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作者:都广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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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青雀先生


      捭阖遂1334年,云梦大泽,齐国西樾平原。
      重金买来的良马口吐白沫轰然倒下,阿珩敏捷的用脚在地上一蹬才及时跳开避免被马给砸着。
      马累得倒下了,她也累,半个月的时间从青睢边境的沧水赶回齐国境内,她的大腿内侧都被磨得血肉模糊,若非自愈能力诡异,早已见骨。
      阿珩躺在地上没起来,不是不想起来,而是实在起不来,摸索着从包袱里翻出一根五百年的野山参咔擦咔擦的生吃起来。
      嗖!
      阿珩怔愣的看了下穿透自己自己身体的长矛,很快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袭击了。
      睢国还是青国?怎么找来的?她这一路上可没透露自己的身份,更不曾进入任何城镇,追踪能力真好。
      阿珩叼着野山参,双手抓住长矛一用力,长矛立时拔了出来,鲜血四溅,一包药散拍了上去,没一会便止住了血。
      一边止血包扎,一边滚进了旁边的密林里。
      不管是谁在追杀她,这密林都不是什么适合伏杀的好地方,至少不是适合伏杀她的好地方。真比速度,除非以损害身体为代价刺激身体潜力,否则她的速度……着实一言难尽,可别但就不一定了。

      云梦大泽方圆千里,衍生的密林更是涵盖了大半个中州,而密林里最不缺的就是狼虫虎豹,特别是云梦大泽,大泽深处更栖息着无数可怕的异兽。
      阿珩不需要做什么,她只需要洒点吸引猛兽的药物在路上,当追杀的人追来时,不免沾上药物,从而被猛兽盯上,她只需要看着就行。
      阿珩的计划中途出了点岔子,药撒了,猛兽也引来了,却跳出一个路见不平的士子。
      士在大荒的历史上一直都是一群非常特殊的存在,自诞生之日起便是。
      饱读诗书的士子为了增长自己的学识与见闻,也为了了解列国好选过立身都会在少年时游历列国,待觉得自己的火候够了后就会选择一国效力。
      捭阖遂时代,九州四分五裂,中州更是战火纷飞,士子便于中州这片充斥着战火的土地上孕育,而孕育于这样的土地,想也知道士子不会是那种死读书,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
      后世史家曾言:大荒若干纪元所有首遂中,捭阖遂时代的士子最是凶残。
      阿珩跟士子打交道不多,她所见到的只是士子游说列国的口才,但武技,没怎么看过,但这一次却见到了。
      跑得太急,双足撑不住而跌倒被扶住的时候阿珩以为自己这一次得英年早殇了,却在抬头的刹那知道对方不是死士或杀手。
      士的出身不一致,有贵族子弟,也有庶人子弟。庶出而无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亦或在本国不得志的贵族,或在本国无法出头的庶人子弟,都会去别的国家寻找明主。而其中最有学识的那一茬便是士,士有士的气节,纵然士为知己者死,也不会当死士,那是羞辱。
      少年容颜俊美,英姿勃发,腰间佩剑,是很典型的士子形象。这个时代,剑并不是什么人都会佩,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佩的,无外乎贵族与士子。而会只身佩剑在外的就只有士子,贵族的佩剑纯粹是装饰品,安全主要靠身边如云的从人。
      只要不是杀手,那这条命就算暂时保住了,却不曾想少年给了她更大的惊喜。
      玄衣的少年剑光如瀑,杀手纷纷倒下,但血腥味加上药物,猛兽也到了跟前。
      玄衣少年愣了下,这英雄救得不是美也就算了,怎么连猛兽都跳出来掺和一爪子了?
