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国民女神是妖精

作者:宁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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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容与一边练琴,一边看着蛋黄也酥酥的美食视频。

      星座美食的第二弹已经发了上去,蛋黄本人全程都没有露脸,只有下巴和一双手偶尔出场。

      即使是这样,也有一群人在弹幕里嗷嗷的叫着舔屏。

      “组长的手真是美啊!”

      “怀疑组长性别的你们脸还好吗?”

      “走开!组长是我的!我的!我一个人的!”

      “跪舔组长美手prprpr”

      “为什么豆花配图没有组长的小手手?良心呢?差评!”

      “美、美人(ˉ﹃ˉ)”

      容与按了暂停,修长的手指隔空点在了屏幕上,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手指就放在少女尖尖的下巴上,十足的痴汉。

      下一秒,他就像是被烫到一样,迅速收回了手指,指尖一捻,不敢再动,飞快的关了视频。

      原来……

      原来,蛋黄是女孩子啊!

      他微蹙眉头,觉得自己暗戳戳的关注一个女孩子似乎有哪里不太妥当。

      可是……

      算了!总比暗戳戳的关注男孩子来得强吧!

      而且……真的很好看啊!

      苏云笙的美食视频和别人的不一样,她做完甜品之后,会拿起勺子,一口一口的吃完。

      她吃得很斯文,速度也不快,可就是让人莫名的胃口大开,哪怕他的午饭只是水煮白菜,他也能多吃一碗。

      这大概就是……望梅止渴?秀色可餐?或者是画饼充饥?

      他不想去深思。

      ——

      自从养了狗,苏云笙的活动量比以前大了好几倍,还好是暑假,如果开学上了高三,时间恐怕不允许。

      她要不要雇个人帮她养狗?

      不行,别人她信不过!

      实在不行的话,就带回家里去,父母都出门工作,让外婆和布丁作伴也不错。

      苏云笙拴好了链子,带着布丁去晨跑。

      隔壁的男人也刚好出来,身上是和她同色的运动服。

      只不过,男人的目光没有落在她身上,而是落在了她的布丁身上,停顿片刻,又移开了视线。

      苏云笙对他笑了笑,把布丁护在了身后。

      两人晨跑的路线是一致的,顺着楼下的林荫道跑出去,在拐角的公园做拉伸运动,然后一路向东,在城心公园折返。

      布丁跑在最前面,苏云笙跟在后面,容与排在最后。

      看着前面的身影,他微微眯起了眼。

      是错觉吗?

      这个姿势……

      他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

      苏云笙的豆花粉丝已经过了三万,豆油里也多了很多其他的消息。

      “你好,请问有兴趣接广告吗?”

      “可以帮忙打广告吗?有偿。”

      “照片拍的不错,我也是摄影师,要加入我们团队吗?”

      苏云笙啃着辣条,把所有没兴趣的豆油都忽视的很彻底。

      不,不能都忽视!

      她的目光落在“摄影师”三个字上,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

      她是不是……该找个专业的摄影师比较好?

      毕竟她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无论她是不是千里马,都需要一个伯乐来帮助她。

      她现在能用的设备只是一台普通的数码相机,拍出来的效果肯定是比不上专业摄影加后期修图的,她暂时手头也不是很紧张,招一个摄影师来帮忙是早晚的事。

      这笔钱不能省。

      说干就干,苏云笙直接在个人主页发布了招聘启事,要求就两个:

      1、自带设备,掌握修图技能

      2、有审美,颜值高的小哥哥/小姐姐优先考虑

      没错!颜狗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发完招聘启事,她就开始码字,系统出品质量保证,影子一号比她自己的手指好使多了,分分钟化身时速八千的码字机根本不是梦!

      《情杀》的故事写到这里,男女主的形象已经跃然纸上。

      郑文公求亲,宁霜是唯一的公主,被当作棋子送了过去。

      齐王叮嘱她,如果有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杀了文公。

      宁霜怯怯的应了。

      可她怎么会杀他呢?

      这个男人为她一掷千金,以江山为聘,送了十余座富庶的城池给齐王,才让她的父亲松了口,把女儿嫁给他。

      能救她脱离那座冰冷的宫殿,这个男人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恩人。

      珠宝,城池,良驹,黄金,他用这些带走了她,却浑不在意,似乎把她看得比江山还重。

      他说对她一见倾心,她信了。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抗拒这样的珍视,何况是冷宫中拼命活下来的宁霜。

      她永远不会背叛他。

      如果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那就不是收刀片收到手软的百里笙歌了!

      第一本是为了扬名,所以她克制住了自己写be的冲动,这一本,她已经准备放飞自我了!

      二十万字之前,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虽然也有权力的更迭和命运的纠缠,但不是主流。

      二十万字之后,苏云笙已经准备好要撒玻璃渣了!

      不出意料,背负着棋子重任的宁霜爱上了这个男人。

      文公这个人挑不出什么毛病,年轻的君王温和又俊美,长身玉立,只是站在那里就叫人心动。

      何况他还珍而重之的把她捧在手心。

      他怕她思乡,为她建了宫殿;他后宫的美人不多,也没有一个敢来找她的麻烦;他会和她谈论风月,诉说烦忧;他的赏赐数不胜数,让她成为所有人艳羡的对象。

      只有一点,他不肯碰她,也没有给她封号。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只要他爱她。

      只要他爱她。

      苏云笙悠悠叹了口气,忽然觉得这个男主可真是万里挑一的渣。

      作为一个没有情商的男人,作为一个既不要美人也不要江山的呆瓜,就低调朴素安分守己的做一个木墩子啊!学什么男神装什么温柔!

      又是珠宝又是金银的砸下去,每天还对着人家笑得一脸温柔,试问哪个姑娘会不动心?

      别说是个初出茅庐长于深宫的天真少女了,就是个过尽千帆的老油条也会忍不住把小心心都给他好吗?

      没有在一开始就把话说清楚,任由一颗芳心落在自己身上,把人家姑娘的一池春心搅乱之后又不负责,渣男妥妥的!

      而无辜的宁霜,就在被翻来覆去的玩弄到吐血之后,才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

      男频流行种马文由来已久,而她的男主郑文公更是夹杂在众多种马文之中的一股泥石流!

      这个男人不花心,是因为他对女人没有心。

      或许有,只是还不够。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她放进眼里,遑论真心。

      苏云笙转了转脖子,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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