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魄家主的自强手记

作者:Siobhan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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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丘荒野有灵猫


      萧家坐落于于青丘山旁边一座不知名的小山上,三百年前萧家先祖萧寂给这座小山丘取了一个名字——落英山。

      落英山上的环境不似萧家里面一样荒凉,照样是郁郁葱葱,山花开遍的好景色。

      萧越一路都是瞪大了眼睛下来的,他是真的想不出这么一个钟灵毓秀的地方是怎么长出萧家这个寒酸小可怜的。也不知道平常萧小小下山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反正他自己是想不明白。

      不知道把这些花花草草或者参天大树抱回萧家养会怎么样。

      “估计没几天就死绝了吧,到时候连着这落英山一块一起变成一座空山。萧家根本就是一个死地,养不活什么东西,要真搬回去养了,还有萧兑那群毛头小子在,估计没几天就能把这些花啊草啊树啊的给整秃了。”

      他在心中默默想着,自动放弃了偷些树回去栽的的想法。

      山上景色虽好,可是走着走着,除了萧越的脚步声、呼吸声和偶尔的喘气声以外,其他的声响是半点也没有。

      落英山上只有萧家这么一户人家。

      萧越突然想起了萧老婆婆的叮嘱,紧了紧身上的斗篷,快步往山下走了。

      虽然萧老婆婆的话听上去就是在吓唬人,但不知道为什么,见识到了萧老婆婆这一个月里面的各种反常行为,萧越对她总有一种说不出的信服。

      虽然这种无缘由的相信让人嗤笑,但他相信总归要常听老人言,毕竟萧老婆婆活得实在是太久了,久到任何在外人眼里奇怪的事情,在萧老婆婆眼里可能都只是孩子一样的小打小闹。

      “婆婆肯定知道很多事情,但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呢?”萧越在这一个月里想的最多的便是这个问题,甚至于他还在私下里和萧小小一起讨论过。

      而萧小小只是沉思了一会儿,便是一锤定音:“估计是婆婆觉得还不到时候吧,我也感觉婆婆最近很神秘,真正像一个族中的神秘老人了。”

      萧越也只能认同萧小小的说法,毕竟如果萧老婆婆真的是一个隐藏的高手的话,连她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又怎么能指望萧越这种什么本事都没有空有一个萧家家主名头的小孩子呢。

      萧越抿了抿唇,心道:“我一定要有点出息地回去,好让婆婆真正放心地颐养天年。”

      可惜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总让人不由自主地屈服。

      比如萧越这才刚下山,几乎就已经被身上的包裹压垮了,他累得近乎昏厥,只想赶紧丢了包袱不再想去蓬莱了,还是回家窝着去比较舒服。

      但他不得不继续往前走,也不是因为什么惊人的毅力和坚定的心志,只是萧越抬头看了一眼他以为的落英小山,只见山头插入云间,高得让他心慌。

      光是下山就快耗了他半天多的时间,这山路又坎坷,萧越实在是不想再爬上去受一次苦了,还是走前面的大道比较好。

      精疲力尽间萧越抬眼看向山顶,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云雾渺茫看不分明,他突然就心静了下来,轻声念叨:“萧家之所无处寻。”

      果然,萧越现在已经不能够准确地说出萧家的位置了,他又看了一眼落英山,估计等自己再走远点,就找不到这座山了。

      但无论怎样,反正他现在是累得再也不想爬回去了。

      很没骨气的萧越就抱着这样的想法一路溜达到了山下不远处的有人家处。

      萧越从未下过山,也不知这是什么小镇。但他的运气不错,镇上人似乎是在为了明日的中元节做准备,正好有个集市。

      镇上人趁着好时候都忙着出来赶集,人山人海摩肩擦踵,小贩们的吆喝声和买客们的讨价还价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好不热闹。

      从小到大都在深山老林里待着的萧越就没见过这么吵杂的地方,对比那些人买东西都能争成个脸红脖子粗的模样,萧兑萧离那五个小屁孩的吵嚷声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太微不足道了。

