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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而且,他还曾经代表省篮球队在全国赛中拿过二等奖。”
“哇,厉害啊。”黎欢和江岚不约而同地发出赞叹。
“他基本上常规运动项目都会一点,最拿手的就是篮球和羽毛球。这样看他是不是特像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跟你们说,他还偏偏学习好,我们学金融专业的,我不知道别的学校作业多不多,反正我们学校作业特别多,考试要求还不低,但是他回回考试都在班里前三,去年还拿了奖学金。”
两人拍手叫好:“啧啧啧,风云,风云。”
顾风脸都红了,按耐住还想继续说的方同,“哎闭嘴,好好吃饭。”
江岚还想听,冲顾风竖起食指,说:“我再问一个问题,最后一个问题。”
顾风犹豫了一下点头,“好吧,问吧。”
“那,追你的女生应该很多吧?”
他看向黎欢,黎欢眼里尽是玩味,显然她也很期待听到他的回答。
“咳,还好吧。”
“还好个屁!天天收情书。”
“方同!你要被我打死了。”他圈住方同的脖子,在底下捶他肚子,方同连声求饶。
“哈哈哈哈。”
“哈哈哈,他脸都被你勒得通红啦。”
火锅冒出的腾腾热气弥漫在欢声笑语之间,温暖着他们四个人,每个人脸上都是红扑扑的,洋溢着笑容,现在的一切就像吃到烫得刚刚好的羊肉配上调得刚刚好味道的酱料一样美好。
H市有一条江,江边修筑了长长的江边大道,大道不通车,专为行人和附近住宅区的居民修建,大道一旁栽了一排不知名的树,很多人早上和傍晚在大道上锻炼完,就会在大树下的长椅上稍作休憩。自从共享单车流行开后,渐渐有人开始从很远的地方骑着单车过来,在大道上狠狠冲刺痛快一番后停下来,在江边欣赏傍晚的江景,到了晚上,江对面的建筑就会开始灯光秀,又是一番美景。
黎欢他们就在这附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来,两间房相邻,而且都可以看到江景。
黎欢和江岚在房间稍微整理了一下东西休息了一下,就开始出来过夜生活。她们在酒店旁边的十足买了四罐啤酒,然后就拎着啤酒往江边去了。
她们去的这段江边正好有乐队在街头表演,树下长椅上坐满了人,一些没得坐就站在一旁,都在一边聊天一边听他们唱歌。
黎欢想坐下来,就找到前排的两个男生,友好地问他们:“你们好,我们两个想在这里坐,请问能不能我们给你们两百块钱,你们把位子让给我们?”
男生看她们长得都很漂亮,自己又能有钱拿,就欣然同意了。
一坐下来,她们就把酒拿出来,伴着“嗤”的一声,气泡从口子里涌出来。
“哈~爽。”黎欢感叹。
“舒服。”
乐队只有三个人,主唱是个穿粉色短袖和黑色五分裤,寸头带着帽子但是可以看得出很帅的一个男生,他在唱陈粒的《小半》,他的声音很沉很喑哑,很适合这首歌。
江岚说:“他唱得真好,他可能经常抽烟。”
“烟嗓,挺常见的。”
“他低头认真唱歌的样子......”
“怎么了?”
“真迷人。”
黎欢鼻子里发出笑声,“动心了?”
“哪儿能啊!”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这种才艺男最受你喜欢了。”
黎欢感觉到裤兜里手机在震动,拿出手机,屏幕上跃动着“顾风”的名字。
“喂?”
“你在哪?”
“江边,怎么了。”
“哦,没事,就是我们刚刚去敲你们房门,可是你们不在,发你信息你没有回,所以就冒昧打给你了。”
“这里有人在唱歌,所以我没听见提示音就没看见你信息。怎么样,要来吗?”
“好,我马上来。”
她挂了电话,江岚问:“顾风?”
“哟呵,神通啊。”
“神通个屁,鬼都能看出来他对你有意思。”她顿了顿说:“所以啊,你可别又迷恋他爸哦。”
她脸一僵,转过脸去,喝了一口酒,说:“我知道。”
《小半》唱完,主唱抬起头,晃了晃话筒杆子,清过嗓然后用很低迷的声音问:“点唱环节,你们想听什么?”
江岚大声喊:“陈奕迅的《K歌之王》!”她最爱的歌手就是陈奕迅。
主唱看过来,江岚笑着冲他用力挥手,然后,竟然看到他微微地笑了,说了一个字:“好。”
“黎欢。”
“嗯?”
“你看到了吗?”
“什么?”
“他冲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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