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作者:季桃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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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少年


      “您这么笃定不是六叔让我们来的。”马明义环顾四周,这才弯腰取出了桌下的一条长凳,长凳有些年岁了,木纹都有了细细地裂痕,他拉着毛不思坐下,并未与老妇客气。

      “小六那孩子,虽不是我看着长大的,但多少也晓得他的品性。”老妇抬起混沌不堪的眼球,嘴角因为下耷的皮肤笑的并不好看,“若真是他,你二人又何必搭着自个来阴阳道寻我。”

      如果不是她及时出现,免不了要在阴阳道里生出大风波。

      “六叔的确不知道我们过来。”毛不思收起降魔杖,坐的笔直。

      “谁让你们来的。”话说出口,老妇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这个世上,知道她会补魂术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何映秋向来是个嘴巴严实的凡事听得多说的少,老师父则在小县城隐姓埋名,多年前也已离世。

      抛开他俩,知道补魂术的,就只剩下那人了。

      手指微微蜷动,老妇起身倒了两杯茶递给面前的两人,落杯的时候不小心溅了几滴在桌面上,“他,过的可好?”

      语气听上去不像是仇人,更像是许久未见的朋友。

      “不太好。”毛不思回想着与小胡子相处的情景,他整个人都被阴郁包裹着,没有过分的喜怒,更多的是情绪上的阴晴不定。

      她想,他应该是过的不太好的。

      “我们之所以来寻婆婆,也都是被他胁迫。”马明义及时打断毛不思的话,大手在桌底看不到的地方不露痕迹的按了她一把,示意她不要说的太多。

      言多必失。

      他们不了解男人与老妇的恩怨,马明义便只挑了重要的讲给老妇听,把自己和毛不思从当事者的立场摘出去。

      “御鬼之术……我当他永远也学不会呢。”空气中飘着花茶香,味道极淡却莫名有些熟悉,老妇身子骨不太好,坐在桌案的另一面越发显得佝偻,任凭怎么看,都是个耄耋之年的老人。

      毛不思实在想不通,这样的一位老者,能和那个男人有什么深仇大恨,费尽心思不惜拿马明义做局寻她。

      “自苍天初立,便生有三魂。三魂相依而生,你从别处取一枚补上,他人便少一枚,待百年后所取之魂若是认你为主,其它聚合不起的两魂将会因少一条而无□□回转世,永留便冥界。可冥界是什么地方,哪里会容得无主之魂肆意游闯,到头来,不过是个魂飞魄散被消散掉的下场。”阴阳道也不是没有因寻不全魂魄而滞留的,可多半都是暂时的走散,十数年后自会相聚。但是补魂就不一样了,那是强行借别人的魂补全另一个,从而为另一人换取转生的机会,“世间的移植手术尚且出现排异,更惶诚是条有自我意识的魂魄,缺魂之人百年难见,可成功的补魂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我被补上的生魂才会挣脱躯体,去寻找它自己的主人?”马明义盯着杯中的茶汤。

      “主人?它哪里有什么主人。”茶水微凉,老妇又添了杯新茶,“它本就是你的,只不过它忘了。”

      “婆婆,我不懂。”毛不思被老妇说的越来越糊涂,“你怎能确定那条就是他的。”

      “契合。”老妇苍老的手指抚摸着杯口,“除了他本人的魂,世间这般契合的怕是难找。”

      “那婆婆,您能不能帮他再补一次。”毛不思身子前倾,她唇瓣抿起,一双眼睛大而晶亮。既然是契合的,那么修补起来理应简单才是。

      “补魂也得先有魂,而后才能补。”她当然不介意再帮马明义一把,趁着还有几年可活,只是这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她不肯,而是那条挣脱而逃的魂消失了,没人知道它去了哪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帮不了你。”

      希望再度破灭,毛不思闪光的眼神因着老妇的这番话,立刻黯淡下来。

      “那婆婆可有办法让那人不再来骚扰我们?”失望还没来得及在他心里蔓延,瞬间就被扼杀。凡事,如果你求不到最好的结果,那就一定要求最有利的结果。马明义脑子转的飞快,魂注定得不到的情况下,他起码要先做到自保,这个自保首先面对的就是那个月色中的神秘男人。

      人心可怕,邪祟可怕。

      能操控邪祟并有所图谋的人更加可怕。

      “对。”毛不思提起精神,点头如捣蒜,语气里也免不了带着担忧,“我瞧着他似乎找您找的都魔怔了。”

