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主家的熊孩子

作者:烟朦沙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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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达


      随着邀请函上日期的临近,又有城主来到了贪婪主城。

      那是一个长得……很是清奇的男人(?),他的长相是属于很有男子气概的那种,横生的肌肉,粗犷的腿毛,充满了男性荷尔蒙,却……穿着兔女郎的服装,让人一言难尽。

      慕千欢小猴子默默捂住了眼睛,他觉得有些辣眼睛。

      这个人他是知道的,毕竟太有特点了,这个人正是……

      “你好呀,人家就是色、欲主城的城主呢,你可以叫人家小莲花哦~”恶心的强调,明明是粗犷的声线,却硬生生压得极细,透露出一股怪诞的味道来,小莲花,本名方文华,就是原小说中唯一的一个男同性恋,似乎是因为原作者非常讨厌同性恋——据说写文期间被同性表白了,所以将方文华描述得特别恶心,但实际上,他还真不是什么坏人。

      毕竟,他可是非常少见的,到最后也没有背叛主角的人。

      倒不是他对主角芳心暗许了,只不过是因为主角是第一个没有一见到他就用异样的眼神看他的人,所以他至死也没有选择背叛,可以说,他虽然表现得不男不女,原作者却将他描述成了一个真男人。

      当然了,这之后有不少腐女在文下询问原作者是不是和表白他的同性在一起了——毕竟这个角色在后期的表现实在是太好了,不好感人的戏份都是从他身上出的,然后就有分析帝表示,如果作者弯了,他一定会把这篇文的标签改为耽美,而不是后宫,之后还引起了一场骂战,这里就暂且不谈了。

      却说就在慕千欢觉得眼前的景色惨不忍睹的时候,慕从真正打算和对面的色、欲城主打招呼,他自小生长在贫民窟,深知被人用异样眼神打量的痛苦,再加上贫民窟附近就有红灯区,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过去帮过忙,什么样的东西没见过?所以他一派平淡的表情瞬间收获了方文华的好感,然而方文华还没说话,就被身后的一股巨力踢得趴在了地上。

      只见他身后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姐姐,长长的头发扎成高高的双马尾,脸上的脸色却不是很好看,只见她一脚踩在方文华的屁股上,面露不愉:“死人妖,好好说自己的名字,可不要和本大小姐的名字搞混了!”

      慕千欢听到这个声音眼睛一亮,立刻放下了爪子。

      要知道,原小说可是一篇后宫小说,里面凡是出场的女子,大部分都收入了主角的后宫,就是没有,也是可以让原作者描写好大篇幅的美貌——用来凑字数,所以当听到女声的时候,慕千欢的宅男心跳动了。

      “喂,本大小姐就是愤怒主城的城主莫红莲,可要好好记住了,别和这死人妖搞混了!”

      果然,和慕千欢想的一样,来人正是原小说中主角的后宫之一,人称大小姐典范的莫红莲小姐姐,脾气很是火爆,但心思却不复杂,与表面看上去温婉,但其实切开黑的众后宫不同,她的人气极高,不少人在拜读了小说之后纷纷在文下跪舔小姐姐的黑丝——然而作者并没有描述她是否喜欢穿黑丝。

      果然,在自我介绍完毕之后,虽然满脸嫌弃 ,但莫红莲还是顺便介绍了一下脚下的某人妖:“这家伙本名方文华,和本大小姐活着的时候也算相识——如果可以的话,真不想认识他,哼!”虽说如此,脚上的力气却不重,从方文华的表情就可以看出,这只是两人日常相处的正常情况,也确实,两人的感情挺好,算是损友一类,不少时候都有互帮互助。

      两人的登场方式有些特殊,饶是慕从真也愣了一下,然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你们好,我是贪婪主城的城主慕从真,希望你们这段时间在贪婪主城过得愉快。”如果说先前的林柔是因为故事以及某些想法的相互认可而让慕从真愿意与她为友,这两人就属于特立独行而令人印象深刻了。

      虽然行为间有些怪诞甚至惹人不喜,但可以看出他们本性不坏。

      这不仅是慕从真人生短短十几年磨练出来的看人的工夫,同时也是肩上小猴子不反感的态度带来的肯定。

      忽然,慕从真感到衣摆被人拉动,他不由一惊,自他成为贪婪主城的城主,不少人夸他年少有为,精神力上的修炼更是远快于常人,可他此刻却在没有注意到的时候被人近了身。

      若是在战场上,足够他死个千回百回了。

      他努力克制住自己防御的本能,低下了头——这两年来他的个子窜得飞快,用慕千欢的话来说就是仿佛吃了激素一般,已经逼近一米八了,让上辈子到死都没有一米八的慕千欢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抓着他衣摆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看上去比他刚死的时候还小,小姑娘身高不过一米五几,短短的头发上绑着一个大大的红色蝴蝶结,她见慕从真望过来,露出了一个纯纯的笑:“哥哥,我饿了。”

      然后注意到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她身上,她才像意识到了什么一般,露出一个有些羞涩的笑:“那个……大家好,我是……暴食主城的城主……我叫泡芙……”小姑娘说话还有些口齿不清,总得说来,也就只有在说她饿了,和食物的名字的时候吐字才很清晰。

