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紫][刘星x夏雪]多年以前

作者:维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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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小幸运(下)


      刘星和夏雨最近聊天记录里惯常的插科打诨变成了一场情感咨询。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只不过这回的感情专家和咨询者倒了个个儿。
      刘星遮遮掩掩地问他:“如果你喜欢的人快要被另一个人追走了,你怎么办?”
      夏雨毫不留情地嘲笑道:“怎么你这个情场高手也会遇到搞不定的姑娘?”
      刘星忙不迭地辩解:“谁说我搞不定别人了?我就随便问问。”
      夏雨竟一语中的:“哥,你真当我傻呀,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对我姐动的什么心思?”
      刘星心里悚然一惊,连忙转移开话题,扯出来的东西却马马虎虎、毫无逻辑,最后还是做弟弟的主动把话绕了回来,直截了当地给了他一个建议:“要我说你就直接上呗,不成功便成仁。”
      刘星放下手机,沮丧地把脑袋直往桌子上撞。夏雨是说得轻巧,可是实际上哪里有那么容易呢!
      他不是最近才意识到自己对夏雪有超越亲人、甚至超越友人的感情的,只是最近才开始觉得危机感尤其强烈,让人尤其坐立不安。夏雪要是规规矩矩找个条件不错性格也好的男人倒也罢了,他刘星也能将将释怀,可偏偏半路杀出个林志恒,被他揍了一顿之后竟还没消停,而且这么多年没有一点痛改前非的样子,像扎进手心的一根刺,说疼也不太疼,但就是难受得不行。他恨不能立马就把这根刺拔了,再折成八段以泄私愤。
      要说这种诡异的、若有若无的感情究竟从何时而起,可能是很久以前就埋下了种子,静待花开;也可能是最近才蹭蹭冒头,荆棘一般一圈圈缠绕在心上,依然是不大疼,却痒得发慌。
      这两者的中间点究竟是发生在何时何地,刘星倒是心里明镜儿似的。
      还是要从两年前,刘星刚大学毕业的时候说起。彼时他一腔热血,不顾刘梅的强烈反对跑去参加本地的招警考试,气得她老人家好几个星期没跟自己亲儿子讲话。结果也不知是刑警大队一时糊涂还是看见了他某项未被发掘的天赋点,竟真让他给考上了。本以为天上掉下一块大馅饼的刘星同学也顾不上哄自己还在生闷气的母亲了,欢天喜地地跑去加入光荣的公务员行列。哪知便宜可不会让他白占——入职第一个月,新疆地区的公安部门急需人手,上头大手一挥就把一群还没搞清状况的见习小警察调了过去,美其名曰“让新同志历练一下”。可谁都知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奔赴遥远的边疆地区着实不是什么美差,这一调过去,什么时候再调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刘星倒是一如既往地没心没肺,心说反正北京竞争压力大,去小地方要是能破获一起大案子,扬个名立个万什么的,也挺好。
      刘星同志就这样怀揣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和一脑袋从小看柯南学到的刑侦知识,摩拳擦掌地登上了远赴祖国大西北的列车。临行前刘梅还是不愿跟他多说话,只是叹着气往他行李里塞了八条秋裤两条电热毯二十双羊毛袜以及三双棉靴,刘星再三向她保证那边都买得到之后才勉强肯停手。
      他被分配去的那个城市不大不小,民风倒挺淳朴。待了足足两个月,见过的最严重的案子不过是一家卖假烟的商店被顾客带人给砸了,剩下的全都是些勉强能算作民事纠纷的小打小闹。派出所里的同事每天喝茶看报养花逗狗,全都是实打实的闲散公务员,甚至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
      刘星空有满腔大志却没处施展,可把他郁闷坏了,虽然心里晓得这么想不道德,但还是天天盼着附近出点大新闻。可能是他这种精神感动了上苍,大新闻来了,还来得挺巧——他夜里十一点多正和同事在一家小烧烤店里喝酒撸串,就听得不远处一阵巨响,像是什么东西炸了,然后就是好几声尖叫。
