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次的记忆

作者:予青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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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不见,第一要说的是我爱你


      我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倒在父亲的车后座,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最难打的一战就是高考,身为万千高考生中的一员,我整个人的精气神老早被这场持久战给消耗殆尽了。

      后天就要高考,免不了广大家长带着自家孩子,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去各地烧香拜佛,恨不得祖上积德,金榜题名。半个小时前,我刚和父母亲从一座极灵验的庙许愿回来,这大约也成为了我一生信命却又不愿意由命的开端。

      大脑还处在半清醒状态,母亲忽然喊我下车买点东西,晕晕乎乎地推开车门,是一家新开的超市,位于以前不怎么经过的道路上,迈开沉重的脚步,远远抬头正好瞧见大门深处,顾予青满脸笑意的看着我,一步一步,直到我走到他的面前,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如果没有再次重逢他之前,我是残缺的,那么和他的这次见面,我才发觉,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自己去许愿的,那么大约也只剩下再见他一次这种犯傻的愿望了。

      满脸的震惊,不可置信,快要流出泪来,我刚刚许下的心愿居然实现。他是顾予青,是我近三年没有缘分再遇见的人,明明我们是那么近的关系,却总是阴差阳错的分别,难相逢。然而仅仅错落几秒,他就望着我,我亲眼看着他消化在层层叠叠,琳琅满目的商品货柜后,随后,母亲也走了进来,询问我需要什么物品,我摇摇头,无话可说,是梦吗?

      彻底清醒过来是几天之后,当我结束我浑浑噩噩的生活,特地寻找机会再次踏进那家店的时候,我才确认,这一切都不是梦,那个我日思夜想了三年的男人,那么真实的出现在我面前,对着我笑,给了我黎明前最黑暗时光的莫大鼓励。

      难道真的是愿望实现了,还是一切不是巧合?可惜的是那之后我又很久很久没有再见到他。从前的从前,我能够天天和顾予青腻在一起,但是那时候的我,只是一味的捉弄嫌弃他,童年的我,在他那里得到了莫大的满足,可是却不能发现,无论我胡作非为还是无理取闹,但凡惹了事,他也替我扛着,是他一如既往,在我身边默默守护我十几年。

      当我第一次直面自己的情感的时候,我却害怕的逃了,当我存满勇气想要大声表达少女的心意的时候,我却已经和他离散。在那次偶遇之后,很长时间我再也没见过他,即使相见也都是匆匆一瞥,求而不得让我对他越发痴迷。

      窗外是一片喜气洋洋的新年景象,屋里林笙笙在寒假的日子里第一次破天荒的起了早,闷头在房间里捯饬来捯饬去,她和顾予青已经一年多没有见过了,甚至一年前的那一次也只是匆匆一眼,连话都来不及说上一句,今天可能是一年中她唯一一次见到顾予青的机会。

      家族的聚会要是搁几年前,那是打断林笙笙的狗腿,林笙笙也誓死不去的,可是这几年过上了每天听大人唠叨称赞顾予青,就是见不到这个人,让林笙笙倍感崩溃,她想他了,这份感情在岁月的流逝中愈发动人,催着林笙笙这情窦初开的女子去追求爱情与幸福。

      脑子中乱得像一团浆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如同放电影般用第一第二第三视角频繁放过,不舒服,很不舒服,胸闷,脑子涨涨的,为什么那么想哭,为什么?我在哪里,不要!

      弹跳起来,惊醒,是寝室,透过帘子看到外面还是灰蒙蒙的一片,是黎明破晓前,梦的后半段是什么,怎么会梦到他,我几乎不怎么能梦见他,曾经一度念他思他到极致,可还是梦里不得相见,那么梦的后半段又是什么呢,为什么我会全然不记得,是什么惹得我那么难过,明明那么多年下来,自己已经达到了只要梦里还记得他的模样就会高兴上好多天的心情的境界,这次怎么会怎么会。

      微微叹了口气,翻动身子轻轻抱住自己,静等天亮。离开家的日子里,我逐渐学会了忍耐与控制,忍住自己没由来的脆弱,控制自己发疯般在心思蔓延的爱恋,人是会长大的,爱情却是教人不能忘的。