      在连杀一头猛虎,两匹狼后玄衣少年将阿珩背到了背上,风紧,扯呼了。
      阿珩继续啃着野山参,同时猜测这玄衣少年的身份。
      士子虽效力于不同国家,有的出色的士子一生可能跟转马灯一样换国家,但凡觉得主君有一点不满意就把主公把给炒了是捭阖时代士子的特色,因此想要看出士子为哪国效力有点困难。准确说,这些士子根本就不为谁效力,谁能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他们就为谁办事。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辰国云氏的祖先云越,他创下了士子中的一个记录:为二十几个国家出谋划策过。
      换主君简直跟换衣服没什么两样,也是因为云越的事迹,士子以其为偶像,如今士子游说列国,来去自如,归根结底,源头就在云越那里。
      不过云越是够神奇,后世效仿的士子却得看运气,不是每个士子都有云越那把主君给炒了,还能让人拿他没辄的手段。那些君王骨子里是自私而自我的,他可以不重用士子,但士子必须忠诚于他,否则就去死,为此而丧命的士子太多。
      虽然没法看出士子如今隶属哪一国,但判断出士子是出身哪一国还是有可能的。
      玄色是需要染很多次才能染成的颜色,因此一直被誉为贵族的服色,能穿这种颜色的布料,非富即贵。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哪个士子家里没点资产?古往今来,书籍都是最珍贵的财富,便是女子出嫁,带着一箱典籍做陪嫁都比带着一箱金银财宝有面子。家里若无资产,是无法识字买书看的。
      便如她的父亲,活到三十几岁,纵然医术精湛,却目不识丁。虽有后期跟着太子之,为了不让太子之与君王猜忌自己从而活得更久,因而刻意表现得对识字没兴趣的关系,但在那之前他是想学也没地学。
      看衣服上的花纹,少年的玄衣上绣着精致的暗金色夔纹,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再看头发,华族男子都是四方髻,但细节上却有些不同。睢国与青国都是歪髻;齐国是先将头发分成若干股,编成小辫子再绾成发髻;唐国与离国是直接梳成竖着的四方髻,但唐国男子从耳朵到脖颈的那一部分头发会编成辫子,然后在脑后汇成一股编入发髻中,离国则是从脑后绕到耳朵边,再从两耳耳侧汇入发髻;辰国与唐国一般,但前额的那一部分头发会向两边分开从两边并入发髻中,讲究一点还会将分开的头发分出一些编成小辫子,不容易松散。华族男子的发髻总的来说就这四类,最多就是一点细节不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一点的特色。
      没记错的话,辰国的图腾就是夔,加上前额分开编成小辫汇入发髻的发型,这少年有八成是辰人。
      安全后,坐在温暖的篝火边,少年问咔擦咔擦啃百年人参的阿珩:“那些人为何追杀你?”
      阿珩道:“不知。”这是实话,原以为是青国或睢国派来的,但见了那些人的身手后就知道不是,真是那两国派的,绝不会是这种层次的死士,而且他们也不可能派死士来追杀自己做无用功。可如果不是这两个国家,阿珩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别的人了,她的仇家都不少,但无一不是位高权重,根本不会派这么次的人来对付自己,有条件的话,那些人拉出一支千军万马都不足为奇。
      少年没说信不信,阿珩也不在意,继续啃着人参。
      “我名唤苏珩,你呢?”
      “姜青雀。”
      “青雀?小雀鸟?你以前身体很差吗?”身体不够差的话,不至于起这么个名字。时人给孩子起名,多是看孩子的特征来起,如孩子脑门有点凸,便是起个丘字,如孩子很强壮,便起个勇或武字......青雀这名字,好听是好听,但含义却是孱弱。
      青雀回道:“是啊,我幼时体弱多病,听说生下来时都是没有呼吸,因而阿父为我起了这么个名字。”
      “这是华族人的特色,我还以为你......”阿珩略尴尬的道。
      青雀容颜俊美,但也有着非华族的特征,他与阿珩一样都有着深邃的五官,轮廓分明,很有立体感。阿珩清楚自己这模样是因为自己流着异族的血,那么云洛呢?华族贵族可是很忌讳与异族通婚的,虽不乏买异族美女做姬妾的贵族,但这些异族姬妾的地位是所有姬妾中最低的。即便生下了孩子,也没有继承权,除非贵族父亲的孩子死光了,否则哪怕还有一个纯粹的华族血统子嗣,哪怕那是个残疾,也不会考虑混血的庶子。
      阿珩在齐国见过一些华夷混血的庶子,成长的环境与自小受到的歧视使得他们的性格不是偏激就是懦弱,然而青雀身上却没有,反而堂皇大气,极不凡,便是传承千百年的世家嫡子也不如他有气度。
      青雀很清楚自己的模样有什么问题,答道:“我的祖母是戎族人,所以我的模样与华族人有些不同。”
      “巧了,我的祖辈也是异族,不过不是戎族,是蜀人。”
      蜀人据说是由夷狄及戎人迁徙混居后形成的一个特殊的民族,在宁州的平原上建立一个名为蜀的国家,但阿珩这辈子都没去过蜀国,距离太远,足足几千里,没个几年根本到不了。
      阿珩对蜀国所有的了解都是源自于其母,但母亲死得比父亲还早,阿珩对蜀国的了解也就仅限于蜀国的一些神话故事,很适合当床头故事。
      或许是类似的出身,阿珩与青雀很聊得来,出身类似,有一点亲近的感觉,而在发现对方同样知识渊博,天南海北的话题都能接上,虽各有各的看法,但两个人都聊得极开心。
      虽未抵足而眠,然一夜闲聊,两人已然成为知己,意见不合的知己也是知己。
      阿珩从闲聊中得知青雀要去齐国探亲,便表示自己也要回条邑。
      “咦,那可真巧,不如同行。”
      “那便多谢青雀了。”
      “无妨,对了,你说回条邑,你是条邑人?”
