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作者:季桃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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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株待兔


      毛不思不止一次想象过吴老板的模样,可当真正见到的时候,反倒有些失落。眼前的人,就是一位四十多岁的温雅男人,休闲西装,举止从容不迫。

      毛不思打量着吴老板,吴老板也在打量着他俩,他的目光柔和,没什么侵略性,也很难让别人产生警觉,直到视线落到马明义手腕上的灭魂手串上。

      吴老板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他们进办公室,“喝什么?”

      “白水。”马明义回应到。

      办公室的温度不知什么时候恢复了正常,几株盆栽在窗边努力地吸收着光热,毛不思从进了办公室,就不停的扫描着周边,房间内没设阵法,也没有令人不舒服的存在。

      “两位是想跟我谈生意,还是谈别的?”吴老板不喜欢拐外抹角,对于明面上的事,喜欢直言,“远来是客,怎么称呼?”

      马明义掏出名片,递上,薄薄的卡片上,马明义三个大字夺人眼球。

      “长安酒店。”吴老板瞳孔微扩,瞬间又恢复了正常,与他握手,“初次见面。”

      那这位是?吴老板笑着望向毛不思。

      “我姓毛。”毛不思把降魔杖放在面前的茶几上,就见它蓝的平静,与往常无二,“是个捉鬼师。”

      “捉鬼师。”吴老板又重复了遍,才笑着把身体靠在椅背上,“这职业满新奇的。”

      吴老板明显知道他们的来意,毛不思也就不再跟他绕圈子,“我觉得您的富鸾大厦有些奇怪。”

      空气顿时凝结。

      “哈哈。”还是吴老板先笑出声,“那你觉得我奇怪吗?”

      说着,手掌按上降魔杖,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桌面,就见降魔杖依旧没有变化。

      “我当初建富鸾大厦的时候请了个有名的风水师傅,事后里边也放了些别人送来驱鬼辟邪的玩意。”吴老板收回手,端起桌上的玻璃杯,白水温热,从喉头划过很舒服,“我本人你也看到了,瞧你的模样,我身上应该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我……”

      “而且私自在别人住所周围打转,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吴老板放下杯子,“我希望你们可以有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

      这话说的算很重了,他们的凭空猜测被无情的打碎,一切都在吴老板身上卡住了。

      只因为他是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

      烈日从头顶落下,毛不思立在柏油马路边,内心充满了挫败感,吴老板并没有跟他们聊多久,就起身送客,而他们也着实不好意思赖在人家公司不走。

      好烦躁,炙热的天气令人烦躁,抓不住的真相也令人烦躁,毛不思觉得有些委屈,自己明明一分钱都不赚,还赔着脸面做些危险事,究竟是为了什么。

      “不如,我干脆把它们灭了。”无论是高维峰,还是7002的无名氏,它们的恩怨情仇,不满委屈,说到底又跟她这个活着的人有什么关系。

      说完,还不忘了抬眼看向马明义,不知道是想要他阻止,还是听他附和自己的意思。

      “随便。”与己无关的两个字。

      她就是无法抉择,才选择问他啊!毛不思手里还拿着瓶冷饮,是刚刚路过报刊亭买的,这会儿瓶身早已覆上了层薄薄的水珠,她想了想,才拧开瓶盖递给马明义,“如果我说听你的,会不会显得很自私?”

      毛不思想,遇到困难就逃避,肯定是很自私的。以往她身边没有别人,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都必须自己做决定。

      可一旦身边有了与你同进退的伙伴,人的劣根性就显现出来了。就像一个人去吃饭去买衣服,永远比两个人快,因为选择永远自己做,可两个人时你就会纠结,就会习惯性的求助身边人的参考意见。不管结果接不接受,就是想听听别人的想法。

      马明义接过水,并没有喝,而是拉着毛不思一起坐到路边树下的阴影处,低矮的台子坐上去很不舒服,“我只能说,如果长安酒店那只落在我姐手里,恐怕早就化为云烟了。”

