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2之奔向好生活

作者:苏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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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与黑


      蒙着尘土的气窗透不出多少光线,房间昏暗一片。林曦这才觉得自己头疼欲裂,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了,虽然为了往后的生存她把该做的都做了,但心里毕竟不能一下就接受这样的现实。

      正在她闭上眼睛的时候,忽然觉得胸口一阵剧痛,如潮水般的记忆涌进了她的脑子,那是属于林欣的记忆——悲伤、浓烈,少有的几点亮光也只是扑闪了几下便永久的湮灭在黑暗之中。

      林欣出生在湘省一个重男轻女的农村家庭,从小就是全家使唤的对象和主要劳动力,不光是父母,就连哥哥和弟弟都能对她肆意辱骂。敏感、内向、自卑像野草一样疯狂的在她的内心中滋生,她原本以为,自己的未来也不过是嫁给本村另一个男人,延续着这样仿佛看不到头的日子,直到15岁那年,她认识了骆城。

      两个年轻人的心本来就容易贴得很近,更何况骆城高大帅气,让她灰色压抑的天空有了一缕吹散乌云的清风。只要一想到骆城,林欣的嘴角就不自觉地露出甜甜的笑容,少女姣好的面容和丰满的身体也在这情窦初开的年纪发育的如同一个成熟女子。可是没有想到,这反而给她招来了祸患。16岁那年,哥哥在醉酒后闯进她的房间对她动手动脚,父亲和弟弟明明在屋子里,却连面都没露一下。她没有心死的时间,只能费劲全身力气挣脱出去,裹着单衣在骆城门外的寒风中独自站了好久,才等到骆城出来。

      那时候他说了什么?“林欣,我原本打算3天后离开家里去深安打工,既然你哥这么不是人,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林欣欢喜异常,她只有两件衣服,也偷偷收拾好了带着,平生第一次有了可以挣脱过去拥抱未来的希望,跟着骆城一道扒着火车来到了深安。林曦看到这里,已然在心中叹息不止。这个骆城明显就打算自己独自一个人去打工,根本就没有把林欣真正的放在心上。若说是喜欢林欣或许也有,但谁能不喜欢这样可爱温顺,又一心一意爱着自己的女孩子呢?说到底,骆城是一个自私的人。

      脑中的故事继续进行着,骆城和林欣一起在一家制衣厂打工,他甚至还在得到林欣的身子以后送了她一枚金戒指,好让她在别的女工前炫耀。可好景不长,5个月后骆城竟然和一个1979年逃去港城,后来又回深安投资的港商女儿暗通款曲,林欣发现后找他哭闹,他也没有一句解释,只是离开两人合租的小屋,自此消失在林欣的视线之中。

      林欣在港商女儿的运作下丢了工作,她所有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也随着骆城的消失一起化为乌有。刚来深安时不是没有人看重她的美貌和身材,给她介绍老板,都被她狠狠拒绝了。而这次她才终于知道,原来自己的反抗是那么可笑,她终究不是被命运选中的幸运儿。

      骆城消失后第二个月,林欣成为了一个港城老男人的二奶。也是在那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而这个孽种,是骆城的孩子。

      从此这个孩子成为了她固宠的工具和愤恨难平时最好的发泄对象。

      她开始涂脂抹粉,穿暴露流行的衣服,用鲜艳的嘴唇和指甲来武装自己空虚的内心。五年,她从淳朴善良的农家妹变成了虚荣无度的菟丝花,唯一不变的恐怕只有她年年寄往老家的人民币。真可笑,这样的生活让人如此扭曲,她却仍拼了命想要留住它。

      可是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李傲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和老男人相似的地方,而老男人也终于在五年的时间里逐渐厌弃日渐俗气的林欣。除夕夜后,他彻底消失不见。林欣的生活再次动荡崩塌。

      林欣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小李傲身上,小李傲的身体没有哪天不是青紫带伤的。林曦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一切,对林欣的同情便越来越稀薄,生活已经将这个原本天真懦弱的少女折磨成一个怨天尤人的毒妇,她现在的所作所为,和自己那恶毒的父母有什么区别?

