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农场主[系统]

作者:大河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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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一直想着进山可以打些野味弄一顿肉回去吃的陈建军失望了,走来走去也没发现什么野味,直到发现一只小小的大概半斤左右的不知名野鸟,但是他一个地上跑的,抓得住天上飞的吗?
      人家在枝头叫了两声,就振翅飞走了。

      陈建军只好依依不舍的走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原身的记忆偶尔闪出一些片段,他也认出了一些野味,把一些可以吃的野菜移植到了他的农场里面,野菜的生命力是出了名的顽强,一定可以长得更快吧。

      等到傍晚的时候,他们做工回来,就看到陈建军已经把篱笆给弄好了,还种了几棵铁荆棘。
      刘田芳和许晓分别摸了摸陈建军的额头,确定没有再发烧了才没有念叨他。

      不过他没有发烧,面临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他要回原来的房间,也就是跟着他的妻子许晓一起住了。

      他灵机一动,在他妈开口说回去住的时候说:“才刚退烧,明天要是没有反复再搬也不迟,晓晓的身体重要。”

      “这倒也是,保险起见,你再多住两晚吧,反正被子什么都是齐全的。”

      暂时躲过一劫。

      这么快就要跟一位熟悉的陌生人同床共枕,他表示需要做一下心理准备。

      那是他的妻子,那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不,其实还算不上名正言顺,因为他们还没有去领证。但是在乡下地方,形式比去领证更重要,形式做到了,那就代表已经结婚了。

      因为晚餐的数量,到了半夜里,他摸着咕咕叫的肚子翻来覆去,不停的进农场里面看他种的东西,什么时候才可以长大?可以填饱他咕咕叫的肚子啊!

      在他的印象中,原身很少可以吃饱的,家里的粮食不太够,吃个饱饭很罕见,尤其是晚上的时候不用再去干活,吃的比白天更少了,经常饿醒,然后去灌一肚子水混个水饱。

      如果敞开了供应的话,粮食就不够撑到秋收的时候,为了保证不断顿,家家户户都是这样做的,不需要的时候就少吃点,能够撑下去就再少一点,现在日子比起原来已经好过很多了,普遍来说幸福感还是很强的。

      只是陈建军这个从来没有吃过苦的富三代就觉得受不了了,他从来没有体验过饿肚子是什么滋味,现在终于知道了,肚子咕咕叫的睡不着的滋味,太难过了!

      他既然身体好了,就要去上工,不去挣工分的话,分得的粮食就会少,粮食一少大家的肚子就要挨饿,为了不挨饿,只要还能干活都会去的。

      早饭陈建军同样是吃了个半饱的状态,就这样,还是刘田芳和陈老三分了他半个红薯的情况下,本来陈老三他要把那一整个给他的,陈建军不好意思接受,他吃多了一点,陈老三就要少吃一点,那个分量,估计也就那样。

      吃完早饭后跟着他一起到村子中间这里的大队点,这里原先是一户富农的家,后来他们住到了牛棚被批斗,这里就成为了大队的地方,每天到这里领农具,同时也是村子里的仓库,以前饭堂也是在这里开设的,身兼多职。

      现在每天要先到这里集合,队长点人数,之后拿农具,再根据队长的分配到指定的地块去干活。
      要是提早完成了任务,就可以提早收工回去,要是没有完成,就留下来继续干活,到一天结束的时候还没有完成,就会由指定的人查看完成了多少,根据缺失的部分扣除多少的公分。

      陈建军是个壮劳力,所以他被安排的是可以一天拿十个工分的翻地的活,这个耗力气,翻完多少大小的一块就可以算十个工分,其他比较闲的就是在旁边拢草、施肥的那些,这些五个到八个公分不等。

      陈建军僵硬地拿着锄头,回想着原身到底是怎么做的,幸好他有原身的记忆,身体也有本能在,一开始几下很生疏,到后面就知道怎么做比较省力,速度也快了起来,可是弯着腰过了一会儿,他就觉得自己的腰酸的不行,直起身后他差点叫出声来,这还不如一直弯着腰,那种酸爽——
      他也不能放慢速度,他原先可是一直可以提早完成任务的,现在不能按时完成、还要超时的话,那就不对劲了,只能僵着脸,无视身体的酸痛,努力的挥舞着锄头。

      等到中午的哨声响起,陈建军简直想跳起来大喊一声,解放了!

