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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苏春与晚晴
【苏春】
苏春的面包屋开在通湖路上,梧桐树荫掩映,透明的玻璃屋子里尽是澄黄松香软脆,琳琅精致中带了平民的亲香。
她每天总是起得很早,和面造型烘焙,7点钟准时开店,放下门廊上七彩的帆布雨遮,把两盆何氏凤仙搬到门外,在玻璃门上挂上“营业”木牌,将新鲜烘烤出炉的面包一一摆放到食品架上。做完这些事她就支着腮坐在柜台背后,看第一缕阳光爬进店中间的长条形桌子,等待她的第一个顾客。苏春是个勤奋的孩子,她每天总要做很多面包,多得食品架上都摆不下,就用细藤编织的小筐装了,搁置在长桌子上。
面包屋是父母留给她的唯一财产。她美丽温柔的母亲亦是一位高明的糕点师傅,烘焙的菠萝包绵软香脆,入口即化。苏春一直认为父亲一生都缠绵在母亲一手炮制的柔情蜜意里,以至于母亲因心脏病去世的第二年,他就不顾一切随她而去。从此,苏春就独自守着这间小小的面包屋,那一年,她刚满18岁。
来买面包的多是老顾客,苏春穿着白衬衣和白底蓝紫花的围裙,头上扎同色头巾,乖巧地冲每个人笑。通湖路其实不是一条主流道路,它在城市大马路的背面,种满梧桐树,顺着它可以到达城中唯一的湖——顾名思义。苏春坐在柜台里望出去,正对面是街心公园的后门。
夏晚晴亦是苏春的老顾客,苏春记不起初见她是哪一天了,她进来,顶一身夕照,肌肤白皙得近乎透明。她付钱的时候,苏春注意到她的双手纤长细腻,指尖涂淡淡的珍珠色蔻丹,食指上套一个银色的镶宝蓝色碎钻的戒指,硕大逼真的蝴蝶停在她指间。是一种令人过目不忘的美丽。清冷,但绝艳。
来的次数多了,两人就熟络起来。晚晴喜欢菠萝包,苏春每天都为她留两块,用牛油纸袋装好了,搁在柜台上,晚晴来了取走便是。苏春也问她天天吃菠萝包难道不腻吗?晚晴说习惯了。她说习惯了苏春便想起蝴蝶。
各式的蝴蝶,大的小的,五颜六色,纷纷静止在晚晴身上。有时衣袖裙角,有时发夹耳环,苏春看到,她连左侧琐骨上亦纹了一只暗蓝色的蝴蝶,收敛的翅膀,小心翼翼的姿态。
喜欢一件事物,竟也成惯性。
【准时吃药】
楚朝歌是苏春的男友。
那一年的冬天阴冷,她去医院看多日未愈的感冒时遇见了楚朝歌。他穿白大褂,眼神温柔,语调温柔。他一边给苏春开药一边解释药性,并说,感冒了二十三天,怎么不早些来看病,再拖下去转成慢性鼻炎可不好办。苏春注意到他的双手白净修长,末了,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名字,楚朝歌。
楚朝歌。苏春捧了病历本子念一遍,字迹潦草旷达,念着如同一曲词牌名,厚重端凝。他抬眼笑了笑说,苏小姐,记住准时吃药。
她回去便从阁楼里翻出很久不用的灰黑色的药罐,蹲在天井的水龙头下静静洗刷。药罐闲置太久,布满白色霉斑,清流注入,霉气立即化作一股轻烟消散,她呛得猛咳几声。倏地就流下泪来。她想起很多年以前,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家里亦是常溢药香。红泥小火炉旁,美丽温柔的妈妈轻轻摇着蒲扇。她吃过一碗小米粥,昏昏欲睡之际,就要被妈妈唤醒吃药。
眼泪砸在洗好的药罐上,她用手背拭了一下眼睛,微笑着低语,爸爸妈妈,苏春答应你们不哭泣。
吃过两贴药去复诊,楚朝歌摘下耳上的听筒满意地说,病症轻了许多,再继续吃几贴就没事了。
她从密集的刘海里悄悄看他,她的心跳太快了,咚咚咚,他可有发觉?
