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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 11 辩论会
换下骑马装,又泡了个澡,回来拿起今早选好的红纱衣,却又有些犹豫了。我知道,他们都喜欢我穿绿色。
对着镜子,拂过那双翠绿色的眼,又想起前世的戏言:我说我最喜欢绿色的眸子,像郝思嘉那样;朋友们还曾嘲笑我说,干脆下辈子投胎做条狼算了,不但是绿色,夜里还能发光呢!当时我那心里那叫一个汗啊,但咱不能表现出来不是,幸好咱脑子快,迅速的接着他们的话说道:“我还真就是条狼变的,你们怎么知道?哎,我以为我已经把自己的野性隐藏的很深了,结果还是被你们发现了。失败,太失败了。你们继续聊,It’s time to修炼去了(liǎo)。”瞥过他们愣张的嘴,我得意地——飘~过~过~过~过~过~过~(意思是说,我故意走得很慢……)
又结合对比了一下自己刚才在起居室里的表现,不能不说一句,我实在是风采不减当年啊!啊不!是尤胜,是风采尤胜当年才对!
约摸一个半小时以前,二哥冷冰冰的把我扔在起居室里面那张乳白色的水牛皮沙发上。起先我很乖巧的蜷在沙发里,支着耳朵默默地听着爹爹、娘亲、两位哥哥(那个木头脸从来是抱着手往窗边一站,不到最后不表态的)、还有医生布鲁斯先生共同参与的 “关于三岁女童是否适合学习骑马”这个问题的辩论,寻找传说中所谓的“该出手时就出手啊”那个最佳的发言时机。
十六年的现代教育留给了我显而易见的思维烙印,老师说,要想让自己的论点显得有说服力,不但要分析论证,更要举例子、还要引用名人名言才行。
眼见着辩论已经进入了高潮,双方正争得不可开交,我猛地左手叉腰光着双脚站了起来——没办法,谁让我太矮,不够吸引眼球呢——激昂的背诵着鲁迅先生的名言:“人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我一边背诵,还一边挥手向右上方斜指用以增加气势,满意地看着爹娘哥哥还有布鲁斯先生惊诧莫名的脸部表情。
停了一下,成功地使他们都转过脸来等着我继续发表演说。做焦点的感觉就是好呀,嘿嘿,自然喽,添油加醋也是不能忘的,修辞里面管这个叫做夸张的写作手法:“我,梓芝亚独一无二的伊莲娜公主,怎么能因为仅仅是在阳光下站久了而晕倒就从此放弃了骑马的乐趣?正如布鲁斯先生所说,症结的关键在于在阳光下久站,而不在于骑马。若是为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我是不是不只要放弃骑马,也要放弃所有的户外活动呢?”
比喻,比喻,再加个比喻,就不信侃不晕你们:“嗯,就好比有人因为贪嘴而撑死,难道旁人就要从此放弃享受美食了么?这是多么荒唐的论调!”
出于加强语气的需要,下一段不能开始的太快。我趁机环视四周:折服的目光,来吧,都来吧!一回眸却只看见二哥在不远处似笑非笑的那幅臭德行。靠!成心的,绝对是成心的,想打击我?哼!你还差了点儿。举例子,给我上!
“娘亲,我的母后,在年幼的时候,也是三岁学琴。手指也曾起了茧、磨了皮,又可曾放弃过?”
排比也一起啦:“若是彼时知难而退,何来十年后滟潋公主一曲动皇城的神话;何来十三年后爹出访晴国的满目惊艳;何来十五年后那场轰动五国的跨海联姻;又何来二十九年后的我?同样的,学什么能不苦呢,怕苦者,终将一事无成!”颇为自得呀颇为自得,可那木头怎么还是那幅臭德行……
不管了,见好就收,现在得总结陈词画龙点睛首尾呼应了:“所以无论是作为梓芝亚的公主、还是作为爹的女儿、娘的女儿、哥哥们的妹妹,伊莲娜我都决不会被困难吓倒,因为真的猛士,纵然一路披荆斩棘,也将更奋然而前行!有诗为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呐。”
静。
安静。
很安静。
非常安静。
我志得意满的表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僵在了脸上。晕,有没有搞错啊,这么精彩的演说,多少总该有点儿当年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的风采吧,都没有人鼓掌叫好。受伤,我很受伤……
正当我悲哀的几欲唱出“你们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的时候,二哥说话了:“什么是红军?我们皇家军着蓝甲,也被称为蓝军。”
我惊,红军,我居然说了红军?!什么叫做言多语失,今儿个我总算是知道了。我明白现在可不是慌的时候,不然刚才的努力就全都白费了。
以为我会为这么个小纰漏就乱了方寸?那只能说你们实在是太不了解我了,咱们可是出了名儿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啊——诡辩人才是也。
“这个就是另外一件事了。爹要是答应了我以后还可以学骑马,我就告诉您红军是怎么回事。”抬眼,调皮的笑着,歪头:“如何?”
他看着我,不流露出一丝表情。
“呵,公主果然聪慧。这宫里宫外的绅士小姐我看得多了,倒还从没见过这么有趣的孩子。”布鲁斯先生虽已年过五十,眉目间的优雅却仿佛随着岁月被渲染得更加慈爱了。他是个好丈夫,也是个好父亲。也许是因为我的平民灵魂,我喜欢他胜过这宫内的任何贵族。还有他的大女儿,同是15岁的朱蒂,也常常被带进宫来陪我们玩儿;依我看,大哥是喜欢她的。
我冲布鲁斯先生笑笑,再转过头,甜甜地叫了声“爹”,在沙发上助跑了两步后就一跃而起直往他怀中扑去。
他如往昔般的一把接住我,看着我的眼睛,低笑着说了句:“果然是只小妖精。”
我娇笑着,知道他这就是同意了,蹭蹭他的脸,就把头埋进了他脖子里,再也不肯出来——帅哥的便宜。不占的是傻子。
叹口气,我打开衣柜,重新翻了件嫩绿色的晚礼服套上,再回到镜前,荷叶领、荷叶边、掐腰、散摆,双层薄纱的裙裾长及脚踝。果然,最配我眼睛的,始终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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