      脑海中的故事仍在继续,林欣同意到娇娇夜总会上班,和昨天来的那个叫做“猴子”的男人鬼混在一起,没过多久便出台了。日复一日身体和灵魂上的折磨,让林欣染上了毒-瘾和性-病,终于,在1997年,她因为严重的花柳病被娇娇夜总会扫地出门,家里人怕麻烦上门也再不理会她,走投无路毒-瘾发作的她竟然逼着李傲去给她弄毒-品。

      往后的事情也不必细说了,李傲就此走上了不归路,而林欣也因为精神疾病,在两年后的一个雪夜身穿一条蕾丝裙子上吊身亡。李傲将她的尸体从窗帘上解下来,面无表情,眼角却微微抽动,13岁的少年眼中已经有了寒冬与冰刃。

      就像一场电影落幕一般,画面最后定格在李傲的眉眼上,林曦才睁大着眼睛从这一段林欣的回忆中清醒过来。身旁的孩子在梦中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呢喃,睡梦中都皱着眉头。

      “幸好,”林曦这样想,“幸好我穿越回了一切仍旧能够被改变的时候。”无论她来到这里的原因是什么,既然已经接受了林欣的记忆,她便会好好珍惜接下来的每一天,好好的将这个本质并不坏的孩子教养成人。或许,好好生活并且拯救李傲从而拯救无数将来可能会因为他而破裂的家庭,就是老天让她回到1992年的目的吧。

      第二天,1992年5月2日,林曦特意记住了这个日子,这是她带着小李傲搬到12平米的单间的日子,也象征着他们两个人新生活的开始。当然,因为现金不够,她还把原身那令人恶心的初恋骆城送的戒指给当掉了,换了300元,正好够一个月的房租还多余20块。

      接下来就是找工作,原身连初中都没有毕业,自然也做不来那些高端大气的工作,如果不想出卖色相,暂时也不可能赚大钱了。如果去厂子里上班,一是怕工作太忙照顾不了小李傲,二是林曦的手脚向来是比较笨拙的,弄不来那些精细活计,三是林曦决定明年6月份要参加高考,只有拥有了本科学历才有可能在深安高速发展的未来占据一席之地,而去工厂就很难复习功课了。

      在金沙村附近寻觅了三天,倒真被林曦在村里找到了两份合适的工作。

      第一份就是到那天给李傲买书的旧书店看店,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一个月薪资400元。按理来说这么悠闲的工作,来应聘的人肯定挤破头,可是这店子的老板是当年上山下乡来金沙村插队的老知青,偏偏要求自己的店员像他一样对文学热爱了解,起码要知道金瓶-梅和红楼梦有什么区别吧?那个年代,有这个闲工夫爱好文学的人不是没有,可沙金村自来就是以二奶和娱乐行业闻名的地方,哪里能找得到这样的人?所以招聘广告贴在门外一个月了,老板还一个人坐在店里呢。

      林曦刚刚出现的时候,老板只是将怀疑的目光从他厚重的玻璃镜片中露出来,不是他看不起人,但是沙金村里这样长相和发色的女人,多半是被港城老板包养的情妇,哪里会来他这个小店应聘呢?可是当林曦开口和老板从《红与黑》谈到《安娜卡列宁娜》谈到《聊斋志异》,老板当即拍板决定,就是她了!甚至还允许林曦白天把儿子带到店里来,只要他安安静静的不惹事就行。其实老板早就靠自己那栋楼的房租赚的盆满钵满了,现在不过是舍不得这间开了十年的老店,既然招到了人,他上午和中午一般不出现,就是下午和晚上来这里坐坐,倒是给了林曦很大的自由。

      第二间则是一家专做夜宵的烧烤店,从9点钟上到凌晨2点,虽然辛苦了些,林曦却能够利用下午4点到晚上8点的时间安排好李傲,而且晚上工作薪资也有350元,倒是她最好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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