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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火树银花粉
山羊胡子见了自己腰上的宝物动了,不惊反喜,高兴地看着林羽郎道:“我的乖乖,这位修士爷爷看来身上带着好东西呐。”
“好东西?”林羽郎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说实话,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没有几样,就算是那把随身带着的剑,也是闻安四年前花了三两银子买给他的。
“对啊。”山羊胡子小心翼翼地取下锦囊,还左右四看有没有别人,才小声地对林羽郎说道:“这里面,装着可以感应到火树银花粉的趋光虫。”
“火树银花粉?”林羽郎眼珠子一转,问道,“什么东西?”
“这火树银花粉可是好东西。传说中在灵气充盛的地方,会长有火树。火树名为火树,其实那树吸收了天地灵气,会散发出灵光。而火树不长叶子只开花,开出来的花据说是银子般的颜色。火树银花粉,就是那银花的花粉。”
林羽郎故作惊讶道:“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那花粉有什么作用?你又说是好东西?”
“嘿嘿,这等圣灵之物,就算没什么用,也是让人叹为观止啊。何况小人家中三代都是经营药材生意,自小对各类医经药书那是熟读万遍,倒背如流。这古籍里关于火树的记载虽然少,但在那圣医经上却是说得明明白白。这火树乃是灵树,吸纳灵力而生,枝干金色,花朵类似石蒜,花蕊纤长,银白色。其花粉细微,发银光,可以驱邪蛊,收湿止血,利胆消肿,退黄降压……”这人背了这一大段,而后又嘿嘿坏笑了两声,“对于男子更是好东西。”
“说明白点。”林羽郎见他阴阳怪气藏着掖着,也猜不出对方是要说什么,登时不耐烦道。
“看来修士爷爷虽然长得一表人才,但这见识还不是特别多嘛。您下山的时候,那些街上的小娘子见了您,就没有多看两眼?”
当然有。别说街上的,就连那楼阁上的窗户后,也有好几个在暗暗窥探。甚至连手帕都扔过来了。林羽郎觉得自己像是猴子一样,受不了了才跑了上来。
见林羽郎翻了白眼有些不耐烦了,山羊胡子才赶紧点破不卖关子:“这火树银花粉对于男子行房中之术有大裨益。传闻即使是天阉,也能让其金枪不倒。”
林羽郎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这人绕了半天圈子,就为了说这事?
“哦?这么厉害?所以你这是为了这个,连命都不要地上来找火树?”
“哎哟,瞧您说的。我这岁数,这老骨头可没那能耐。而且就算小的要了,也没那机会享用啊。这温香软玉左拥右抱的,可不得那有钱有势的大户才能做的事?我也就一卖药材的,这事,还得从那……黑市说起。”
山羊胡子说起这两个字,压低了声音。
眼下已经是晚上,天色也暗了。他倒是准备充足,从包里掏出个灯火符,贴在纸叠出来的纸灯笼上,立刻将周围照亮了一圈。林羽郎看他这阵势,看来是筹谋已久了。
“最近黑市上这东西炒得正热,那价格是水涨船高啊。可是这火树可不是好找的东西。小的在青城附近转了好几圈了,都没见过一株。您猜猜,这一钱花粉,值多少?”
林羽郎想了一下,当年他和闻安去买剑,那把挂在店里最好的宝剑,也得二百多两吧?难道一钱就值二三百两?但他又怕猜不中被这山羊胡子笑话,假装不耐烦让他快些说。
山羊胡子伸出了四根手指。
难不成才四十?林羽郎暗想。
“四百两!”
林羽郎顿时想起那天晚上闪闪发光的火树银花,只觉得那些果真都是银子造的。
“据说那花粉称起来比普通的花粉重,那一钱也没多少。可惜啊,到现在也找不到。”他刚叹了气,忽而想起腰上的锦囊,又赶紧道:“扯得远了差点忘了。修士爷爷,您也别藏着掖着了,这趋光虫一接近你就动,看来你一定是见过那火树。”
“我可不知道什么火树水树的。”林羽郎心想,那地方连庄家弟子也不能随意进入,难不成还能带他一个普通人进去?更何况,自己凭什么帮他啊?