      后来的后来,没有在他身旁的几年,我日思夜想才明白,我和他就像是自然界的两种植物,年少的时候,我错把当敌人,抢夺养分的竞争者,后来发现我和他是共生的,谁也不能离开谁,我顺着他这棵乔木蜿蜒而上,而他也一直默默汲取养分,拼命扎根,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

      可是我随着他越看越高,越看越远,而当某一天,我被一股外力带开,我才发现不是共生,是寄生,我渐渐枯萎,死去,而他越来越成为那片森林里,鸟儿最喜欢停靠的,动物最喜欢安居的,草木最喜欢依靠的,就像是乔木漫长的岁月中,我只是一颗枯草,终究会老去,风华,最后葬在不知何处,他生根在那里,永远都不能追随着我的脚步,与我一道。

      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结局,我却还是想化作他脚下最近的那片泥土,永远陪伴着他。因为他的岁月太漫长,我怕他太孤单,那些朋友会早于他离开,我不想让他太孤单,我是那样的爱慕他。

      在寝室缓了大半天终于脸上不再是白惨惨一片,收拾妥帖,若无其事的出了门 ,今天是双十一,啊,光棍节,正正经经属于我的节日,寝室室友大多脱单,虽然逢着周末,但注定了要自己出门去逛逛,窝在寝室的时间实在是太久太久了。

      还好,天气还算不错,还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去挑家店吃上一顿晚饭,便得回学校了,在外逗留实在不是一件明智之举。

      前段时间,出门吃饭,天才刚刚暗下就遇见了变态,不过是路过一座小桥,桥上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看见我和朋友路过,就开始笑,然后一路尾随,虽然一开始我们还能强装镇静,但后来实在是乱了章法,开始一路狂奔起来,后背像是贴着人一样的压迫感,倒是迫使脑子清醒过来,往人多的地方跑,跑了整整一个街区才远远甩开变态,事后吓得整个人都有点哆嗦。觉得那些什么呼救措施都没啥用,那么近的距离,要想不惹怒变态,连大声疾呼都不敢,要知道他掏出刀子都够好捅进自己的身体里了,只敢不停地跑。

      这里想想,那里想想,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不怎么熟悉的街角,猛地背后一震,真的是欲哭无泪啊,怎么会那么倒霉,连着遇到变态?我的天哪,我要怎么办,真是天要亡我,我得跑!我为什么要一个人出门啊!这把要交代在这里了,人生真真是苦短!

      当然在这些话还没有完完全全在我脑子里构成,我的身体就已经做出了向前冲刺的姿势,可是这次不妙的是我已经被拉住了,啊我的手,如果我是一条壁虎,我这个时候就应该断臂求生,啊啊啊啊,我跟你拼了,转过头,用一只手,猛打对方,但是,下一秒,那个人居然握住了我的另一只手,心态崩了,看来本小姐今天怕是要死在这里了,我滴个苍天呐,而且这身高差,要不要这样啊!一咬牙,转过身,干脆一抬头,时间静默?不存在的!

      是他,我可能是真的要踏上黄泉了,所以阎王特地开恩允许我死前再记起深爱的人的一面?可是好像都不是,看到我没了动静,他松开了我的手,然后对我说了第一句话:“是我,没事的,放心,我在!”表情很严肃认真,眉梢却是抑制不住的喜悦,我整个人待在原地默不作声,三秒后,我毫无征兆地动手开始打他,然后扭头往和他相反的方向走去。

      这一切完成的行云流水一般,就好像许多年前我每天都会对他做的一样,就好像我和他之间没有长大,没有时间这回事情,我们还是昨天刚刚赌气的我们,忽然眼睛酸酸的,他默默跟在我身后不说话,生活的惊喜来得太突然,但我热烈的欢迎这个惊喜的降临,热烈的爱着我身后的那个男子。

      那种被默认感情维系不变,我们还是我们的行为像一颗偏离轨迹的陨石猛地砸到我的心上,造成了一个毁灭,忽又带来肥沃的养料开出最灿烂的花儿来。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抬头望他,好久不见,他长得比我印象中更加健壮,厚重的是男人的肩膀,带着男孩的年轻脸庞,是我爱的样子。他也望着我,我们的眼里好像有着同样的感情,他先开的口“我来找你,今天和我一起过吧。”

