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有雨

作者:景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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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


      “害怕,”严钧如是说道,他隔着飘飞的雨滴看着抱在怀中的人,像是在看失而复得的宝贝,眸光闪烁几许,他低声说,“我害怕你不喜欢我了,又跑得太远,让我追也追不到。”
      常家昱用牙齿咬了咬他的鼻尖,有些不甘心,又有些恼恨地说:“我能跑到哪里,跑到哪里都能被你找到,连半夜出来淋雨,你都要出来找我。”
      说到最后一个字,破了音,他觉得有些难堪,挣扎着要下去。

      严钧却牢牢地抱住他的身体不放手,亲亲他的嘴角,轻声说:“对不起。”但他无法放手,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不打扰,也比一个人独自悔恨生活要好得多,可如今的情境显然给了他一个惊喜。
      常家昱问:“那你怎么知道我会在这里?你监视我?为什么还带着伞来?”
      接收他的一连串问题,严钧一一回答:“不是,这段时间睡不着就会去你楼下待一阵,今天恰好碰到了。我看过天气预报,晚上有雨,顺手带上了。”
      “你失眠?多久了?”他记得严钧以前没有这症状,又用力看向对方的眼皮,用手摸了摸,确实摸到了几道褶皱,他的心也随着那褶皱波澜起伏。
      严钧说:“你不在我身边,经常睡不着,以前我们不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这样,只是后来有你陪着就好了许多。”
      常家昱只靠在他身上,不答话,严钧也丝毫不觉得累,就那样抱着人,外露的皮肤被冰凉的雨水染上了寒意,可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暖过。

      过了一阵,常家昱再次挣扎着要下去,严钧看了看夜空,顺势将人从身上放下,捡起掉在地上的伞,撑在常家昱的上方,将大半身体都露在外面,自己却好像没有察觉到一样。
      “我送你回去。”
      常家昱看了他两眼,抬手握住伞把正了正,往前迈了一步,不自在地别过脸:“一起回,你也别光顾着给我打伞。”
      严钧克制着想把人抱在怀里的冲动,怕吓着人又回到原点,还是得一步一步来。
      两个人就那样慢慢地走着,回到了常家昱的公寓前。

      “淋了雨,回去后要洗个热水澡再睡觉,免得着凉了,不要湿着头发就躺在床上,会头疼……”
      听身边的人说了好长一段话,常家昱忍不住翘了下嘴角,又怕被严钧看到,硬是往下压了压。
      “我知道了,你快回去吧。”
      严钧问:“明天早上有课吗?”
      “有没有怎么了?”
      “有的话我送你去学校。”
      常家昱将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踢了踢地砖的棱角,嘀咕道:“送什么,我已经成年了。”
      “我送你。”严钧只坚持道,他有些后悔自己口拙,不太会说那些撩人的情话,费东擅长这个,有机会还得讨教几分。
      他往后退了一步,低声说:“我真的要进去了。”
      严钧也上前一步,在他的额角啄了一口,柔声道:“好,晚安,做个好梦。”
      “……晚安。”常家昱含糊地回了一句,然后转身进了门。

      开了房间里的灯,他站在了穿衣镜前,看着里面淋雨后显得十分狼狈的自己。
      片刻后,常家昱拿上衣服走进了浴室,温热的水从头顶淋下,驱走了皮肤表层的寒意,他仰着头,迎着水流用力搓了搓脸。
      躺在床上的时候头发吹干了,他抱膝靠在床头,屋内的灯光昏黄,钟表的时针指向了三点,可他却没有丝毫睡意。

      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太突然了,常家昱用手抓了抓头发,扶着头出神。
      他没有想到自己会任性地在半夜跑到荒芜无人的公路上,没有想到会下雨,没想到会遇到严钧,更没想到他会失去了理智,和对方在雨中激吻。
      现在想起当时的场景,他还能感觉到有电流从骨骼和血液中淌过,带来隐秘的战栗感。

