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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汇报演出结束,导员终于把手机还给了大家。
乐斯翎打开手机,一个月的未读微信纷纷跳出来,震的险些电量耗尽。
一条一条的读完,挑了几条重要的回复掉,便准备退出。却看到通讯录那一栏有新的好友提示,点开一看,噗嗤笑了出来。
常二爷。
不用问也知道了,不是常欢是谁。
点击通过好友验证,灵光一现,乐斯翎翻了翻电话簿,找出宋之珩的号码,复制,粘贴,添加新好友的那一栏果然就跳出了一个名字。S。
微信的名字居然也这样简单而又独特。
想了想,乐斯翎还是按下了添加好友的请求,却很调皮的没有在验证栏里写上自己的名字。
很快,宋之珩便通过了她的好友验证。
乐斯翎一愣,心想他怎么这么随意,人家一申请便通过,都不问一问是谁。
正撇嘴不满着,新消息进来。
“在香港,明天回。”
这下,乐斯翎彻底呆住了。反复确认这是宋之珩发来的消息,却一时想不通他是不是真的知道这是她?
“之珩哥哥,你怎么知道是我啊?哭脸。”
乐斯翎还是没忍住将自己的疑问发过去,本来还准备捉弄一下他,现在却有一种被他捉弄了的感觉。
“猜的。”
简单的两个字,却让乐斯翎恼的直接把手机丢到床上去。
什么嘛,这么容易就猜到。
过了一会儿,又拿过来,发现宋之珩在发微信的时候并没有写落款,S,有点好奇,却还是忍住了,没有问出口。
“之珩哥哥,我军训结束了,优秀学员呢,厉害吧?”
没有什么原因,乐斯翎就是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像是小时候第一次考试得了一百分,献宝一样的秀给大人看,求表扬。
“厉害,明天回来,给你奖励。”
一行字发来,宋之珩又补了一个礼物的表情。
“真的吗?之珩哥哥真好。”
乐斯翎终于忍不住在心里欢呼,发了个大大的笑脸过去,然后将脸埋进手臂里,痴痴地笑起来。
香港。
宋之珩看着手机,也不禁弯起嘴角,手指在屏幕上划了划,随即,按灭屏幕。抬头,沙发上的一众人正齐刷刷地用一种见了鬼的表情看着自己。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明天一举将蓝氏拿下,回去以后,所有人带薪休假。”
宋之珩合上文件,这几天他和大家反反复复的确认内容,现在多少有些吹毛求疵,在鸡蛋里挑骨头了。明天对蓝氏的提案,他志在必得。
“谢谢老板。”
大家得令,纷纷整理好文件,为明天的最后一战做最后的准备。
等到大家都离开了宋之珩的房间,他才终于将自己放进沙发里。
连日来的精神紧绷,今天终于得到调剂。
目光瞥向桌子上的手机,不禁笑出声来。
优秀学员呢。
小丫头果然争气。
奖励什么好呢?
