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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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往


      星星隐退,夜色褪去。

      小平台上,程树已经不知疲倦地抽了很久的烟。她懒得将烟头扔到地上再捡起来,索性直接掐灭,放回自己的口袋里。

      夜风轻拂,她光着的脚已然麻木。

      此刻,晨光微熹,山间有云在流动。程树觉得自己的脑袋就和一川混沌的意识流一样,飞速转动不止息,从出生想到死亡,从起点想到终点。
      她想的那些问题大多属于“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又要做什么”的哲学范畴,她的思维也会从陈北及开始,最后在那个隔壁的男人脸上定格。

      那女孩叫他什么?阿lin?
      她呼出一口烟,也懒得去想那到底是哪个lin。

      天边的地平线慢慢变粉、变红。程树靠着栏杆,小腹抵着,大半个身子都探了出去。
      风吹乱她的头发,糊住她的眼睛。她觉得有些难受,将头发随意一盘,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直直斜插进去。
      这样就好多了。

      谭临刚下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女人用一支笔盘起头发,身子盈盈挂在栏杆上,摇摇欲坠。
      他皱了皱眉头,几乎是下意识加快脚步,一下走到程树身旁拽住她。
      “当心。”这回,他比上次冷静了许多。

      程树没有转头看他,依然自顾自地轻吮着指尖香烟。过了片刻,她开口问谭临,声音微不可闻:“起这么早。”
      “嗯。”他回,“起来看日出。”

      龙脊梯田山头环绕,茂盛的水色里倒映着满目翠然的绿色。两人就这样沉默着,在微露的曦光里,在袅袅的青烟里,等来了新日的朝阳。
      日光落在梯田上的那一刻,满目勃然的野性和生机。
      “真美……”谭临听见程树近乎呢喃地感叹了一句。

      她将最后一支烟蒂放进口袋,转身下了栏杆,也没看谭临一眼,只说:“上去了。”
      太阳出来了,也许她现在能睡得着。

      谭临问:“你不吃点早饭?”
      “不饿。”
      “不饿也得吃点,”谭临抿了抿唇,“这样对身体不好。”
      程树步履未停,听到这话,只蓦地笑了一声:“呵。”便笔直地在谭临面前走了过去。
      谭临张了张口,却说不出更多劝导的话。

      那女人的背影单薄,长衫下露出一双纤细的赤.裸脚踝。就算有阳光的照射,也显得孤寂而脆弱。

      “嘟……嘟……嘟……”
      安静的平台上,突然想起一阵手机震动声。
      还未走远的女人停下脚步,从裤子宽大的口袋里掏出手机,低头看了一眼。
      她不接,那手机一直在震动。

      女人站在原地,犹豫了很久很久,直到谭临觉得铃声几乎要止住,她才接起电话。

      “……还我儿子……去死!你……去死!丧…星!就是……你!”

      就算隔了几步路,谭临都能清楚地辨认出电话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唾骂声。

      程树微微垂了头。她用笔盘着的头发上垂下几缕青丝,垂在脸颊旁,挡住她的表情。
      她一直没说话。

      那电话里的中年妇女哭着喊着,一直在骂,程树的思想似乎又开始游离,只无动于衷,麻木地站在原地——直到客栈大门里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声。

      “她发现孤独的人就要动身,于是就祷告着黄昏。直到夜里,她转头听见悲伤的呜咽……”

      程树的手明显一僵。
      “啪”地一声,她的手机因手的脱力而滑落,用力地摔在地上。

      如梦方醒。

      胡一民起床,刚刚将音乐打开,就听见院子里传来一声尖锐的撞击声。他吓了一跳,连忙跑了出去。
      “怎么啦怎么啦!”
      “没事。”女人的声音微微颤抖,“我没事。”

      胡一民更加被吓着了。他印象里的程树从没有这样慌乱无措的样子,她总是冷淡而疏离,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哪还看得到情绪的波动?
      现在她都气得将手机摔了,难道是……
      胡一民下意识地看向不远处的谭临。

      昨晚他就是从这女人的房间里出来的,本来旅途中嘛,陌生男女搞出点什么事儿也正常——但现在不会搞出什么矛盾来了吧?!

