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杏尚书出墙来

作者: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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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情


      “齐琳,齐琳,在后院磨蹭什么呢,快来招待客人。”掌柜的一手拎着茶水,一手托着菜肴,络腮胡子沾着面粉。
      “来了,来了。”我跳过门槛,蹿到掌柜的面前,接过托盘。
      靠窗的三桌坐满了包着头巾的汉子,衣着朴素,大都挂着个补丁,相貌也是普通,但气势不凡,一群人沉默地坐着,鸦雀无声。
      “掌柜的,他们是”我瞧着这些可疑分子,小声询问掌柜的。
      “从新安郡来的,徽州地少留不住人,都往外跑,应天府卖文房四宝的几乎都是那边人。”掌柜的唏嘘道。
      徽商啊,我一盘盘摆上菜,历史上的三大商帮我可是有所耳闻的。
      三桌壮汉,上的菜饭却少得可怜。座上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看着席卷一空连汤水都被沾着吃了的盘子,吸了吸鼻子,眨巴眨巴眼睛,将委屈憋了回去。
      掌柜的瞟了一眼,拍了拍我,推过来一盘子白面馒头。
      我了然,将馒头放到小男孩面前:“掌柜的送你的,吃吧。”
      小男孩眼睛一亮,伸出手又缩了缩,抬头看一眼大人。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谢掌柜的好意,这馈赠的东西在下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
      倒是个有骨气的,我笑笑,拿起一个馒头塞到小男孩手里:“掌柜的说了,以后同在一地为商,难免互相帮衬,今日给孩子几个馒头算不得馈赠。”
      中年男子看看男孩,叹口气,把馒头装进行囊,起身拱手道谢。小男孩咬着馒头,从我身边走过时怯生生挤出一个谢谢。
      掌柜的目送着一行人远去,神色黯然,回过味来,垂头去擦拭桌上几个瓷瓶。
      小宋十岁的时候便随兄长远离他乡来此地求学,知道些掌柜的旧事,平日里偶尔也跟我提到一些。
      掌柜的先前是个武夫,风光时曾在王府任过职,年轻气盛,与王府家的侍女日久生情,一同私奔到此地,开了家客栈谋生。后来侍女难产,保了孩子撒手人间,那孩子生不足月,疾病缠身,不足四岁竟也魂归西天,掌柜的自此混沌度日,饮酒消愁。一日,掌柜的拿着酒壶晃悠到南湖边上,一个失足险些落入水中,被路过的曹先生所救。曹先生正在书院建学舍,听闻掌柜的酸辛,将送饭的差事分一部分给他,又悉心开导了一番,掌柜的这才打起精神重新开张,经营至今。眼前看到这小男孩,怕是思及往事,难免心酸。
      心底旧伤唯有靠时间抹平,我也不语,默默收拾桌子椅子。
      窗边闪过一人影,瞧着眼熟,还未细看,那人影主动退了回来,绛紫色衣袍在阳光下雅致贵气。
      “齐琳?”曹公子嘴巴张得极大,半天发出一声。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认命的放下抹布,作揖:“曹公子。”
      曹公子垂头丧气地走了进来,往正中桌子上一坐,浓眉衔愁,桃花眼我见犹怜。
      掌柜的瞧着这贵公子,偏头问我:“你朋友?”
      “嗯”我从嗓子里憋出一声,咧嘴嘿嘿一笑,“掌柜的,好酒好菜拼上一桌,这小子付得起钱。”
      “这是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有什么心事,不介意的,说出来也好受些。”我斟上一壶酒,瞧他脸色。
      曹公子举杯,一口饮尽,酒水催人愁,那眉宇间的幽怨伴着酒水渗出来,连饮三杯,方才长吐了一声“哎”。
      眼瞅着这架势是要不醉不归,我连忙把酒壶往旁侧推了推,拦住那举杯豪饮的手:“小酌怡情,醉饮伤身,曹公子你也悠着点,来,尝尝掌柜的手艺,这虚汁垂丝羊头可是店里的招牌菜。”
      曹公子撅着嘴,明显挑不起食欲,桃花眼水波粼粼,满是有苦说不出的悲情,打了两个酒嗝,有气无力地絮絮念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嗝,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哎,悲伤,悲伤”
      “小伙子这是情伤啊”掌柜的端菜过来,咂咂嘴,以过来人的语气说道,“这个年纪,正是为情所困的时候啊。”
      我抽抽嘴角,眼疾手快,一把搀住歪歪扭扭就要往柱子上抱的曹公子,摁着他坐下。
      “齐琳,你不知道”曹公子望着我,唉声叹气。
      你不说我自然不知道,我真诚地回望着他,暂时充当知心姐姐的角色。
      “我父亲传书唤我回东京,后日便要启程,这一别不知何日再见”曹公子咳嗽两下,接着说,“离别在即,我同秦姑娘表明了真心,不管她愿不愿意嫁于我为妻,我都心安情愿出重金将她赎出来,不想她,不想她直言对我无意,这也罢了,凉心的是她隔日转手便将我送的赎金给了一个赶考的穷书生,咳咳”
      我拍着曹公子后背,斟酌措辞:“这个感情的事吧,我虽不清楚,但也知道两厢情愿才是圆满,公子用情至深,却也拗不过天意,不如想开些,早些放下,也好早结良缘。”
      曹公子趴在桌子上,不再回音,掌柜的过来,有些怨气:“这就睡着了,酒量也太差了些,白搭了我上好的良酿。”
      我讨好地笑笑:“掌柜的,您看也不能让公子在桌子上睡着,还是把公子架起来送到客房去比较妥当。”
      掌柜的叹口气:“这样,我把这有钱人家的公子送到楼上,你赶紧拎着饭盒去送点心吧。”
      “小的遵命。”我把肩头搭的白布扯下来,拎起饭盒,一溜烟跑了出去。
      瓦市里几个男孩在玩蹴鞠,踢得有模有样,这一代的家长普遍认为踢球踢得好的娃同读书一样,都是有前途的。市井瓦巷都有踢球艺人,技术高的还能去官僚富甲家里表演,若是运气好,被王公贵族看上了眼,别说赏个一官半职,就是当个府里家丁,月钱也有个五百钱上下。
      今个不知是摊上什么运势,我这一停下来看,又瞄到一认识的人。心儿小丫头穿着一身不惹人注意的浅黄襦裙,低头避视左右,怀里不知抱着什么,匆匆走向偏僻的小巷。
      鬼鬼祟祟的,定是有猫腻。我踌躇了一下,终是好奇心居上,迈开步子,开始跟梢。
      七拐八拐,喧闹声渐渐被深巷吞没,明明只隔着几道墙,但走过来却好似进了另一番天地,凄零零的,底层百姓的沧桑百态一一收尽眼底。
      心儿在一间茅屋前停下,扣了扣木门,来开门的是位妇人,远看瞧不清相貌,只探出半个身子,侧身把心儿迎了进去。我蹲在墙角等了一会儿,不见人出来,便拎起食盒,准备打道回府,这一扭身,正撞上一硬物。
      “对不起,对不起”我习惯性的先道歉,待看清那硬物,惊得我出了一身冷汗。
      那硬物是把刀柄,还是把滴血利刀的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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