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洗心革面记

作者:宫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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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的生活(日万第四弹)


      现在是旅游旺季,岭南又是很出名的旅游胜地,每个景点都可见人山人海

      孟覃臻和戚依依在旅行的第三天,来到了岭南最神秘的雪山,说是最神秘,因为迄今世上还无人能攀至顶峰。

      雪山里还是有不少神秘传说的色彩,孟覃臻知道戚依依比较喜欢这些。

      他们坐缆车到达雪山的半山腰,戚依依去了趟洗手间,他就在找了一个地方等着。

      “打扰一下,能帮我拍个照吗?”

      就在他欣赏着雪山的景色思绪飘远的时候,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转身,发现对方是个外国人。

      很帅气的面孔,无论是在西方审美还是东方审美里,这都是一个美男子,尤其是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

      他刚才说的是意大利语,如果换做是别人,可能就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了。

      但恰巧,孟覃臻懂,于是用相同的语言回复他:“没问题。”

      外国男人笑了,他似乎在决定过来跟孟覃臻搭话的时候就已经猜到,对方一定能跟他说得来。

      很奇怪的磁场,他们用意大利语交流起来——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这是外国男人问孟覃臻。

      “不,我和我女朋友。”

      “蜜月吗?”男人问道。

      他觉得孟覃臻看起来很年轻,但他身上的气质没让他想到对方还是个未成年的男孩子。

      孟覃臻没否认,笑了笑当做承认。

      男人又问道:“那为什么不选一些浪漫的地方?雪山的话,还是单调了些吧。”

      “还好,她更喜欢这些带有神秘色彩的地方。”

      男人赞同的点头:“哦,传说啊~我也挺喜欢这些的。”

      他眼睛里带着笑意,但那笑意,却显得十分薄情。

      “听说一起来这里的情侣许下相守一生的愿望,会得到神的庇佑。”

      “可惜,我是一个人来的。”男人嘴角含笑,跟孟覃臻道了声祝福。

      戚依依回来的时候,那个外国男人已经走了,孟覃臻也没有跟她提及此事,反正只不是是茫茫人海中的一次偶遇。

      戚依依捧着相机,冻得有些瑟瑟发抖,躲进了孟覃臻的怀里,“下次我们还是选个暖和点的地方吧,我脚要冻僵了~”

      ——————————————

      外国男人下山之后,准备开车离开,却发现他的车旁边已经站了好几个外国人。

      他们见到他的时候,笔直的走了过来,“老大,您又乱跑了。”

      外国男人没心没肺地笑着,不以为意:“怎么,我还没自由了吗?”

      他把相机扔给了属下,从兜里拿出了一包烟,取出一根夹于两指,点燃:“大师回复了吗?”

      属下点点头,“大师说这是最后一次,希望此事完成之后,您就再也不要去找他了。”

      “还有……”属下低声说道:“他叫您也不要再惦记那个女人的事了,如果您食言的话,他说就别怪他翻脸了。”

      “呵。”外国男人笑出了声,回他:“好,我答应了。”

      不过是一场让他觉得还算有趣的梦,今天来这里一趟,就算是了结了那个对那个女人的念想。

      ——————————————

      从岭南回来之后,马上就要过年了,今年戚依依是回老家过的,所以情人节的时候,她也不在K市。

      不过孟覃臻告诉她无需担心,因为过年后没多久,孟覃臻就把戚依依接去了首都。

      年后距开学所剩的全部时间,他都要留在首都处理公司上的事。

      戚依依来到首都之后,就跟他住到了一起。

      不过因为孟覃臻太忙,她自己倒是闲的不行,孟覃臻又不准她一个人到处乱跑。

      “对了,有个工作交给你。”孟覃臻说着,给她了一台手机。

      他坐到戚依依旁边,点开了手机上的一个游戏界面,“你玩玩,测试一下这个游戏的性能。”

      “手游?”戚依依说道:“我以前只玩过网游,这还是第一次接触。”