      这时候的哨声是解散的意思,陈建军跟陈老三一起往回走。

      今天中午学校有课,所以许晓没有办法提早回来做午饭,午饭是偷溜回来的刘田芳做的,还要再等一会儿。

      一回来,陈建军先喝了一大罐的水,这种时候天气热得出奇,戴了帽子也就只能稍微挡一挡,太阳烤得他背部的衣服滚烫滚烫的。

      幸好这种时候也是要顾及身体的,要是中暑了那就不好了,所以下午的活会等到太阳最火辣的时候过去才会开工,大家可以避开太阳最毒辣的时候在家好好歇歇。

      虽然已经是秋天的季节了,但是在南方,这个温度属于中午暴晒绝对会中暑的那种。

      陈建军也热,可是他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为了自己的口粮,再一次拿起了柴刀,走向了后山。
      他就当做散步好了,进去逛逛,也许能瞎猫碰上死耗子。

      抱着这种心理,他就戴上个草帽偷偷摸摸的往山上跑了。

      这种时候往山上跑还是比较罕见的,天气正热,在外面走动的人很少,要么吃午饭,要么在家里纳凉。

      他特意挑选了很少人走动的小路走,也让他完美的避过了可能会出现的人到了山上。

      他是特意换了长袖长裤来的,因为想着稍微走进去一点点,太远的也不敢走,他还是很惜命的。
      他沿着先人走出来的小路,走的很快,等进了密密的的林子,他刻意收敛了声息,差一点点就让他逮到了一只蠢蠢的出来走的山鸡了,可惜在还有一米的时候,对方警觉的一回头,立刻钻进草丛里不见了踪影。

      偷袭失败。

      陈建军说不气馁那是假话,但是气馁也得继续啊,他可不想空着手回去。

      走着走着,有发现那些色彩艳丽的山鸡和不知名的鸟类,可都是灵敏的主,陈建军还真没有本事接近,他就把主意打到了植物上面,素的也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他不嫌弃。

      这时候正是秋天收获的季节,一些野果没有被虫子、鸟儿吃掉的话,就还挂在树梢上,他就看到小路边上有一株小的野柿子树,他去捡了个漏,摘了有十来个比婴儿拳头还要小一些的野柿子,其余的就没有了。

      也是,别人也不是瞎的,这些野果的位置基本上都知道个大概,更别说还有时时刻刻惦记着这些野果的小孩子了,能够留这十来个漏网之鱼,还是因在这里比较深入,小孩子被千叮万嘱不能够进得太深的结果。

      看了看时候不早了,回去就该吃午饭了,陈建军只能打道回府,至于这几个半红不红的柿子,回家焐焐再吃好了。

      回去的小路陈建军特意选了另一条,期望有不一样的发现,这发现还真有,树上挂着的一个不大不小的蜂巢,他瞬间就联想到了甜甜的蜂蜜,可是蜜蜂是会蜇人的,然后他就想到了他的空间,说明上说别的生物进去就会死亡对吧?

      要不……他试试?

      虽然里面的蜜蜂死去有点可惜,可是为了一口吃的,他也是拼了,暂时顾不得许多。

      走到树下,距离一到快速的把整个蜂巢拿到了空间里面,也幸好这时候大多蜜蜂还在外面辛苦地采花蜜不在家。

      他意识沉浸到农场里面,就看到院子里的这个蜂巢,大概就15厘米高,陈建军把那些死去的蜜蜂给收到了一起,然后出去,蜂巢用大叶子包着,提着快速的回去了,有这个蜂巢在,这一趟就不算白来了,蜂蜜可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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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兰迦的地雷,更新=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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