楚朝歌将病历交给她,依旧是那句话,苏小姐,记住准时吃药。
她却将药原封不动一袋袋垒在桌角。余下的病症便缠上了她,故意的不能痊愈。她爱上这样的病躯,惟有如此才能有借口去看他。
楚朝歌也疑惑了,苏小姐,你得的不过是普通感冒,怎会拖延这样长久,你是不是没有准时吃药?
苏春摇头,一双眼睛睁得无辜。他没有发现她眼底的狡黠。
他摊摊手说,这样不行,通常我的病人只吃三四贴药就痊愈了。
苏春看着他说,楚大夫,你没法治好我?
楚朝歌沉吟一下,一边在病历上龙飞凤舞一边说,这样吧,我们医院有代煎药物,你在这里煎了药,拿回去每次喝一袋就行了。
他把病历交还她,看住她,一字一字说,小姑娘,记住,准时吃药。
苏春抿着嘴点头笑,满口应承。
后来,冬天过去了,她的病亦渐渐好转。她仍然去找他,用牛油纸袋装两块新出炉的菠萝包,带一小瓶鲜奶,坐在医院门口的大喷水池边上等他。
谢谢你替我看病。她说。
他失笑,那是我身为医生的本份。
她扬头笑,尝尝菠萝包,我妈妈亲传的手艺。
他不忍拒绝,咬了几口后便郑重地告诉她,这个味道让我想起年少时。
她的眼睛躲在刘海后面,大而慧黠,这么说,我以后可以常常给你送面包了?
这就是苏春和楚朝歌的开始。
【夏晚晴】
夏晚晴每天下午五点多会穿过街心公园到住宅区对面的面包屋买面包,她过街的时候苏春就可以看到她苗条颀长的身影。
她不太爱吃面包,很多时候都是撕了喂檐下的一对画眉和廊里那缸金鱼。但她很喜欢面包屋里的苏春,齐齐的刘海,分明不是十分美丽的女子,一双眼睛却大得出奇,黑白分明安静清亮,笑容明媚,如同初春里的花蕾,应了清风雨露之约,毫无防备地绽放。
开始她只是在某个黄昏随意走进面包屋,并没有想买什么。黄昏是她钟爱的时刻,白天她隐匿,在豪华居所铺天盖地的粉白纱缦背后,抱了双臂,日晚倦梳头,居高临下,看远处杨柳婀娜的湖面以及穿梭的车辆和奔走的人群。往往面无表情。小菊,那个四川籍的小保姆唤她小姐小姐,唤了多次她才猛然抬头,空洞的眼神让口齿伶俐的小菊也吓一跳。
她只钟爱黄昏,欲瞑的夕照竟似破晓,这个时刻人群归心似箭,恰若百鸟归巢,人与飞禽亦有相类,可又有几人有她这等闲情抬头望天看倦鸟飞还。她有大把时间,在某个黄昏,她被苏春面包屋门前两盆娇艳的凤仙花吸引,于是,随意走进苏春的面包屋。
苏春穿着白衬衣和白底蓝紫花的围裙,头上扎同色头巾,对踌躇着的她说,不如试试我们店的菠萝包,我妈妈亲传的手艺,十分可口。
她抬眼看到她大而清亮的眼神,干净的笑容,心下欢喜,便买了。一边顺口问她菠萝包怎样做。苏春很耐心地告诉她黄油放多少,酥油放多少,糖粉盐鸡蛋液如何调放。她认真听,一时心里万分羡慕起苏春。
夜里,她花了整个白天等待的男人没来。她独自一人喝掉半瓶红酒,忽瞥见茶几上的菠萝包,安静地掰成一片片吃了,绵软松香,久违的家常的味道,令她落泪。
她只是一个寂莫的女人,过气的小明星,倚仗花容月貌,寻一个安逸奢侈的温饱。林生出手阔绰,物质上尽量满足她。但是,易求无价宝,却难得有情郎。
【凤仙花】
面包屋的后面是苏春的住处,仅一个天井之隔。天井里种满香花香草,中央的青花瓷缸里浮着睡莲,墙角里开满凤仙花。苏春喜欢用凤仙花来染指甲,天然的艳艳的红。采摘大把的凤仙花捣成碎片,加上一点点明矾,将指甲洗净,把捣碎的凤仙花敷满整个指甲盖,再用剪成碎条的丝绸把手指包起来,包一个晚上。如此炮制三五次,指甲颜色便有如胭脂般嫣红。
晚晴觉得新鲜,也让苏春替她也染。面包屋打烊了,两人蹲在天井里,星月光辉在头顶上,脚边是一钵鲜红的花汁。
晚晴问,这样不麻烦吗?为什么不用蔻丹?