      “不,我哪儿人都不是,我就是一个天涯为家的流浪之人。”
      “那你回条邑?”
      “我有一个长辈是齐国的公子旦,听说他前不久过世了,我赶着回去奔丧。”顺便验验尸。
      官方说法是公子旦因为早年戎马征战而旧伤复发而亡,但阿珩一个字都不信。公子旦的身体是她调理的,每隔半年做一次全面的检查,上次检查的时候还恢复得不错,再活个十年八年也不是难事。突然就死了,还是旧伤复发,见鬼的旧伤复发,公子旦的旧伤早就被她给治好了,这里头肯定有猫腻。
      “公子旦,那可是一代名将啊,可惜了,也不知他的孙子能否撑起门庭,不过想来即便撑不起,问题也不大。”
      阿珩不解:“此话怎讲?”
      “你不知吗?公子旦离世前,也就是一个多月前,公孙载便娶了齐王最宠爱的外孙女为妻,齐王亲自赐的婚。”
      阿珩愣了下。“据我所知,公孙载已有婚约在身。”已定有婚约,却悔婚,公孙载的名声不要了?
      “他并未悔婚,原本的婚约不作废,只是与朝云翁主同为公孙载之妻,不分大小,二美并举,公孙载艳福不浅。”
      阿珩瞅着颇感慨的青雀,忽道:“我就是公孙载的未婚妻。”
      青雀:“......”一夜相谈甚欢,他怎会看不出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她有着一身根本无法打折的傲骨。如此女子,哪怕仅仅十一岁,也不是毫无自主能力的弱女子,更不可能感激公孙载向齐王争取保留的妻位,她只会认为那是羞辱,奇耻大辱!
      这世上从来都不存在两全其美,只有鸡飞蛋打。
      青雀很期待接下来的好戏,加上阿珩的确很有意思,便千里护送阿珩回条邑,帮她解决了暗杀者。
      到了条邑青雀便与阿珩分开了,他是真的来条邑探亲的,帮阿珩也不过是临时起意,自然优先去探亲。
      探亲回来时青雀便听到了一个消息:血医苏珩在公子旦灵柩前一封退婚的帛书拍在了公孙载脸上。
      古往今来,男子以妻子无出或善妒而休妻的不少,但以男子不忠而休夫的,阿珩是第一人。
      青雀找到阿珩的时候阿珩正在一家食肆里饮豆羹,见青雀来了,便给青雀也点了一碗。
      “此乃齐国特色小吃,味道甚美,你也尝尝?”
      青雀看了眼阿珩身边已经摞半尺高的粗陶碗,真的很好吃吗?
      青雀尝了一口,有点微甜,很难得,这年头有甜味的东西都极昂贵,但豆本身是带点甜味,只是能够将味道给做出来的疱人不多。
      “你才得罪了陵阳侯,不怕他让人来杀你?”
      “他不会。”
      “你可是让他颜面尽失,男人都是好面子的。”
      “我知道啊,但齐载他在娶朝云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我会有什么反应,只是抱着一丝妄想,如今这般,也是他咎由自取,他没道理怪我。”
      “权贵不会与弱者讲理。”
      “他没胆不与我讲理。”
      青雀觉得眼前有点发黑,被阿珩的胆大给惊的?不可能,他不至于此,奇女子他不是不知道,阿珩不算出格,他知道比阿珩更出格的。“你在羹里......”
