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来过

作者:昵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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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以后


      二

      “因为在一千年以后,世界早已没有我,无法深情挽着你的手,浅吻着你额头,别等到一千年以后,所有人都遗忘了我,那时红色黄昏的沙漠,能有谁解开缠绕千年的寂寞……”叶樱子被急促的手机铃声唤醒,对于一个夜猫子而言,似乎刚刚踏上与周公约会的途中,被生生拉了回来,是一件多么不爽的事情,挣扎着把手从被窝里伸出来,在床头柜上面乱摸一通,终于摸到手机,朦朦胧胧也分不清哪边是听筒哪边是话筒,少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我是表哥,怎么还没起来呢,可不要忘记了今天要去机场接机的!”对方语速快得惊人,很焦急。

      “没事儿吧!他十点多的飞机,你五点钟叫我起床,我是爬着去啊!”叶樱子拿起闹钟一看,心中的怒火一下子燃烧起来。

      “你表嫂不是不放心吗,怕你整天太忙,不要忘记了,让我提醒一下,你别再睡了,现在起来收拾一下,就准备出发吧!”表哥的语气立刻变得温柔。

      “我需要准备几个小时吗,做你的妻管严吧!”叶樱子十分气愤,狠狠地挂断了电话。

      表哥变本加厉,平均每十分钟就打来一次电话催促,叶樱子彻底崩溃,使劲儿地将手机摔到床的一头,再次躺了下来,目光呆滞地盯着天花板,被表哥这么一折腾,睡意全无,极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

      准时来到机场,对于一个平日凌晨三四点才睡的夜猫子来说,难得会在这么早的时间,人模人样地出现在机场: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上下两个眼皮的斗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到机场了吗?”表哥又打来电话。

      “我已经到接机口了,告诉你老婆,放心吧!”叶樱子无奈地回应。

      出口陆续有人走出,一个身材高瘦的男人朝着叶樱子走过来,他的五官在自己这个对帅哥有严格审美要求的人看来,称得上标致,皮肤好得让大部分的女人都羡慕嫉妒,这叫一个白,感觉比自己还要白,简直有点儿地中海贫血病的意思,平生对比自己白嫩的男性一向没有什么好感,最多算是养眼。

      “请问,是叶樱子吗?”他突然试探询问。

      “章柏尧?”叶樱子急忙点点头。

      “小姨,你好!给你添麻烦了,以后还请多多关照!”章柏尧彬彬有礼。

      “噗哧”一声,叶樱子忍不住笑出声来,听章柏尧的语气像是一个成熟老气的大叔,声音却青春洋溢。

      “怎么了?我有什么问题吗?”章柏尧疑惑地上下打量自己。

      “没有没有,我只是平生第一次被这么大一个人称呼小姨,感觉别扭,都把我叫老了!”叶樱子立刻摆了摆手。

      “你这十八九岁的容颜还怕‘小姨’二字?”章柏尧有些为难,“那以后就不用这样称呼了是吧,其实,我也觉得挺奇怪的!”

      “以后没有亲戚在的时候,你可以不这么叫,但有他们在的时候,你还是要叫我‘小姨’的!明白?”叶樱子故作严肃。

      “我刚才就想说呢,你比视频上还要可爱漂亮!”章柏尧殷勤一笑,似是而非地点了一下头。

      “赶快走吧!先把行李放回我家,然后带你去吃饭!”叶樱子暗暗自喜,本想对章柏尧回一句:你也比视频上还要帅,可一琢磨,怎么说自己也是一个写过小说有一点儿名气的作家,这么没有建设性的话还是算了。

      章柏尧若有所思地笑着,全然没有行动的意思。

      “怎么不走,没见过作家啊?”叶樱子带着傲娇的小眼神。

      “还真没见过这么可爱活着的作家!”章柏尧皮笑肉不笑。

      “大叔,不要学人家小鲜肉撩了,你这个年纪显然已经不适用了!”叶樱子满脸的嫌弃,“不过,就你这个身材,当年挺多算小排骨!”

      章柏尧看着叶樱子的背影,原来她跟一千二百年前一样青春烂漫,性格这么可爱有趣,也许她当年也是一样,遇到自己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你戴口罩干嘛,怕狗仔偷拍,怕粉丝过来要签名,然后给咱们俩制造出什么绯闻?”章柏尧推着行李前行,发现叶樱子带了个口罩。

      “你的想象力写小说的话,一定比我厉害,你这种娱乐圈二十线外的都不怕,我一个写字的怕什么!”叶樱子无奈地伸出食指和中指比划一下,白了章柏尧一眼,“今天空气质量不好,鼻炎犯了而已!”

