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幻)斯德哥尔摩情人

作者:桃花大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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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有去过外面的世界吗?”
      路德指了指远方,好奇的问诺修斯。
      诺修斯正懒散的躺在自家花园里晒太阳,低眼翻阅着手里的《燃尽的晨曦》。听到猎人的问话,他只是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
      不知从何开始,路德自然而然的住了下来。
      虽然说一开始不大适应这种热闹,后来觉得也没什么。
      那群带着Wicker徽章的猎人没有再来过,他们放弃了?
      诺修斯拿着他那极其喜欢的浮雕骨瓷茶杯,细细的品尝其中香甜醇厚的红茶。
      “诺修斯,你去过什么地方。”
      “没有多远。”
      “那……你曾经有过朋友吗?”
      提起朋友这个词,诺修斯微微变色,很快他又恢复往常的平静。
      “你看起来很不喜欢……”路德做了个鬼脸,“开心点。”
      “噗……你干嘛啊。”
      “我多担心你不高兴,不然你那位乌鸦仆人以为我欺负你怎么办?我打不过它……它看起来好凶。”
      “多罗不会随便打人的。”
      “不行,如果它能变成人形的话,我猜第一个要把我撕了。”
      每分每秒都跟在诺修斯身边的乌鸦此时正在树上大叫。
      “多罗……不要对客人无礼哦。”
      路德拿下头顶的羽毛帽遮挡阳光,半眯着眼睛,在城外看着这座城堡,庄重严肃的格调与调色都能让他压抑的喘不过气。
      “这里,真像个牢笼啊……”他收回目光,转移到诺修斯身上,“囚禁了一位被诅咒过的美丽公主。”
      诺修斯皱起眉头,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那我就是那位对公主下诅咒,还把她囚禁的恶魔?”
      “不,你是公主。”
      “路德!”
      “打哪里都行,别打脸!”
      “不管!”
      两人打闹了一会儿,诺修斯像是卸下了沉重的伪装,两人无比轻松自在的躺在草地上,面朝天空。
      “忘记是什么时候了,开始讨厌朋友这个词。”
      诺修斯不敢直视天空,他怕眼睛会疼痛。路德单手撑着头,另一只手贴心的为他遮挡阳光。
      暧昧又亲密的距离。
      缩短了之间的空隙。
      狭长的睫毛下是碧绿色的瞳孔,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下,隐隐约约能看到血丝爬在脖子上。
      他的皮肤好薄,轻轻一划肯定会割破。
      还有这双嘴唇。
      艳丽如血。
      看起来很柔软。
      想被他亲吻一次,用尖尖的牙齿吸吮血管。
      诺修斯察觉到路德的眼神,他同样对上了他的眼睛。
      路德突然间会心一击,心跳不听话的猛然狂跳,他神情不自然,生硬的问了个不走心的话题。
      “为什么……讨厌朋友。”
      面对路德不自在,诺修斯只是有些疑惑,他不能理解,全归为是人类常见的病。
      “你不舒服吗?”
      冰凉的手覆盖在路德额头上,很烫,异于血族的常人体温。
      他在情感方面自然没有人类的丰富,自出生以来种族的天性冷淡,就不曾与人过多亲密,家族里又并不是热闹的气氛。久而久之的渲染下,大脑里习惯性的抛弃了一些不必要的感情。
      早已在繁文缛节中失去了本该有的情感。
      路德调整了一下呼吸,恢复往常一样的调调。
      “没有,我很好,你继续说你的。”
      “我很久之前就见过一名人类。”
      诺修斯双手叠在一起,放在胸口上。
      “是一名青涩的少年,在你们人类年龄里大概只有十三、十四岁吧?我记不清他的名字了,那名少年孤身一人的闯进了庄园里。手里拿着一把银制的匕首,叫嚣着要讨伐吸血鬼。”
      “当时我在寝室中看到他,感到新奇又敬佩人类的大胆与勇气。真的很庆幸我父母与兄弟姐妹们去参加了一个宴会,不然,那名少年肯定不会活过五分钟。”
      “我渴望有这样一个朋友,你可能不会懂。”诺修斯凝望着那城堡的高处,复古式的复杂设计与繁琐的花纹让人看久了疲劳不堪。“我很喜欢阳光,诗人总是歌颂它们的光芒。可是我家人却因此把我当做异类,他们不爱和我说话,再加上我和哥哥姐姐们年纪差距有点大。”
      “我没办法接他们所讨论的话。”
      “那个人类出现,我似乎找了乐趣。”
      “我假装成被吸血鬼俘虏而来的人类,他闯进二楼,看到我的脚上套上了锁链。他没办法救我,捂着脸就哭了,哭得很伤心。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眼泪,是透明的液体,从眼睛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滴在手背上没有任何感情。不懂安慰人的我,也装作难过的样子,和他说不如以后你来陪我聊聊天吧。”
      “那个小男孩答应了,明明对这个鬼地方害怕得要死,却每天都翻过墙,躲过乌鸦的视线来找我。他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是多麽色彩斑斓,嗯,还有街头转弯上的那名可爱的卖花姑娘。”
      “我很向往……”
      诺修斯说着说着,闭上眼举起手,在晴朗干净的天空上来回抚摸。
      “自由的感觉……一定很棒。”
      路德用手握住了那双修长冰凉的手。
      “那……你们后来呢?”
      “后来啊……”
      诺修斯睁开眼睛,他渐渐免疫了猎人灼热的体温。
      不再惧怕。
      说到底的害怕,其实不过是日积月累中潜意识认为会伤害到自己,等冲破了心理防线再慢慢用环境驯服天性。
      血族很快也可以演变成新的种族。
      他们也许不会再吸血,换了另一种食物赖以生存。
      像美人鱼,因人类的互相残杀中,有一部人把双腿进化成鱼尾,潜入海底躲避追杀。
      “我欺骗了他,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谎言。我不断说谎去完善第一个谎言,隐瞒很累,我却越说越娴熟。”
      “少年从小镇上的人类听到我们家族的流言,他跑来质问我,我沉默不说话便是默认了。他……很生气。”
      “过了一段时间,那个男孩都没有来,我以为事情停息了。但有一天,荆棘园外布满了许多农民,他们拿着斧头和锄头,举着火把,为首是一名神父。”
      “在神父的带领下,他们点燃了荆棘园里所有的植物,我能听见它们的惨叫与哀嚎。我很害怕,躲进了衣柜,他们闯了进来,地毯和窗帘着火了,没人来救火。那群农民还打翻了所有朗姆酒,让火势更加猛烈。”
      “我父母赶了回来……他们非常愤怒。”
      “接下来的情节我也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被困在衣柜里,烟的气味过于刺激,熏得我昏迷不醒。”
      听到诺修斯声线里的颤抖,能身同感受到当时还年幼的他困在衣柜里,那种无助感是有多恐怖。
      “路德……你说要是大家能和平相处,是不是就不会有战争和死亡。”
      路德望了他一眼,指着天空,“你看,我们都在看着同一个天空,在它眼皮底下用生命毁灭生命。”
      “万一……我们以后也会面对这个问题呢?”
      “那我会陪你看最后一次日出。”
      路德凝视着天空,似漫不经心,又像是考虑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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