      但尽管是第一次接触,戚依依上手却很快。

      她也是假期玩过不少网游页游的人,不持之以恒,就喜欢这个看完了再去那个看看。

      女孩子嘛,喜欢仙侠类的画风很美的,逛逛山水什么的。

      不过孟覃臻的零度空间现在开发的,是一款更针对男性的竞技类的手游。

      仙侠类的,他们的网游已经很出色了,但暂时,孟覃臻还不打算将它手游化。

      因为仙侠角色扮演类的,毕竟喜爱的人群范围有限,可现在这一款,更针对大多数年轻人和成年人都适合。

      “不过你不是要当医生吗?为什么跟游戏公司又扯上关系了?”

      戚依依问他,她发现,孟覃臻的秘密实在有点多。

      “恩……副业。”

      未来社会一身多职的太多,有几个副业的也不算少见,但那前提是时间富余。

      “你当医生……有这么闲吗?”戚依依小声嘟囔了一句,可把孟覃臻噎住了。

      所以他现在急需找人帮他,因为他后面,真的一点都不闲……

      就某种程度而言,戚依依绝对是个游戏痴,一玩起游戏就很容易入迷。

      孟覃臻给了她手机后,她一玩竟是一个上午过去了。

      直到孟覃臻过来催促她该吃午饭了,戚依依才反应过来。

      她靠着孟覃臻,慵懒地像只猫咪,“我们去吃什么?”

      孟覃臻刚想问她想吃什么,程奇就给他打来了电话:“老板,人找到了。”

      孟覃臻心中一喜,拉着戚依依起身,“依依,咱们先去趟医院。”

      ——————————————

      仇亿华今年二十八岁,一本普通的大学毕业。

      在他那个年代,大学生还不像现在这样一抓一大把,不是一流大学也能有个好工作。

      但可惜,仇亿华就是时运不济,他没有这样的幸运。

      这些年他混得很心酸,却也从不曾停下奋斗的脚步,可最近,他却头一次生起了退缩的念头。

      含辛茹苦一个人抚养他长大的母亲上个星期刚查出得了脑瘤,知道这个消息后的仇亿华眼前一片黑,险些站不稳地晕了过去。

      首都济安医院,全国最权威的脑外科诊疗,仇亿华立马就带着自己的母亲来了这家医院。

      “大华,你回去工作吧,我一个人在医院不会有事的。”

      “不行妈,我必须陪着您。”

      想到医生对他说的,再看母亲消瘦苍老的面孔,他整个人都悲伤得喘不过气。

      “妈,我先出去一下,您睡会吧。”

      “仇先生,我很抱歉,您母亲的病情很复杂,我们医院现在做不了这个手术。”

      “为什么你们医院不是全国做好的脑外科手术医院吗?求求您救救我的母亲,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仇先生,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们也很遗憾,您母亲颅内的脑瘤,就算是放到国外,也没有几人能开。”

      他想着医生劝他的话,浑浑噩噩地走到了大厅的柜台。

      医生劝他不要在住下去浪费钱,早点回家陪她母亲过好剩下的日子。

      仇亿华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有谁能救他母亲呢?

      “先生,你东西掉了。”有人在他身后叫住了他。

      原来是他手上拿的病历本,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

      仇亿华刚想说声谢谢,定睛一看,脱口而出:“是你?”

      上个月他来首都做生意失败了,回去的时候在火车站还被偷了手机和钱包,全身上下只留下一张身份证。

      就在他走投无路到处祈求帮助却被当成骗子各种碰壁时,一个善良的小姑娘帮助了他。

      仇亿华的印象很深刻,因为在茫茫人海里,他一眼就看到那个穿着白色长款羽绒服的女生,干净的不染纤尘。

      他只是怀着侥幸的心里想着去试一试,没想到这个女生真的没有把他当骗子,出手慷慨地帮助了他。

      她没有给他联系方式,但这份恩情,仇亿华一直记在心里。

      在这个人与人之间信任越少,越来越冷漠的年代,这个女生的举止真的让他的心一暖。

      戚依依盯着他看了一会,终于有了印象,就听仇亿华对她说:“小姑娘,上次真的是太谢谢你了,对了,还你的钱……”