      胡一民他用眼神问谭临:“你怎么惹着她了?!”
      谭临用眼神诚实地回:“不是我。”
      “那怎么回事!”
      “她自己的事吧。”谭临的眼神一瞥地上的手机。
      胡一民明白过来:这说明她又接到一个刺激到她的电话了。
      他的太阳穴“凸凸凸”跳起来,有些心力交瘁。

      提心吊胆了这么多天,好不容易昨天这女人开始正常起来了,现在又来这么一出,弄得他的心像坐过山车一样,真害怕这女人下一秒就直接从平台上跳下去。

      他想了想,讪讪一笑,劝道:“阿树啊,家里出了什么事情?要不要说出来大家一起帮你疏导疏导?哎,你要想啊,这世界上呢,很多都不是什么大事,你也不用太放在心上,别把什么都看成世界末日一样……”

      “我知道。”程树用力捂住眼睛,面无表情地打断他。
      下一秒,她已经幽幽站起身,径直从胡一民身前走过,脸上毫无破绽,似乎刚才那场失控只是他的错觉。
      “上去了。”
      女人留下三个字。待胡一民回过神了,她人已经上了楼。

      谭临站在不远处目睹这一切,眉头越收越紧。胡一民说话的时候,他本来想制止住对方,没想到程树比他更快,直接毫不留情地表达了自己的不耐与焦躁。

      “我说错什么话了么?”胡一民一摊手,问向不远处的谭临。
      谭临摇了摇头:“你不能说那句话。”他顿了顿,“你不能劝她。”

      “怎么了呢,还不能劝?”胡一民提高了声音,蓦地又嘟囔道,“我说得有错吗?本来嘛,什么事都过得去,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婆婆(外婆)去世的那会儿我还难过得要死呢,这也不过来了嘛,也不像她这样,天天让人为她担心,这还来脾气了……”

      谭临抿了抿唇,没说话。
      胡一民说的是没错。可是对于程树这样的人来说,并不需要这些。
      现在的她就像身处战场,面对无穷无尽的敌人,疲惫不堪,绝望无助。
      她需要信任,需要支持,甚至是一个长长的拥抱——而不是告诉她,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你打不过这些敌人,是因为你太差了,你不够勇敢,不够努力。

      对面的胡一民絮絮叨叨,突然想起什么,问他:“阿临,你怎么看起来很懂她的样子嘛!说说看,是不是昨晚……”
      他顿了顿,笑得狡诈。

      谭临的目光平静。
      ——胡一民说自己怎么这么懂程树么?
      那不过是因为,他曾经也陷入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漫天血色,暗无天日。
      在这场看不见尽头的旅程里,他挣扎着,拼命爬出泥潭。

      他还记得。

      那年,他才十四岁。

      *

      谭临十岁那年发生了两件大事。
      哦不,应该是三件。

      第一件事是,在内地服役的父亲退伍,准备回到长三角那个沿海发达省份去,开启人生的新篇章。他的母亲不愿意离开故乡,所以就和父亲离婚了。

      第二件事是,他与母亲告别,跟着父亲,一起搬到父亲新分配的工作地生活。
      那是沿海省份里的一个小镇。和自己的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来,山清水秀,适宜居住,在父亲看来,是个成长的好地方。

      第三件事是,那年年末,父亲再婚了。

      “再婚”,是谭临早已预知的一件事。他的父亲有文化,职称也高,娶了他母亲这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女人,实在是因为服役地的条件太差,迫不得已。
      所以,回到故乡小城之后,谭临父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物色再婚对象。

      半路夫妻的结合,真爱是奢望,很大程度上都是利益使然,然后再处着处着处出点感情来。
      谭临的父亲很清楚这一点,作为小城里颇有权势地位的一个领导,他挑来挑去,挑了一个层次地位都能与之匹配的女人做了妻子。
      这个女人叫汪明霞。

      汪明霞也离过婚,巾帼不让须眉,是个十分强势的女人。她进谭家门那年才三十岁出头,身边还带着自己与前夫的孩子。那孩子比谭临小七岁。

      她进门之后,笑眯眯地给谭临塞了颗糖,道:“临临,叫我汪阿姨就好了。这是你弟弟,现在你们就是一家人了。以后可要好好相处,有时候啊,阿姨还要拜托你帮阿姨好好照顾弟弟呢。”
      谭临说:“好。”