      阿珩将吃干净的粗陶碗摞好,同时道:“加了点调料。”
      青雀被阿珩打包送给了齐载。
      青雀先生,近些年活跃于列国之间的一个士子,十二岁便出仕,曾为唐国、睢国以及青国效力。咦,为何是三个国家?自然是因为短短七年里,他给自己换了三个掌柜。
      若是这位主没能力也就算了,偏偏他有真材实料,并且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得到了重用,位列公卿。然......他出仕就跟玩似的,玩够了就挂印而去,又有玩的心情时继续出仕。
      这么折腾,还没给君王们杀了真是个奇迹。
      世人佩服青雀先生游说列国的才华与手段,却无人知晓青雀先生除了是士子更是细作。
      阿珩初时也没想到,但千里同行足够她发现很多细微的问题,林林总总加起来,阿珩得出了一个结论:青雀先生是细作。
      只是阿珩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青雀先生竟是辰国宰辅世家云氏的嫡次子云洛。
      数百年前,青雀先生的玄祖父云苍也曾游说列国,将列国玩弄于鼓掌中,为辰国崛起创造了机会,不曾想,青雀先生颇有乃祖之风,也不知睢、青与离三个国家有多少机密被他给窃取了。
      阿珩没想到,青雀也同样没想到。
      原以为阿珩是旧情难忘,灵前退婚不过是一场戏,事实上青雀并不认为齐载会真心接纳朝云为妻,不过是利益需要罢了,这样的联姻最牢固也最脆弱,一旦没有了利益,立马就能翻脸无情。青雀推测过齐载的心理,阿珩周游列国寻找疑难杂症,不一定收得到条邑的消息。加之阿珩年纪还小,成婚的话还要不少年,只要约好成婚的时间,以阿珩的性子,成婚之前定然能怎么浪就怎么浪,一定要浪个够,说不准一不留神就不知道跑哪去了。因此只要齐载及时提升,巩固好自己的地位,让朝云失去价值,自然就可以休妻或是让朝云顺其自然的“病逝”。
      齐载算盘打得好,大父莫名其妙暴毙,说没猫腻,鬼都不信。背负血海深仇,他也是受害者,有不得已的苦衷,女子本就易心软,何况死的人对阿珩而言也是至亲一般的存在,阿珩更容易对齐载心软。只要齐载口才够好,将阿珩给哄住,未必不能让阿珩答应等他掌握大权休妻或丧妻之时两人再修成正果。
      若是寻常女子,自然会被感情冲昏头脑从而被齐载给哄住,愿意为英俊深情又不幸失去至亲的未婚夫不顾一切。但阿珩,见面之后,青雀觉得,为爱不顾一切这种事永远都不会发生阿珩身上。
      女子多情,容易为感情冲动,然阿珩姑娘根本没有女性的自觉,在她的眼里,男人和女人的性别只是她做实验时的一笔不一样的数据记录罢了。人在她眼里,只有是否病人,能否做实验的区别,性别?那是什么?
      但被抓时青雀觉得自己应该是看错了,阿珩终究是个普通女子,却不曾想,阿珩再一次刷新了他的认知。
      逃出条邑后,重伤的他在心腹的保护下向辰国的方向逃亡,却在一座废弃的神庙里看到了阿珩。
      阿珩讪笑:“好巧。”好倒霉!
      “你不陪着你的情郎,怎跑这破庙来了?”
      “我与齐载已解除婚约。”
      “朝云把你赶出来了?”
      阿珩无语。“我没那么贱,罢了,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为我治伤。”
      心腹将剑架在了阿珩的脖颈上,微微用力,割破了阿珩娇嫩的皮肤,渗出了丝丝缕缕的血迹,但不过眨眼的功夫,白色的透明液体流出,伤口便止了血,很快就结了痂。
      “君子动口不动手,我治。”阿珩推了推青铜剑。
      阿珩说到做到,真的治了,并且只用了十天便让青雀身上被严刑拷打落下的伤都好了,但阿珩给他用的药里都掺了别的东西,当他发现的时候已然毒发,而阿珩更是在途经云梦泽时跳进了烟波浩渺的大泽,他就是想找她解毒都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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