      慕千欢也忍不住把视线放到了小姑娘身上。

      怎么说呢,泡芙小姑娘的评分和大小姐莫红莲的评分是一样的,前提是现在,也就是说,还没有长开的、只是一个小姑娘的泡芙,已经和十七八岁的莫红莲一样好看了,若是等她长大了,还不知道是怎样一副倾国倾城的模样。

      而泡芙,就是原小说后宫中样貌排名第二的女子,第一是妥妥的正宫。要知道,原小说中大多后宫都有个正规的名字,即贵族或者没落贵族的身份,泡芙却是无论出身还是现在身在深渊的状态,都远远比不上其他人。

      唯二能超越其他后宫的,就是她的相貌,以及天赋。

      泡芙的天赋是全文中唯一可以堪比主角的,甚至在小说中透露出她到达深渊的位置比主角还要深入,只是红颜薄命,相貌出挑的她被众后宫针对,后面不明不白地死去了,再好的天赋,无法转换成实力也是白谈,只活到中期的她的名气是远远比不上林家母女甚至大小姐莫红莲的,

      但是泡芙还是在整篇小说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她的死亡间接性揭露了关于神明的一些秘密,但是原小说中也只是写主角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后面却仿佛忘记了这个一般完全没有写到,颇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

      只是慕千欢知道,凡是作者写到的,就必然是有用的,后面不是没有写到,只不过是他没有发现、没有注意到而已,大神的分析只是揭开了这篇文的冰山一角,真实的模样谁也不知道。

      恐怕只有此刻身在这样一个书中世界中的他,才有可能看到这个世界的全样吧。

      慕从真还没说什么,莫红莲却变了脸色:“泡芙?你是那个……泡芙吗?”

      看着这个场景,慕千欢忽然就想起了这样一段剧情。

      主角的后宫内部关系也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如林柔林芷的母女关系,既然这样的关系都有了,作者的节操还剩下多少?自然,泡芙也是有一个身份的。

      先前有提到东明帝国的八大世家,方文华所在的方家和莫红莲所在的莫家都是八大世家之一,世家本身背后的阴私之事不少,方家暂且不谈,莫家就有关于逐出家族的规矩。

      莫家家规其三十六,凡五代以内未生出异能者血脉的支系,逐出家族,并剥夺姓氏。

      莫红莲和泡芙都是莫家支系的孩子,莫红莲的运气好些,是他们那一系的第五代,刚好没有被逐出家族,泡芙的运气却差些,她是第六代,虽然觉醒了强大的异能,却没有在一开始就被发现。

      两人都有天赋,泡芙的天赋先前也说过,却只因为隔了一代,待遇就完全不一样,只是支系的莫红莲成了大小姐,有家族的资源供应,养成了这样一个心思不复杂的姑娘,而泡芙却没有受到关注,好好的天赋被埋没,甚至连发现她天赋的都是曾经得罪过他们这一系的人,因为担心报复而害死了泡芙。

      小姑娘死得不明不白,却也没有多大怨恨,只是生前过得不好,没吃到什么好东西,就是名字都是因为她的母亲因为没有资源,太过饥饿起下的名字。因此小姑娘也就对吃有些执念,死了之后,一有机会就找人要吃的,要不到了就打,也不知谁给她灌注的知识,竟是让她为了吃练出了一副好身手,刚刚那无声无息走到慕从真身边的步法就是一开始打不过只能偷吃的练出来的。

      泡芙听着莫红莲的话转过头去看她,歪了歪头道:“唔……你长得和妈妈真像。”

      莫红莲闻言却是流下了眼泪,她冲上前抱住了泡芙:“是我对不起小姑姑,没有保护好你……”难得的,没有听见她自称大小姐,“我在得到你的消息的时候,你已经……”后面的话她已经哽咽着说不出来了。

      泡芙小姑娘却像个小大人一般,拍了拍莫红莲小姐姐的背,轻声道:“妈妈说一直哭会长不好看的,你那么好看,可别哭啦……”说着,见莫红莲哭得更凶了,她顿时有些慌了,连忙从口袋里掏出自己喜爱的糖果道,“我难过的时候就爱吃糖,吃了糖心情就好了,你吃,你吃……”

      明明是连死后的执念都是吃的人,却善良到为了安慰人而献出自己的执念。

      泡芙就是这样一个善良到令人无比惋惜她的死去的人物。

      只是可惜,对于一个小说人物而言,存在的时间长短就象征了这个人物的价值,不管他的性格表现有多么突出,后期不再出现的人最终也就只能获得被遗忘的结局。

      试问,到结尾写主角被众人背叛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不是感慨主角的悲剧,而是回想起那些为了不去背叛而早早死去的角色呢?

      再美貌的容颜,再强大的天赋,再善良的心灵,只要死了,就什么都不是。

      慕千欢望着泡芙,眼中忽然就闪过了一丝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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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设定:
      1、前期因为设定较多,出场人物较多,会用慕千欢的视角来写,前期他的视角是偏向上帝视角的,但这篇文是主攻文,后期视角会慢慢转回慕从真,毕竟他才是主角。
      2、泡芙是个单纯的好姑娘,希望大家喜欢她。
      3、全篇角色不褒不贬,大家只要记住,最坏的是被穿越前的慕千欢,现在的慕千欢是个傻白甜,所以有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没有新的收藏和评论我就会没有动力,没有动力我就会变成一条咸鱼,变成一条咸鱼之后我就会放弃日更,怕不怕?嘤,我怕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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