      他拿出钱包一看,空空如也,尴尬地想起因为母亲生病住院,他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戚依依也是有几分眼色的,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可能又有难处了,于是忙摆手:“不用了,反正也不多。”

      “那怎么行,我……”

      “依依。”就在两人谈话之际,孟覃臻从后面走了过来。

      上辈子他对仇亿华这个人很熟悉,但都是从新闻媒体上见到的,真人他在医院只见过两次。

      现在的仇亿华很年轻,但身上没有上辈子那种成功人士的意气风发,显得有几分颓唐落魄。

      孟覃臻知道,这个时候他怕是在为他母亲的病情而苦恼,因为这个时代的医学,还无法拯救他的母亲。

      他母亲脑袋的那颗肿瘤,直到2022年世界上才有了第一个手术成功的案例。

      放在现在,没有几人有勇气动那个几乎必死的手术,但是孟覃臻不一样。

      他重生之前,这个病情的手术,他已经做成功了十几例。

      他是那第一个成功的人,也是成功次数最多的人。

      现在能救仇亿华母亲的,也只有他了。

      可是他并不会白白地为对方做这些,他的目的,是让仇亿华心甘情愿地为他所用。

      说起来可能卑鄙了一些,未来的国内首富,未来医学上最慷慨的捐赠者,甚至是他的强力支持者。

      因为他的无条件支持孟覃臻的实验,他才能成为这个病例成功手术的第一人。

      他应该非常感谢仇亿华,但现在——

      “仇先生,我这里有个交易,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

      3月开学后不久,艺考的成绩也下来了,可能是因为抱了乔烨大腿的缘故,戚依依考了个第三,相当高的名次。

      剩下的就只等着高考结束的直接录取了,因为以戚依依的文化成绩,是根本不用担心的。

      戚家上下都很开心,孟覃臻虽然一直对戚依依很自信,但是戚依依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一步,还是让他为她欣喜。

      不过这么大的好消息,戚依依听到之后反而更淡定了,所有人要给她的庆祝都被她拒绝了。

      孟覃臻问她为什么,她说:“等你也考上了我们再一起庆祝,我才不要自己单独。”

      面对这么可爱的女朋友,孟覃臻忍不住又亲了她一口。

      高考结束的那一天,一出了考场大门,看到孟覃臻的那刻,她就忍不住朝他扑了过去,“太好了,终于结束了!”

      是啊,终于毕业了。

      因为全校只有他们两个是高二参加的高考,所以毕业晚会他们是跟着高三一起过的。

      不过骆毅和陈红雁他们为了给两人庆祝,也都翘课过来跟他们一起参与了毕业晚会。

      看到熊熊点燃的篝火,孟覃臻眼前忽然就蒙上了一层水雾,一幕幕熟悉的画面浮上了他的眼前。

      上辈子那场篝火晚会,那个一身白裙的女生走到他面前,她低着头,脸蛋被火光印得像朵绽放的红梅。

      “今天你很漂亮。”那时候,他对戚依依说了这么一句.

      她笑靥如花羞涩中又带着妩媚的面孔,一瞬间让他的心有些恍惚。

      不知怎么的,他突然就想对戚依依说:“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是那曾经没有说完的告白.

      在戚依依鼓起勇气地说完后,他别过头,嘴角禁不住上扬,直接牵起了她的手。

      “孟覃臻,能不能跟我交往?”

      “好。”

      “覃覃!”火光中,同样一身白裙的那个女生向他跑来,“我们去跳舞吧。”

      “好。”

      他牵起戚依依的手,紧紧地握于自己的手心,这一次,他发誓一定会牢牢抓住,再也不松开。

      ——————————————

      精致古典的餐馆,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依然如故”。

      这是戚依依所有账号的昵称,也是她最爱最钟情不变的一个名字,她给自己的餐馆,就送上了这四个字。

      “依依,你真的不想复合吗?”