      正站在外面烤肉的老板脸色惨白地钻进来,锁上门,哆哆嗦嗦地告诉店里仅有的两桌客人,是暴徒来了,就在旁边那条街。
      刘星倒是早就知道近几年边疆地区暴恐事件频发,但他是真没想到出来吃个串也能碰上这档子事儿。另一桌客人早就慌了神,吵着闹着要老板开门放他们出去,他们这一桌则没一个人出声,脸上都带着风雨欲来般的凝重。刘星知道,这凝重下面还藏了点小兴奋。
      这几个人都和刘星一样是刚入行的二十来岁血气方刚小伙子,要他们面对这种大事按兵不动?简直是笑话!这时候只要领导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成为凶猛的战士,朝敌方阵线冲过去。
      但是这会儿周围可没领导,这就有点尴尬。那我就姑且扮演一下吧,刘星想。
      他站起身来一扒外套,露出里边浅蓝色的警服,有模有样地对另一桌客人和店主大声说道:“我们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请各位暂且不要惊慌,我们会在增援赶来之前尽力控制住局势。”一边说着,一边示意老板开门,几个同伴也迅速行动起来,有的呼叫支援,有的则开始在不算大的店面里搜寻趁手的武器。
      店主和客人们神色舒缓下来,其中一个大叔甚至还热泪盈眶地上前来握住他的手说:“小伙子,幸亏你们在啊。”刘星心里一股自豪之情油然而生。谁说的他调皮捣蛋不适合做领袖人物来着?看这不是做得挺好的嘛!等过了这关,一定要到老妈跟前好好炫耀炫耀,嗯,如果过了这关……
      瞎想些什么?当务之急是要先活下来才对啊!
      同伴们早已准备就绪,正等他指令。刘星看着面前的玻璃门,因为是冬天,所以门上贴了棉布,此时是被掀开的。门框里只挂了一溜塑料帘子,里面看得见外面,外面自然也看得见里面。名为“恐惧”的情绪终于被后知后觉地唤醒了,门外的黑夜仿佛吞噬一切的黑洞,所有的鲜血和硝烟和惨叫都只是一墙之隔。他们要面对的不是普通的小偷,而是一群持刀的、拿炸弹的、关键时刻能不要命的暴徒。刘星吞了吞口水,想退缩。
      可是不行,有人在等着他。老板在等,食客在等,同伴在等,外面未被解救的无辜路人也在等;千万里之外,他的家人在等,等他从这个贫瘠的极北之地回家去。喊叫声由远及近,恶魔总归是要来的,他现在要么主动迎战,要么被动等待。
      于是他一把拉开门,指着门外染了火光和血色的黑夜,学着抗日剧里的将领说了一句话。
      “同志们,冲啊!!!”
      人在腺上激素飚增的时候可能是感觉不到□□上的痛的。
      至少刘星就没感觉到。他只觉得黑夜不再像是黑夜了,车灯、路灯、街边小店的灯亮堂堂闹哄哄地烘托起周遭的一切,整条街都仿若白昼的集市。他想起小时候刘梅带他去菜市场,他不听话,跟着跟着就跟丢了,他倒也不觉得害怕,就站在原地看边上买菜的和卖菜的讨价还价,竟足足看了一个多小时,等刘梅找到他的时候急得快哭了,一手把他往怀里抱,另一手就往他屁股上扇,也分不清是落在他屁股上的巴掌还是挤压着他胸腔的胳膊让他比较疼。
      站在一片火光里,他也有功夫分神思考了一下要是这事给他妈知道了,是不是又会好一顿打。不过他已经不是小孩儿了,过了挨打的年纪了,他妈大概只会一边数落他一边看着他叹气,左一声右一声,叹得人心烦。
      等刘梅说累了,就换夏雪来。明明没比他大几岁,非要装作大姐姐状,板着脸故作严肃的样子别提有多滑稽了。夏雪比妈好对付,给她讲几个笑话,她准绷不住要笑,她一笑就好办,零食饮料拿肩捏腿轮番上阵,给她好生伺候着,她不会跟他生气太久。
      要是他这回把自己交待在这了,也不知道她们会先哭还是先骂他,还是一边哭一边骂他……那场面应该挺热闹的,他还是想活着看到。
      他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失去意识的。
      醒过来的时候,不远处警车和救护车的笛声交替响着,边上围了几个人,几双手在他身上,大概是在检查伤势。有人不小心碰到他的腿,他倒抽一口冷气,疼得差点没再昏过去。一时间所有的痛觉神经都复苏了,同时复苏的还有舌头和声带。
      “嗷嗷嗷哎哟哎哟哎哟断断断断了断了断了别碰!!!!”
