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总裁是辣么温柔

作者:北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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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顿



      余散成将那盒子递给他,“送你的。”

      “这是什么?”江如练疑惑地看他。

      “就是一块玉佩,我看着好看,就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喜欢。”

      余散成瞪他,“你还没有打开看呢!”

      江如练将盒子放在包里,“我相信你。”

      余散成心情很好地回到了帝都,穿过小巷,巷口的老爷子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见余散成,脸上挂上和蔼的笑,笑眯眯地看着他,“小余,回来了。”

      余散成心中微动,突然觉得现世美好,一股热流流淌在心田,他笑着把手上的水果、花茶递给老爷子,“你尝尝今年的花茶。”

      老爷子点头,转身拿出一小盆多肉,这多肉长得极好,叶肉都快撑成一个圆球了,胖嘟嘟地惹人喜欢,“知道你喜欢,特意给你留了最大的一个。”

      “好!”

      余散成拿着多肉,慢悠悠地走回出租房,越走到出租房,脚步越快,抬眼看一切依旧,不太明亮的房间昏昏沉沉。还没有走进,迎面便出来个人。

      眼前一亮,余散成笑着说道,“王哥!”

      王以歌穿着老式的白背心,露出暗黑的手臂,他脸色带着显而易见的疲倦,脚下一双拖鞋,手里拿着摇摇晃晃地一袋花生米,看见余散成,脸上露出笑容,“小余,回来了。”

      他的长相是典型的东北大汉,粗犷又豪迈,骨架高大但是又很瘦,撑不出强壮的身形。当他笑时,眼睛会微微眯着,但是他眼睛大,这样看起来失了圆润的弧度,而带上一点温柔的意味,余散成最喜欢他的笑,尤其是对着他一个人的笑。

      “回来了,你去哪?”余散成眼睛慢慢扫过他的脸。

      王以歌抬手将他手里的植株放到了出租房的桌上,一边把手里的花生米塞到了余散成的手里,嘴里说道,“吃饭啊!走,咱哥俩正好出去好好吃一顿。”

      余散成没法拒绝,皱眉问道,“你又没有吃早饭?”

      王以歌不以为意地笑笑,“昨天吃了的。”

      两人在这里住了几年,对着这一带都很熟,哪家好吃、什么东西好吃都是门儿清,王以歌带着余散成走到了一家没有店名的店里,狭小的店铺,木制板凳整整齐齐地摆着,这家生意很是最棒的,味道好,分量足。老板娘兼厨师都是一个姓肖的外省女人,充当墩子,收钱的是她的儿子。

      时间尚早,在店里坐着的人不多,王以歌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临窗是另一条死胡同,斑驳陆离的阳光照着泛青的杂草在上面显得不真实。

      王以歌点了不少菜,大大小小盘子摞了一桌子。

      “我们两个怎么吃得了这么多?”

      王以歌已经率先拿起筷子,夹了肉片放在碗里,“趁你王哥有钱,赶紧请你吃顿好的。”

      余散成一怔,连忙看他,见他八风不动,面容苍白又诡异地平缓。余散成一顿,“怎么了?”

      “呵呵,”王以歌干笑一声,张嘴吞下了一块辣子鸡,“还能怎么样?酒吧老板有个亲戚表弟,说要来唱歌,马上就把我炒了。”

      “那就换一家得了,整个帝都只有他一家酒吧?”余散成见他大口大口地吃辣,心里顿了顿,劝道,“你别吃那么多辣,对嗓子不好。”

      王以歌最喜欢川辣,为了嗓子不得不时刻压制,今天却好像没了束缚,一口一口吃着,嘴唇已经辣得红了,“没什么的,最近不唱歌了。”

      听到王以歌这话,余散成才真正明白了这件事的重要性,原来也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过以前王以歌都是乐呵着脸,转头就去找新东家,没有半点消沉。

      王以歌看着余散成,眼睛里面有明显的迷茫,“小余,你说我在帝都这么拼了命地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余散成没办法回答王以歌这个问题,虽然他知道王以歌有当歌手的梦想,“以后生活会幸福的!”不止一次挂在他嘴上,好像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你太想得到,反而却一直都没有得到,经过漫长的等待,怀疑,终有一天,你会对它弃之如敝屐。

      王以歌已经不年轻了,今年前不久满了三十,余散成在他疲倦的眼睛旁,看到了一丝丝细纹,它们是那么细小,但是却没办法忽视。

      王以歌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哐”地一声在桌子上磕了一下开了瓶盖,他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再给余散成倒了一杯,“在我老家啊,三十岁的,孩子都有上小学的了。”王以歌一口喝完杯中啤酒,默默无语。

      余散成喝了一口,啤酒独特的口感带来了涩涩的苦味,“王哥,你还唱歌吗?”