      今日的餐馆内,在前台处来了一个特殊的女客人,她是戚依依高中时最要好的朋友——陈红雁。

      戚依依给她泡了一杯果茶,笑如春风,看上去比任何时候状态还要好。

      “如果要复合的话,为什么还要离婚呢?”

      不以不复婚为目的的离婚,都是在秀恩爱。

      “你知道的,我又不是爱秀恩爱的。” 戚依依笑得云淡风轻。

      陈红雁见她这么样子,就知道劝说无力。

      她其实一直都知道,戚依依是个倔脾气,她能忍,可一旦爆发,那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她坐在前台旁,跟戚依依开始聊起了一些过去的事。

      “你知道吗?”戚依依拿出手里的相册放到她面前,“直到今天,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晚的篝火晚会。”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当时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竟然真的又对他告白了一次。”

      陈红雁看着她,发现她的眼神里有笑意,有回忆,有释怀,唯独没有她认为的——恨。

      她是唯一一个知道高中时候的戚依依有多喜欢孟覃臻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在最后与她聊起孟覃臻的人。

      “你说我当初到底是有多喜欢他,才会做出那么傻的事?”戚依依无奈地笑了笑,给自己也泡了一杯果茶。

      “不过我现在又一想,也不怪我傻,要怪就怪,当时那气氛,太撩人。”

      不是她傻,只怪她想放弃孟覃臻的心思不够坚定,只怪她想跟他在一起的执念太深。

      只怪,孟覃臻答应了她。

      她端详着自己的左手,内心长叹一声。

      直到今天,她依然能记起当时与孟覃臻牵手时的感觉,紧张而欢喜,雀跃而甜蜜。

      好像是她一直跟在身后,等了那么久的人,终于回头看到了她。

      那目光相对的一刻,春暖花开。

      见她这副样子,很久以来一直困扰着陈红雁没敢问出来的一个问题,终于在今天破茧而出——

      “戚依依,你不会,其实一直都还爱着他吧?”

      如果不爱,怎么会到现在,还记得那么清楚?

      ——————————————

      九月份的国家美术学府,迎新那一日,大门口人山人海,可以看到各种朝气蓬勃的学生们拖着行李箱走进校门。

      大二大三的学长学姐们在迎新中招呼新生,一辆白色的迈巴赫低调地开进了校门,引起了很多学生和家长的注意。

      车门打开后,一个穿着牛仔短裙的女生走下了车。

      微卷的海藻一般的长发,在阳光下闪烁着栗色的光芒。

      纤细的身段,如牛奶一般白的皮肤,整个人就像一个精致的娃娃。

      “你好,我是新生来报道的。”

      不仅是学长们,就是几个学姐也被这个长得超级好看的女生惊艳住了。

      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问她:“同学,你是哪个学院哪个系的,叫什么名字?”

      “造型艺术学院,油画系,戚依依。”

      “咦?”

      国家美术学府今年的录取生里面第一名是一个女生。

      以艺考第三名,高考600多分,总成绩第一名进入的造型艺术学院油画系。

      几个在老师那里有点知情权的学长学姐知道对方名字叫戚依依,但真的亲眼看见时,还是忍不住惊讶。

      艺术类学校美女很多,但总归美得也就一般,比不上电影或戏剧学院。

      不过眼前这个第一名的学霸美女,显然档次就是不一样的。

      “程大哥,你其实不用送我进来的,我自己来报道就可以了。”

      戚依依坐回车上,对前面开车的程奇说道。

      “不行不行,老板交代了一定要一路保护。”

      他小老板娘这么漂亮,大学里狼又那么多,不看着点不行啊,他老板是有先见之明。

      戚依依没辙了,也放弃了,她其实就是报个道,连行李都不用搬,搞不懂孟覃臻为什么非要程奇来送她。

      她的行李都搬到了孟覃臻的住处,因为离学校也近,她就没打算住校了。

      戚依依想了想,又问程奇:“覃覃他们不也是今天报道吗?你怎么不去送他?”