      因此走在拥挤的人群中,萧越就认真地演绎了一下什么叫做没见过世面: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些小商小贩摊上的东西,无论贵贱好坏,只觉得个个都是些好东西,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镇上人看见这么一个裹着一件看着就很名贵的斗篷小孩却瞪着那些不值钱的玩意流口水,不由都眼神怪异,只觉得这小孩估计是脑子不怎么好。

      而萧越却完全感觉不到别人异样的眼光,就这么一边走着一边目光流连,走得还很悠闲。但他很快就收回了目光,快速赶路了。不是因为蓬莱唐家离这里实在是太远,而是因为他没有钱。

      没错,萧越浑身上下就只有十两银子,他穷得不行,实在是没那个资本去小贩那边消遣。

      “我还是赶紧走吧。去蓬莱去蓬莱,学本事学本事,正事要紧正事要紧。”萧越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劝说着自己,逼着自己把眼睛从那些小摊的东西上收回来。

      没想到的是这样念叨的法子还真的有效,萧越走得倒真是快了许多。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就在萧越快要穿过这闹腾的集市的时候,他的眼睛跟被勾了魂一样不由自主地落到了一个很平凡的小摊位上的一个小铃铛上。

      那小铃铛也就一般铃铛的大小,通身都是黑色的,不怎么起眼,而萧越就一股脑地觉得这是个好东西。

      心中犹豫了一下,他走向了那小贩,指着那小铃铛,怯生生地开口问道:“老板,这个多少钱。”

      那小贩只是眼皮抬了一下,看了萧越一眼,就热情了起来。

      小贩只一眼就觉得萧越身上的斗篷必定是上品不俗之物,虽然萧越身上穿的衣服普通了一些,腰间的那个大方口袋更是荒唐,但人长得不错,面容清秀,一双凤眸灵动非凡,看上去就很贵气。

      小贩想着萧越肯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小公子,背着家里人偷跑出来玩,肯定能当个好冤大头。

      于是心里算盘打得叮当响的小贩当即笑得一脸谄媚:“小公子可真是好眼光啊!这铃铛可是我这寒酸小铺上最唯一能拿出手去镇场面的了,也不贵,就五十两银。我也不讹你,这铃铛是玉质,成色也好,外面都几百几千两的在卖,我看公子年纪小,人也面善,又是今早的头桩生意,就五十两亏本便宜卖你了,当图个好兆头,还望公子能多多照顾生意啊。”

      萧越自然喜欢那小贩口里这么一通下来夹杂着的夸赞,然而他的贵气也就看上去而已,口袋里是穷得叮当响,听见那报价,立刻傻了眼。

      好在自小就聪慧的他总能听出小贩那些随口编来的胡言乱语,心下明白其中决计有着水分,脸上神色不变,只不紧不慢地道:“老板,我家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但好东西也见过些,这铃铛依我看,算上你我人情面,顶多也就五两银子。”

      小贩一听,脸上立即皱得跟什么一样:“小公子,您这话说的,我又怎么会欺你呢,小的也是良心商家,做的都是正经生意。这样吧,我看小公子这样聪明伶俐招人喜欢,就再降些价,对半数,二十五两,你看怎么样?”

      话虽这样说,他心里却是笑开了花,只道萧越虽还有些小聪明,却毕竟年纪小,历练少,这冤大头还就真当定了。

      而萧越哪里知道小贩心中所想,只挑了挑眉,眼角微翘,很是淡定的说:“五两,就五两。”

      小贩看着萧越的眼睛,心里不由一惊,也没做多大的表示,继续哀叹:“我的小公子哟,您怎么这样呢,真真是要我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了呢。小人不才,其实原先也算个小有名气的云游道士,今日碰上小公子您,颇有眼缘。算了,就当交个朋友,我也实在是喜欢公子的紧,五两就五两,就当图公子一个高兴。以后若有缘再见,公子可一定不要忘了我呀。”

