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是过客

作者:青城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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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煜芝


      2个月的学徒期很快就过去了。江幸如愿以偿地留了下来,并交了100个铜钱,住进了单间小屋里。和她同一批的12个人,也有一部分是住的单间,当然有一部分人因为经济原因,是住的四人间。

      不过学医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好学的。像江幸她们这种刚招收的学徒,每天还要干跑堂的活。剩下的时间要先记住一些基础的草药。不过有一点比较好的是,每天药堂的坐堂大夫,都会花一个时辰来讲解一些基本药理。她们事情干完了,也可以守着坐堂大夫,看他们处理药材或者是给人诊脉。所以她们都是很积极的想要把事情干完,想着能多跟着坐堂大夫,多学到一点的。

      像是比她们多学了几年的弟子,就能够炮制一些药材,或者出去管理药田,学了4年以上的,就可以试着给人诊脉,处理一些简单的症状了。不过最后还是要经过坐堂大夫的把关。

      总的来说,五和堂的管理机制还是很清楚的。
      就是工钱很低,头三年,每个月只有30个铜钱,后两年,每个月100个铜板。堪堪够吃饭。幸好江幸暂时不指望靠着这个赚钱。

      对于穷人家的孩子,也是能过的。五和堂有专门的煮饭孙婆子。每个月堂里给她100个铜板的工钱。她就帮一大伙人做饭。如果谁要在大锅里吃饭,就跟她打声招呼,每个月交一定粗粮,就能去端饭了。虽然很少有白米饭,但是管饱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五和堂还是很人道的。基本一个8岁的孩子,只要进来了,就能吃饱,还能学到医术,所以大家才抢着要进来。

      不过江幸还是觉得每天吃粗粮很痛苦。所幸她自己一个人住一间屋子。偶尔可以給孙婆子2个铜钱,让她帮忙煮点别的。自己端到屋里慢慢吃。不过孙婆子手艺也就是能煮熟的样子,吃久了,江幸也觉得很痛苦。所以她偶尔也跑去厨房,给她2个铜板,自己煮着吃。这样自己的手艺慢慢是练出来了。

      日子就在江幸每天跑里跑外和记草药中过去了。

      江幸现在是每个月领100个铜板的弟子了。跑腿的事,基本上被后面又收的学徒给接过去了。现在江幸偶尔会跟着坐堂大夫上山去挖药材,或者是自己处理药材了。江幸感觉自己已经把常见的草药和他们和药性、用处记得差不多了。

      她每天晚上睡到床上,都会意识进入空间,用电脑打下自己今天所学的知识。如果有记不住的,就马上去翻书,或者是问同一批的其他人。幸好笔记本电脑是太阳能的,放在空间里,也能充电。就是不知道空间里的太阳光是哪来的。不过江幸也只是想想,没有非要弄明白。空间总是不会害自己的。

      这三年,除了学医上的收获,江幸又交了新的朋友。那就是和她一起进入五和堂做学徒的弟子,叫陈煜芝。

      陈煜芝是一个真正的医学天才。

      想当初,她爷爷是个村里的老兽医。陈煜芝从小跟着老头子满村子乱跑,去帮村里的牲口看病,接生什么的。到后来,她9岁的时候,已经可以通过望闻问切,直接判断那些牲口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很少出差错,比他爷爷那个半吊子兽医还要准。

      老头子当时就喜极而泣,抱着陈煜芝嚎啕大亏。觉得兽神显灵啊,祖宗保佑我老陈家终于要出一个神医了啊。

      于是就把陈煜芝送来学习医术。
      送来学习医术。
      学习医术。
      医术。
      术。
      .....
      所以逻辑呢?江幸特别好奇古代人民的逻辑。你孙女特别擅长医治牲口,所以你把她送到给人类看病的医馆是想干什么?

      所幸误打误撞,陈煜芝在医治人类这方面也特别有天分。

      她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能够很快找到患者的病因。而且对于错综复杂的医理,仿佛是喝水吃饭似的,理所当然的分得很清楚,并且能够快速记住所有有关医学的知识,只要是她看过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又仿佛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能过目不忘。

      每每江幸被错综复杂的药材药性弄得死去活来,好不容易记住了他们的形状,却又因为几种一起使用的变化状态而抓耳挠腮,用量不同,用的时间不同,用的顺序不同,药材的年份不同,搭配的药材不同,病情的轻重缓急不同,患者的身体体质不同,这些情况都会千变万化,让江幸大脑彻底死机,恨不能多长几个脑子。

      而对于陈煜芝来说,这些都不算事。做起这些来仿佛喝水一般容易。

      当江幸还在痛苦地分辨药材,学习药理时,她已经跟在坐堂大夫身后开始实践,帮一些小动物治病。
      当江幸要开始实践开药方时,她已经在把这些基础都学会了。可以试着资料一些简单的病症了。
      当江幸能够治疗一些普通伤寒感冒时,她已经把常见病症学了个透彻,开始研究怎么控制剂量,更好的达到效果了。

      虽然五和堂的弟子大多心性纯良,以务实为主,没有出现因为嫉妒而栽赃陷害的情况。但是随着她医学天赋的渐渐显露,陈煜芝周围再也没有除了江幸以外的其他朋友了。(废话,谁要和这么变态的人做朋友,每天和她待在一起,不得怀疑人生,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啊。)

