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芷水(种田)

作者:猫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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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家有女名落花


      清晨,薄雾笼罩山间,天色稍暗,太阳许是藏在山体之后还看不见轮廓。隔壁程家的公鸡跟往常一样开始打起了鸣。

      “喔喔喔——”

      熟睡的少女听闻鸡鸣,条件反射般的睁开了双眼。起身下床穿好衣后将褥子折叠整齐。少女端着木盆来到小院北的水井旁边,放下悬挂着的木桶,舀出小半桶井水倒在盆中将盆端到盆架上,拿起盆架边木杯中杨柳枝制成的牙刷浸湿,蘸盐洁牙,舀水漱口,洗脸。剩的水均匀倒在小石墙边的蔬菜地里。

      日常清洁完将灶火生起,切了一半昨日挂在钩上的兔子撒上调料拌匀,待荤油预热后下锅翻炒。香气四溢,碰巧遇上南风,香味顺着小厨房的窗户飘到隔壁程家院内。

      “娘!娘!我要吃肉!老子一个月都没沾油水了!天天都是水煮菜跟糙馒头!光吃这些我将来还怎么有出息!”

      “唉,金宝!娘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都怪你那累赘姐姐,要不是她,咱家少一张嘴肯定能吃的起肉,哪能像现在这样,我可怜的儿。”

      这话程金宝从小听到大,在他的观念里,早就跟爹娘一样将他姐姐视做累赘了。今日又是闻得着肉香却吃不到,更是恨不得他姐姐赶紧嫁出去换点彩礼钱回来好买肉吃。

      嫁人?程金宝灵机一动。要说这程落花长得虽算不上是美女,倒也是眉清目秀,温婉清新。而且村头王麻子家的儿子王家栋好像对程落花也有那么点意思。每次看见程落花都要上前调戏一番。声称要娶回家当老婆。
      程金宝心想:‘要不去村头问问栋哥,早点把这累赘给整出去,换点银子来花。’

      吃好早饭,程金宝连忙跑了出去。

      “哎,金宝!你上哪呀!”程金宝他娘手扶着门框远远的吆喝着,并没有得到回应的秦淑兰一肚子火没地方撒,刚好看见程落花从柴房出来。
      “看什么看!赶紧跟你爹下地收麦子去!累赘货!”

      在小厨房吃饭的陈芷水将南院程家的一系列对话都听了进去。
      微微摇头,她无法多管这份闲事,这样的女子在如今这个时代太多太多。遇见了,也只是感叹一下。

      太阳在两山之间缓缓升起。现在已经是六月份了。陈芷水吃过早饭就去地里割麦子。从家里往南走了大约五分钟才到田里。
      村里的地大多都不是买的,而是自己开荒。除了王家以外都是一家一亩地。由东到西依次是王家,秦家,程家,陈家,王家地在村子最东边,陈芷水家的地在最西边,旁边不远处有一条无名小河。

      陈芷水到田里的时候旁的几家村民已经收完一堆了。约末着这些粮食至少要收一个星期。得进城雇几个劳工一起收,再放到院内晒一周以后搬到仓库放置三个月后才能拿出来磨面粉。

      其实陈芷水本可以不用这么忙,她有一个看不见的随身空间,仅凭意识就可以任意取出或收进物品。但里面储存的东西不多,都是些在现代收集来的稀奇古怪的小物件。有的还不能随意拿出来。
      不过唯一的一个好处就是空间里有山有水,活像一个不大的小世界,可以种些水果蔬菜,空间里现有的粮食也就是些红薯玉米,水果只有苹果和梨。想来都是原本存在在里面的。数量也并不多,零零散散几处。陈芷水都是往里扔稀奇古怪的东西,因为不会饿,也就从没管过它们生长。

      但如今来到这个世界,好像这些原本不需要的东西突然变得尤为重要,而且据她所知,这个世界现在并没有人种植过玉米红薯这些产量高的粮食。
      但陈芷水并不想这样直接拿出去引人注目。而是想循序渐进,先在山上种植一些红薯。等红薯自己长个一年半载的时候再往自家菜地种植。
      不用担心会被人发现,因为北山四周的村子只有穆家村,而穆家村里的猎户也就陈家一户。山路陡峭险恶,也曾摔死过不少村民。平时也不会有人随便上山。
      现在主要是进城雇几个劳工收麦子。但奈何,家里就剩一贯钱,雇劳工每日要花费50铜板,7天下来要350文。
      一贯钱也就1000文,雇完劳工也剩不下多少。

