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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梦(方朝清)
甄珠下飞机的时候,脑袋还有些晕。
这次回国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飞机遇到高空乱流,差点就要坠机,结果居然又死里逃生地冲出了乱流区,最终还是安全甚至准时地降落在目的地。
飞机颠簸地最剧烈的时候,甄珠一脑袋撞到前座背板,然后就晕了过去,再醒来,飞机就已经脱离了危险。而她除了像是睡了一觉,做了一场纷乱混杂又好长好长的梦,以致即便醒来脑子都还有些晕晕沉沉以外,没有任何别的后遗症。
不过保险起见,落地后还是去医院检查下吧。
甄珠边推着行李跟着人流走,边想着。
走着走着,她停下了脚步。
前方挤挤攘攘地站了一大群接机的人,举着各式各样的接机牌,生怕要接的人看不到,都竭力站在前面最显眼的位置,然后把牌子举地高高的。
甄珠却没有看前面,而是将目光落在几乎最后方的角落里。
越过拥挤的人群,一张用白纸写了她名字的接机牌落入眼帘。
与其他多数都是打印的接机牌不同,这张接机牌上的字是手写的,还是毛笔字,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甄珠”两个大字。
甄珠虽然也练过毛笔字,但因为主攻西方油画,对书法实在说不上精通。
可即便不精通,却也能一眼看出,那两个字写得实在是漂亮极了。
潇洒俊逸,写意从容,像蜿蜒而下的流水,像逶迤起伏的山脉,合该落在一幅山水名画的题跋处,而不是写在一个硬纸板做成的粗糙简陋的接机牌上。
甄珠拉着行李箱大步走过去。
“让一让,请让一让。”她越过一个又一个阻挡的人,朝着那块牌子前进。
“让一让,请让一让。”一个清润的男声也在这样说着。
最后一个路人朝一旁挪了身子,甄珠眼前一晃,就看到那牌子的主人。
面皮白净,凤眼修眉,穿一件棉麻料的青灰色衬衫,裤子也是同色同料,因为在拥挤的人群中挤来挤去,他的衣衫都被挤皱了,一头清爽的短发也有些凌乱,多少显得有些狼狈,但他眼含笑意地看着甄珠,目光里没有丝毫狼狈。
不知为何,看到他的脸,他的眼的瞬间,甄珠愣住了,原本想要脱口而出的话卡在了喉咙里。
他也看着她,同样不言不语。
拥挤熙攘的机场大厅里,两个人诡异地默然对视。
“让让让让!”一个接机的人叫嚷着,把甄珠挤到一边,甄珠正呆愣着,没来得及反应,竟然被挤倒了。
“小心!”
一双手揽住了她的腰,转瞬间,她就落入男人的怀里。
被男人抱在怀里,这样的感觉甄珠并不陌生,然而,这个怀抱,似乎有些不一样。他的胸膛清瘦,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不是香水,也不是洗洁剂,而是……墨香。
她起头。
男人也正低头看她。
“没事吧?”最后是男人先说话,他微微笑着,很是绅士地避开接触她私/密的位置,变抱为扶,扶着她走出那片拥挤的人潮。
*
“你好,我是方洄,宛市书画协会会长,欢迎来到宛市。”走出机场大厅,男人微笑着介绍着自己。
甄珠这次回国是跟宛市当地的旅游局合作,做一个旅游推广项目。宛市没有特别出色的自然旅游资源,但历史悠久,文风浓郁,很有些人文景观可以开发开发,于是市旅游局便联合文化局署名办了个文化节,想借此将宛市打造成一个文化旅游城市。
甄珠作为一个小有名气的“旅行作家兼青年画家”,作为媒体推广人员被邀请参加这次文化节。
登机前宛市这边说会派人来接机,只是甄珠没想到她面子居然这么大,居然派了个市书画协会会长来接她?