苏春说,这个不褪色,除非新指甲长出来。
总是一种颜色,不腻?
习惯了,不腻。
苏春说完,心里想,原来她与她一样,亦是依赖习惯生存的女子。
晚晴包完指甲,对着夜空举起十指,借星月的光亮赏看。然后用肩碰一下苏春,笑嘻嘻地说,你说我好看吗?
苏春安静地笑,说,真好看。她是由衷的。
晚晴又笑起来。
她只是一个寂莫的女人。她把早年红极一时的宣传照报道写真通通给苏春看,在苏春那个门檐窗户脱落了朱红漆的古旧的小客厅里,她形容自己当年的光彩照人,王孙权贵争相排长队邀请,广告片约接踵不断,眼睛里便闪烁狂热的追想的光。
苏春总是静静地听,刘海后面的大眼睛盛满了安宁。
晚晴也总是蓦地就转而沮丧,蜷在沙发里,搭在膝上的右手指缝间,一枝烟正一点腥红,指间的蓝宝石蝴蝶发出清冷的光。
她说,可是现在又如何,过眼云烟,一切皆是枉然。
苏春说,他对你好吗?
她耸耸肩,苦笑,好与不好有何所谓?
她说,苏春,你是个单纯的好姑娘,要好好珍惜你的幸福。
苏春说,晚晴,你也是,你如此美丽,比谁都更有资格拥有幸福。
晚晴笑着抚一下她的发,念头一闪,她想说,自古红颜总薄命。却欲言又止。
哪知一念成畿。
【清欢】
阴雨的冬日黄昏,她看到小菊,那个口齿伶俐的小保姆,背着手倚在门廊的石柱子上,才从自己香闺的卧榻上爬起身的林生,此刻亦在门廊下,一双手正不安份地贴向她,她只咬住唇不作声地笑,欲迎还拒,待到林生欺身上前时,她又倏地逃离了,远远地又回过头看他,压低了嗓音笑说,小心她瞧见了。
她冷笑,早看透他的薄幸,身边的女子不只她一人,她本是人人口中的狐狸精,没料到屈指几年时间,小菊在她耳渲目染下亦已出师。她也怕她瞧见吗?狐狸精原是见不得光的,如同她自己。
她如往常般下楼,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小菊送来咖啡茶点,林生坐在另一边,手里翻着报纸。小菊来了,她冷眼旁观,见二人不动声色已眉来眼去数十个回合,气便不打一处而来,突然起身,啪地一巴掌摔在小菊面颊上,粉脸立即红了一片。
一时万籁俱寂。
她无限厌恶地狠狠看了惊愕的林生一眼,目不斜视地出了门。
这一巴掌摔去了她安逸奢侈的生活。
她不在乎。她要去找苏春,坐在她古旧的小客厅里,抱一个她妈妈亲手缝的菊花褥的靠垫,喝一盏芍药花茶。她需要小家碧玉似的温暖。
她说,苏春,我和他完蛋了。
苏春仍是安静的表情,没有意外。
她拍拍她的脸颊,苏春,你总是这样冷静。
两人蜷在沙发上看苏春的相册,晚晴说苏春你小时候就像洋娃娃,你真像你的妈妈。
照片里苏春站中间,一只手搂爸爸一只手搂妈妈,三个人笑得欢畅。她扭头看墙上爸爸和妈妈的遗照,古旧的黑白,妈妈的眼神幽深,嘴角的笑亦是含蓄,她是否早早预料了今日的骨肉分离阴阳相隔,才这样的若有所思?
