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的破烂成精了

作者:林家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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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审阴


      这是辛云第一次见到古代升堂。她对升堂的印象还停留在《包青天》这类的电视剧中。一般都是黑脸包公端坐在公案之后,头顶着“明镜高悬”的匾额,一群衙役分列两班,随后惊堂木一拍:“升堂——威武——”。她小时候还经常拿着扫帚学衙役“威武”地叫。

      但实际上,公案之后的李仁,体态倒是可以和包公媲美,威严肃穆却一丝也无。从辛云的角度看过去,甚至能看到他的脚还在哆嗦。其他衙役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师爷拿笔的手都还在抖,接连写坏了好几张纸。

      之前死死咬定凶手就是梅霜照的徐掌柜更是抖个不停,看到卢松的鬼魂飘出来时,吓得直接晕倒在地,搞得公堂之上一片混乱。

      辛云捂嘴偷笑起来:“你说这县太爷又没有包拯的气魄,还非要学人家,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一片混乱中,卢松已经凝聚成人形,恢复了生前的模样。只见他眉目如画,清朗俊秀,好一个翩翩公子。辛云忍不住叹道:“这么好看的人,可惜了。”

      萧白看了她一眼,微微挑眉,不置可否。

      “肃静!”李仁接连猛拍惊堂木,吓得众人连忙闭了嘴。公堂终于肃静下来。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故作镇定地道:“恶鬼卢松,今有人指认你残忍杀害龙祥客栈数十人,你可认罪?”

      “草民认罪。”卢松幽幽地说道,眉目里满是哀愁之色。

      李仁没有想到卢松这么快就认了罪,愣了一会才接着道:“你与他几人有何冤仇,且速速招来!”

      卢松突然扬天大笑道:“呵,有何冤,有何愁!”

      这笑声如此突兀,却又说不出的凄楚悲凉。众人面面相觑,窃窃私语起来。

      “肃静!”惊堂木啪啪地拍着。

      卢松凄冷地笑了一下:“大人,草民亦有冤仇欲报,却不知大人愿意听否。”

      “这……”李仁沉吟了会,才道,“你且细细说来。”

      —————————————————————————

      那还是前唐贞观年间,正是杏花时节。这一年,桂林的杏花开得极其灿烂。十里杏花灿若云霞,把酒赏花之人络绎不绝。

      那一年,卢松十六岁,恰是好游玩的年纪。听闻城南十里杏花已开,不带一个小厮,独自一人踏马便去。

      行至杏林深处,竟下起了蒙蒙细雨。卢松贪念花海美景,不愿离去。轻风细雨,美酒美景,竟然醉倒在杏林之中。醒来的时候,马儿和钱袋不翼而飞,独独剩了半壶酒。

      卢松正踌躇无奈之际,却听得“杏花杏花几月开?”也不知哪家的孩童唱着歌,声音清脆。和着这斜风细雨,十里杏林,倒是颇有些雅趣。

      他来了兴致,高声和道:“三月开,处露红妆燕归来。”

      歌声停了下来,只听见小儿说道:“郎君,前面有人跟咱和歌呢。”

      “想必也是个妙人,且去看看。”说话的人声音清朗圆润,干净得好似山涧清泉。

      未见其人,其声便已足够动人。卢松忍不住循声而去。

      若卢松当时知道这一眼,会使他几百年来念念不忘,倒不如不相识。

      但谁人能知晓身后之事呢?

      那时,卢松只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杏林中暗香浮动,他呆立在原处,任由杏花吹满了头,眼中只能看到那陌上的风流少年。杏花再美,在此人面前,也失了色。

      “这是哪家的郎君,竟搞得如此狼狈。”一旁的小儿嗤嗤地笑起来。

      卢松终于回过神来,整了整衣衫施礼道:“是卢某唐突了,还请郎君见谅。”

      “可是卢家六郎,卢松郎君?”那少年笑着问道,眉目如画,笑起来更加动人。

      卢松想不到此人竟是认识自己的,心中忍不住有些喜悦,却更加疑惑:“正是,却不知郎君是——”

      如此风华美姿之人,若是见过,他没理由会忘记。

      “于家七郎,于殊。弟仰望卢郎已久,今日得见,喜不自胜。”少年粲然笑道。

      如此,卢松便结识了于殊。

      于殊还是涉世未深的少年,说到激动之处,白玉般的脸便会浮起红霞。卢松只觉得他可爱得紧,再一交谈,知他好诗词歌赋,亦有独特见解。一时相见恨晚,直至黄昏之时,谈兴未歇。

      卢松的半壶酒早已喝完,无酒不成欢。且这春雨虽不成气候,但他的衣衫早已被雨水打湿,沾了泥土更显狼狈。

      于殊唯恐卢松着凉受寒,蹙着眉头,执意要把自己的衣衫脱下来予他穿上。

      卢松心头一暖,却也担心于殊受凉,两人竟为了一件衣服争执起来。

      还是一旁的小厮看不过去,提议道:“前方有一杏花村馆,有美酒可吃,还有火炉可烘干衣裳,何不前去歇息一晚?”

      于殊击掌笑道:“杏花村馆倒是个好去处。”他看了看卢松,蹙眉道:“只是步行,怕是要一个时辰。等到了村馆,卢郎的衣服已经湿透,若是感染风寒,可真是折煞我了。”

      “我既非女子,区区春雨,不成气候,这倒无妨。”卢松摆手笑道。

      于殊却执意道:“卢郎何不同我共骑一马?”