有话憋着不说不是甄珠的风格,所以一上车,甄珠就直截了当地问了。
“之前安排你的工作人员临时有事,我比较闲,就被抓壮丁了。”二十七八岁的男人挠挠头,清俊的脸上浮起红晕,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样,颇有些窘迫无奈地解释道。
甄珠扬扬眉,没说什么,接受了这解释。
主办方说过会安排甄珠的食宿,让她不用自己订酒店,甄珠便以为方洄会载着她去酒店下榻。
结果,方洄就将她带到一栋古色古香占地足有好几亩的古宅。
“这是我家,也是这次文化节书画分展的举办场地。”男人这样对她说道,然后带着她去了她的房间——一间家具全是红木摆设全是古董的古代闺房,幸好,有WIFI。
*
甄珠在方家——或者也可以叫方家博物馆——住了下来,文化节还没开始,但已经陆续来了不少游客,方家古宅就是景点之一,不过好在打扰不到甄珠,因为方家够大,而方家人只分出了一小部分,改建成博物馆对外开放,大部分还是留作待客和自住。
——虽然现在的方家只有方洄一个人。
“他们方家呀,祖上是大官,还出了好些有名的人,大画家大书法家啥的,咱也不懂,反正大家都说很有名……就是风水不太好,孩子少,到方会长这代,本家就他跟他兄弟两个了。”闲暇时,甄珠在古宅里到处晃悠,跟打扫古宅的几个当地阿姨闲聊,阿姨们这样跟甄珠说道。
方洄有个弟弟,但弟弟不像哥哥一样继承了家学渊源,书画双绝,而是个喜欢新鲜东西的性子,据说从小调皮捣蛋,十几岁就被方会长送到国外读书去了,现在还没回来。
甄珠听八卦听地津津有味,甚至还去古籍馆借了当地县志,翻看方家历史,果然看到几个在书画史上留名的大家,也看到方家传承了近千年的历史。
她现在一点也不奇怪为什么方洄年纪轻轻就能当上市书画协会的会长了。
当然,方洄这个会长也不是全靠祖先荣荫,他的书画,哪怕在甄珠这个不懂书法和国画的外行看来,也绝对配得上一个市书画协会会长的头衔。
尤其是他的字。
甄珠觉得自己有点着迷于这个男人的字。
古宅里没有人拦着她不许去哪儿,她就将宅子里里外外逛了一遍,其中也包括了方朝清自小居住的院子,于是她看到他从小练字的桌案和桌案旁用来洗笔的墨池,看到他从小到大从稚嫩到成熟每个时期都自有其特点的字。
她甚至还把那张硬纸壳做成的、写了她名字的接机牌收藏了起来,因为觉得自己的名字从来没被写地那么好看过。
然后这事不知怎么就被方洄知道了。
甄珠倒是不害羞,既然被知道了,便大大方方地向方洄讨字。
而方洄也很大方地无所不应,甄珠让他写什么就写什么,要什么尺寸就什么尺寸,甚至还帮她送去熟悉的师傅那里装裱了。
方洄的确如他自己所说是个闲人,平时大半天功夫都花在写字画画上,而剩下小半,则是花在养花养鸟养鱼上——方家不对外开放的那些区域里种满了花草,池水里养鱼,廊下还挂着一排鸟儿,每天练完字画完画后,方洄便去莳弄花草、喂鱼喂鸟。
他也不喜欢出去玩,除了书画协会偶尔有事找他外,他基本不出宅子,每天重复着写字画画养花养鸟养鱼的日子。
——简直就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的生活。
习惯了热闹习惯了不停寻找刺激的甄珠起初很不能理解、甚至是十分惊讶他这种生活方式。
但是,一天天地看着他这样优哉游哉地过着,不知为何,她似乎也跟着习惯了起来,甚至有时会跟着他一起弄花喂鸟喂鱼,做着她以前以为的“老年人才会做的事”。
方洄是个闲人,甄珠同样也是,虽然是工作中,但她的工作就是吃喝玩乐看,于是一事不烦二主,旅游局干脆拜托了方洄,让他当导游,或者说陪玩,带着甄珠到处逛宛市。
方洄没有推辞。
宛市是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城市,处处可见历史留下的痕迹,比如方家古宅,但这里的人们又是年轻的,他们也和世界上其他各个角落的人们一样世俗而鲜活地活着。
方洄是个很好的导游,带着甄珠走遍了宛市的大街小巷,从书画古玩街到小吃商品街,从宽广的市政大道到狭窄的民居小巷,他对这座城里每一个上了些年纪的建筑、地点甚至物件都如数家珍,每一桩都能讲出许多故事。
甄珠玩地很开心。
当然她还有任务,吃喝玩乐看后要给人家拍照片写稿子,这工作她是做惯了的,很快就弄出一篇图文并茂的游记,其中还穿插了许多方洄跟她讲的有趣小故事,内容可谓十分翔实丰富,游记在供稿的杂志还有网络发表后,很是起到了一些宣传作用,旅游局表示很满意。