宋之珩抬起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时间还不算太晚,正是夜晚最热闹的时候。
酒店就在喧嚣热闹的闹市区,可以听到外面来往的汽笛声。
想了想,宋之珩捞起房卡,走入灯火阑珊的夜色中。
乐斯翎洗好澡出来,将陪伴了自己一个月的军装叠好,瞬间有点感慨。虽说只是军训,不过,切身在部队里呆了一个月,与部队官兵同吃同住,生活在一起,感觉还是很奇妙的。
想起小时候,她哥哥考大学的时候,父亲有意想要让他报考军校,母亲怕苦了儿子,没有同意,也给她种下不要当兵的种子。如今想来,若不是因为母亲怕他们辛苦,现在估计她可能是个英姿飒爽的女兵呢。
不过,人都是各自有命运安排,她会走怎样的路,做怎样的事,遇到怎样的人,大概都有命运安排。就像,她来到这座城市,遇到身边的这些人。
将军装装进袋子里,准备好明天要穿的便服,乐斯翎回头看闹在一起的室友们,此刻,正分食着第一天就被没收的零食。
“还有没有溜溜梅,给我留一个呀。”
隔了一个月回到学校,乐斯翎才将衣服洗好,就接到了常欢的电话,说是宋之珩回来,要带她去接机。
乐斯翎虽然觉得囧,却还是答应了,想到学校到念景的距离,便拒绝了常欢过来接她。按照宋之珩之前说的,现在地铁已经开通了,从她学校到机场,反而比常欢从念景开车到机场还要快。
于是,算了算时间,乐斯翎没有吵醒正在补觉的室友们,只是留了张纸条,便背起背包,轻手轻脚的关门走出去。
机场人流攒动,乐斯翎背着背包,站在三号门出口处。时不时地看看时间,又时不时地看看里面。
宋之珩的飞机在二十分钟之前就已经落地了,算算时间,应该是快出来了。
乐斯翎仰着头,在人流中寻找宋之珩的身影。突然,她想到报道那天,宋之珩是不是也是这样站在这里,在人群中寻找自己。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宋极品是什么人啊,怎么可能像自己一样,伸着脖子四处乱瞄,他一定是极其优雅的站在这里,吸引行人的目光。
但是,他当时是怎么看到自己的呢?那么多人,她好不容易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走近了她,就那么,自带光芒的出现在她面前,声音低沉而性感地叫她:“斯翎。”
“斯翎。”
乐斯翎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回过神来,一抬头,就对上宋之珩好看的眸子,而他身后,一群人正好奇地看着她。瞬间,脸如火烧一样。
“之珩哥哥。”
轻声叫了一声,大大的一个笑脸。
乐斯翎伸手,接过宋之珩的行李箱。
“上次你来接我,这次我来接你啦。”
来的时候,她就打定主意要尽责的做一个接机人,不管宋之珩说什么,她都要尽心地服务到底。于是,她将宋之珩的行李箱拉到身后,一副不许抢的表情。
于是,在三号门出口处,就看到这样一副景象,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孩儿小心地护着身后的黑色行李箱,而她身边的男人则一脸无奈却隐约有一点宠溺地看着她。
“常欢哥哥说他不来了,让我们自己回去。”
乐斯翎推着行李箱,一边对宋之珩解释。
本来常欢准备先来学校接她,再带她一起来机场,结果她说坐地铁比较方便,他就索性让她自己来接,他则留在念景给他们准备晚餐。
“好。”
宋之珩笑,看着乐斯翎的眸子更深了一点。
常欢打得什么算盘,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之珩哥哥,我们坐地铁回去吧?”
乐斯翎看了眼出租车那里排队的人群,等排到他们,已经可以坐地铁来来回回好多趟了。
“好。”
宋之珩答应,跟着乐斯翎往地铁方向走,眼睛却瞟了瞟对面的停车场。
地铁站里人流攒动,来来往往的旅人大都拖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箱。
乐斯翎推着宋之珩的行李箱左看右看,终于确认了方向。
“之珩哥哥,这边。”
宋之珩抱着手臂看她,白皙的脸上有一丝丝红晕,鼻尖上有细小的汗珠,晶晶亮的闪着光。黝黑的眸子藏在一只黑框眼镜下,没有镜片,长长的睫毛俏皮地忽闪着。此刻,她正凑近他的面前,欢快地告诉他车子还有多长时间进站。
大概是嫌天气依旧太热,她将长发盘成了一个丸子,扎在头顶。他一低头,就看到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叮。
地铁进站,他们站在人群的最后,等到大家都上车了以后才进去,刚好,地铁门关上。