      这件事带给他的,除了骨折的小腿以外,还有两根断掉的肋骨,以及身上不深不浅的刀口和轻微烧伤。不是什么致命伤,但手术前等待消肿的时间真疼得要人命,同病房的一个大叔叫唤得像碰瓷,护士安抚了半天,最后终于不耐烦了,指着一边的刘星说:“你看看人家小伙子,伤得比你重多了,还不是一声也没叫。”
      刘星听到这话,只好把已经涌到嘴边的“啊啊啊他娘的疼死我了”咽回去,忍辱负重挨过这一遭。
      再说这伤筋动骨一百天,他算算日子到回家过年刚好三个月,等好得差不多了回去再说也不迟,省得刘梅天天打电话来絮叨。这也意味着他得有起码两个月被强制待在病床上,夜生活没有了,烟酒不能多碰了,就连吃的都清淡得要命。组织上倒是给他批了个二等功,以及升职加薪各种福利和年后调回北京的承诺,可纵是如此,也弥补不了躺在床上日复一日的枯燥。
      刚开始还好,关系好的同事成群结队来看他,手机电脑PSP各种家当都给他搬来了,甚至还有人好心买了一堆毛片送他,翻开一看全是盗版,画面糊得仿佛全屏马赛克。后来他们来的频率就小了,同病房的大叔早早出院,又住进来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每天一大帮儿孙轮流伺候着,愈发显得他这边门可罗雀。接着老太太也转病房了,平时除了查房的护士以外基本上没人来,PSP上的游戏他都通关好几遍了,就连那些马赛克毛片他都从头到尾认认真真看过,虽然看得心理和生理上都毫无波动。
      最后他只好用睡觉来打发时间。可是就算睡觉也睡得不安稳,夜里止疼药的劲儿过去,就会疼醒,醒了就很难睡着,他只能盯着天花板,想些有的没的。一些情绪最容易在这时候被放大,比如对半年前分手的前女友的痛恨之情,比如对逝去的青春的怀念之情,比如对自己处境的自怜自艾之情。再比如想家。
      才过去三个星期,刘星就觉得自己快要抑郁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径直往被圈养的猪的方向狂奔而去。没事的时候一摸自己的肚子,就感觉又长膘了,刘梅养他这么多年没养胖,结果他自己在医院里快要达成这个目标了。
      就是这样一个午后,他从噩梦里一身冷汗地醒来,发现自己床边坐着个人。
      还是个女性。
      他心里登时警铃大作。来这里这么久,不是没认识过女性朋友,但都没有相熟到要来医院看他的地步,这会儿床前突然出现个不明来历的女人,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这样一想,他就醒了大半,想坐起来却扯到伤口,忍不住低低叫了一声。那人应声回过头来,竟然是夏雪。
      刘星惊得“砰”一声躺回去,又扯了一遍伤口,疼得龇牙咧嘴。夏雪“噗嗤”一声笑了,带着几分幸灾乐祸。
      刘星觉得这声笑是他这几个月来听到的最美妙的声音。
      他也跟着一边抽气一边笑。“你……”他想说你怎么来了,脱口却是,“你怎么才来?”
