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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约会
现在这是个什么情况?
身上囧的囧次方的衣服,未知的地点,还没有想好应对策略的人,而且只有我们两个……
鉴于这过于囧囧有神的事件,让我暂时用下上帝视角来进行描述,就是:在我看不见的地方,XX##%%……
好了,开始描述,今天是暑假的最后一天,本来我是准备家里赖最后一天,可是,我的计划被突如其来的打破了,根本没有睡醒的我被人莫名其妙的拉起来,半梦半醒套上衣服,送上车里,又在车上小睡了一觉,等车停下来的时候才醒,补眠已经基本完成,所以没有再睡过去,不过,实在是让人不得不爆发啊……
我一直以来在你心中就是这么个样子吗……
“须王环,你确定你不是在找死,啊嗯?”我笑,我继续笑,煞气杀气阴气鬼火怨念……我才不管它们属性会不会相冲,一鼓脑儿全部放了出来,我笑,我笑的灿烂,我笑的倾国倾城,我笑的祸国殃民,我真的没在开玩笑,并不是自恋说我自己很漂亮,而是我要采取暴力手段了,我笑成这个样子,就是为了让你有所觉悟,我已经决定要动用一切祸害你了,须王环!
“……”单细胞白痴摆出机器惊悚的表情,“大家,我们快逃吧!”
“原来她也有起床气啊?!”
“难道武道高手都有这种不正常的习惯吗?!”
白痴三人组先行逃跑。
“小绯,其实……”
“走吧,光邦。”
师傅犹犹豫豫流着冷汗想说什么,没说完就被崇前辈抱走了。
然后只剩下凤镜夜和我坐在这家迹部旗下百货公司的未知角落里。
人都走了,我也安静下来。
他低着头,有些零乱的流海儿落下来,并没有挡住眼睛,他应该还在睡觉,而且睡的很熟,脸上的表情很柔和,给人种懵懂的感觉,很孩子气,两只手自然放在身体两侧,搭在椅子上,整个后背靠在墙上,低着头,这样的姿势,睡久了脖子会疼的。
怎么办,把他叫醒还是给他换个姿势?
如果让他平躺也没有地方枕着,真的是叫醒他比较好吗?
忽然间会有点舍不得。
可以这样极近的看着他,他的脸,他的手,他的眼睛,他的头发,全部都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我甚至能数出他的一根根睫毛,现在还是不知道要怎么面对那双美丽的凤眼,很害怕那其中冷漠的光是射向我的,他眼中的不屑、嘲讽、轻蔑,如果这些都是对着我的话,也许我连眼泪都无法哭出来了。
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皮肤白皙,这双手总是握着笔或在键盘上飞速敲打着,这样静下来的时候还真是少见,真的很好看呐,我犹豫着要不要戳一下看看。
我慢慢把手移过去……
突然他的左手往左边移了一下,正是我在的位置。
我一个激灵马上恢复淑女的端庄坐姿,装做若无其事的看着来往的人。
我静静等着,死命盯着对面的人群,等了有一会儿,他仍然没发出什么声音,我才敢用眼角瞥一下。
还好,他还睡着,不过我已经吓出了一身冷汗。
所以,其实美人都是可远关而不可亵玩的,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看吧,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睡着的他,应该是最真实的他吧,退去一切算计、顾虑,毫不舍防,这样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心里就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很安心。
不过,过了一会儿,我就有点无聊了,这样的他虽然安详,可是一言不发死气沉沉的,而且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已经有很多人用看奇怪的目光看我了,真是不爽啊!
可是他如果真的很晚才睡,随便叫醒他也不好。
烦恼啊烦恼。
时间一长,我有开始忍不住想戳戳这里碰碰那里,真是的,前两天明明只要抬头望天就可以发呆今天却死活做不到了。
于是,为了压下邪恶的念头,我开始胡思乱想。
今天就是那一天吧,单细胞白痴把他从家里拖出来看什么展,又把他扔在路边,身无分文又没电话,他莫名其妙的遇见了小春,大发善心的帮了一个有钱老太太,其实帮的时候并不知道她的身份。
光是想想都会不爽啊,这种桥段明摆着就是男女主人公增进感情由误解到理解,真的好想掐死那个菜鸟①什么的作者!
在我又继续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之后,他终于醒了。
“醒了吗?”我浅淡的微笑。
“嗯。”他揉了揉眼睛,表情怪异的很。
我的笑脸僵住了,这一身打扮真是比囧的囧次方还要囧:粉色的凉托,上面还有个大大的蝴蝶结,不到膝盖的棕色超短裙,V字领的白色短袖紧身衬衫,还有大片大片的小颗水钻,最让我抓狂的是头发,先在后面把耳朵以上部分的头发束起来,然后在脑后弄了个奇怪的结,垂下的头发在和本来就散在下面的头发编成两条麻花辫搭在两边肩膀上,而且还在辫子里杂了两条粉红色的绸带,最最可恶的是,我解不开!