“您别哄我啊。小的知道庄家自然不是人人都能进去的地方,而且这火树是您找到的,您要拿出来卖,小的也不过就分点甜头。这一钱四百两,就算只有三钱也是笔大款啊。这分个两三成出来,小的也不枉跑这一趟。要是您担心被我骗了,小的亲自带您去黑市逛逛。”
“那有钱有势的人拿这东西就是为了玩姑娘?我还特地弄来卖给他们?我成什么人了?”林羽郎想想都觉得恶心,摇着头怎么也不肯答应。
“这……”山羊胡子倒没想到这庄家弟子竟然还真的这么正直,又连忙劝道:“这圣灵之物当然不是给那些喜欢糟蹋的人用的。除了方才小人所说的那中情况,还有好多人是为了治病,好传宗接代呢。”
林羽郎见他心心念念,就知道这人不会轻易放弃了。
不过他想想这价格,就觉得有些心动。当初跟着闻安靠着白乐阳的二十两借款挨过了一个月后,闻安又一直女扮男装做当铺伙计才有收入贴补他的吃穿用度。日子过得这么清贫,他也舍不得让闻安一直被钱财所限。
这要是真采三两出来,卖出去,就直接有千两银子到手,之后他们也就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
林羽郎考虑着这事时,那山羊胡子顾不得嘴干舌燥还在拼命游说他。
最后他装出被哀求得没办法的样子,松了口问:“那黑市什么时候过去适合?”
山羊胡子立刻眉开眼笑,甚至还有点不敢相信,又怕他反悔,赶紧说道:“三天后初九,最近的黑市在笠城,戌时开场。要是御剑过去,一个时辰可到。”
林羽郎轻咳了一声松松嗓子:“那三天后,申时三刻你在山脚下的茶坊等我。”
“哎哟,那可真是谢谢您老了。”那山羊胡子高兴得仿佛银子已经到手,“这事您可不能是随便说说的。小的这大半年一家老小的吃穿,可就指望这您啦。”
林羽郎摆摆手让他赶紧下山去。
接下来的这三天,他就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这事。
先是大半夜趁着半夜没人溜了出门去思过谷里,找到了当初的那个入口,进了林子里备了个小荷包装了三钱用来应付那山羊胡子。当然他另采了一袋子的花粉以备将来还用得着。
站在树下的时候,林羽郎恍惚有梦里前世也曾做过这种事一般的错觉。好像他曾经来过这里,并在这里经历过一些刻骨铭心的事情。
因他是偷偷摸摸地出来,也没心情感慨,做完了坏事,马上又溜了回去。
第二天,又跟庄家主禀告要下山。
“你前儿不是才刚下山。”
“安姐姐路上耽搁了,后天才回来。”
庄会主见过闻安一面,对她也有些印象。
“你那天下山等了她一天?”
林羽郎不敢说谎,低着头沉默以对。
庄家主恰好这段时间在忙着别的事情,事务繁忙,也没多在意他,只当是他伤心了,也就应了他的假。
林羽郎转身出门时,脚步都是轻飘飘的。
在笠城有个圈内闻名的黑市。这座小城因为夹在山谷,型似斗笠,靠河有码头,于是商业发达,也算是个繁华小城。这里的城主颇有手腕,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因此也给黑市买卖和歌舞酒坊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到了初九这日,那山羊胡子早早地就在这茶坊里等。眼看这申时三刻将到,脖子都快伸长了一倍。
幸好就在他快要失望之时,林羽郎穿着普通布衣,打扮成个普通剑客的模样出现在了茶坊前。
山羊胡子算得上是喜出望外,赶紧让他出发,免得误了入市的时辰。
林羽郎在动身前,再三告诫山羊胡子要站稳些别掉下去。那山羊胡子却是颇不在意:“您也别啰嗦了,小的虽然自己没能耐,但认得好些个修士道人。被别人带着御剑,也不是头一遭了。您就走您的吧。”
林羽郎见他还嫌弃,当下有意吓唬他一番,尽了自己最快的速度,竟然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那山羊胡子下来的时候,两条竹竿腿忍不住地发抖,脸青唇白的,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的修士爷爷,小人真是狗眼看人低。要是知道您这么厉害,肯定不敢说方才那些话。果然庄家不愧是第一修真世家,小人之前认得那些人,给您提鞋都不配……”
这一顿夸奖,林羽郎听了虽有几分开心,但总觉这话说的粗俗,怎么听怎么别扭。他刚才在天上时,就看到这笠城里灯火通明,人头攒动,好不热闹,连忙道:“好了好了,别说没用的,快点带我进去,把事情办了要紧。”
“您别急啊,这笠城里的好东西多着呢。据说今晚,红香街里的倚红楼从悬城请来了天下第一舞姬红绡女。等会儿钱到手了,小的带您过去开开眼。这倚红楼可跟别烟花柳巷不一样,里面的歌姬都擅长音律,琴棋诗画也都是样样精通,更别说各个貌美如仙女,真是天宫也不过如此呢。”
“看来您是老主顾了?这么熟悉?”林羽郎心里暗暗鄙夷:就知道这老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
“嘿嘿,小的乃是商人,这四处游走,听说的自然多些。方才这些也都是那些客商朋友那里听来的。小的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怎么敢乱花钱,把钱洒在这销钱窟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带着林羽郎进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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