      他跟马明丽二十多年的姐弟,也不是没见过她捉鬼时的身姿飒爽。南毛北马,他们马家与毛家名声相齐,在一定程度上,提到一方,就势必会顺口说一句另一方。跟毛不思不同,马明丽捉鬼时从来不听亡魂讲故事,死了就是死了,不过奈何桥,不去阴阳道的,对她而言都是异端。

      他在家时偶尔也会听到父亲训斥马明丽,说的最多的无非是她太不近人情。

      马明丽当时怎么说来着,她说:我跟它讲人情、留体面,就是给我自己留弱点。

      人可以有弱点,但是捉鬼师不行,她们一旦走错一步,很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他姐,从来都是杀伐果敢。

      而毛不思,表面看上去跟马明丽性格类似,果决不讲情分,可归根结底,心还是柔软的不行。

      马明义曾想过,如果当初林寥遇到的不是毛不思,而是马明丽,会有什么后果,他几乎可以断言,在见到林寥鬼魂的当下,马明丽就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直到打到她魂飞魄散。他也是在跟毛不思的接触中,才渐渐明白了老毛对她的担心,作为捉鬼师,毛不思还是太善良了些。

      “明丽姐确实比我厉害。”毛不思有些挫败,马明丽学的东西比她多,长得比她好看就算了,“连职业素养都比我高。”

      或许这就是她从小到大,都这么喜欢马明丽的原因吧,人都是慕强的。

      “毛毛,你捉鬼为了什么?”马明义突然问。

      “匡扶正义,替天行道。”毛不思也没深入想过这个问题,可是每次渡它们重生的时候,她总会产生无比的自豪感,仿佛她就像个英雄,伸手把那些在泥潭中挣扎的好与坏洗涤成干净的白绢,送它们步入新生,“何况这是我们毛家的天职。”

      “那你想不想知道我姐怎么回答?”对上毛不思的眼睛,马明义笑道,“我之前曾问过她的,她说因为她姓马。”

      “她说的没错啊。”毛不思接口,就因为她姓马,所以可以不拜师寻道,就能学到别人拼了命也接触不到的绝学。

      “打心底里想要做的事情,和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截然不同的。”马明义拧紧瓶盖,把凉凉的饮料突然碰上毛不思的脸颊,冰冷的水珠撞上她温热的皮肤,让毛不思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所以,你听自己的回答就好,感同身受,是绝不存在的东西。”

      别人说的都是假的,不是自己,永远体会不到自己的全部。

      瓶身被马明义故意在毛不思脸颊上滚了半圈,才再度收回,上面的水珠都被按在了毛不思的脸上,湿乎乎的一片。罪魁祸首这才身体后仰,仰头喝水,毫不担心饮料瓶上的水滴会滴下来打湿衣服。

      抬起胳膊把脸上的水珠蹭干净,毛不思无意瞥了眼悠哉喝水的马明义,她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用幼稚的行为来隐藏自己的好意。

      “讨厌鬼。”毛不思嘟囔出声,就见马明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三分,看的她也忍不住想笑,只好清清喉咙,拍着屁股起身,“走吧。”

      “去哪儿?”马明义懒洋洋的伸手,毛不思顺势把他拉起来。

      “富鸾大厦,我就不信姜水能躲在里边永远不出来。”毛不思把马尾扎的更紧了些,目光如炬,“这是一场攻坚战。”

      守株待兔,时间长了,兔子总会撞上来。

      “想法挺好。”马明义点头,把手肘横到毛不思肩头,小声道,“你在永川的住宿费用怎么算?”

      你不打算掏钱?毛不思扭头,鼻头被晒得通红,满脸写满惊诧。

      就见马明义抿唇笑着摇摇头,无声开口,“我又不是搞慈善的。”

      “那、那……”太抠门了,实在太抠门了,毛不思感觉自己的心再滴血,“咱们AA吧。”

      “OK,直接从你八万块的劳务费里扣。”言罢,马明义抬手揉了揉毛不思的脑袋,手指南方,欢快道,“出发,咱们捉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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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毛毛:捉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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