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微妙的相遇法证先锋三

作者:以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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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go的自白


      我,我叫余志鹏,英文名叫hugo,这个名字是jim帮我想的,他说我很聪明,hugo这个名会显得很智慧。

      我确实很聪明,小的时候我就知道,父母说这是他们唯一的骄傲,因为在其他方面他们觉得很恶心。

      从小我就不爱笑,很讨厌和幼儿园的同学玩一些很低智商的东西,有一次有一个女生缠着我要我跟她玩,我就说了一句你要是知道薛定谔的猫是什么理论我就跟你玩。

      后来,我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他们嫉妒我聪明,我的聪明是他们无法达到的。

      后来发生的事让我莫名其妙的转了幼儿园,我不想的,那个幼儿园里有我最喜欢的男老师,他会跟我讨论很深奥的问题,但是离开那天,父亲的拳头挥在他脸上,把他打趴在地,而他也被警察带走了。

      追究其原因的话,报纸上给他定了个罪名——幼儿园老师性侵儿童。

      那是我对这件事的第一次认知,没有感情没有痛苦,只是在医院呆了许久。

      医院的日子最难捱了,有时候我会在医院里穿梭看那些躺着完全没有生命活力的人,那是我第一次认知绝望这种感情。

      父母说我聪明,但我觉得很蠢,在智商上占着优势的我,却对情感感应的很缓慢,就算是现在我也并不懂得友情这种东西。

      在我的眼里,世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讨厌我的人,一种是爱人。

      当然,爱人是指的男性,我从小学开始就知道自己特别排斥女生,她们矫揉造作,总是会扭扭捏捏,一碰就哭,一哭就大吵大闹。我很讨厌却也很享受,我享受着折磨人时的快感,那种窃喜会不自觉地表露出来。我把下雨天挖来的一堆蚯蚓放在前座的书包里,我花了很久去挖的,就为了看她那惊恐失色的表情,说实在的,我很满足。有的同学说是我做的,老师也没有相信,老师说他们是嫉妒我成绩好。第一次我认知到快感。

      后来,我就更加接近男生,甚至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这下,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在我身边都躲的远远的。

      我不明白的,表达喜爱的方式不应该是对他做着下流的事吗,那时候我很想很想那个坐牢的老师,至少他比其他人直白一些。

      后来上了初中后,以前一起的同学把我的事到处宣扬,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学校的学生都知道了这件事。他们在背后说我变态,在表面也对我百般刁难。学校的那些混社会的也轮流找过我,先是言语恐吓勒索钱财,看我并不理他就开始拳打脚踢,嘴上说着最粗鄙的粗话。

      我咬着牙,忍受着三年的欺凌,我身上总是会有着各种各样的伤痕和淤青,父母初开始以为我混社会,各种劝阻,后来看我成绩依旧第一,也就再无多言。

      高中,那是我人生最黑暗也最温暖的三年。初进高中我也是不停地被欺负,每次都打到吐血,直到那天。

      那天我被叫上天台,他们让我跪下抓着我的头发就要用棒球棍挥下来。

      也不知道哪跑来的小子接住那一棒,还斥责他们说要把消息上报学校。那群人当然是不怕的,啐了一口之后就和那个人打了起来,结果竟然是那个人赢了。我看见他伸手扶我起来,脸上是心疼和愤怒。

      他说这件事他一定会说的,学生会不能不管这件事。

      他看我脸上的淤青,果断地把我送去了医务室,此间,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他叫做方世友jim,他说我很聪明,应该改个英文名叫hugo,我照做了。

      有了他的出现后,我的麻烦也少了不少,但我知道有人会在背后说着关于我们的流言,我也并不反感,反而还有些高兴。

      这一些,我以为方世友也是知道的。

      但是,有一天我看见他把那个散播流言的人打了一顿,眼神严肃地说着我们只是朋友关系。

      真是讽刺,在我的世界里没有朋友这种关系,而我喜欢的那个人却说是我朋友。

      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粘着他,他有些躲避,甚至接受了一个女生的表白。我不相信他会喜欢那个女生,纵使她是校花。

      于是,在那个女生约他出去之后,我把她绑了回来,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折磨着她,最后我看到jim很是关心那女人的行踪,没忍住我还是杀了她,把她的四肢活生生地切了下来,让她流血而尽死亡,再把尸体上所有的痕迹都去除掉,埋在了一个到现在都没人找到的地方。

      过了一段时间,所有人都淡忘了这件事,jim也是。jim开始跟我说申报加拿大大学的事情,我看得出他的眼里充满着期待与渴望。

      我不希望他走,至少不希望他离开我。就在最后的那段时间里,我想要跟jim表白,就算不成功我也要把jim绑在身边,婆婆曾经说过,吃下你爱的人的肉,他就会永远留在你身边。

      我准备好小刀就在去往寻找方世友的路上,他们找到了我。从他们的言语中,我知道了他们是那个女人的人,他们还没有找到她的尸首,但确定是我干的。他们把我关起来,殴打着,什么方法都用尽了,我一句话都没说。

      也不知道是谁听说了我喜欢男人的事情,后来屋子里多了几个男人。

      他们脱光我的衣服,无止尽地随意凌辱着我,我的身体早已麻木,精神也不会再有。

      最后,我还是逃了出来,放了一把火,把那些肮脏的事情烧毁掉,那我的记忆就会好过一点。

      我逃出来之后知道,方世友已经去了加拿大,我还是没能跟他说出那些埋藏了很久的话。

      我等待着他,等待着他回到我身边。学校我没有继续去了,我在家关门自学着他喜爱的心理学。

      我很聪明,父母和老师都会这么说我,连方世友也这么说,我很容易掌握了心理学的知识,但我对催眠情有独钟。

      我第一次尝试它是在酒吧对着一个女人,让她褪去清纯羞涩,变得放荡,我再次了解到她时,她染上了艾滋,也吸着毒。

      我觉得很神奇,就因为我小小得动了动手指,一个女人的人生彻底改变了。自此,我迷恋上了这种力量。

      我再一次做实验,是拿我的父母,就因为他们觉得我的恶心,就因为我说我喜欢男人他们毒打我的那个晚上。

      我动了动手指,他们打开了煤气,渐渐归于沉寂。

      后来我用着受害人的面孔博着人们的同情,我拿着父母之前的钱有了新的工作,因为我的聪明,我很受重用。

      后来,再一次去酒吧我看见了jim,不,应该说是酷似jim的人,我和他相谈甚欢,当晚就开了房确定了彼此的身体和身份。

      可我很快对他厌倦了,因为他不是真正的jim,他就算有着那张脸也没有那种感觉。我也并不打算放他走,他说他爱我,我就让他知道他爱的我是什么样的人。

      他开始经常呕吐,可能是因为我的行为让他难以接受,我很开心,他继续呕吐就快要不爱我,但我还是跟他求欢,他也不拒绝。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

      后来,我就遇见了方世友,在报纸上。他牵着一个女人的手,那个女人叫做周奕霏。

      我用一生都将恨透这个叫做周奕霏的女人。

      我给Michael钱,让他折磨周奕霏致死,他们都说Michael有钱办事很利索。

      但他看我的眼神有些犹豫,果然,最后周奕霏也没能死掉。

      Michael既然靠不住,那么也只有我能去让那个女人不安宁地死去。

      她,一定会安详躺在石碑里,尽管她的灵魂不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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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精分现场,看了这篇应该就能懂hugo的所有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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