苏春说,我妈妈有心脏病,本不该生下我,但爱情一旦长成盛夏繁花,便会舍了性命也要为对方留下一脉血肉,如果不是为了我,她也许还能健康快乐地多活几年,陪着我爸爸。
晚晴温柔地看着她,苏春,说说你的男友吧。
苏春笑了,无限憧憬。他是个温和的男子,喜欢吃我做的菠萝包,就像爸爸一辈子只喜欢吃妈妈做的糕点一样。他是第一个为我染指甲的男子,那样细致从容,我觉得我们错生了年代,若换是古时,他定是为我临窗描眉的夫君。
晚晴搂着她的肩笑,你想嫁人啦。
你再胡说。苏春立时红了脸,伸手搔她的痒,两人笑作一团。
屋外的雨还在连绵,两个女子,一个屋檐下,在缺乏睡眠的午夜,听夜间的风凌厉穿梭,用亲密交谈驱缱富余的光阴,慰籍彼此冷淡的灵魂。
这人世本就是一场清欢,次日醒来便会发现,一夜衾枕凉薄。
【我们都要幸福】
林生总算有良知,将房子留给晚晴。他说,你跟了我这些年也不容易,若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晚晴指头上夹着烟,笑得不置可否。
闲时与朋友去看场电影,候场时有人喊朋友的名,她跟着回头,两个男人中,她一眼就望见他。他的朋友与她的朋友是旧识,久未谋面意外重逢交谈甚欢。
她与他落了单,并不熟识的两个人,并肩站着翻看电影杂志以消除彼此间微妙的尴尬。他身上有淡淡的薄荷香,头发是柔软的微卷,薄而棱角分明的唇上挂着笑意。她悄眼看他,发现他也在看自己,不由低了头,心恍惚得没有理由。
一个半钟头的电影,她与他之间隔着彼此的朋友,相互交换零食,唯一的语言是给你爆米花给你薯片,眼神却秘密穿梭,渐渐窥出热烈。
这是她与他的开始。
晚晴说与苏春听,他多么温和,他穿灰色短大衣的样子多么好看,春,我确定自己恋爱了。
苏春依旧静静听静静笑,她说,晚晴,我说过,你比谁都更有资格获得幸福。
晚晴搂住她,额角抵着她的发,可是,你说,他会嫌弃我的过去,嫌弃我的风尘,嫌弃我的青春不再吗?
晚晴,我不许你这样说话。苏春立即打断她。晚晴便笑了,将头靠在她的颈窝里,苏春分明感觉她在流泪,温热的眼泪流进脖子瞬间变得冰凉。她轻轻触一下她衣角的蝴蝶,静止的美丽,如同寂莫散发的冷艳清光。
她知道晚晴在乎他,一个女子除非付予真心,否则不会这样患得患失,缁珠必较自己的一点暇疵,哪怕对方并不在意。在爱情里,女人对自己是如此苛刻。
可是苏春,你可知道,他是有女友的,我听他接电话,声音温柔,像哄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他说他答应过她的母亲,要照顾她。
他爱你吗?
不知道,我从不问这样的问题,从不向任何男子索求爱情。
晚晴,问自己的心,如果你爱他,就去追求,你需要新的生活新的爱情,你会幸福的。
是的苏春,我们都要幸福。
【爱情的滋味】
春天来的时候,楚朝歌为苏春的面包屋接下一个大订单——预备一个婚礼的全场蛋糕。苏春忙碌起来,楚朝歌让她雇个帮手,她不肯,笑说,我要亲自做,有情人成眷属,我要独个儿占那份喜气,再说,我还没想好蛋糕的口味呢。
晚晴有时过来帮忙,看着苏春拿出成套成套的糕饼模具,苏春说,这是我妈妈留下的,若她在世,一定是最高明的糕点师。
晚晴说,你会和她一样。
苏春说,你若结婚,我就替你做更豪华的。
晚晴说,好啊,一言为定。
她们约定,待到苏春做好这批婚礼蛋糕的那天,就去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山顶悬转餐厅喝红酒吃法国蜗牛庆祝,带上各自的情侣。
见到楚朝歌,苏春就对他说,做完蛋糕,我要去山顶餐厅。
他说,行,你想去哪咱们就去哪。
斯时苏春正在染她的指甲,她总是新指甲还未及冒出来就开始染,十指始终鲜艳如新。
楚朝歌蹲在她对面,替她将十个指头用丝绸一一裹紧。
他问,想好蛋糕的口味没?
