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祝我爱马文才

作者:奥尔良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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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春意融融,是一年中最好的时光,可以懒懒散散的,但对于在古代生活的世家小姐来说,哪一天都没有区别,反正都是一样无所事事。
      曾经的陆筱淳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会有这么闲的时光。
      陆筱淳,女,毕业于二本大学,在一家听起来不错,工资待遇也就那样的公司担任私人助理,生活简单,没有什么朋友,普通的不能在普通,唯一特别的是父母意外去世,所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依然清晰的记得那天,还是一个很平常的中午,她的职务说是助理,其实归根结底也就是个干点杂活,跑跑腿的小跟班。
      boss大人照例通知了他想要的午餐,xx家的饭,xx家的Cafe,陆筱淳买完了饭后赶紧小跑着去买 cafe的路上,看见一个小男孩走到了马路中间。
      本来想直接走过,但看看没有人注意到他,害怕他会出危险,又颠颠的往回走了几步,准备喊他去边上站着,路中央太危险,没注意不远处出现一辆车瞎了眼似的高速冲过来。
      身体行动比脑子更快,当意识到发生什么,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她只记得最后所见的,是一片血红,想也知道肯定是血糊了满脸,不忍直视的样子。
      反正自己已经这样了,不知道那个小男孩怎么样了,可别白白死了。
      就这样死了,自己这一生真的好短暂、好没有价值啊,暗搓搓想着不知道会不会被追为英雄。
      说不出是怎样复杂的心情,她的人生就此终结。
      再次有清晰的记忆,陆筱淳发现自己呆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这地方四处都是白茫茫,就像舞台剧效果一样。
      “这里是哪里啊?有人吗? ”喊了几声无人应答。
      喊完陆筱淳都忍不住笑了,不得不承认人的接受能力真的蛮强大的,死亡,接受并没有花多长时间。在知道父母出事后,她有那么一刻有过死亡的念头,然而就那么一刻......
      生活确实是艰难,但即使苟且也要继续活下去,因为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样的好事好人或者什么。可当死亡真正来临,她也没有那么痛苦。
      接受吧,顺其自然。
      除了安慰自己又可以做什么。
      “你想活下去吗?”一个苍老的声音透过重重迷雾出现。
      这个问题的回答毋庸置疑,蝼蚁尚且偷生,“想。”
      “完成你的使命你就可以活下去。”
      “什么使命? ”
      “改变命运。”苍老的声音仿佛历尽了时光世事。
      陆筱淳云里雾里,还想再问清情况,就感觉一阵眩晕,失去了意识。
      “阿淳”,乳母呼唤道。看见小小姐又在窗边发呆,小小的人儿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不禁笑道,“小小姐现在该吃饭了”,说这便上手将她揽入怀中。
      没错,揽,因为此时此刻的陆筱淳不过5岁儿童的大小。
      陆筱淳唯一庆幸的是,没有胎穿,喝奶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凄惨。
      当初来这个身体这个小女孩因为高热去世了,陆筱淳用了她的身体,那是这具身体才三岁,将将会说些话,于是便没有人发现与之前有何不同。
      这样心怀愧疚,有万分庆幸的活了下来。
      将军府里的将军就是这具身体的爹,是个浓眉大眼的汉子,经过战场洗礼,一身肃穆。但对于小女儿倒是相当柔和,只要看见小女孩,就柔和了眉眼,连说话都轻声细语的,深怕惊吓了,这种铁汉柔情,粗糙外表下细腻的关怀,每每然杜筱淳想起原来的亲人。
      母亲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说话柔声细语,是温和善良的人,绣活做的一级棒,许多衣服都是母亲亲手做的,那些针啊,线啊,在母亲手里简直听话极了,陆筱淳也就是勉勉强强的水平。
      陆筱淳有三个哥哥,老大大了整整十岁,已经是一个翩翩少年,虽然在现代还是在上初中的年纪,但是在这里已经是一位父亲了,每每看见怀孕的嫂子,陆筱淳都感到自己前途堪忧。
      根本不想出嫁,年纪这么小,又是那种盲婚哑嫁,当然也不能出嫁,最最重要的理由是,还没有完成任务啊。
      在这个时代,一旦嫁人了,女人毫无自由可言,想出门逛逛街都难。
      那这个任务去哪里才完成的了!
      剩下两个哥哥,一个大了5岁,一个大了3岁。
      几个哥哥性格差异明显,大哥有担当,责任感重,是父亲最欣赏的。
      二哥憨厚老实,对任何人都以礼相待,太老实了,特别好欺负,也特别宠爱妹妹。
      第三个,年纪差的不大,大了3岁,今年是8岁,每天咋咋呼呼,舞枪弄棒,混小子一个。
      时间流逝,陆筱淳终于熬到了十三岁,这些年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
      陆筱淳总是在母亲面前嚷嚷着要出府玩,虽然每每都艰难无比,但是在与母亲斗智斗勇后基本是十战九败,但好歹赢了一两次。就连调皮的三哥,都对于陆筱淳这种出府的执着莫名。所有人都当老幺顽劣,陆筱淳心里苦啊,这不是有任务在身,不做的话,小命就没了。
      过了及笄礼,父母话里话外都有找个人家的意思,把陆筱淳吓得够呛,太可怕了。仔细想了又想,离家出走是不实际的,这里的父母亲人对自己这么好,也是舍不得,那就只有在想想办法了。
      “小姐,三少爷到家了!” 杜筱淳的一块长大的小丫头绿绣,还没进屋里,就连蹦带跳的说出这个好消息。陆筱淳原本在屋中看书,听见三哥回家了,喜的站了起来,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自从三哥去外地求学,便只有一年才瞧见一回,小时候一起打打闹闹的人,还是很想念的。
      拉住绿袖,急忙说到,“绿绣,咱们赶紧去吧。”拉着绿绣赶忙跑到客厅。
      此时,三哥正站在厅中央,父母围着他说个不停,管家等等都来看这个少年,陆筱淳看到三哥正忙着,也就先按耐下自己,站在一旁看着他。
      “小姐,三少爷可算是回来了。”绿袖兴奋的说着。
      陆筱淳看着小丫头片子的欢喜劲儿,不得不感慨,三哥的人气可真是旺。他呢,一边当着家里的小魔王,一边又讨了所有人喜欢。
      小时候,可是羡慕他了,就因为是个小子,家里规矩不多,很是自由,不像其他士族有这般那般一堆的规矩,但是女子就有诸多规矩要守,小时候因为不听话不淑女不知道被母亲叨叨了多少回,现在也一样。
      心想,这可是整整一年没有见面了。
      杜筱淳见父母兄弟都与他的体己话说的差不多了,走上前去,喊着,“三哥,好久不见。”杜慕风瞧见自己的小妹妹,便开心的走上前,揉了揉妹妹的头发,“小妹,哥哥外出,有没有想念我。”
      当然有,心里默默回了句这还用说,加上白眼一枚。
      一把拉着三哥的手,对爹娘说道,“我和哥哥有悄悄话要说,我们走啦。”立刻就拉着哥哥进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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