      不是询问的语气,而是万分的恳切与肯定。我点点头,朝他笑了笑,他先是愣住,后也笑了起来,很自然的往前一步,和我并肩,带着我走到他要带我去的地方.其实我的心里相当的疑惑,为什么那么多年毫无联系的我们会在这里一起走着,他怎么会来到我的城市,可是我知道,我现在要做的是跟着他,我要相信这个男人会给我解释,并且,我预感,我们会在今天变得不一样。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跟着他走了没多久,就坐上了车,其实是第一次坐他开的车,感觉很幸福,是的,幸福,他右手边的副驾驶上是我,我可以在心里对自我说,那是代表爱人的位置,一路默然无声,看着他轻车熟路的到达目的地,一座学校附近的小区别墅。

      天完全暗下来了,一片漆黑,这片的路灯好像还坏了,并没有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我跟着他提前下车,他拉起我的手,那一刻我承认我心动了,那是在知道了懵懂感情之后的我认知里的被称为男女之情的牵手。我觉得他一定来过这里很多次,小路都能分毫不差的走对,终于在一座别墅前站定,一片黑色,他面向我,我和他对上眼神,一会他又无比坚定的看向屋里,同时握紧了牵我的手。

      就像以前看的韩剧一样,叮铃的一响,整个院子与三层房间在一瞬间被点亮,院子里的树上都被挂上了彩灯,一闪一闪的,像是为我编织了一个公主梦,不能言语的感动,这是某人在我十九岁的生命历程中带给我最浪漫的时刻,耳边恍惚想起他诱惑般的声音:“我们的家,以后和我一起生活吧,我爱你。”

      本能地点头,那一刻我完全尊重自己的内心,我的内心也在等待这个男人,我的灵魂也因为这个男人的一句话开始止不住的颤栗,我的整个人,无论是□□还是精神思想,统统被这个男人占据。十一月的天气,山里白天依旧暖和,可是现在夜幕降临,颇有寒意,予青搂紧了我,替我拢了拢衣服,将我带进了屋子。

      这时候的我开始细细打量起予青的模样,很久很久没见,很完美的身材比例,合身的风衣将他的气质突显的很舒服,发型也是简介却有立体感的,一副钻石单身高帅标配,嗯,我为自己的眼光感到无比骄傲,可是反观自己我,最萌身高差?

      不巧,发现他看着我的一举一动,眼里是藏不住的笑意,我心下是被甜到了,于是转身去看房子,很明亮的格调,简单的家居风,但是装潢中又不时透露着典雅高贵的欧美风,是我喜欢的生活,灯光把一切都打亮,也打亮了我生活的梦想。

      我喜欢的那个男孩也缓缓向我走来,我们在爱情中都是那样羞涩,都在摸索,但好在都知道对方是彼此对的人,于是坚定地迈开步子向对方走去。餐桌上有精心准备的食物,是西餐。

      我心想:“好俗哦,难道在男生眼里这就是女生喜欢的浪漫?”但是开心,因为是他为我准备的,我好笑的用调皮的眼神询问他,“我们吃的?再不吃啊要冷掉了哦,大兄弟。”“嗯,我们吃的,是该快点吃掉了,先吃饭吧。”

      牛排精致,味道也是上佳的,总之,本姑娘吃的很爽,爽?“喂,为什么没有红酒,白葡萄酒。”我把叉子轻轻抵在餐盘上,好整以暇的看着予青。“酒不适合我们喝,准确的来说,不适合你,笙儿,你该喝的是果汁。”

      说完,他还讨好的把桌上的果汁向我推了推,我无奈地歪下头,好笑的接受了这个事实,的确,比起这些,我更偏向于吃家常菜,喝点果汁饮料啥的,予青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和他之间不需要这些形式化的东西,需要的是自在。

      并没有感觉到很尴尬,突然从兄妹冤家的角色转换成“暧昧”的关系,可能是相互的我们太年轻,有着跌跌撞撞向前冲的勇气,也可能是早就认定彼此的认真。一顿饭的时间,大部分还是在低头默默吃饭,偶尔挑起一两个话题,相互聊上几句或是闹上几句,吃得也很是热闹。

      果汁足饭饱,我像只米虫一样,往沙发一倒,什么也没问也没记得问,像个没事人一样就开始娱乐休闲时光了,我想最大的不同就是,予青在我身边,我枕着他,他身上有着让人舒服的温度,十一月正好抵御寒冷,正好温暖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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