      “你的车停在哪里了?”章柏尧向四处张望,强烈的阳光耀得睁不开眼,也许是在黑暗中待了一千二百年的时间,突然堂堂正正以一个人的身份沐浴在阳光---这个一度被认为奢侈品之下,似乎无所适从。

      “我叫了车,自己没有开车!”叶樱子低声回答。

      “为什么自己不开车?”章柏尧好奇。

      “机场的路不熟!”叶樱子难以启齿。

      “喔……”章柏尧带着调侃的语气:“你是不是怕这里的车子太多,你停不进去?”

      “我是怕,我的甲壳虫容不下你那无处安放的大长腿!”叶樱子哭笑不得。

      “我们准备在这儿吃?”章柏尧很是不满,急忙拦在叶樱子的面前。

      “这可是全市最好的一家,我也不是经常能来的,还不是为了给你接风!”叶樱子瞪大双眼,指着眼前外部装潢华丽无比的餐厅。

      “作家就是有钱,自己一个人租那么大的房子,还吃这么高大上的餐厅,真奢侈!”章柏尧不由得感慨。

      “生活最重要的是品质,享受生活才是人生最有意义的事情,吃都吃不开心,住都住不舒服,年纪轻轻做怨妇啊!再说,这都是我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的,理所当然!”叶樱子一本正经。

      “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个条件的,出一本书,就能挣钱,连工作都不必找!”章柏尧忙争辩。

      “没办法,这本事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当年我被退了多少次稿,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鼻子的时候,有人知道吗,连我妈都不知道!”叶樱子带着自信的笑容。

      “根本不知道迪奥是什么的人,有美宝莲用,自然会觉得很幸福!”章柏尧刻意摆出严肃的态度,“用太久迪奥,是不是也应该换换风格?”

      “那你想要去哪儿吃?”叶樱子觉得章柏尧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完全可以写进自己的小说里。

      “要想了解一个城市,一定要从它的小吃开始,咱们去吃小吃吧?”章柏尧情绪激动。

      “现在城市都规划了,大白天哪儿有小吃啊,夜市才有吧!”叶樱子苦着脸。

      “我们等到晚上再去吧!”章柏尧越说越兴奋。

      “我有个要求,能先随便吃点儿什么吗?我为了接你,从早上五点多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东西!”叶樱子快要哭了出来。

      “不好意思啊!先随便吃点儿,再等着!”章柏尧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的惊喜,突然指着前方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店,刻意提高声调:“那个是冰糖葫芦?”

      “是啊!你不会连冰糖葫芦都不认识吧!”叶樱子随着章柏尧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章柏尧急忙快步过去,凝视着橱窗里摆放着的一串串冰糖葫芦,好像挚爱的珍宝丢失许久重回面前一样,这种可以给味觉带来强烈刺激的食物,在黑暗之地也是一样无味,才意识到恐怕连口水快流出来了,立刻买了两根,自己拿着一根,递给叶樱子一根。

      “我从小就不能吃酸的!”叶樱子摇了摇头,不愿伸出手去接,“吃了这个,饿得不更厉害吗?”

      “简直太好吃了,以前好像没觉得,每一个人心理的童年情节都会很深刻,你有吗?”章柏尧顾不得形象,张大嘴巴咬了一大口下去,根本来不及抗拒酸爽的味道,这种久违了一千二百年的味道,都不知如何感慨,可真相说出口,一定会被当成神经病,只好归结为童年回忆为妙。

      “有,当然有,只是一直没能实现!”

      “什么?”

      “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在故宫下午闭园以后,偷偷地躲在一个非常隐蔽的小角落,留在里面,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看看,没有人烟的故宫里面到底有没有谣传中的那么热闹!”叶樱子笑得诡异。

      章柏尧诧异地盯着叶樱子,使劲儿地咬了一大口手里的冰糖葫芦,狠狠地嚼着,以便掩饰刻意伪装出来的惊恐神情,没有想到一个看似少女般纯真可爱的女孩子,竟然自幼会有这般的嗜好,反差萌好大,有机会的话,一定亲口告诉她,夜深人静的故宫里面根本没有她想象的那般热闹景象。

      叶樱子看着章柏尧吃得陶醉的样子,就像是一个特别容易满足的小孩子,他外表酷酷的,其实脾气挺可爱的,忍不住伸手接过他手里的冰糖葫芦,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冰糖,一种甜甜的味道,紧接着山楂肉酸得牙齿险些倒掉,皱起眉头,又撇嘴,这种复杂的口感很奇妙,也许正是自己一直不喜欢尝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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