      夏雪挑眉,扬起一只手来,却只是轻轻落在他脑门上:“臭小子,我来就不错了,你还嫌我来得晚了?再说这事儿可不怪你自己吗,出这么大事不跟家里讲,你就说你是不是欠收拾吧。”
      “是是是,我欠收拾。”刘星从善如流地认错。“那我没说,你是怎么知道的?妈知道吗?”
      “还不是你那些同事,可能是看你可怜,没忍住还是告诉我们了。”刘星在心里暗骂了声那群叛徒,却并不觉得很生气。夏雪继续道:“自从知道这事,妈嘴上不说,心里可着急了,每天都长吁短叹的,但因为工作原因走不开。我呢,正好要来这边出个差,就顺道来看看你,给你个惊喜。
      “临走前妈还非要给你炖骨头汤,我说液体带不上飞机,我来这边买就好了,她还不乐意,说买的哪有自己做的好啊。”她说着,拿起床头柜上的塑料饭盒递过来。“可能是没那么好,但聊胜于无嘛。饿了吧?吃点。”
      刘星叹了口气,嘟囔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我吃骨头汤?我其实比较想吃火锅……”他抬头看到夏雪的眼神,忙又补了一句,“不过骨头汤也很好,哈哈,哈哈哈,哈。”
      夏雪帮他把床位升起来,他低下头把脸埋进饭盒,热气扑面而来,沾湿了他的睫毛。那一霎,他竟然瞬间泣不成声。
      他想起北京,想起童年时住的小区,那里夏天的花坛和冬天的雪。在外面疯玩一天回家去,餐桌上早就摆上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有时候他们三个孩子会为了一块肉争起来,夏雪总是第一个让步,刘星则迫于刘梅的淫威,最后不得不成全了弟弟。刘梅一边斥责他们,却没忘在下一顿饭放足了够他们所有人吃的肉。如今他想吃多少都没人拦着,却禁不住怀念起以前和人抢肉吃的时光。
      他呼噜呼噜地喝汤,试图藏起眼泪。夏雪却在一旁笑起来:“你装什么装,从小到大你什么样我没见过啊。”他把头埋得更深,闷声说了句“要你管”,夏雪在他身旁轻叹了一声,伸出手揉揉他的头发。
      “这段时间也是苦了你了。”她说。“你的事迹都上当地报纸了你知道不?爸妈其实可骄傲了,”她顿了顿,添道,“我也是。”
      刘星又哼哼唧唧地说了句谢谢,夏雪环住他的肩,说道:“跟我瞎客气什么,你好好养伤,过年回家了还愁没火锅吃?我最近刚好涨工资,回头请你。”
      刘星胡乱抹了把脸,抬起头来瞥一眼她道:“不用你请,到时候我一个人去吃,还没人跟我抢。”
      “一个人吃,不寂寞啊?”