至此,甄珠也算功成身退了,按照她往常在一个地方顶多停留一两个月的习惯来说,她该走了。
但她没有走。
她觉得自己似乎有点乐不思蜀了。
她依旧住在方家古宅,方洄依旧每天带着她到处逛,逛完了那些有名的、足以写在游记上作为宣传的,就再去逛那些或许没那么有特色,但也十分有趣的地方。
方洄说,他出生在这里,长大在这里,看了这座城市二十多年,却仍旧觉得它的每一天都是新的。
这与甄珠一贯的理念并不相合。
她是长途跋涉的旅鸟,遇到美丽的风景就会停下栖息,但每一次栖息,都是为了养足精神准备下一次起飞。
她无法想象一生只守一座城是种怎样的感觉。
但她目前很喜欢这种生活。
也很喜欢与方洄相处。
很快,文化节闭幕了,被文化节吸引的游客潮渐渐退去,宛市少了些繁华热闹,多了些古朴宁静,方家古宅更是如此。
除了白天时还有阿姨来开放区的博物馆打扫,其他时间,偌大的古宅里只有方洄和甄珠两个人。
甄珠仍旧没有离开,她不说离开,方洄也不说。
直到一个月朗风清,月华如水的夜里,甄珠席地坐在古宅院落的天井处,抬头看着月亮,月亮下,一个男人从天井前走过,在地上映出长长的影子,她叫住了他。
“方洄。”
他走过来,没有说话没有询问,同她一样席地而坐。
甄珠扭头看他,“我问你几个问题。”她说。
“我一直赖在这里,你不嫌烦吗?”
“不烦。”他说道。
“如果一直赖在这里呢?”
“欢迎。”他又说道,微笑着。
甄珠也笑了。
她凑到他跟前,离地很近很近,近到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近到隔着两层单薄的夏衣能感觉到彼此皮肤的温度,近到——她的唇几乎要吻上他。
“你是不是喜欢我?”她的唇几乎紧贴着他的脸颊问道。
“……”
短暂的沉默后,男人抬起头,嘴唇从她的唇上滑过,又落下。
“是。”
“一开始就喜欢。”
他说道,将她抱在怀里,用微微颤抖的唇吻她。
*
“你说一开始就喜欢?”深吻过后,甄珠眉眼弯弯,逗弄着他。
“是。”他点头。
“一开始是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在机场看到我?”
男人却摇头。
“比那还早。”他说,“从一开始在旅游杂志上看到你的照片的时候。”
甄珠瞪大了眼,“所以?”
男人浅浅地笑了,有些不好意思,还有些狡黠。
“所以,是我拜托人邀请你来文化节的。”
“你下飞机那天,没有别的接机人员,从头到尾都是我。”
“让你住进我家,给你做导游,也都是我的安排,我跟旅游局的人说,你是我的朋友。”
甄珠的眼睛越张越大,随即夸张地作势双手捂胸逗他:“原来你一早就觊觎我的美色啊……那我现在算不算羊入虎口?”
方洄停下脚步,眉头拧起。
“不是。”他看着她,认真说道,“不是因为你的美色。”
他咬了咬唇,好像有些难为情,然而还是勇敢地直视着她的眼睛,说道:
“是因为,我总觉得,好像在梦里见过你,好像……在梦里……很喜欢你。”
说罢,他的脸便一点点地红了起来,从脸颊蔓延到耳后,因为皮肤白,那红便愈加显眼,被月光照地分明,仿佛白玉映着烛火。
“所以……才‘骗’你来宛市,‘骗’你住进我家,就是想知道,我是不是像在梦里一样……喜欢你。”
甄珠收起脸上的调笑,捧着男人的脸,微笑着问。
“那么,结果呢?”
男人也微笑着看她。
“和梦里一样。”
“我果然像梦里一样的喜欢你。”
甄珠觉得自己胸膛里似乎“扑哧扑哧”地涌出许多小泡泡,涌地她胸口滚烫发痒。
“方洄——”她开口。
男人却打断了她,“朝清。我名方洄,字朝清,叫我朝清。”
“好,朝清。”甄珠立刻改口,并莫名地觉得似乎这样叫着更顺耳。
“其实我也总觉得曾经在梦里见过你。”她抱着他,在月光下仔仔细细地看着他的脸,像看一个经年离别后又重逢的旧友。
“就在来这里的飞机上,我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你。”
方洄,不,方朝清惊讶地问:“什么梦?”
“不记得了。”甄珠摇头。
“只记得是一个好长、好长、好长的梦……”
一个有喜,也有悲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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