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落难残疾摄政王

作者: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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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牺牲好大


      “来京城之前,师傅本来是冲着另一个人去的,那个人中了苗疆盅蛊,只有师傅能解,可师傅看中了那人的面皮,非要睡他一睡,不给睡就不救。”朝曦喝完了水,杯子搁在床边,起身去看床底下的花盆有没有被用过。

      很显然,沈斐没用,他是那么爱干净的人,自尊心也强,宁愿憋着,也不会用这个。

      “那人为了活命,不得已跟师傅睡了一觉,解了蛊便翻脸不认人,将师傅给带走了。”

      朝曦将花瓶放回原位,还未干的花儿重新插进去,“师傅为了保护我,给了我一些银子,让我自个儿找个山头生活,等她得了空,便过来找我。”

      她闲不住,又去把床底下被沈斐翻乱的书整理整理。

      “刚开始她真的过来看了我一回,我以为她是来带我走的,结果她只是告诉我,她移情别恋,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摄政王,师傅喊他:“文竹,她叫那人文竹。”

      沈文竹。

      “真是巧啊,你们俩一个姓。”朝曦回头看他。

      沈斐表情依旧,没有半分变化。

      那双黑潭似的眼睛静静瞧着窗外,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

      三年前,他去九弟的府上赴宴,恰好碰到一个女子,那女子身姿曼妙,杨柳细腰,长的也是花枝招展,大胆到了极点,一双媚瞳肆无忌惮的打量他,从头到脚,似乎要将他看出个窟窿似的,毫不避讳。

      “不提她了。”

      朝曦将外头买的东西搬进来,长椅寻了个角落搁下,上面铺了一床被子,折身回去将这人打包抱起来。

      昨天折腾来折腾去,还不熟,她做什么都会通知沈斐,比如给他擦澡,会是先告诉他,现在只管上手去抱,仿佛习惯了似的,直接连人带被子一起弄去一边。

      因为突然,沈斐惊了一下,手里的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本能抬了抬手臂,扶在朝曦肩上。

      朝曦会心一笑,轻轻将人搁在长椅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还是潮湿的,所以朝曦走时没给他穿,沈斐又光了一天身子,那被子下不着寸缕,刚将人搁在长椅上,还没来得及整理,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拉了拉被子,将他一双长腿塞进去,边边角角尽数掖在腿下,又将另外两床被子展开,准备铺在床上。

      刚买回来,理应要晒上一天才能用,不过等一天,这人就要受一天委屈,干脆不等了,直接用,明天再拿出来晒晒。

      朝曦只简单拍打了一下,被子买的时候小贩挂在外头,也算被太阳晒过,不过路上灰尘多,马车来来回回,积了不少脏东西,她拍了几下拍不出灰为止,又套了被罩,这才铺在床上。

      完了又一次站在沈斐身边,沈斐只瞧见了一片阴影,刚要抬头去看,人便腾空而起,被朝曦抱回床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现在干了,朝曦收回来,先将破的地方缝好,然后折折塞进衣柜里,只留了一套亵衣,分上下两件,给沈斐他也穿不了,朝曦很自觉,将这人的被子掀开,下衣套上,然后是上衣。

      沈斐就像个大型玩偶似的,任她搬来搬去,往身上套衣裳。

      两件衣裳穿的很辛苦,倒不是沈斐不配合,是他身上夹了夹板,朝曦在考虑夹板拆开夹在外头好,还是直接穿在里面?

      穿在里面难度比较高,不过她忽略了一个病人的消瘦,那衣裳很容易穿了进去,衣衿系上,便算大功告成。

      说起衣裳,朝曦突然想起来,她忘了给这人买衣裳,当时只想着赶紧回来,没想那么多,还好他自己的衣裳干了,否则明天还要再光一天。

      将他浑身上下弄好,朝曦开始做饭,熬药,两边一起进行。

      那头黑熊秋天犯困的厉害,一天里八个时辰在睡觉,只醒四个时辰,这会儿早便睡了去,不用担心它的吃食,肯定自己解决了,需要担心的是沈斐,他讲究,没洗的果子不吃,搁在桌子上,用树叶包着,瞧着一个没动。

      也就是说他已经饿了一天。

      朝曦加大了火,尽量熬的快些,烧焦了一部分,端过来发现这人只吃没烧焦的部分,烧焦的一个不沾。

      他还不吃肥肉,朝曦怕清粥单调,加了些肉,想熬瘦肉粥,不过里面多多少少会带点肥肉,全被他挑了出来,糊的部分也被他留在了碗底,一碗两只手能捧住的粥都没喝完。

      就他这样的如果自己一个人留在森林,肯定活不过明天。

      朝曦自己不挑,把锅里剩下的尽数喝完,洗洗将药端来,没有蛇胆汁,没上回苦,本着长痛不如短痛,沈斐很快喝完,含了蜜饯后也没睡,把朝曦捡回来搁在桌上的书拿在手里,继续看了起来。