      “这可使不得,我衣衫尽湿,浑身是泥……”卢松连忙拒绝。

      “卢郎莫要推辞!”说着于殊竟直接拉他上马。卢松唯恐马受惊逃窜伤到于殊,只得答应于殊,与他同骑一马。

      于殊少年心性,骑得很快,将小厮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两人放声大笑,杏花春雨,策马而驰,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待到了杏花村馆,天已经黑了。两人下马,携手进屋。此馆虽小,但胜在精致,尤其是里面的杏花酒,别有一番风味。

      屋外细雨霏霏,沙沙的声音极其悦耳。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卢松褪了衣衫,放于火炉上烘烤。

      于殊笑道:“于郎醅酒赠卢郎,不知卢郎烘衣是为何?”

      水汽氤氲,满屋都是杏花酒的香气。于殊的脸在其中,更显唇红齿白。卢松不觉心动,起了耍弄他的心思。

      他拿起衣服,微微一笑道:“我亦赠衣予于郎。”

      卢松本是打趣,谁知于殊竟将那沾了污泥的衣服拿了过去。他冲卢松笑笑,竟然伸手去解自己的衣衫。

      “你这是做甚么?”卢松心头一惊。

      于殊凑过来,一时间,两人的距离如此之近。卢松甚至能闻到于殊口中淡淡的杏花酒气,令人微醺。他向来很少与人如此亲近,平时若有人挨他如此之近,恐怕他早已浑身不适,拳脚相向了。

      但是现在,于殊离他如此之近。卢松甚至能看到他根根分明的睫毛,蝶翼似的颤动着。他却并没有丝毫不适,就是心跳得厉害。

      卢松伸手去推于殊,竟没有推动,于殊反而捉住了他的手。

      于殊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卢松,干净的眸子里都是他的身影。

      “你……”一出声,卢松方才觉得自己的嗓音有些暗哑。

      于殊突然放开卢松的手,轻轻地笑起来:“卢郎,你脸红了。”

      卢松也笑起来:“你亦——”

      一吻封喉。万籁俱寂,只有彼此的呼吸交织,空气里弥漫着杏花酒的香气,是醇厚的醉意。

      杏花村馆一别,两人虽未多言,彼此也心照不宣。卢松若探得何处有好山好水,定然邀于殊同游,于殊亦是如此。

      倏然四年已过,两人情意越浓,早已燕饮盟誓,私定终身。卢松已到及冠之年,家中为他定下了一门亲事。卢松本想借故推脱婚事,不料他的阿娘竟以死相逼骗他回府。

      “家门不幸,其罪可诛!”

      阿耶的话回响在耳畔。卢松跪在卢家祠堂,低垂着头。阿耶命令他看着列祖列宗的牌位,好好地反省自己。可他想不透他和于殊相爱怎么就变成了“其罪可诛”。

      难道只能如这冷冰冰的牌位般,仅仅为了传宗接代的爱才不是罪孽?

      他在祠堂跪了三天三夜,阿耶亦与他僵持了三天三夜。他还是妥协了,答应成亲。

      新娘是当地有名的大家嫡女,卢家讲究排场。大婚当日,迎亲的队伍排满了十里杏林。

      杏花花期刚过,正是杏花衰败的季节。风一吹,白色的花瓣便铺满了整片林地。卢松穿着红色的婚服,骑着高头大马,再次路过十里杏林。

      白的花,红的衣,处处似乎透露着不详。

      他想起于殊拉他上马,策马而驰。那时杏花还未转白,粉红如霞,少年的笑声爽朗,震得花枝乱颤。

      迎亲的人都喜气洋洋,唯有新郎,满脸的泪痕,身上落满了白色的杏花。

      这十里杏林,竟如此漫长。

      “杏花杏花几月开?”清朗的歌声突然响起,卢松的心燃烧起来,剧烈地跳动起来。

      那是骑马的绿衣少年,眉目如画,风姿入骨。

      “三月开。”卢松大声地唱道,策马奔向于殊,身后踏起杏花四溅。

      甚么家门不幸,甚么其罪可诛!

      他只知眼前的绿衣少年,抵过万千繁花。

      于殊停下来,转身看向他。

      红衣新郎与绿衣少年相视一笑,轻声唱道:“处露红妆燕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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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嗯,贴一个故事:
    雍正间,桂林蔡秀才,年少美风姿。春日戏场观戏,觉旁有摩其臀者,大怒,将骂而殴之。回面,则其人亦少年,貌更美于己,意乃释然,转以手摸其阴。其人喜出望外,重整衣冠向前揖道姓名,亦桂林富家子,读书而未入泮者也。两人遂携手行赴杏花村馆,燕饮盟誓。此后出必同车,坐必同席,彼此熏香剃面,小袖窄襟,不知乌之雌雄也。城中恶棍王秃儿伺于无人之处,将□□焉。二人不可,遂杀之,横尸城角之阴。两家父母报官相验。捕役见秃儿衣上有血,擒而讯之,吐情伏法。两少年者平时恂恂,文理通顺,邑人怜之,为立庙,每祀必供杏花一枝,号“双花庙”。偶有祈祷,无不立应,因之香火颇盛。数年后,邑令刘大胡子过其地,问双花庙原委,得其详,怒曰:“此淫祠也,两恶少年,何祀之为?”命里保毁之。是夜,刘梦见两人一捽其胡,一唾其面,骂曰:“汝何由知我为恶少年乎?汝父母官,非吾奴婢,能知我二人枕被间事乎?当日三国时,周瑜、孙策俱以美少年交好同寝宿,彼盖世英雄,汝亦以为恶少年乎?汝作令以来,某事受枉法赃若干,某年枉杀周贡生某,汝独非恶人!而谓我恶乎?吾本欲立索汝命,因王法将加,死期已近,姑且饶汝!”袖中出一棍,长三尺许,系刘辫发上曰:“汝他日自知。”刘惊醒,与家人言,将复建庙祀之,而赧于发言。未几,以赃事被参,竟伏绞罪,方知一棍之征。
    —————《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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