      他这时候已经冷静了下来,对于一个小时前的事情也谈不上后悔。
      原本就还是喜欢的吧,他的第一次动心,第一次亲吻做.爱都给了一个人,即便被对方伤得很深,可爱意却从未消融逝去,仍然残留在他的骨髓里。以为忘记了,可只要一眼,那些记忆被唤醒,倾身抱住严钧的时候,他彻彻底底地明白自己心中还有爱。
      所以也没什么好矫情的,承认也不糟糕。唯一令他不确定的是,这次的自我妥协到底是能收获真正的爱情,还是又踏入更深的泥沼中。
      如果再来一次,他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像第一次那样走出阴霾。
      再试一次吧,常家昱昏昏沉沉睡去的时候想道。

      明明睡得很晚,第二天醒来得却比以往要更早一些。
      客厅里,秦明也已经起来。两个人将热好的三明治放到桌上,秦明搭了一杯热牛奶,来到国外,常家昱的乳糖不耐受没有好转,他倒了半杯橙汁,和秦明一起坐在餐桌上吃饭。
      吃到一半,常家昱打开手机,看到凌晨四点半的时候严钧发过来的短信。
      「宝宝,几点来接你?」

      “咳咳咳——咳咳——”常家昱被呛到了。
      秦明立刻递了张纸给他:“别吃得太急,还有两个小时才上课呢。”
      常家昱压了压嗓子眼处的痒意,接过纸说:“嗯,我知道,谢谢了。”
      他胡乱地擦了擦嘴,心不在焉地吃掉剩下的半个三明治,喝完了最后一口橙汁,拿起手机去回短信。走得太急,差点将凳子带倒。
      秦明莫名地看他一眼,失笑道:“你今天怎么回事,不会是谁又在短信中和你表白说要追你了吧?”
      他可记得常家昱收了一周多的鲜花,也知道学校里有不少人对自己这位优秀的舍友很感兴趣。话说回来,他还挺喜欢那紫色郁金香的香气的,骤然没有了,还有些遗憾。
      常家昱睨他一眼:“没有,别瞎说。”

      一个半小时后,常家昱走出门,台阶下,严钧的车已经停在那里了。
      他穿着浅灰色的织线毛衣,外面套了黑色的大衣,领口挺立,气质出众。
      常家昱的心跳忍不住加快了一瞬,而严钧看到他立刻走了过来。

      秦明从屋里探出头,目送着两个人自然地互动后都上了车,在街口拐过弯,很快驶离。
      他摸了摸鼻子,咕哝了一句:“还说我猜得不对,明明就是。”

      *
      中午,严钧接人一起去吃了午饭,常家昱下午没有课,想要去他的住处看看,严钧欣然答应。
      他租住的是一间八十平米的房间,三室一厅,装潢走的是简约风。
      常家昱在沙发上没坐片刻,身后传来了叮铃铃的铃铛声,他转过头,看到那只阿拉斯加从里间跑了出来。
      它看到常家昱很兴奋,但是短暂的兴奋过后又想起了之前遇到时对方刻意的视而不见,又收敛起一开始的激动,摇着尾巴试探性地绕着人转了两圈。
      当常家昱俯下身,用手摸了摸它头顶的一撮毛时,它立刻抖擞精神,后肢用力,奋身跃进了常家昱的怀里,将尾巴摇得飞起,温热的舌头快速地□□着他的下巴和脸颊。
      “好了好了,”差点招架不住这样的热情,常家昱架着狗稍稍离远了些,抻着脖子失笑道,“乖,别舔我了。”

      和狗玩了一阵,他才想起一件事,转过头问:“它叫什么名字?”
      “叫嘟嘟,”严钧说,“你不喜欢的话可以换个名字。”
      没什么必要,常家昱说:“就叫这个。”
      叫嘟嘟,长得也肉嘟嘟的,很贴合实际的名字。他这么想着就笑了一瞬,用手揉了揉嘟嘟的头。
      严钧在一旁怔怔地看着他嘴角的那一抹笑意,觉得把狗托运到这边是个相当正确的选择,有机会还要再请费东吃顿饭。