      “老板那里有人送,轮不到我。”

      送孟覃臻去报道的人,不是他的父母和别人,正是现在盛兴地产的CEO——仇亿华。

      孟覃臻亲自为仇母开刀的手术,非常成功,于是仇亿华答应了孟覃臻的条件,管理盛兴集团。

      其实仇亿华觉得,这件事说起来是个交易,但无论哪方面而言,明明都是他占了大便宜。

      他的母亲被人家救了,他也因对方而有了一个非常棒的工作,整个人生都被重新洗牌,有了一个大好的前程。

      因此,他非常感谢孟覃臻,也非常佩服他。

      明明是个还没成年的男孩,就已经有这样出众的能力了。

      如果孟覃臻知道仇亿华的想法,他一定会感到不好意思。

      因为他,仇亿华失去了自己创业的机会,未来也只能在他手底下打拼。

      而且就商业能力而言,孟覃臻自认为肯定是比不上仇亿华的。

      对他,他真的是自私更多,存了利用的心理。

      孟覃臻同样是今天去首都医科大学报道,但他比戚依依对校园可是熟门熟路多了。

      他在这里呆了七年,不说一花一草都记得毫无差错,但也对每个地方了如指掌了。

      他的宿舍是四人间,另外三个人在他来的时候已经在铺床了,孟覃臻上去跟他们打了个招呼。

      不算不认识,毕竟是曾经比他大一届的学长,有一个还跟他一个博士导师。

      但让他有些遗憾的,就是上辈子他那三个倒霉舍友,这辈子无缘再与他们同窗四年了。

      有得就要有舍,他有了戚依依,这些人于他而言,也就只能过去了。

      他简单地整理了一下宿舍,毕竟也不常住。

      他已经在离他和戚依依学校的中间位置买了一栋公寓,两人大部分时间都是要同居在那里的。

      至于宿舍,只是上课的空余时间休息的地方。

      “走吧,位置已经订好了吧?”孟覃臻问仇亿华。

      “恩,程奇和依依那边都已经到了。”

      大学报道第一天,孟覃臻为戚依依准备了一次不同寻常的庆祝宴,祝贺她迈上了与上一世不同的人生。

      也庆祝他们两人的关系,终于可以昭告天下。

      ——————————————

      孟覃臻来的时候,戚依依正在跟乔烨打国际长途。

      乔烨没有参加高考,因为他在高考前,就已经被国外一所知名的美术院校录取了。

      为此,戚依依还很遗憾,不能在大学继续抱乔烨的大腿了。

      “等我放假了去找你玩哈。”戚依依故作抽搭的语气对着电话那头说道,“吃住全包哦~”

      不知道乔烨跟她说了什么,戚依依生气地回了一句:“我又不是被他包养的,不能总让他花钱啊!”

      “好啦好啦,不跟你说这个了,我心里有数。”

      “对了,听说国外的大学校园有点乱,你可不要学他们乱搞,最后带个男朋友给我认识哦~”

      这一次,孟覃臻听到了那头乔烨的咆哮声“滚你丫的!”

      两个人结束通话之后,孟覃臻才坐到了戚依依的对面,问她:“你跟乔烨关系这么好了?”

      连他自己的性向问题,看来都跟戚依依坦白了。

      孟覃臻有点佩服这俩的友谊时,还有点纳闷这两个人到底是怎么变成关系这么好的?

      不过他更好奇的一点是,刚才听到戚依依说的包养问题,难道是在说他们吗?