      萧越听了他这话,一下子就笑开了怀。再仔细看一眼那个小贩,留着一缕小胡子,眼里闪现着精光,瘦骨嶙峋得还真有一副道士模样,当即忽略了他满嘴的胡话,点了点头说:“成交。”

      然后萧越伸手从包裹里取出了自己的一半身家,肉疼的将那五两银子递了出去,满心欢喜的将那小黑铃铛放进了自己腰间的大方口袋里,道了声告辞,兴高采烈地就走了。

      还边走便觉得自己实在是有头脑,刚出门就赚了个大的,淘到了好东西,好不得意,浑然没有被坑了的自觉。

      小贩依旧一副谄媚的样子,点头哈腰地说:“公子慢走,有空再来啊。”

      等萧越走远了,才忍不住地面露喜色,哈哈笑道:“这把可算是赚大了,不过是捡来个掺了那么多杂质的边角料做的无人问津的铃铛,就能卖五两银子,哈哈哈,这可真是赚大了呀!”

      忽又停住了笑,看着萧越远去的背影,心道:“我虽没那个看面相出神入化的本事,这小娃娃的贵气还是能瞧出来几分,那一双眼……将来肯定不一般啊!也不知道还能当多久的冤大头哟……”

      萧越也是这么想着自己的,当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冤大头就是了,一路上都隔着口袋描摹着那铃铛的形状,心里是真的美滋滋。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开心,只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那铃铛,根本就无法自拔。

      他觉得也不过是没了五两银子而已,还能来个一身轻,买了铃铛之后连走路都轻飘飘的了。

      然而萧越并没有轻松地飘多远,才刚离开那小镇不远,身上的沉重感很快就又回来了。

      也才刚过午时,但倒霉的是萧越虽然吃了干粮,却不觉得饱。干粮根本填不了肚子,他还是觉得累,很快就走不动了。

      萧越这次下山其实并不只是带了那么一点东西而已,实际上他装了藏书阁里的百八十本书,还挑了许多萧家里面看上去有些用的灵器上路。

      包袱用的是坤布,折好以后相当于一个坤袋,坤布可容万物,上面画满了纳物符,寻常包裹的大小就可以容纳很多东西了。只可惜装些死物绰绰有余,活物就不能了,而且所装之物的重量并没有随之减少多少,只是稍微轻了些,不像在包裹里变成芝麻小物一样真的只有芝麻的重量。

      更何况萧越还背了那么多东西,走了一路,活像背了几十斤的大米在身上,累得他要死要活。所以当他从落英山上下来了,便打死也再不想爬上去了。

      而萧老婆婆给萧越的那个丑得不行的大方口袋,虽貌不惊人,却是乾布做的,以及那露在外面的粗粗扭扭的针脚,也是一道道纳物符,甚至还更加高明一些。

      因此乾带能装的东西比坤带多多了,而且也轻多了,更重要的一点是,乾带里面能装活物。

      萧越虽然知道这些,但眼瞧着这大方口袋上面一个接一个的补丁,却是万万不敢将那些重物放进去了,生怕一个不小心,这袋子就破了。

      不过这破烂口袋装一个小小铃铛还是很充裕的,萧越想着这铃铛怎么样也有些灵气,便将它当活物一样放进了大放口袋里,足见他对这铃铛的喜爱之情。

      因着自己累了,他便寻思着找一个地方歇歇脚,这一路虽然拖拖拉拉,却也是磨蹭到了青丘山脚下。

      萧越东张西望了一阵,看见前方有一座破庙,便利索地向庙里走进去了。

      还没到庙门口,只是刚走近,他就远远地看见了那一尊佛像,佛像前有一个破旧的功德箱,还有几个木鱼几个破蒲团,但是奇怪的是,最边上有一个木鱼的大小似乎不太一样。

      “那木鱼未免也太大了一点吧。”萧越这样想着,只觉得奇怪,便是一脚踏了进庙里去,打算仔细去看个清楚,那漆黑的东西到底是怎样一个大的木鱼。

      “怕不是成精了,居然长得这么大,”萧越在心里默默想着,“没准是个好东西。”

      淘回去和自己的铃铛做个伴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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