      “搬到我这里来吧,这样也更方便。”等狗跑去上厕所,严钧走到常家昱的身边坐下说道。
      “我这个月的房租才交了,在公寓也住得很好,没必要搬过来。”
      被拒绝了,严钧有点失望,但没有再劝说,只是抓着他的手亲了亲。

      晚饭还是在外面吃的,挑的是附近的一家中餐店。
      国外的中餐不算多地道,但价格却卖得很贵,常家昱吃得不多,这次尝了这家餐馆的面食,还是觉得一般。
      没想到的是在快吃完的时候碰上了熟人。

      Fred看见常家昱的时候很高兴,笑容灿烂地给了他一个拥抱。前段时间他必须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和导师一起完成的课题项目中去,每天要被繁琐的物理公式推导搞得焦头烂额,也只能暂时将感情上的事情放到一边。
      此时刚刚解脱不久,又见到了喜欢的人,心情一下子大好。
      他和常家昱聊了好几句才注意到一旁站着的严钧,意识到两个人是一起吃饭的,Fred眨了眨眼,察觉到了什么:“这位是你的新朋友吗John?”
      常家昱还在犹豫该怎么解释两个人的关系,严钧大方地伸出手,沉声道:“你好,我是家昱的男朋友,严钧。”
      Fred张了张嘴,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回神之后好似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
      John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他怎么不知道?!
      哦对了,他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做物理课题了……该死的实验报告,Fred欲哭无泪地握住了严钧的手。

      被一句“男朋友”堵了满腔情意,Fred很快离开,常家昱坐下的时候看了严钧一眼:“你笑什么?”
      严钧坦然道:“心里高兴。”
      “高兴?”他没明白值得高兴的点在哪里。
      “他喜欢你,在追求你,这件事一直让我很忐忑,而现在不用害怕了。”
      “……”常家昱低下头咬了口蒸饺。

      晚上,严钧将人送到了门口。
      夜凉如水,他心中不舍,四周也无人,便倾过身揽住常家昱的腰把他往自己怀里带了带,贴着他的耳廓和侧脸细细密密地吻,最后在耳边喟叹:“宝宝,我一分一秒也不想和你分开。”
      常家昱脸上一烧,有些别扭地说:“你别这么叫我。”
      “那叫什么?家昱吗?好像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再次确定关系,严钧想要用更亲密的称呼,更亲密的言语和举动来确定小孩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而足够亲昵的特殊称谓也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别人不同。
      另一方面,当他凌晨四点下意识地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就觉得爱意在胸中澎湃,使他想要更温柔地对待对方,也更能让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常家昱最后没有继续纠正,默认他可以这么叫自己。
      分别时,严钧柔情无限地吻了他的嘴唇:“晚安,明天见。”

      临睡前,常家昱收到了Fred的短信,后者伤心地问他为什么会选择另外一个人?不是无理取闹的口吻,只是想要一个答案。
      但却让常家昱有些怔愣,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为什么会喜欢严钧呢?

      在遇到对方之前,他没有经历过所谓心动的滋味,不知道爱一个人,想要拥抱亲吻,想和对方更加亲密的感觉有多么强烈,这些都是在他喜欢上严钧之后才理解到的。
      他没有立刻回复Fred的短信,而是盘腿坐在了窗边,看着夜空中星星点点的亮光,和街区随机分布着的灯火,静静地坐了一阵。

      他想起了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于众人之中,他几乎是一眼就挑中了对方,那时候觉得是眼缘,现在却又模模糊糊地想,或许在酒吧中那个迷乱的晚上,名为喜欢的蒲公英种子就已经在他的心里生根了。如果没有后来的相遇,可能种子会腐烂,化成灰消失,可事实上没有。
      因缘巧合,他们注定再次相遇,那颗小小的种子得到机会,慢慢发芽,拔高,直至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那棵树根茎遒劲有力,深深扎进了他的血肉之中,所以即便经历了不止一次的暴雨摧残,仍然能够在新的春天里吐绿,焕发新的生机。

      快到零点的时候,Fred听到手机的振动声,他拿起来一看。
      「我也不知道,大约是从我遇到他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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