地铁里的人依旧很多。2号线经过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成为了旅客转换交通工具的最佳选择。
乐斯翎找了两个车厢连接处站着,比起好像鱼肉罐头的车厢,这里算是比较宽松的。只不过,摇摇晃晃的,不是很容易站稳。
无处扶手,乐斯翎只好将整个身体靠在车身上,扶着行李箱,好让自己不会被晃倒。
“当心。”
车子刹车的时候,有人撞了一下乐斯翎,让她一个没注意就向旁边倒去。然而,就在她的手乱抓着寻找支撑物的时候,宋之珩适时地拉住了她。
九月底的N市,秋老虎依然肆虐,乐斯翎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白嫩细滑的手臂就露在外面。
宋之珩的手稍微用了一点力,将她拉回重心,找回平衡。骨骼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皮肤上,明明是微凉的触感,却让她觉得那块儿皮肤极其滚烫,似乎要被灼伤。而刚刚他用的那微微的一点力道,恰巧将她拉近他胸前,此时、她的鼻尖正对着他的胸口,他的黑色衬衫,平整地贴在他的身上,领口的扣子解开,白皙的皮肤就这样在她眼前。她能看到,他细长的锁骨线条,性感到让她几乎失去呼吸的能力。
“谢谢。”
乐斯翎不敢抬头,只声音柔软地道了声谢,脸上本就因为天气而分外红晕的苹果肌,此刻腾地一下变得滚烫。她知道,现在的她一定连耳朵都变红了,像只煮熟了的大闸蟹。
宋之珩并没有放开她,而是一手撑着车身,一手扶住她的手臂,将她护在他的臂弯下,免得她再被他人撞到。
他低头看她,毛茸茸的脑袋几乎要垂到胸口,小巧的耳朵通红,分外可爱。
于是,他不禁有些失神,目光直直地定在她的身上,渐渐的,渐渐的,竟然不可闻地嘴角扬起,目光也变得温柔无比。
“斯翎,我们到了。”
进站的广播响起,乐斯翎却丝毫没有反应。宋之珩只好俯低身体,贴近她的耳边,与她耳语。扶着她的手臂似有若无地捏了捏她的手臂,指尖下的触感柔软,让他几乎不舍得放开。
“啊?”
似电流穿过身体,乐斯翎猛地抬头,看到对面的门打开,于是,逃命似的跳出车身。宋之珩见状,无奈地摇摇头,一瞬,却又笑开了。
低头,看了眼被乐斯翎遗忘的他的行李箱,笑意更浓。
乐斯翎跳出车身,才猛然想到自己忘了什么,皱了皱鼻子,这才回头,想要接过宋之珩手中的行李箱。
“之珩哥哥,我来吧。”
乐斯翎伸手,手还没搭上拉杆,就已经被一只修长的大手握住。
“之珩哥哥。”
乐斯翎惊,指尖传来的触感让她又羞,却又不舍得放开,就这样任由宋之珩牵着她,随着人潮往地面上走。
“我来,乖。”
宋之珩一手推着行李箱,一手牵着她,侧过头来低声说,好像在哄着一个顽皮的孩子。
乐斯翎囧,低着头快步跟上他,手臂总是不可避免地碰到他的,隔着他衬衫的布料,烫的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离他远些。
偷偷地抬眼瞄向他,他的侧脸轮廓及其清隽,下巴微翘,有着漂亮的弧度。往上,是一层青色,细细的胡渣。再往上,红唇微薄,轻轻的抿着。
哦,是谁说的,薄唇的人大都薄情,生性淡漠。
她继续偷瞄,他的鼻梁高挺,上面架着一副金边眼镜,镜片下是一双黑色星辰的眼睛,细长,却让人一眼便移不开视线,希望能够看进那眼底,却好像反而被看进去。
乐斯翎收回视线,他这样牵着她走了一路,坐扶梯上到地面,然后等红灯,穿过马路,又穿越小弄堂,总是将她护在安全的一侧。
眼前,常欢的店已经到了,她想要悄悄地收回手,他却已经先她一步放开了。为她打开门,他才跟在她身后走进去。
依旧是上次乐斯翎见过的那个女孩来招呼他们,依旧热情周到地将他们引到包厢,为他们添好茶水以后,才退出去。
时间尚早,常欢叫女孩给他们送来了甜点,自己依然在厨房忙活。
宋之珩从进来以后,就不停地在接电话,都是工作上的事情,她听不懂,也不好意思打扰他,只是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追随他,看他忙碌。
一时间,她有些难以言表的情绪充斥胸腔。她大概知道他事业有成,能力卓越,却没想到他竟然忙到这般程度。才刚刚下飞机回来,还没来得及休息,就已经有接连的电话打过来,事无巨细地请示他。果然,人有多大的成就,付出的辛苦与之相比是不可估量的。
乐斯翎坐在沙发一角,听着宋之珩浑厚的嗓音在空气中弥漫,尽管专业上的东西她听不懂,却依然觉得这是最悦耳动听的声音。
她捏着小叉子,一点一点的吃着常欢叫人拿来的蛋糕,很快,自己的那一份便吃完了。于是,抬眼偷瞄宋之珩,很好,依然在专心地讲电话,完全没有注意到她。于是,手中的小叉子慢慢地向前面探去,一小块儿蛋糕就被放入了她的嘴中。于是,满足的情愫在心里荡开,甚至觉得,常欢偏心,为什么宋之珩的那块儿蛋糕,比她的,似乎要香甜许多?