她说,想好了。
什么口味?
现在不说,反正是爱情的滋味。
苏春去清晨的花市买来大束大束的玫瑰花,一瓣瓣摘下洗净切碎风干,再用“允香斋”的红糖拌和,放入青花瓷罐中密封糟透。隔些时日取出,玫瑰糖自是香中回甜,甜里透香。和入雪白的面粉里,烘出的蛋糕色泽玫红明润,清香四溢,浅尝一口,已是齿颊存香。
苏春将这第一次烘出的十枚蛋糕一齐装入纸盒里,用绸带系好,拎着它去找楚朝歌,她要他是第一个品尝玫瑰糖蛋糕的人,爱情的滋味,便应该是香中回甜,甜里透香。
她去路口坐15路大巴,五站车程便到了。她还在小区门口的小超市顺便买一袋苹果,这个时候楚朝歌应该要下班了,绕过花圃便是11幢楼,她有钥匙,可以先去等他。
门没有反锁,轻易就打开,房子里悄无声息,门口的方型踏垫上摆两双鞋,一双男人黑皮鞋一双女人高跟鞋。苏春的手搭在门把上,一时进退失踞。
她不明白自己怎样是仓惶而逃的,苹果顺着楼梯滚了一地。
蛋糕却是拎回去的,机械地,一个人一口口全吃掉,蓦然发现,和着一起发酵的玫瑰糖放久了,竟带了苦涩。
【山顶餐厅】
苏春对晚晴说,我不能去山顶的餐厅了。
为什么,你不是已经做好蛋糕了吗?晚晴很是意外。
可是晚晴,他的心早已背离,我在他的房门口看见一双女子的高跟鞋,而那个时候他应该在上班。苏春的眼泪滴在她的手上。
晚晴伸手搂住她。傻丫头,你亲见了他和那双高跟鞋的主人了吗?若没见,怎能这样笃定他的背叛?一双鞋证明得了什么?
真的?
当然。
【半年以后】
苏春执意要在山顶的餐厅举行自己的婚礼。她说,这是这个城市最高的餐厅,爸爸妈妈可以看到我们,看我们一起步入礼堂,互换戒指,互相亲吻,互相承诺给予对方一生幸福。
楚朝歌说,好。
穿上白色嫁纱的苏春是仙子,一双眼睛大得出奇,安静清亮。
楚朝歌深深亲吻她,悬转餐厅巨大的玻璃幕墙外,烟花倏地绽放,漫天星辉。
晚晴拥抱了苏春,祝你幸福。
谁也没有发现,她的泪弹在指间的蝴蝶戒指上。
祝你幸福。她与苏春曾经互祝幸福,可是,上天对幸福的给予是这样吝啬,世事难得两全。
【楚朝歌】
楚朝歌遇见苏春的时候,她正患重感冒,吃无数贴药总不见效,直至有天在她家古旧的客厅方桌上看到堆在桌角的一袋袋没开封的中药,方证实自己疑惑的正确,苏春喜欢他。这个傻丫头,喜欢一个人竟以健康做代价。
品尝了苏春递给他的第一块菠萝包,年少的记忆就全部复苏。
那时他还是国中学生,穿白色衬衣,骑脚踏车上学。他习惯天天经过通湖路上的面包屋时去买一块菠萝包作早点。面包屋的女主人是位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梳整齐的发髻,穿白衬衣和白底蓝紫花的围裙,头上扎同色头巾。她的纤纤十指染着艳丽的凤仙花汁,笑容温暖得如同三月春光。他每天去,有时没见到她,心里便怅然若失,去了,也只为听她一句,小弟,这是你的菠萝包,这是找你的零钱。她对他笑,他便会倏然脸红,忙掉头走开,那一日心里便春暖花开。
后来,他分配到现今这家医院实习,院里有宿舍,加之工作忙,渐渐便再去通湖路的面包屋。但那女子媚如春花的笑容一直印在他的脑海。那是他人生之初朦胧的恋。
直至一天,她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与他再次见面。