      其实就给她花钱这一点,戚依依说过孟覃臻好多次。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戚依依不想欠孟覃臻太多。

      她父亲也从小就教育她,不要做那样的女生。

      戚依依这个人吧,她自己很有分寸,对自己的认识也十分到位,就像有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个三观很正的人。

      看得小说多了,她也幻想过当那种被霸道总裁包养的小情人,最后转正的那种。

      但她也很清楚,这种事情太不合实际了,于是就慢慢断了念想。

      不过后来遇到孟覃臻,她发现她这个幻想是有可能实现的。

      可是当她能够实现的时候,戚依依又开始拒绝了。

      如果她和孟覃臻是单纯的包养关系,那他给她的东西她肯定能毫无负担地收下,可他们是情侣,是关系平等的恋人。

      他不欠自己什么,却还要一直为自己付出,戚依依觉得心里受之有愧。

      她不想白白地拿那么多孟覃臻的东西,所以后来每次孟覃臻要送她什么或者带她出去玩请她吃饭的时候,她都有点抗拒。

      孟覃臻听她提过几次,却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男生给女生花钱太正常了。

      很多女生甚至把自己的男朋友当成长期饭票,要不然怎么有男票那一说法。

      但他的依依却会因为这个行为而不开心,孟覃臻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劝她了。

      不过,他不说,却用了一个很特别的行动和礼物,成功地打消了戚依依这个内心不安的念头。

      因为那个礼物,是一枚皇冠钻戒。

      “依依,我们订婚吧。”

      ——————————————

      开学后的近一个月时间,戚依依跟孟覃臻没有见面,因为两所学校都要军训,军训地点却并不在一起。

      为此,戚依依还有些失望,她以前看过某些电视剧,还以为能在军训的时候发生点浪漫的小故事。

      但实际上,等真正军训了之后,她才庆幸,还好她跟孟覃臻不在一个地方。

      哪怕她再天生丽质,也禁不止这般日以继日的摧残,她一向自以为傲晒不黑的皮肤,此刻都有了隐隐发黄的动向。

      “戚依依,你赶紧的,我们要集合了!”

      被舍友连拽带拖的拉下楼的戚依依,还没站稳,就走过来一个同样穿着军训服的男生。

      这是过来跟戚依依搭讪的,所以他还没开口几句话,戚依依就直接一句“不好意思我有男朋友了”,就把对方打回去了。

      军训的时候,舍友们无聊了也经常拿此事调侃。

      有人问戚依依:“你数过没,从开学到现在,跟你表白的男生有多少个了?”

      “我数那个干吗?”

      女生之间的友谊很神奇,她们往往从不认识到认识再到聊得来只需要几句话的功夫。

      戚依依的性格跟她精致的长相大为不同,粗线的很,几句话交流之后,大家也都门清了。

      不是戚依依自吹,她觉得她这个性格就算在女生里不会特别受欢迎,但也不会轻易树敌。

      而且再加上戚依依还是个有对象的,不跟她们抢校内的绩优股,大家也都消了些攀比心思。

      也有女生问戚依依:“你男朋友也是我们学校的吗?”

      戚依依摇摇头,“不是,他是医科大的。”

      “哇塞!白大褂!”有些女生惊呼:“听说医科大的都是些学霸诶,你男朋友长得怎么样啊?”

      “恩……还行吧。”戚依依很谦虚地说着,不过很多人都把她这话当真了。

      要问为什么?两大原因。

      其一,因为现在社会有个很奇怪的现象。

      就是你走在马路上或者校园里,你经常能看到一些姿色相当不错的女生,但当你看到她们身边的男伴时……

      就会不由自主产生这样一种想法:好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说男人的魅力不能单单体现在颜值上,但就一眼二论,看脸的还是更多。

      美女找丑男的现象,也就少见不多怪了。

      其二,因为大家对学霸的认知,大多还停留在那种四眼呆逼。

      学习好跟长得好,这两者怎么能并存呢?即使有,那也是太少见了。

      因此不怪戚依依是装出的这份谦虚有多像,反正很多人是信了,然后一传十,十传百。

      传到不少对戚依依有异样心思的耳里,就忍不住开始相继蠢蠢欲动了。

      戚依依有的时候真的很不想搭理他们,她的眼光被孟覃臻养叼了,普通人很难入眼。

      如果不是因为她礼貌到位,戚依依已经忍不住破口大骂:回去撒泡尿照照自己行吗?