宋之珩站在窗边,手指在玻璃上轻扣。终于,将最后一个电话讲完,回过头来,就看到沙发上的人儿,一点一点偷吃他的蛋糕,两只大眼睛眯成月牙儿形状,像只餍足的猫咪。
他是不爱吃甜食的人,此时,却被那猫儿的吃相勾的也想去尝一下那蛋糕是不是真的那般可口。
想着,他就真的大步走了过去,在她的对面坐下,拿起盘子中的小叉子,就着她挖掉的位置挖了一口,放入口中。恩,味道不错。难怪眼前的人儿这样贪食。
乐斯翎咬着叉子,惊讶地看着宋之珩,她,她,她以为,他不想吃,所以,才偷吃的。
现在,她被抓了个正着,手里的小叉子不知道是该放下,还是该……继续吃……
李光晓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霞光满室的房间内,宋之珩斯文地吃着蛋糕。而他对面,一个小姑娘,像是只受惊的小动物,咬着叉子看着他,眼睛滴溜溜的转着,脸上一阵一阵的红。
“呦,三哥什么时候好这口了?”
李光晓揶揄道,宋之珩什么人他还不知道,从小一起长大几时看他碰过这种甜腻腻的东西,今儿是见了鬼了,他这明显抢了人家妹妹的东西,还一脸的享受。
这么一想,他将视线定在乐斯翎身上,还真的是个漂亮的小丫头,想来就是上次常欢说的那个漂亮妹妹,让宋之珩放了他接风宴的鸽子。
“哪来儿的漂亮妹妹,常老二什么时候藏了个可人儿,都不给咱们瞧瞧。”
话是对着宋之珩说的,看的人却是乐斯翎。
乐斯翎闻言,对上李光晓满是探究的目光,倏地,将脸扭到一边,嫌弃地撇了撇嘴。
还以为,常欢已经是说话没个正经了,原来,跟这人一比,常欢靠谱多了。
她对这人没什么好感,只默默地坐着当他不存在。
“带给你看,还不入了狼窝了。”
宋之珩吃完最后一口蛋糕,满意地将手中的小叉子放下,眉毛一挑,瞥了一眼李光晓。
再看他对面的乐斯翎,红润的嘴巴嘟起来,两个脸蛋微鼓,肉肉的,让人好想,捏一把。
“怎么这么说啊三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不过是让美人儿们物尽其用嘛。”
李光晓也没理会宋之珩的语气,自己捞了个杯子倒了杯茶水,大咧咧的往沙发上一坐。
乐斯翎拿余光瞄他,忍不住在心里给他画了个小人。
什么叫让美人儿们物尽其用?物尽其用你妹!哼!祝你早晚栽倒在美人儿身上!