      那一天,他迎来了自己的后妈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他没有多说一个字。

      在日后漫长的年岁里,谭临总是反复地问自己,自己是否太不知足。

      平心而论,汪阿姨是个很好的人。她会定期给他买衣服,给他零花钱,也去参加过他的家长会——在生活照料方面,他和弟弟一视同仁。
      虽然偶然有背地里的偏心,可谭临明白,血缘亲情终究摆在那儿,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善良而毫无保留地像对待自己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你。童话的归童话,现实的归现实。

      而且,他常常会做一个梦。

      在梦里,站台上的母亲越来越远了。她的脸很模糊,就像小时候随意涂鸦的铅笔画一样,覆盖着许多杂乱的弯曲线条。
      天很蓝。他们分别的那天,连雨都没有下。车离了站台,渐渐远了,然后她转身走出站台,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分别后,谭临总是反复地梦见母亲留给他的这最后一幕。后来他更加频繁地想起她,伊始于十四岁那年。

      那一年,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汪斯元七岁,刚刚开始读小学一年级。

      谭临的弟弟汪斯元是个很聪明的小男孩。

      他没有上过任何补习班,却能在年级里保持着前三的水平,每次试卷上的分数都让他这个哥哥自愧弗如。

      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潭父很喜欢汪斯元。一则是因为他伶牙俐齿,乖巧可爱,总是能逗得潭父哈哈大笑;二则是他自从上学,就成了县里出了名的好学生,令人艳羡的“别人家的孩子”,这点让潭父觉得很是长脸。

      十四岁那年,谭临刚上初一。

      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坏学生;相反,他属于那种刻苦勤奋的上进型。

      然而,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科技时代,彻头彻尾得拥有着一枚文科灵魂,并不是一件让人轻松的事。

      他能在语文、英语、历史的考试上得到高分,却花费了大部分时间挣扎在数学、物理、化学的泥淖中。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很多天才,更多的是像谭临这种,在第一次面对化学方程式时手足无措的平庸者。

      一开始,潭父还会拿汪斯元刺激一下谭临。等到后来,他发现自己的这个儿子越来越沉默,自己也越来越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就随他去了。

      潭父出差很频繁。他不在家的日子里,谭临偶尔会在深夜上厕所时看到汪明霞在灯下帮汪斯元补课,那灯一直到很晚才会熄灭。

      谭临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频繁地想起自己的母亲。

      她有没有再婚?还继续待在那个城市吗?分别之后,她会像自己想她那样,也频繁地想起自己吗?

      如果当时母亲留下他,他现在又过着怎样的生活?

      谭临不得而知。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跟着母亲,他并不能过上这样富足的生活;
      而且,父亲并非对他漠不关心,汪阿姨和弟弟也并非无情的坏人。

      每天,他无时无刻不这样,游荡在想起母亲和说服自己之间,游荡在不满与羞愧中。

      最严重的时候,他甚至会羡慕汪斯元,会想象如果汪阿姨是自己的母亲该多好。

      在众人的一片赞颂声中,汪斯元跳着级上完小学。

      也就是在那时候,谭临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也许出了问题。

      那时候他读寄宿高中,变得愈发沉默寡言,有时候一天都不会说一句话。

      晚上的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哭起来,连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等到眼泪完全浸湿枕头,他会换一个姿势,继续默默流泪。

      那时候的他和厌恶上学一样厌恶回家。他最喜欢的地方是教学楼顶的天台,因为那里没有人,只有风。

      那段日子很灰暗。他觉得自己就像游走在悬崖边缘的怪物,与另一个自己疯狂地打架。

      偶尔,于刀光剑影中一抬头,他看见汪斯元已经跳级上了高中,然后又考上了少年班,人生高歌猛进,飞速前行。

      自卑、敏感、脆弱、郁结压的这个少年喘不过气。终于有一天,这根绷紧的弦断了。

      有天放学后,他打开天台的门,走到半空抬起脚,然后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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