      朝曦把他挑出来的肥肉搁在一个碗里,喂那条贡献了胆汁的花蛇。

      左右没事,将长椅铺了铺,准备睡长椅里,昨天打地铺,沈斐受的伤太多,怕压着他,干脆把床让给他,自己委屈委屈。

      买长椅也是为了自己,晚上她睡,白天搬去外头,给他躺。

      朝曦铺好了长椅,躺上去试了试,一床新被子,一床旧被子,旧被子折一半铺在长椅上,等于两床,睡着很软,朝曦很不习惯。

      她坐着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有些困意,但是那人还没有想睡的意思,便干脆不管,爬起来给这人擦脸擦手和脖子。

      这人喜欢干净,两日相处下来朝曦数次抱他,喂他喝药吃饭,其它都不配合,也不阻止,全看朝曦主不主动,只有擦澡的时候会给朝曦方便。

      朝曦擦脸的时候他便闭上眼,将脸迎上去,朝曦擦脖子时他便抬起下巴,自己用手固定住衣裳,让她擦。

      朝曦擦手的时候他也不动,朝曦喜欢把玩他的手,修长白皙,好看死了,擦手之前一定要玩一会儿,左摸摸,右捏捏,掰开他的指尖,看他的手指缝,手心纹路,手背,都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偶尔用的力气大,将他弄疼了他也不吭声。

      开始朝曦以为是听之任之的意思,后来才发现是她的习惯,把玩后才会给他擦手,他配合是怕朝曦不给他擦。

      朝曦有时候会忘记,就像应付了事一样,随便擦擦,他便继续保持那个动作,朝曦开始不明白,后来懂了,这厮嫌她擦的不干净,要她重擦一遍。

      虽说才认识了两天,不过好像认识了两年似的,沈斐很多小动作她都能明白,他不爱说话,瞧着模样沉默个十天半月都没问题,朝曦只能自己摸索,加深对他的认识。

      她有个小癖好,喜欢看这人吃惊,清晨天刚亮,外面出了些太阳,许是没事做,对环境也熟悉了不少,沈斐睡的比第一天深。

      朝曦瞧见了,刚开始没打扰,自己将长椅搬到太阳下,回来时这人还没醒,她便突然掀开被子,一把将人抱起来。

      这人还没睡醒,长睫毛轻轻颤抖,碎星一般的眼睛微微眯起一条细缝,被外面的太阳刺的又闭了起来,好半天才重新睁开,惯性瞧了瞧四周,环境已经大变,不是屋内,是在院里。

      朝曦坐在他身后,将他朝后拉了拉,头露出躺椅外,散下他简单绑起来的长发,放在温水里洗。

      “今天太阳很好,不出来晒晒可惜了。”她自己很喜欢阳光,尤其是被晒过之后,有一股子好闻的阳光味道,她希望这人身上也是阳光的味道。

      朝曦喜欢阳光,沈斐不喜欢,瞧他的皮肤便能看得出来,经常晒太阳不是这样的,过于苍白,无血色不健康的白,这人一定十分讨厌白天,是夜猫子。

      果然,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盖在眼睛上,不适应这么亮,刺眼。

      朝曦倒没阻止,将所有头发打湿后,捏碎了澡豆给这人抹在发上,出了些细微的泡沫,她揉了揉,又抓了抓,给这人按摩头部。

      刚买的澡豆很贵,一小瓶一两白银,顶三床被子,不过好用是真的好用,还有一股子清香的味道,朝曦闻到了,胡乱抓了一把黑发搁在手里又凑近闻了闻,发现跟澡豆的味道也不完全一样,也许还有这人身上本来的味道。

      他的衣服上也是,明明用的是一样的皂角,就是比她的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朝曦倒是听说过大户人家喜欢熏香,洗好的衣裳,屋里,都会燃熏香,如此一来便能长久保持香味不散,也许是这个原因,让这人从第一天到她家来,便一直是香香哒。

      “对了。”朝曦想起来一件事,“你是不是认识很多字?”

      其实不用问,看也能看得出来,这人一股子书卷气。

      “你教我好不好?”朝曦提条件,“你教我一天,我便一天不动你。”

      朝曦不是不认识字,她只是认的少,很多繁杂的字读不懂,影响她看医书,如果沈斐愿意教她,她愿意暂时不睡沈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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