一边想着,她忍不住眯起眼睛偷笑起来,还好有杯子挡着,不然,旁边这人说不定又说出什么话来让人讨厌。
然而,她还沉浸在自己欢乐的小世界里面,分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小表情都落入对面的那一双眼睛里。
宋之珩也拿起杯子,放到唇边,掩饰自己就要收不住的嘴角。
陆陆续续的,不断有人进来,乐斯翎一个都不认识,于是将自己最大限度的缩到一角,不引起他人的注意。
然而,进来的人还是无一例外的看过来,好奇地看着这个安静的漂亮小姑娘。
一般来这里的陌生女人,若不是大家熟悉的朋友,就是哪位少爷带来的新欢,如果是前者,早就已经与他们三三两两的混在一起了,如果是后者,则多数乖巧地呆在自己男友的旁边,巧笑倩兮,做个合格的花瓶。就像,台球桌边,站着的那几个美女,无一不围在自己的男人边上,讨着欢心。
而乐斯翎,坐在沙发的一边,专心地打着手机游戏。不停有人进进出出,屋内吵吵闹闹的声音,她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自顾自地玩游戏。只是偶尔,似乎通关失败,她便皱起眉头,吸了吸鼻子,表情十分的委屈。
终于,人都到齐了,常欢招呼着店里的服务生将菜品端上来,众人纷纷入座。
“斯翎,过来。”
宋之珩伸手,乐斯翎拉到身边,拉开椅子,照顾她坐下。
然后,他才拉开她右手边的椅子坐下。
乐斯翎刚吃完一块儿半的蛋糕,现在着实一点不饿,看着满桌色香味俱佳的菜色,却不知道该从哪一道下筷子。
正想的出神,一碗透着金黄色的南瓜糙米粥就放到了她的面前。
扭头,恰好看到宋之珩俯身靠近,凑到她耳边。
“刚吃了太多冰的蛋糕,喝碗粥暖暖,还想吃什么就告诉我,不要拘谨。”
很普通的一句话,却因为是耳语的方式,让乐斯翎不禁脊背发直,耳边还有宋之珩隐隐的热气,烫的她耳根发软。
这桌上的人都是人精,看到此时,又怎么会看不出二人之间的微妙。于是,更多的目光落在了乐斯翎身上,猜测,探究,狐疑……种种……其中更不乏女人的嫉妒,男人的玩味。
乐斯翎知道,在座的各位都在猜测她是谁,与宋之珩又是什么关系,可她却不想理会。自顾自地喝着宋之珩盛的那碗南瓜小米粥,淡淡的香甜,倒是勾的她食欲大开。也不管他人在想什么,她拿起筷子,挑着自己爱吃的东西下筷子。
其他人在讲着话,乐斯翎也插不上嘴,只能专心地吃东西,一会儿,就饱了。
拿着筷子戳着盘子里的虾饺,剥开,将里面的虾仁挑出来,又用筷子一点一点的碾碎。
哦。父亲以前就说过,她开始拿食物当玩具的时候,基本上就是肚满腰圆了。
放下筷子,将身体整个靠在椅子背上,安静地坐着听他们讲话。宋之珩一边与其他人哈拉,一边剥着螃蟹。
她的目光便在他的手指上定住。
天,哪有人剥螃蟹都剥的这么漂亮。
手指一碾一弄,整个蟹腿里的肉就都被拿了出来。轻轻一扣,蟹壳打开,金黄色的蟹黄就这样暴露出来。用筷子轻轻一夹,蟹肉与蟹壳分离,一只完整的螃蟹就被放入盘子中。
乐斯翎直感叹完美,差点就要为宋之珩鼓掌。要知道,他在完成这些动作的时候,完全是随意的摆弄,让她从心里折服。
想她从小到大,如果不是有人把螃蟹剥好送到她面前,她是完全不会主动去碰的。偶尔剥的几次,也被尖锐的刺扎的手指上鲜血直流,从此,为了不让她葱葱的手指再次受虐,她对这件事情几乎是敬而远之。
“斯翎,来,尝尝这个,二哥的螃蟹做的是一绝,绝对秒杀他的其他菜色。”
乐斯翎的注意力还在宋之珩剥蟹的手指上时,那双手已经将装满蟹肉的盘子放到她的面前。
她看了看盘子,又看了看他,感动到不能自己。她以为,除了家人以外,大概没有人会注意到她不乐意剥螃蟹,大概没有人愿意为她剥螃蟹。原来,不是没有,只是她以前,从来没有遇到。
“谢谢之珩哥哥。”
乐斯翎甜甜的道谢,晶亮的眸子看着宋之珩,满是说不清的情感。
这桌上的男人,大都是与宋之珩有过数年交情的,再不济也多少了解宋之珩的为人。他们何时看见过宋之珩对哪个女人这般体贴入微。从来只有女人们想尽办法要去靠近他却被拒之千里之外。而这个小女孩,看上去似乎像是未成年的小女孩,在他心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分量,他们各自也都有了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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