一个特定的家庭,特定的环境所造就的,正如所有的童话故事一样,总有不可复制的一面,又有可以借鉴的一面,看客们无需纠结其中,只需置身事外,以慧眼看之,等看过了来龙去脉,一切便豁然开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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