      总之,无论在戚依依这边前仆后继的有多少人,最终都被戚依依的冷漠打的一个不剩。

      再说孟覃臻那边,作为一个长相身高都十分出色的男生,女生们不安分的那就更多了。

      医科大是个男女比例悬殊的学校,但别忘了,它还有护士系。

      护士系的美女不少,大胆的就更不少。

      现在社会上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往往女生比男生还要大胆。

      喜欢谁就立马去表白,送礼物,追求,比很多男生的行为都还要果断干脆。

      偏偏面对女生,孟覃臻不好说的太难听,这就让他很为难。

      明明说了他有女朋友,依旧不肯放弃的妹子也不少。

      有的时候孟覃臻甚至十分坏地想:她们到底哪来的自信能比过他的依依?

      他真的不好意思对那些浓妆艳抹出来的美女说:“你的妆太厚了,我怕粉会扑到我。”

      总而言之,无论孟覃臻怎么义正言辞地拒绝,想追求他的妹子却没见少,反而有上涨的趋势,连学姐都不例外。

      两个人在学校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点,戚依依暂且还不知道。

      她对孟覃臻很有自信,也从没想过关注这一点。

      她觉得自己都能轻松搞定的背后,孟覃臻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但她疏忽了,男生和女生,在喜欢和追求人的方面,还真是有大大的不同。

      孟覃臻收到的不少礼物,都被他放到了宿舍,要不然就是分给了舍友和同学,反正他自己是一个都不敢收的。

      如果拿回去被戚依依发现了……

      想想他就浑身发颤,不对,他为什么要拿回去啊?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孟覃臻和戚依依没见面的第21天,两人都格外地想念对方。

      好在戚依依这边的军训都已经结束了,孟覃臻那里,后天也要做最后的表演。

      解放了!可以去找她男朋友了!戚依依开心地想着。

      可是看着镜子前有点晒黑的自己,戚依依又开始矫情地难受起来。

      恋爱中的傻女人接受不了一点自己的不完美,戚依依对着镜子哀声叹气。

      舍友实在忍不住了,朝她丢过去了一盒BB霜,“化个妆就完事了你就别再像个怨妇似的叫唤了。”

      戚依依手里拿着BB霜,眼神无辜地望向舍友,看得对方只打寒战。

      “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戚依依歪着头,语气卖萌:“可是人家不会化妆啊~”

      Oh shit!这个天生丽质的王八蛋!这让人嫉妒!

      舍友狠狠瞪了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行吧,明早起来我帮你化。”

      “爱你么么哒~”

      于是第二天早晨,戚依依起了个大早。

      先是洗漱了一番,再换了一套美美的衣服,就坐在那里乖巧地等待着她的舍友兼化妆师。

      等到舍友大功告成,化妆后的戚依依新鲜出炉时,有点看傻了其他的舍友。

      她们有的忍不住感叹:“戚依依,平常我一直觉得你是清纯一挂的。”

      “但没想到今日一看,你真是个小妖精啊~”

      为感谢她们的夸赞,戚依依颠倒众生地一笑。

      ——————————————

      首都医科大学,因为新生还在军训,校园里走着的都是一些学长学姐,宁粤就是其中之一。

      他正抱着一摞书准备回宿舍,却突然被一个女生拦下了。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新生军训在哪啊?”

      看清那个女生面容的一刹那,宁粤手上的书本没有抱稳得哗啦啦掉到了地上。

      妈妈咪呀,他的眼前,是出现仙女了吗?这是那一刻宁粤头脑里的想法。

      他慌忙地蹲下身子去捡书本,女生以为是她的突然出现吓到了对方,也带着几分抱歉地弯下腰去帮他捡书。

      宁粤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忙想挽回自己的风度,“我知道新生军训的地方,我带你去吧。”

      老天爷,平生仅见的这么漂亮的姑娘,简直就是他的梦中女神啊!

      走在前面的宁粤一脸欣喜若狂,表情兴奋地都有些扭曲,好在戚依依走在他的身后,没有看到。

      她左右环顾了一下首都医科大的校园,嘴角含笑,心里在说:原来覃覃他们学校是这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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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大学篇驾到~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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