      江幸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她毕竟是多活了一辈子的人了。能够承认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毕竟天才是真正存在的。也能正确认识自己,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还能保持初心,不会被打击得一蹶不振,丧失斗志。
      还有一句话说的好,上帝为你开了一扇窗,他总会关掉你其他的门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和牲口待的比较多,陈煜芝有一个怪癖。那就是她喜欢和动物待在一起。而且对动物和人的认知有点混乱。可能在她的心中,人和动物是一个地位的。不想普通人,会有人肯定比畜生珍贵的概念。

      江幸对天才还是挺崇拜的,觉得他们是人类的宝贵资源。再加上江幸因为有电脑的帮助,而且多活了一辈子,见多识广,学习起来更容易一点,和陈煜芝慢慢地会有交流。到最后,因为对医学的探索精神,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在五和堂的后两年,就在陈煜芝的孜孜不倦的专研和江幸的奋起直追,刻苦学习中过去了。

      江幸20岁时,她已经在五和堂学习了5年,学到了基本的行医知识。又在五和堂总堂,跟着坐堂大夫一起开药方,已经能治病救人了。算是学得一技之长了。
      而且她后来上山采草药,还趁没人时移植了一些往空间里去了,花了很多精力总算栽活了,成功丰富了库存。江幸觉得自己心满意足了。
      而陈煜芝,已经能单独出诊,积累行医经验。后来偶有攻克急症,成功治好了一些疑难杂症,医术已经广为附近百姓认可了。要知道13岁的小大夫,要被人们认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人们总是觉得白发苍苍的老大夫,更加有行医经验,所以不太相信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江幸觉得以她对医学的热爱和刻苦专研的精神,陈煜芝以后会是一个名留青史的女神医了。江幸觉得自己很幸运,可以来到这样一个朝代,见到这个时代的女子能够做自己热爱的事,发挥自己的作业,并且为人类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而不是去一个女子地位低下,只能相夫教子的时空。

      最近五和堂正在分配到两个分堂,去做义诊的大夫。

      五和堂的分堂,一个离玥朝的国都,大玥城不远,就在大玥城100公里处的小玥城。做马车2天时间特别足。另外一个分堂,是在一个临近海边的郡州,越洋郡的郡城——越洋城里。越洋城离大玥城有5,6百公里,古代交通不便,走陆路大概要10天,就算走水路,从河运过,也要7天。

      所以家住大玥城的弟子,都不是很想要去越洋城的分堂。毕竟离家太远,而且义诊要2年。不想背景离乡,离开家人太远。

      不过这对江幸和陈煜芝来说,不算什么。江幸是因为孤身一人,在哪待都没有关系,只要环境不要太恶劣,治安不要太差。对陈煜芝来说,她只关心自己能不能继续专研医术,别的都无所谓,如果能够把她的好朋友,那头驴带上,那就更好了。

      那头驴是被陈煜芝救下的,当初因为摔断了腿,差点被剁了吃肉,结果被陈煜芝大神医又接回去了。
      江幸是在学医很久以后,才知道在很早的时候,古人们就已经尝试着把断掉的肢体接回去了。不过是几乎没有成功的,大多都失败了。但是医术上都是有记录下来的。

      陈煜芝看了以后,就很感兴趣,花费了很多精力在这上面。为此不惜满山地乱窜,就是为了找到有肢体断了的动物,想要接回去。那头驴,是他第一次成功接回去的。之前的都失败了。

      江幸对此那是万分敬佩啊,这才是真正的醉心医学啊。

      因为她们两个不在乎距离,所以就被分配到了越洋城区做义诊。拿着五和堂写好的记名簿,江幸拜别了五和堂的同门和自己的同伴李凝,就与陈煜芝小神医一起坐上了去越洋城的船。

      嗯,女主还是那个人生赢家的样子。
      在之前的几年,偶尔会来看看江幸,顺便与她交流一下人生经历。她们现在正应了那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只要知道自己的同伴过得很好,便也就放心了。

      越洋城临近海边,民风更加开放,与他国贸易更加频繁。繁华度不下于大玥城。而且因为靠海,气候湿润。江幸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等到2年义诊过去,江幸留在了越洋城,在五和堂的分堂成为了一个坐堂大夫。陈煜芝也很喜欢越洋城,在回家探亲之后,又回到了越洋城。要问她为什么喜欢,嗯,能说是因为越洋城的人多以捕鱼为生,崇尚武力,所以断胳膊断腿的人很多,方便她继续做接肢的研究吗?学霸的思路果然很迷人。

      又是7年过去,江幸已经来到这个世界14年了。

      嗯,她现在芳龄29,在普遍成婚早的玥朝,已经是奶奶辈的人了。而已经达成小有名气经验值的陈煜芝,也已经22岁了。但是她们两个都是单身狗,目测还要继续单身下去。为玥朝的税收做一辈子的贡献了。

      江幸是因为嫌弃女子结婚后没有单身自由,再说也没有遇到与自己相契合的。而陈煜芝则是因为沉迷于医学无法自拔,立志要做接肢的第一人。恨不能嫁给那些医书。

      江幸觉得这样也好,她们两个可以一直做邻居,两个单身狗也算有个照应了。

      看来自己这辈子只有被李凝秀恩爱的分了。虽然她自己并不自知,这简直就是秀恩爱的最高境界。

      对的,李凝今年年初来信,告诉自己谢欢瑜和他爹一样,以17岁之龄高中探花,已经成为一段佳话了。
      正想着李凝,却又收到她的一封用私人信鸽传的信。

      江幸做好了又要被秀恩爱的准备,结果拆开信后看了几行,神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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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太晚了,明天改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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