她是先天性心脏病,能挨这些年已经很不错了。主治医生摇着他花白的脑袋。
他只是实习医生,他恨自己力量的孱弱,她在病榻上辗转反复,最后离开人世。他在场,面前的女人枯瘦如柴,头发稀疏,红颜不再。他垂下泪来,人家只当他是实习期第一次面对死亡,他亦不解释,竟哑口失语,连责问苍天的力量都没有。
苏春是她的女儿。见她第一眼,他就觉似曾相识。后来吃了菠萝包,去了面包屋,再到她家古旧的客厅里,她的遗照黑白分明,笑容幽深。他全明白了。
他对她暗自许诺,放心,我会照顾苏春一辈子。
苏春亦如她的母亲,用凤仙花汁染指,新指甲未长出来,她就嚷着要染。他知道,先天性心脏病人的指甲皆呈紫黑色,她在掩饰她的绝症。他没说破,只有更加怜惜。苏春是个勤奋的孩子,她一直在研制更新面包的口味,她对生活如此热爱,对友情爱情如此渴盼。
他决心要照顾苏春一辈子。
遇到晚晴,是个美丽的意外。
嘈杂的人流里,她落落而立,分明不属于这世间的红男绿女,她像幽居已久的女子,自我保护,与外界格格不入。
他与她在电影院里,隔着彼此朋友,互换眼神。
她有鲜活的温暖柔润的女人躯体,如一只猫般慵懒妩媚,她为他奉献全部。
她亦邀他去山顶餐厅,他拒绝了,因为先答应了苏春。
那一日,苏春去送婚礼蛋糕,路上堵车,她让他先去餐厅里靠窗的第二个位子等她,她说她的好友已经去了。他到时,晚晴就在那里。
宛如鸿蒙初开。
晚晴将一杯水泼到他脸上,他睁开眼之际,看见苏春遥遥站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不出悲喜。
苏春病倒了,病毒性感冒,这对心脏病人来说极其不利。她哭着拉住他的手一直问,我会不会死掉,我会不会死掉。
他抹掉她的泪说,傻丫头,不许说这样的话。
他决定娶她,践行他对她母亲的誓约。
晚晴说,好吧,别对苏春说出我与你的实情,她什么都不知道,这样多好。
半年后,楚朝歌与苏春在山顶餐厅举行婚礼。
【苏春】
我叫苏春,独自守着父母留下的面包屋。我一直认为我的父亲一生都缠绵在母亲一手炮制的柔情蜜意里。遇见楚朝歌,他有父亲一般柔软的发,温暖的眼睛,白净修长的手。
那日才做好蛋糕,我第一个给楚朝歌送去,在他家门口的方形踏垫上,看见一双女子的高跟鞋,晚晴说,一双鞋能证明得了什么。她错了,我分明看清那双鞋上停了一对蝴蝶,逼真清冷绝艳。那是晚晴的。
我故意说送蛋糕途中堵车了,让楚朝歌先去山顶餐厅里我和晚晴早约好的位置。晚晴说她的男友不会来,没关系,这在我意料之中。然后,在他们争执时,我出现。于是,只有我最无辜。
我总在新指甲未及长出来之前用凤仙花汁渲染,我要掩盖那难看的紫黑颜色,那是死神的颜色,我要抹去它。
我终于如愿与楚朝歌厮守一生,我始终觉得我和他错生的年代,若是古时,他定是为我临窗描眉的夫君。
晚晴,对不起,我先向你借他几年,我本不属于这尘世,梦里偷欢已久,待我归入天界,定将楚朝歌双手奉还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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