      “他还是老样子,凡事都要辨出个是否黑白。”老妇口中叹气,示意马明义去把她床上的箩筐取来。

      箩筐里放着针线和几身小孩的衣裳,衣口针脚细密,搭眼一瞧就知道下了真功夫,袖口纳着圈好看的白色花朵,从含苞到怒放正好围成循环。

      “这个花……”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毛不思把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衣服上,脑中金光咋现,话脱口而出,“是昙花。”

      还有手中的茶,难怪她总觉得味道在哪里闻过,花瓣被撕成碎片,飘在晶莹的茶汤上,香味若有似无的往鼻息里钻。

      “婆婆给你们讲个故事吧。”干枯的手指仔细地抚过刺绣的每一处,“那是好多好多年前了……”

      那时候还没有这么多的高楼大厦,没有满城的灯火霓虹,有的是青远的山,翠绿的水,雪白的云,以及漫山遍野的芬芳。

      在这片姹紫嫣红的角落里,住着一朵小小的花,她的花瓣比冬日的雪还要白,味道比火红的玫瑰还要香,她每天白日在流水的奏乐下沉睡,等夜幕来临,她便伸个懒腰,悠然自得的瞧着空中闪烁的星辰,悄然绽放,展现着自己不为人知的美丽。

      偶尔也会幻化成形,背着不知哪里捡来的布兜去,借着夜色去城里闲逛一番,遇见过无家可归的拾荒者,也见过几个在夜校读书买宵夜的学生。

      她的世界是黑的,可她却活的很快活,她尝过北城粥店的的青菜肉糜粥,吃过西北小巷里走街串巷的小馄饨,听过深幕下夜校传来的朗朗读书声。

      读书声真好听,像是唱歌一般,有时她甚至还能听见远远传来的炮火声。

      她不喜欢那个声音,每每那个声音响起,城里都会有好多天见不到人,家家门户紧闭,连城门口最难吃的桃酥店铺都不开门了。

      再后来,她坐在夜校的墙头,听着教室里的学生聊天,他们眼眶通红,坚毅的下巴扬起好看的弧线,他们说这是侵略。

      侵略,这个词她寻思了半天,才琢磨明白,大概就像隔壁刁蛮的迎春花无耻地把枝丫伸到她的头顶一样。

      挑着担子卖小馄饨的老周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某个夜里,他给她盛了一大碗馄饨,又咬咬牙洒了满满一小瓶盖香油,他说他明天就要离开,前线已经撑不住了,怕是过不了多久,这座城就会全面沦陷。

      老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裹着大团的泪,他紧抿着唇,愣是没让眼泪落下来。

      她抱着碗,望着老周挑担离开的背影,也很难过,因为她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了。

      “少爷,咱回去吧,跟老爷服个软。”小厮的声音从高高的灰墙后传来。

      “放手,我不回去!”那是个年轻男人的嗓音,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

      她抬头,看了眼数米处的大门,朱红色的双扇门旁立了两只活灵活现的石狮子,门匾上用金粉写了大字,“木木广……”

      广字下边的字她不认得。

      “逆子,你给我站住!”木棍杵的地面生生作响,门外的她舀了颗小馄饨送到口里,又把耳朵支的高了些,里面的人似乎很生气,“你今天敢踏出家门半步,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

      “男子汉大丈夫,国家兴亡之时,理应抛头颅洒热血,而不是一辈子躲在他人身后,当个缩头乌龟!”男人话语掷地有声,“我就死,也不做走狗!”

      “少爷……”

      “别拉他,让他滚!我林家有三个儿子,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大门被人一脚踹开,惊得偷听的她差点没脱手打了碗。

      穿着中山装的少年就这么从门里冲了出来,他低着头,步子迈的非常快,路过她身边,不小心甩了下手中的书包,坚硬的皮革撞到陶瓷碗的边缘,只听啪嗒一声,陶瓷抱着小馄饨就这么在泥泞的路口四分五裂了开来。

      “抱歉。”夜色下,男人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从兜里掏出一块银闪闪的大洋塞到了她的掌心,又快步离开。

      “这可是最后一碗小馄饨。”老周走了,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了。

      等她回过神,自己已经气呼呼的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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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是架空的,国度是架空的,之前发生的历史事件也是架空的,所以这场战争就不要对号入座了……(强烈的求生欲促使某桃打下了这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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