“详细的情形一会儿再和你说,你先帮我把头发弄开吧。”我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他也很识相的没笑。
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弄出来的,绸带杂在辫子里最后又饶进脑后的结里,不把那个结弄开辫子也拆不开,而那个结在我脑后,我完全看不到,尝试着解开结果是把我自己弄的很疼,所以一开始试了一下后马上就放弃了。
我能感觉到他的手在我的头发里绕来绕去,有点痒痒的,这样的感觉很好,把一切都交给他,完全不用担心任何事,过了一会,头发很成功的弄开了,全部披在肩上,真好,不用再顶着个鸟窝和两条尾巴了。
“谢了,我来给你讲一下具体情况,边走边说吧。”我拉着他,看私平稳的走开,其实着急的不得了:如果再在这里呆下去就要碰到小春了,我不要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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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你没睡醒,他们就自己去玩了。”
出了百货公司,我先拉着他到了最近的运动服装店,马上挑了一条黑色长裤、一件白色T恤、一双白色运动鞋还有一双白袜子(你见过穿袜子还穿凉托的吗?!),然后神清气爽的和他离开了。
“还是这样比较顺眼对吧?”我边走边用手梳通有些纠结的长发。
“都很好。”他轻轻推了一下眼镜。
我笑的有些尴尬,转而岔开话题,“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没有,我对平民的活动场所并不很熟。”他淡然说道。
“那你跟我走吧,我有带钱。”出门必须带钱,我已经不记得这个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了,反正恍惚中听到要出门就条件反射的抓了钱包出来,也就是凭着片刻的清醒我才听到,须王环,原来是你丫欠揍的让常陆院家的女仆给我穿那种东西,我要你好看……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也许是我的表情太过暴戾了,竟然都被他感觉到了,呜呜呜,我的淑女形象。 “嗯,让我想想,好象我们还没吃早饭,先去吃点东西吧!”
我带着他进了路旁一家喧嚣的拉面馆,其实这里附近我还算比较熟,同母亲大人那种精品屋间逛来逛去的爱好不同,我还是更喜欢泡在这种“平民”的地方,穿着随便的运动衫。
“老板,两碗骨汤,一大一小!”里面并没有太多空位,我和他挑了一张靠边的桌子坐下。
“哎呵,马上就来了。”这里的老板是个胖胖的豪爽老板娘,外号叫“灌汤包”,不过敢这么叫的人不多,因为她可是非常女王的啊~
“这里的拉面非常好吃哦~”我笑眯眯的看着他,不错,我很满意,他没有向白痴三人组那样大惊小怪,也没有厌恶、不屑的眼神,我兴致勃勃的看着他带着些微好奇的趣味打量的这家店,心里得意有骄傲。(猫:女儿,慢慢骄傲去吧,能看上魔王大人绝对是好眼光!)
热气腾腾的骨汤拉面上来了,最上面是叉烧肉、半个剖开的鸡蛋,紫菜、菠菜、豆芽,还撒上去了一些芝麻,下面是雪白柔韧的面条和浓浓的猪骨汤,反正周围都是大声攀谈的食客,我就非常放松的大口吃着,端起碗喝汤,他也一样,边吃我边愉悦的想着,虽然我最狼狈的时候已经被他看到了,但像这样完全卸下贵族的面具还是第一次,我们两个只是非常非常普通的人,没有那么多刻意的做作,肆无忌惮的做想做的事,让什么形象礼仪全都滚蛋吧!这样放松的感觉真好。
“啊。”我们两个同时放下汤已经喝干的碗,发出满足的感叹,不由得相视一笑。
这个人是我爱的人。
他是我爱的人呐。
之后我们去了书店,我拉着他非常无良的坐在地上靠着书架看了一上午白书,中午的时候因为不太饿,所以我们在路边吃了点关东煮了事,下午去了音像店,虽然白听了人家很多歌,不过我们有买哦~我还特意弄了一张《唐怀瑟舞曲》的CD准备送给小景。
最后借给他回家的钱,我们在车站拜拜。
很快乐的一天,真的玩的很开心。
很幸福。
我原本还在担心,因为这一路上路过了3家凤家的医院,他有足够的机会和理由直接走人,因为我仅仅是用我带钱他被钱的理由和他一起行动的。
也许我还是有希望的。
也许我还没那么差。
也许不需要想的那么复杂、那么遥远,如果没有未来,至少还有现在,幸福,其实简单的很,就像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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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樱兰》的原作者名叫叶鸟螺子,我亲切的称呼他“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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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赶着出门,下午再来回评,啊啊啊,我好象幸福的回评,不要抓我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