      其实拉麦子并不是一定要雇劳工,像程家那样自家人比较多,麦子收完装袋借辆驴车就拉回去了,但家里就自己一个人,得累成什么样。

      往常原主也是雇人来做这些,每回把粮食收完放到仓里,再加上交的三成税,卖出粮食也赚不了多少,只得上山打猎。就这么一年复一年的维持了三年,没赚来钱倒也是没赔,家里永远都是那么一贯铜板。

      陈芷水今天不打算收了。想看看别人家忙的都怎么样了。顺便往东走去趟城里看看空间里的物什能不能换点钱。再雇几个劳工明天回来收麦子。

      刚走到程家的地,就只见程大麦指着鼻子骂他女儿,陈芷水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只能看见程落花垂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像是在抽泣。而程金宝坐在一旁的地上嘴里一边叼着东西一边歪头抖腿。

      陈芷水走近了点。听清了一部分内容。好像是村头那痞子王家栋要娶程落花这回事。王家下了十贯铜钱跟二斤猪肉做聘礼。程大麦对这些聘礼很是满意。高高兴兴的跑过来通知程落花却不曾想这程落花不识好歹。说什么也不愿嫁。

      这可由不得她。程大麦钱也收了,肉也收了。还打发出去一个累赘简直天大的美事。于是对着程落花就开始骂。也就是陈芷水刚来时看见的那一幕。

      程大麦骂到口干舌燥,终于停了下来。一抬头就看见陈芷水在那杵着,脑洞大开的他以为陈芷水跟程落花有一腿,所以程落花才闹着不嫁。这是听着王家栋下聘礼的信儿了才跑过来想求他把闺女嫁给他吧。
      这他妈可不行。家里总共一贯钱的穷酸样还想娶自个儿女儿,虽然说平时能吃上几口肉,但说到底还是穷。把女儿卖他,当真是划不来。

      程大麦越想越觉得亏,指着陈芷水就开始骂:“小王八羔子看什么看”
      “你以为我女儿能嫁给你这穷酸货吗!”
      “克爹死娘的玩意,赶紧滚滚滚!”
      “别妄想着娶我女儿!”

      陈芷水气的转身就走,心道:‘呸,谁稀罕’

      陈芷水长这么大头一回被人指着这么骂,可以说是相当生气了。但同时也为程落花惋惜。

      那么温婉的姑娘要嫁给一个整日游手好闲的痞子,可谓是相当不幸。

      陈芷水出了村头走了半个时辰才看见城门,看太阳的样子大约已经是上午九十点钟了。
      城门上方牌匾上的字跟陈芷水认识的繁体字一样。写着南宁永济城。

      南宁应该是国名,永济城才是这座城市的名字吧。

      陈芷水排了几分钟的队检查过后才被放了进去。找路人打探了一下城里最大的典当行。据说是顺着路一直向北走到头就到了。

      也不算很远,十来分钟的路程吧。“永辉典当”就是这了。

      “客官想典当还是赎回?”
      掌柜的肥头大耳面相憨厚,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弯弯的细缝。

      “典当”

      “客官想活当还是死当?”

      “死当”
      陈芷水想着那些东西也没什么用当也就当了。

      “物什可否拿出给我看看?”
      掌柜见陈芷水有些犹豫,转身就把店员支了出去。
      “德贵,去后院烧壶茶来”

      “哎,好嘞掌柜的。”

      陈芷水见状心想不愧是生意人,有眼力。她就是不想自己拿出的稀奇玩意引起别人注意,所以才犹豫了一下。
      “掌柜请看”

      陈芷水拿出袖子里用木盒装起来的牡丹瓷盘,这是她众多收藏里最不起眼也是最接近这个时代文化的东西了。

      胖掌柜拿出磁盘研究了一下。

      “啧啧 了不得,此物的制作工艺相当精美。别说是永济城了,就连南宁中都也没有多少如此精细的画工。想必定是出自名家之手。能否斗胆问一句,这位匠人,是何人啊?”

      陈芷水心咯噔一下,暗骂不好。
      “呵呵。此物乃家父一位友人所制,此人一生统共只烧制五只精品瓷盘,一个赠与我父亲,另外四个现在不知去向。至于名字,那时我太小。记不清了,若不是生活拮据,在下也不会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出来典当。掌柜的看看,此物能值多少银两?”

      胖掌柜捋了捋头发道:“依在下所见,因此物工艺虽精美,但却是不成套。没有太大的收藏价值,当个贵重摆件还算值得。70两纹银,客官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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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陈芷水:“呸,不稀罕”
    程落花:柔柔一笑
    陈芷水:“……”看直了眼。
    ————————————
    70两 换算成RMB差不多是两万一,奢饰摆件,价格好像还算合理喔。
    唯一让我有点不忍的是陈的家底,一贯钱差不多是500RMB 好像有点惨喔。233没金手指的话还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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