      “火锅陪我,不寂寞。”
      夏雪在他胳膊上使劲拍了一下,笑着骂了句“德行”,便收回手来。刘星的肩背上残留着她的一点温度,像是夏日薄被下仍未被肢体触及的微凉,引着人不断地伸出手脚,焐热了这一块,再寻寻觅觅地去探下一块。无止境的,永不满足。
      他本能地伸出了手。
      他还是在半空停下了,放回自己的膝盖上。她坐在那儿,脊背挺得笔直,下巴微微扬起来,姿态还和许多年前端坐在课桌前的一模一样。心里有底气的优等生惯爱这样坐,面对老师不知何时抛出的问题,随时准备着举起手迎战,每答对一题,脊梁骨就再直一分。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了,她的从来没弯过。
      那样一副身子骨,他忽地想要去抱抱。一节儿一节儿抚过她的脊骨,看看是不是真的不会软。
      刘星意识到自己大概是完了,要被老妈打断腿了。他低头一看,想起自己的腿本来就是断着的,就觉得有点好笑。那种冲动,那种情绪,大概就是因为太想家了而生的,并不意味着任何事情。
      两个月后他回北京,和一帮哥们儿餐厅酒吧大排档,马路夜店KTV,能玩的都玩了一圈,把刘星这段时间来少喝的酒和少吃的肉都狠狠补了回来。最后七八个人开了一间标间,乱七八糟地打了半宿扑克牌,然后乱七八糟地各自找地方睡了。第二天下午他在地板上醒来,觉得全身酸痛,手里还抱着不知是谁的运动鞋。他摸到手机想看看时间,一开屏却是微信的聊天界面。很显然,凌晨他不记得的某个时候,他给夏雪发过去了一大段话。他定睛一看,冷汗都下来了。
      这怎么他妈的看着这么像表白呢。
      他第一反应是抬手抽了自己一巴掌,确定自己没在做梦。第二反应是试图长按撤回,但是消息发出去已经几个小时了,除非他能穿越回去,否则抹消不了任何东西。
      要不就说是发错了吧。他想。反正这段话里边除了诉说倾慕,就又是想念又是后悔的,看着不就很像是发给前女友的吗。虽然他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表白信息里说什么想念和后悔,可能本来就是给前女友发的吧。然后由于他的前女友已经把他删除并拉黑了,他才在酒精促使之下胡乱选了一个联系人作为替代品……
      没错,一定是这样。
      这么想着,他拨了个电话过去解释。夏雪在电话里把他狠狠嘲笑了一番,还说她早就猜到是他发神经,根本就没打算理,末了还要给他开一场关于不要过度饮酒的小讲座。他一边听一边嗯嗯啊啊,逐渐清醒过来,想起他对他前女友根本没什么歉疚和思念,毕竟是她劈的腿,他巴巴儿地跑去道什么歉?就算是喝多了胡言乱语,这也完全说不通啊。
      这个弯夏雪不可能转不过来。可是她还是接受了他的解释,没有一句质疑。他想不明白这代表着什么。不敢去想明白。他就那么坐在那儿,鼻腔里还残留着酒气,脑壳里填满宿醉过后的浑浊的钝痛。他觉得自己像是在水里,开口吐不出词句,睁眼看不见前方,耳膜有气无力地蔫下来,也接收不到任何声音了。
      当他识别到名为“失望”的情绪时,有那么一会儿竟然认真思考起要不要在刘梅真的把他腿打折之前,自己先动手算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他睡了之后,有个哥们儿半夜跑去抱着马桶吐,吐着吐着就悲从中来,想起不久前刚分手的女朋友。刚好刘星的手机和他是一个型号的,刚好俩人的手机都没设密码,又刚好那哥们儿前女友的名字里也有个“雪”字。刘星后来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差点没把他掐死。什么表白,什么倾慕思念愧疚后悔,原来全都是一场乌龙。
      只是真相来得太晚了,他已经来不及享受如释重负。毕竟,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人们不会被自己的家人吸引,人们不会看到家人就心跳加速,人们不会产生和家人牵手拥抱亲吻的欲望。一切确然都已经无可挽回了。
      只是他从没想过要占据她的未来。即使是在林志恒再次出现后,他脑海中想象的穿着白色婚纱的夏雪旁边,站着的那个人也不是他。遇见她、作为家人陪伴她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幸运。多迈一步都是奢望,他劝诫自己。
      他要看着她向前走,或许孤身一人,但永远脚步坚定,足够做她自己的英雄。有一天她可能遇到一个人,那个人会更优秀、更勇敢,他会牵起她的手,和她一起穿过山峰和沟壑,从那以后她最好的模样便不再只属于她自己,也属于那个尚未可知的命中注定。
      而他会有多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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