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又一春

作者: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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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缘狭路再相逢


      黄太守眯了眯眼睛,伸手在额上打个篷儿,满室花红柳绿金钗玉翠,直晃得老眼昏花,费了好一番力气才看到坐在角落里吃瓜子唠嗑的三个女儿。

      十二个女儿已经出嫁了九个,还剩仨。

      十二还是个六岁的娃娃,放一边。

      老十长相颇似年轻时候的自己,离着秀气二字尚且还有段差距,不考虑了。

      唯有十一,柔顺听话,长相清丽,送给风流倜傥的窦宪做个小妾正是物尽其用。

      啊不,是郎才女貌。

      十一今年是十三?十四?还是十二?

      黄太守仔细想了想,好似还未及笄,也好,没准儿窦宪喜欢花苞未开的骨朵呢。

      女儿们整年见不了几面,能记住排行已是不错,十一叫什么名儿来着?

      黄太守叫过一旁的管家,问了十一的年纪,名字,又叫人把十一带下去好好打扮打扮。

      沈觅空手而归,李仲玉望着满街挤都挤不动的人群表示理解,两个人返回酒楼与李仲贤阿远他们会合,随即一同赶往祭祀礼会场。

      会场设在护城河畔,奖励的包厢就是城楼上的一间屋子,能容纳十人左右,收拾的极干净,还燃上了火盆。

      李仲玉径直进屋歪在了榻上,一手捶着腿,嘴里直嘟囔着累人。

      沈觅也累的够呛,在那人海中穿来穿去比爬山累多了。

      阿远在一旁照顾着还未完全醒酒的李仲贤,一看李仲玉和沈觅累的不行,赶忙出门找水。

      李仲玉看在眼里,不无羡慕,“阿觅,阿远这般贴心,对你百般的好,好的有时候连我都嫉妒,你既然想招婿,有没有想过阿远?”

      “嗯?”沈觅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转头见李仲玉一本正经的看着自己,“阿远?怎么可能,你想哪里去了,他是我一手拉扯大的,不是亲弟弟胜似亲弟弟,是我这辈子最亲的人,我还要给他寻找血脉亲人。”

      一旁酒气上头的李仲贤听了这番话,心里越发觉得沈觅善良可人,借着酒胆问道:“阿觅,阿觅,我—我的心意,我对你—你可明白?我—我愿娶你做平妻,你—”

      “仲贤兄长喝醉了,”话未说完便被沈觅生生打断,回头看向李仲玉,“仲玉,屋里太闷,我出去透透气,祭祀礼开始了我喊你。”

      看着沈觅出去,李仲玉恨恨的看着自己兄长,“明知道阿觅不愿意还说这话,你可是疯魔了么?嫂嫂再不得你的心也是你的正妻,还怀着咱家的骨肉,身子骨又不好,你说你—让我说什么好!”

      李仲贤头歪在一边,浑身酒气,沉默良久,颤声道:“妹妹,兄长心里苦。”

      李仲玉觉得声音不对劲,转头看去,心里咯噔一下,只见兄长眉头紧皱,两行清泪滑落脸庞。

      她自小到大所看到的兄长是最儒雅不过的,从未见过今日这般失态,她只知道兄长对沈觅的心思由来已久,却不知道情根深种已然至此。

      李仲玉知道沈觅是个极有主意的,对兄长没有半分男女心思,而且自从觉察兄长有这种心思,沈觅更是谨慎避之,来郡守府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盼望沈觅寻得幸福,可又心疼自家兄长。

      这可如何是好!

      黄太守早已知晓今日凿冰赛的头筹被北海郡李郡守之子夺了去,也知道同来的还有李仲玉和沈觅,便吩咐管家好好照应着相隔不远的包厢。

      李仲玉是镇北将军的儿媳妇,亏待不得。

      沈觅长得漂亮,还是给自家小金蛋治病的女菩萨,也得好好捧着。

      至于李仲贤和阿远嘛,年少英俊,才华横溢,黄太守确有几分爱才之心。

      眼看祭祀礼要开始了,“灶神君”还未到,黄太守急的坐立不安,几番打发管家出去看看再看看。

      锣声响过三遍,祭祀礼开始。

      眼圈都急红了的黄太守好不容易见到窦宪的身影,忙抬起袍袖擦拭满头的汗,小跑上前将窦宪扶坐于榻上。

      窦宪此刻心情愉悦,成一刚才来报,那只野兔子就在隔壁不远的包厢内。

      呵!冤家路窄啊!