      王以歌手上筷子一顿,笑着说道,“唱啊,怎么不唱?”

      余散成一怔,抬头极认真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曾经听过王以歌唱歌的,是在四年以前,他那时初到帝都,举目无亲。王以歌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人生导师,鼓励他努力打拼,“以后一定会幸福!”,他的脸上总是充满了笑容,手里拿着吉他,随手一拨,坐在一个角落就开始唱歌,他最爱唱得就是《蓝莲花》。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余散成哼着调子,在听了很多遍之后,这首歌好像已经印在骨骼深处。

      “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后面一句被王以歌接上了,他的声音带着沧桑之意,比以前唱得更好了,唱完之后,他眨了眨眼睛,“我很久没有唱这首歌了,怎么你突然想起唱了?”

      余散成摇头,“不知道。”

      这段饭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在两个小时之后,王以歌喝得酩酊大醉,安安静静地趴在桌子上,余散成扶着他回去,把他放在床上。

      余散成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心里骤然升起奇怪的感觉,好像是迷雾破开,以前迷惑的,现在一一顿消。

      “王哥,我可以打你电话吗?”

      王以歌昏昏沉沉地睁开眼睛,看见余散成的脸,“打吧,现在没工作了,跟你聊会天,打扰不了什么事。”

      “嗯。”

      王以歌嘴里嘟嘟哝哝,好像是在笑,“你小子就这么黏我,这么大了还喜欢黏着人。”

      傍晚,回到横店,已经余霞落满天了,余散成回去一趟,再来剧组的时候,手里提着很多水果,招呼剧组的人自己拿,余散成手里拿着一盒草莓来到了庞导身边,“庞导,吃草莓。”

      草莓酸酸甜甜的味道最能释放一身的疲倦,庞南一口几个,笑呵呵地指了指面前的屏幕,“小余啊,你看这一段。”

      余散成一看,这场戏是丁鹏和易悦两人的对手戏,丁鹏饰演的正派大侠被一个混混偷了钱,他不找反而阻止易悦去的一场戏。

      两人站在街上,易悦显然不高兴,前面小偷的身影已经被人群淹没,丁鹏拉着她的衣袖,摇摇头,方前镜头是一个远景,这时视线调转回来,拍丁鹏和易悦两人,角度恰好停在了他们左边。

      丁鹏绸白的布鞋一闪而过,他往后面轻轻地退后了半步,动作极小,很不容易被察觉,因为余散成看得很认真,留心到了这个小动作,心里略微疑惑,见庞南没有说什么,继续看了整场戏。

      看完之后,庞南看他,“看出什么来没有?”

      余散成没看出什么,笑嘻嘻地说道,“悦姐和丁哥站在一起正配。”

      庞南又抓了几颗草莓囫囵吞枣地吃下,闻言拍了拍他的头,“谁叫你说这个,整天嬉皮笑脸的!”

      余散成长着一张好看的脸,平时笑着让人心生好感,再加上他脾气温和,对着谁都没有脾气,反而隔三差五地请剧组的人吃东西,虽然都是一些小东西,但是久而久之,余散成在《镜中花》这个剧组成了吉祥物。

      庞南将视频卡到了丁鹏往后退的画面,“你说他为什么要后退?”

      “不知道。”余散成一板一眼地回答,的确,剧本上不可能连这种不易察觉的小动作都写,而丁鹏是个老演员了,也绝不可能无的放矢。

      庞南对着余散成这种老实的态度很喜欢,一就是一,不懂就是不懂,总好过那些不懂装懂,硬要东扯西扯一大堆屁话的人好得多。

      “这场戏是一个长镜头和近镜头配合之下完成的,两台摄像机都在运转,而近镜头在两人的左边,一不小心丁鹏就会遮住易悦,这样当然不行,所以丁鹏才会后退一步。”

      这个答案一解释清楚,听起来是那么浅显易懂,遮住了镜头还拍什么戏?但是仔细想来,却没有那么简单,一个演员要时时刻刻眼观六路,一边要演戏,一边要注意镜头,一心不能二用,要做到丁鹏这样不动声,的确很厉害。

      庞南看余散成表情就知道他懂了,严肃地说道,“丁鹏从来没有把视线投向摄像机,为什么他知道要后退?”

      庞南当然知道余散成不懂,慢腾腾地迎着余散成好奇的眼神说道,“这就是一个老演员,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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