      黄太守胖的只余一条缝的小眼睛眯了又眯,唇上的小胡子一抖一抖。

      嗯......接下来要有故事,这种表情窦宪见多了,身为窦家子弟,走到哪里都不乏献媚之人,久而久之也成了“惯例”。

      果然,几杯美酒下肚,黄太守拍拍手,一个精心打扮过的年轻女子缓步走进来,躬身俯首跪坐在榻旁。

      窦宪眼皮子都没抬,端起酒杯小酌,似是根本不知道身旁跪了个美人。

      不给脸面呐!

      黄太守脸上陪着笑,心里却是凉了半截。

      “嗯......这个这个......窦大人年轻有为,英武非凡,前途无量,在下听闻您尚未娶亲,这是小女莺儿,排行十一,年方十四,愿为窦大人端茶倒水,侍奉左右。”

      窦宪慢悠悠的放下酒杯,面无表情的瞥向跪在一旁的美人。

      “抬起头来。”

      美人依言抬起头,表情木然,垂眼看着自己的袖摆。

      黄太守在一旁十分着急,这样木呆呆的女人哪个男人喜欢,恨不得跪在那里的是自己,急道:“莺儿,愣着做什么,还不去给窦大人斟酒。”

      窦宪一摆手,“此女年方十四,还尚未及笄,若是这般住到我的春园也过于年幼了些,不如过两年及笄之后再做打算,何必着急呢。”

      很是委婉,现在不要,也就是没看中呗,这......不大好办呐。

      黄太守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忙摆手示意女儿退下,心里暗暗埋怨女儿不争气,到底是妾生的,拿不到台面上,回头定要大夫人好好教导,莫要出门再给自己丢人。

      可是,眼前的窦宪好比香喷喷的肉包子,放走了这次机会实在可惜,从哪里找个绝色美人呢?

      哎?自己那一群莺莺燕燕不就是现成的嘛!

      虽比不上长安的大家闺秀,可也个个儿貌美如花,随即招过管家小声嘀咕了几句。

      没想到黄太守使了一招舍不得小妾套不着窦郎,把二十五岁以下的小妾和有几分姿色的婢子全叫进来陪着喝酒。

      满室脂粉香气,唧唧喳喳一片嘈杂,窦宪此刻十分后悔没留下刚才那个小美人儿,这会儿闹腾的头都大了,望着满席的山珍海味半点兴趣都没有。

      忽然,旁边几个女子唠嗑引起了窦宪的注意。

      红衫女子:“听说没?听闻几家有名的妓馆要在正月十五搞什么花魁赛咧。”

      绿衫女子:“花魁赛?不都是九月里的么,这会子倒是新鲜,也不知那大欢辞是否参赛?”

      紫衫女子:“呵呵,真是好笑,那大欢辞自是不一样,里面全是清一色的小倌儿,如何参赛?”

      红衫女子:“这妹妹可就说错了,听闻那大欢辞里有几个小倌儿容颜甚佳,十分出众,排在几家妓馆容色之上咧。”

      窦宪听到这里越发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眼前浮现出那清秀女子小心翼翼说出“大欢辞”的样子,自己居然颔首应是,那女子眼中的讶异之色,还有最后逃跑时说自己是“讹人的小倌儿”......

      眼看着窦宪脸色越来越难看,周身的气息越发冷冽,黄太守打了个哆嗦,赶紧命令莺莺燕燕们速速退下,关怀备至的问道:“窦大人,可还好?”

      “嗯,黄大人,听闻太守府旁有家教坊名为‘大欢辞’,可有这回事?”窦宪低着头揉着鼓鼓的太阳穴。

      黄太守脑门儿上闪过一道金光,眼前的活神仙好这口儿啊!

      早说啊!

      难怪这个也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

      “有,有,那里的小倌儿有几个长得十分喜人,肤白唇红,水灵的很,有几个年龄稚嫩的惯会哄人高兴,小嘴儿可甜着咧,窦大人若是感兴趣,在下这就派人叫他们过来。”

      “好一只野兔子!我出去走走,不要派人跟着。”

      窦宪丢下这句话便踱步而出,留下一头雾水的黄太守。

      野兔子?窦宪喜欢野兔子?不是小馆儿么?

      明日派人捉来炖上,不!今夜就去捉来,明日一早端到饭桌上。

      怎么炖呢?红烧还是黄焖?

      黄太守又犯了难为,这位活神仙的心思忒不好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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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狭路相逢勇者胜,窦宪pk沈觅,谁是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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